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季节,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季节是冬天。有些人也许会问:“为什么喜欢冬天呢?”我喜欢冬天因为她有着吸引我的魅力。
冬天是一位美丽可爱的小姑娘,她正在为自己披上一件风之衣,在风中自由自在的飘荡,她飘到梅花的身旁,轻轻地抚摸着它,不一会儿,梅花的颜色变得更鲜艳,更美丽了!
冬天,这位爱美的小姑娘正在为自己打扮呢,她脱下黄叶织成的衣服,换上雪白的连衣裙,准备去参加舞会。她带着风和雪,在舞会上,她翩翩起舞,风和雪在为她伴舞,这成了舞会上的一道奇观,令在场的所有人都倾慕不已。这使所有人都被她吸引住了,连我都被她给吸引住了,我已经爱上了她那动人的舞姿,美丽的外貌,善良的心地。但是,她又是那么容易的逝去,就是那冬季三月里的一天,她走了,走得那样美丽,那样洒脱,那样飞快。她只有这短暂的生命,在这样短暂的生命内,她也会把自己最美的一面展现在人们的面前,那就是在风雪中飞舞。在她即将逝去的时候,她还会唤醒正在熟睡的春“妹妹”,让春“妹妹”继续为人们服务,还要继续“跳舞”给人们观赏,陶醉人们的心情。
不管她是否已经逝去了,人们还是永远都会爱着她,她的精神、美丽、善良,一直都会留在每一个人的心中,人们永远忘不了她那动人的舞姿。她深深吸引着人们,让人们永远忘不了她。
即使,春天很温暖,万物复苏,有一个新的开始;夏天很让人感到舒服,在海滩上晒日光浴,在海里或在游泳池里自由自在的游泳,在家里享受空调的凉爽与雪糕的美味,那是很值得享受的;秋天很凉爽,让你享受自然的`凉风,但我还是最喜欢冬天,因为冬天是那么的美丽,纯洁。
她已年*四十,可眼睛和脸上那副天真的神态依然令她那么富有青春的朝气;她爱穿连衣裙,那份朴素而天真的风姿令人眼前一亮;尽管她天真烂漫,可同时又聪明伶俐,她看了许多书,可以跟她谈论文学,谈论艺术,谈论体育,也可以向她发发牢,她就是我那可爱又聪明的妈妈。
玻璃淋浴房上积聚了很多水垢,还有龙头上,墙上的瓷砖表面都是的。爸爸的眼睛里永远是可以容下很多沙子的,这种小污垢在他看来,那都是可以忽略不计的。日久月累,渐渐地,这些小东西越来越“嚣张”,层层叠叠、前赴后继地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张密密的网,使得原本透明闪亮的两大块玻璃,竟然形成了磨砂效果,摸上去硬硬的、粗糙极了。
双休日的一天,爸爸终于发现状况糟糕了:“今天好好处理处理你们!”他一边为打扫卫生全副武装,一边振振有词地表着决心。热水、冷水、浸泡;洗洁精、玻璃清洁剂、除污灵;棉布、百洁布、报纸……能用的方法都用了,连外婆的“求救”电话都打过了,那污渍还是只去掉了表面的一层刚形成不久的,玻璃依然像满脸生了麻子的漂亮姑娘一样——可惜了。爸爸累得精疲力竭不算,最主要屡战屡败,令他失去了战斗的意志:“降了降了!”
这时,我们家的小诸葛王春岚女士回家了。“呦,今天刮的是什么风呀?太阳从西边出来啦。我们家的张飞干起貂蝉的活啦!”说时迟,那时快,只见妈妈放下包,背着手,踱着方步,来到了浴室。我心里打着小算盘:“我倒想看看你有什么办法?*时把我教训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今天难为难为你!”想着,我踮起脚尖,拍拍妈妈的肩膀:“老妈,老薛惨败,这回看你的啦!”妈妈转过头,两手在胸前交叉,拷问开始了:“老薛头,这玻璃上的是什么?”
“水垢呀!”
森林里有两大力士。有肌肉丰满的大力牛,和凶猛的威猛虎。大力牛的拉拉队人数可多了,有可爱的小兔子和它那帅气的儿子小牛,还有“音乐家”小喜鹊等。威猛虎的拉拉队的队员也不少,有的幽默的小狼,有敏捷的豹子,还有威猛虎他那可爱的小老虎。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小动物们早早地起床了。原来今天是大力牛和威猛虎要比赛拔河。可爱的小兔子举着“大力牛必胜!大力牛加油!”的牌子,“音乐家”小喜鹊高唱着:“大力牛第一!大力牛最棒!”小老虎也不赖,他召集了所有的小狼,排成“威猛虎加油!”的阵势给他爸爸加油。主持人山羊博士看到这一切,不禁赞叹道:“这一次的拔河比赛双方都很认真!”
终于,两位大力士上场了,大力牛信心十足地走上赛场,威猛虎也信心十足的上了场。裁判小猴子宣布道:“第一百零一届拔河比赛正式开始,第一场比赛由大力牛对抗威猛虎。”大力牛和威猛虎抓起绳子,两腿**,身体向后倾。裁判小猴子高喊道:“预备——开始!”大力牛奋力的往后拔,威猛虎有点骄傲,它觉得大力牛力气没有它的力气大就放松警惕,他想用单手打败大力牛。没想到,大力牛的力气那么大。一眨眼,大力牛就把威猛虎打败了。裁判小猴子说:“这一场比赛由大力牛获胜!”威猛虎想:大力牛的力气怎么那么大,看来下一场比赛我一定要全力以赴。大力牛在心里默默的想:原来威猛虎也不过如此,下一场比赛我赢定了!裁判小猴子说:“交换位置!”大力牛和威猛虎互相交换了位置。大力牛在第二场比赛没有努力去拔,结果大力牛输了。在第三场比赛中,大力牛和威猛虎都非常努力,拉拉队们也很卖力的为大力牛和威猛虎加油。两分钟过去了,五分钟过去了,半小时过去了威猛虎和大力牛都还没有决出胜负,主持人山羊博士和裁判小猴子商量了一下决定这一届的冠军由大力牛和威猛虎并列冠军。
通过这一次的比赛,大力牛和威猛虎都明白了一个道理: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要认真对待每一场比赛,对待每个竞争对手,都不能掉以轻心!
回忆,往往是最美好的事。五年级时的一次拔河比赛,到现在还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在这里,我也想要把这件有趣的事分享出来!
寒假里的一天早晨,我拉开窗帘一看,窗外下起了鹅毛大雪。我首先想到的就是打雪仗。
我来到雪地上,刺骨的寒风迎面吹来,冷得我直打哆嗦。有几位同学也在雪地上玩。我把他们都喊过来打雪仗。雪地的两边各有一排小树,那就是“防护墙”。中间还有一块空地。我们分为两组。“胖哥”、“沙沙”、我等一些人为a组,龙龙、解逸飞、张晓晨等一些人为b组。
比赛开始了,我和沙沙等人先“招兵买马”,其实就是收集雪。接着我们就“万箭齐发”,打得他们组员的头上全是雪。我们不禁哈哈大笑,他们气得火冒三丈。我们初战告捷,对方不停地扔雪球。一团团雪球就像一颗颗炮弹从天而降,打得我们左躲右闪。我心想:太好了。b组不停地扔雪球,是给我们送‘子弹’。不一会儿,b组就“送”给了我们好多雪。我们十分高兴。b组虽然十分火,但是,他们还有了许多雪。我心想:b组现在实力强,不能硬拼,只能有更多雪球时,才能交手。可我们现在只有一堆雪。沙沙又收集了一些雪,还不够。这时,我灵机一动,让所有的组员抓一把雪,装出一副要扔出的样子。b组以为我们开始攻打他们了,便不停地向我们扔雪球。我们还说:“多扔一些!多扔一些……”这时,b组才知道自己中计了。我们把分散的雪收集起来,足有4至5堆。b组十分生气,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雪被弄走了。我想:时机已经成熟了。便让每人抓两大把雪,不管三七二十一,只管向“敌人”冲去。b组又向我们扔雪球。我们组员不停地闪,离对手只有五米了,我们组员不停地把雪球向对手扔去。b组招架不住后,便狼狈地向空地的南边逃去,在那里“扎营”。我们又获得了大量的雪,足足有十几堆。我们万分激动,不停地跳。组员们说:“我们要他们永不安宁!”于是,我们又向南方发起“猛攻”,b组被我们打得落花流水、七零八散。有的向东跑、有的向西奔、有的向南走、有的向北逃……我们继续攻打他们。最后,b组被逼无奈,只好向我们认输了。我们欣喜若狂地跳了起来。
今天的打雪仗可真有意思!
下雪了!纷纷扬扬的大雪从空中飞舞下来,飘飘洒洒,好看极了。
我的家乡在流溪河林场,这里的景色美不胜收,像一幅美妙的图画!
流溪河林场最迷人的景物要算梅花了,梅花分为三个品种:白梅,腊梅,红梅。
梅花是在冬天十二月左右盛开的。每到梅花盛开的时候,来自各地不同的游客络绎不绝地慕名来到梅园观赏梅花。一进梅园,一阵阵清香扑鼻而来,使人心旷神怡,游客们都赞不绝口。这时候的白梅花大多都是含苞欲放的。有些梅花的花瓣翩翩落下,就像下雪,显得娇柔可爱。怪不得有那么多游客纷纷留下它们的倩影呢!
有一股花香跟白梅花的味不同。那是一股浓郁的香味,它把我引到了腊梅区。腊梅的全身是金黄的,显得很高雅,我被它的美陶醉了。有些腊梅树的树形特别优美,也引来了不少的摄影爱好者。
走上望梅亭,梅园内的景色都尽收眼底。顿时,我的心情变得越来越舒畅,真想高声歌唱。我仔细观赏,突然,我发现梅园内有几棵红梅树,树上长有红梅花,孤傲而冷艳,这美真是别具一格呀!
这个世界很美好!真的!特别是各种各样的色彩,相互交错在一起的时候,比如说彩虹,就是它们的杰作我想,如果彩虹只有一种颜色的话,不论那一种是白到无可挑剔的,还是黑到深沉无比的,或是粉得嫩到极点的,都会少许多分诗情画意吧!正是因为有了七种颜色的配合,才成就了她的美丽,但每一个色彩,又都有它的独到之处,就像
赤
跳动!跳动!跳动!火焰在跳动!红!红!红!一片激动人心的红红色,热烈,奔放的代名词,而火焰,就是红色最好的代言人了!红的,不仅是火,红色在我们古老的历史中,也成功的扮演了喜庆的主角儿,灯笼是红红的,高高挂着;衣裳是红的,快乐的穿着;就连孩童手中戏耍的拨浪鼓,也有红的!可见红色是那时多么重要的啊!现在也一样啊!过年的鞭炮,也设计成大红的包装,再配上大红的火焰与红红的笑脸,正是红的绝配!
黄
一弯月牙儿,淡黄淡黄的,挂在璀璨的夜空中,十只手指,灵巧的拨弄着琵琶,幽幽的月色配以轻轻的琴声,一种奇怪的幽静袭上心头。黄色,是淡雅的,淡到一种与白相仿的模样,像栀子花开中唱的淡淡青春一般雅,向老师教的用油画棒画的荷花那底端的淡黄一样美,怎是一个漂亮所能形容的美?!
我眼中的李白,是矛盾的集合体,他是将儒仙侠三者合以为气的第一人,他有那种天上地下独来独往的气概,又有用世济时,汲汲于功名的壮志。这种矛盾并没有困惑他的心志,而是勾勒出李白的棱角分明,狂放豪迈的真性情。我眼中的李白,特例独行,淡泊名利。曾几何时,他高唱着“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篙人”昂首挺胸走进皇宫,在他的眼里没有功名利禄的诱惑。有的只是一展才华,报效国家的豪情。然而事与愿违,不可一世的李白怎能卑屈地作个“御用文人”?“安能捶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只有李白这般狂放的人吐得出这样的诗句,也只有他,能举起诗歌的火炬。他骄傲,因此不会向任何人卑躬屈膝,因而在他的笔下,无数的“若垂天之云”的诗篇留于后世也,千古不朽。
我眼中的李白,对酒当歌,享受人生。他的狂放,他的才气,终遭人妒;但即使仕途受挫,即使孤独寂寞,即使怀才不遇,他也仍可以高唱“天生我才毕有用”,仍可以“举杯邀明月”,也仍可以“一醉累月轻王侯”。酒的清冽张显了李白的狂放,李白的豪迈给酒添了几分魅力。失意时借酒消愁,得意的时候饮酒助兴,酒陪伴李白走过人生的大起大落,无论何时何地,李白都是“人生得意须尽欢”,“会须一饮三百杯”。他固然有愁苦,他固然有寂寞,可他从没放弃过,他知道人生短暂,转眼就“青丝如雪”。一去不复返,面对无限的时间和有限的矛盾,他懂得享受人生,懂得抓住生命中每一个瞬间。
我眼中的李白,追求理想,向往自由。他眼中的长江,不仅仅是滔滔江水,而且有“白波九道流雪山”的气势;他眼中的天姥山,可以“势拔五岳掩赤城”;他眼中的庐山瀑布“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一切高山大川都像是他的内心世界,他追求没有阻隔的大地,他将自己的感情融于山水,将豪气赋予景物,一吞一吐道出他崇高的理想,没有矫揉造作,有的只是真实,真挚。
他是空中的一轮明月,月光所及的地方都有他浪漫的气息,他并没有陨落,他只是永不安于现状,永不停止追求的寻觅了另一个世界继续发光发亮。
在一个书声琅琅的早晨,我认识了他。他吟着那首响彻千古的名诗,大步向我走来:“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这是我第一次接触诗歌,那时候的我觉得李白真是好神奇,竟能写出这么多好听的诗。
开学第一天,我在学校看了《开学第一课》,上面讲了很多幸福的事情:刘浩哥哥虽然眼睛看不见,但的耳朵可以听懂所有的音符;最美姐姐孟佩洁坚持照顾残疾的养母所有生活……我非常的感动,我想世间最珍贵的幸福是现已拥有的幸福。
幸福,无色无味,随时徘徊在每一个人身上,每一个人的心里都有一段幸福,但他们对‘幸福’这个词有不同的理解。别人眼中的幸福,又是什么呢?
有一天,我放学回来,看见我不到三岁弟弟手舞足蹈的向我喊:“宣宣姐姐陪我玩,宣宣姐姐陪我玩”,我进门一看,原来他站在阳台上一直等我,我感到十分欣慰。他早就盼着我与他一起玩呢,也许这就是他眼中的幸福。
中秋节,爷爷因为身体不适住院了,但爷爷赶在在中秋节那天上午出院了,并告诉爸爸快叫儿女们回来,尤其是宣宣,一起过节。于是我们大家都赶爷爷回家,他们做了一大桌的美味让我们吃。他们看着我们聚在一起,露出了幸福的笑容,这就是他们眼中的幸福。
奶奶他们经常去爬山,带回许多山里孩子的故事,奶奶说山里孩子的生活并没有我们想像的那样快活自在,家庭生活的窘迫使他们早早就体会到生活的艰辛。漏风的教室,短小的铅笔头,破旧的棉袄,走几小时才能到学校的山路……,而我们外出吃的一次饭就是他们一周甚至一个月的伙食。也许,他们眼中的幸福就是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学*。坐在食堂里每天吃上一餐有营养的食物。
我,一个天真、古灵精怪的小女孩;我,一个人畜无害、亭亭玉立的`小姑娘;我,就是大名鼎鼎的班长吴悠。
我长得有些奇怪。一双不对称的大眼睛,左眼外双,右眼内双。鼻子很挺,嘴巴可以说大,也可以说小。最有特色的是有一头自然卷,而且头发是自然黄,于是人送外号“洋娃娃”。脸型其实是瓜子脸,但是肉嘟嘟的,让人看了就想捏一捏,所以成了圆脸。最让我觉得漂亮的是我那白白净净、又长又细的纤纤玉指。那纤纤玉指,像古代大府小姐的手指一样纤细白嫩。
我时而文静,时而像女汉子一样风风火火。在老师和同学们面前,我可能是一个文文静静、细声细气的小淑女。可是在家长和闺蜜面前,我又是一个样那时,我可就是一个喋喋不休、争强好胜的女汉子了。在同学们眼中,我很有诚信。比如:今天借了某某一本书,我说明天上午还就会还,不管看没看完。因此,同学们都很喜欢我,还把我当成学*的目标呢!
我的特长有很多,钢琴、书法、画画、下棋我都会。可谓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在我的众多特长中,我最爱的就是钢琴了。学*钢琴使我快乐,自从5岁起,我就开始了学*钢琴的漫漫路程。记得那天,妈妈问我要学什么兴趣班,我毫不犹豫就选择了钢琴,因为我觉得弹钢琴的人都很优雅、高尚。今年,我已经考完了六级。如果每一级都能一次通过,那么我小学毕业就可以考过钢琴10级了!学*钢琴不仅陶冶了我的情操,还锻炼了我的耐力,让我学会了坚持。
我也有缺点,那就是心急。一个星期五,老师交给我一篇稿子,让我把它背下来,下个星期四去演讲。怎么只有几天的时间?我心里暗暗地想,手心都出了汗,可还是接下了这个光荣且艰巨的任务。我一回到家,书包都没放下,便开始写作业好争取时间背稿子。晚上,我一直在读,心里却在想万一背不会怎么办。星期六上午,我终于能坑坑巴巴地背出来了。星期日,我就能全文流畅地背诵了。接下来直到演讲前,家里时刻充满了声音:“尊敬的各位老师”
每个人心目中都有一个“偶像”,有的人喜欢舞台上光彩熠熠的歌星、镜头前淋漓尽致表演的演员,亦或是毕力*生为人类发展的科学家————而我的偶像不是这些人中的任何一个,她只是一个最*凡的人————我的妈妈。
外婆家里并不富裕,因此妈妈的文化并不高,小时候她带我去外婆家,总是要坐几个小时的车,再走半天的崎岖山路,最早是傍晚时,才能在山上找到一座破旧的有很多房间的大房子,妈妈说这是她小时候读书的地方。再往房后去,往上走,路便更加不好走,到了深夜好不容易走到外婆家,因为妈妈工作原因,只是吃了一顿饭就走了,因此,我很不喜欢去外婆家。那时候妈妈工作忙,一直是奶奶带我,每个月只是寄点生活费,后来上小学,妈妈接我到县城里,我们之间的关系才熟悉起来。
在读小学的日子里,妈妈常因不得已把我带去谈工作,那时的我就见识了各种应酬,很多陌生人,可妈妈面对每一次饭局、每一笔生意,她都能口若悬河,将一大堆我不懂的化妆品牌名词说出来。每当我看见妈妈接过一张用自己娴熟的手法在客户脸上涂着各种化妆品拼死挣到的订单时,那样喜悦的神情,因为这是用自己的汗水得到的呀!我记得妈妈的工作牌上写着一句话:“成为最好的自己,才有资格卖最好的产品”。或许,这就是她对自己的要求,更是一种生活态度。
在我印象中,妈妈从未打骂过我,不论我考试怎样,多少分,她只希望我快乐。可有一个方面,只要我做得有一点不好,她就会严厉地强迫我去做,那就是我的*惯。每个方面的*惯,小到吃饭时应离桌子多远、夹菜要夹离自己*的菜这样细微的事情,妈妈每天会让我谨记。于是我读四年级的时候就开始自己洗衣服、做饭、拖地,每一个细节,她必须要求我做得最好,有时候我真的不情愿做,可是一想到妈妈每天在用自己的汗水挣的钱养着我,我就有足够的动力继续做下去,因为我知道,父母的每一分钱都来得不容易,这是我能尽力回报他们的。
这就是我的妈妈,她挣出来的钱,养得活自己,让我们幸福,这就足够了,而我也应该像她一样,成为最好的自己,我才能在未来活得更好,就像她期望的那样。
张老师是我的语文老师,也是我们班的班主任。她个子不高,却很精神。张老师通常披着一头微卷的长发,虽然已年*花甲,但几乎没有一根白发。她常常握着一个装着龙井茶的竹纹玻璃杯,在校园里散步,透过她那方块眼镜的是慈祥又有些严厉的目光。
张老师作为一名资深语文老师,字写的好。她的字就像是字帖里的字,有笔锋、有力度。我们教室外有大幅的毛笔字,便是张老师写的,过路的人无不停步欣赏,啧啧称赞。匆匆而行的人会不由的慢下脚步来欣赏那副大字。
大多数时候我们还是很敬畏她的。不管班级里多么混乱,多么吵闹只要张老师一出现在班级门口,那些在教室里奔跑打闹的男同学便会自觉地溜回自己的位置,我们这些正在叽叽喳喳聊天的女同学也会不约而同地闭上嘴,开始埋头有模有样的写作业。
张老师看上去很精神,很挺拔,但假如你仔细观察,会发现她还是有些虚弱,经常喘气咳嗽。这都是因为她太过敬业、太过专注,连一次“小蜜蜂”都没用过。的确,上课时张老师比年轻老师还带劲,下课时瘫在了椅子上。据我所知张老师每到放假就动手术,休养。有一次开学,张老师一进教室,就有一位年轻老师冲过来大叫“张老师,您还没休养好呢,怎么又出来上课了?这课还是由我来上吧!”说完就一把将张老师扶到椅子上。张老师终于被送回去,由那位年轻老师给我们上课。
张老师上课,总是先抓住我们最喜欢的,用最幽默的口吻,像和我们聊天一样开始上课,再不知不觉得引入正题。所以,我们班常常传出阵阵的大笑声。
一个叫蒂皮的小女孩,1990年出生在非洲的纳米比亚。她的朋友很特别——非洲野生动物。她把大象视为哥哥,和狒狒相伴,同鸵鸟共舞……她从小和野生动物打交道,会和动物说话,能用眼睛和动物交流,我佩服极了。读了《我的野生动物朋友》这本书,从蒂皮的经历中,我体会到:不是野生动物太凶残,而是我们人类太贪婪。
当我们用爱心去对待野生动物时,得到的一定不是伤害,而是回报。说起蛇,大家也许会毛骨悚然,我也会怕得浑身冒冷汗,但是,蒂皮却“喜欢蛇喜欢得不得了,用手摸摸觉得它软绵绵的。”当她光着身子坐在蟒蛇身上,觉得舒服极了。那是因为蒂皮爱蛇,会和蛇说话,从不会去伤害它。无独有偶,海南省的一位姓黄的农民就养了一条蟒蛇,蟒蛇知道他没有敌意,对它很好,就向他报恩。每天替他看家,为他看小孩,成了他家的“保姆”。有一天夜里,黄先生被吵闹声惊醒了,原来有一个小偷来偷槟榔,被蟒蛇缠住了脚。还有一次,几个小孩游泳时,其中一个小孩被卷进了漩涡里,蟒蛇立即游了过去,把尾巴伸给小孩,那个小孩抓住了蛇尾巴,蟒蛇便迅速向岸边游去。由此可见,对于动物,我们只要理解它、尊重它、爱护它,不招致它的.误解,就能从它们那里得到善意的回报。
动物是咱们地球的居民,人类的朋友,可是人类却无情而冷酷地对待它们,在过去的年代中,由于人类的猎杀和对环境的不加保护,使得各种动物的数量急剧下降,有些物种濒临灭绝,有些物种已经消失。现在,许多人为了牟取暴利,昧着良心大量捕捉屠杀青蛙。在农村老家,我亲眼看到一个农民抓了半麻袋青蛙,准备送到酒店里去。一只青蛙一天能吃600多只害虫,那么多青蛙能吃多少害虫呀!他为了个人利益,竟然杀害这些无辜的青蛙,我恨不得上前给他两个巴掌!,青蛙是农作物的“卫士”,所谓“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青蛙是农民的朋友,我们怎么可以把朋友当佳肴啊?真是太残忍了!田里的青蛙被捉光,谁来保护庄稼呢?那些农民是自食其果,他们活该!谁让他们不好好保护动物呢?
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人的义务,请大家爱护野生动物,不要伤害它们!如果我们不杀害野生动物的话,再凶的动物也会变得十分温顺的。只要我们对它们好,它们就会为我们作出贡献的!
我是一个爱调皮捣蛋的小男孩,我的名字叫刘皓轩,本人最*交上了几位很可恶的“狐朋狗友”接下来我一一的给大家介绍的我的这几位朋友。
匆匆一天的回乡很快就过去了,带着几分留恋,带着几分辛酸。在夕阳下,我又一次离开家乡,踏上新的旅程。
每当想起我可爱的家乡,每当想起我富饶的家乡。我就想到春天的油菜那醉人的香,夏天里荷花淡雅的香,秋天里酿酒厂用新鲜稻谷酿出的醇厚的酒香,冬天腊梅的芳香。我就想到春天里燕子在电线杆上唱歌,夏天鸣蝉趴在大树上懒惰的**,秋天人们忙着打稻子与米,冬天顽皮的孩子在雪中打雪仗,那坚实的双脚,把雪踩的“嘎嘎”直响。我就想到春天路边的樱桃树上挂满了一颗颗诱人的樱桃,好不诱人,夏天池里的荷花开了,在那一片片绿叶得的衬托下,越发迷人,真是“出淤泥而不染”,秋天南归的大雁排成“一”字刑,从北方迁向南方,过一个温暖的冬天,冬天,洁白的雪地里梅花一枝独秀,大红的,紫红的,白色的,成为了冬日里的一道风景。我想到春天里和朋友去野炊,抓螃蟹,戏水,烧鸡蛋夏天里吃着奶奶做的凉品,忘夕阳西下,秋天和朋友爬上高高的梨树去摘梨或站在杏树底下,用打杏的竹棒打杏,好不刺激,冬天,和在一个院子的小朋友打雪仗,偶尔也调皮的给行人丢一个“甜雪球”,好不疯狂。我特别喜欢夏天,白天,我就呆在家里看电视,待到黄昏时,吃奶奶做的凉品,心里凉滋滋的。凉品有很多种类,西红柿、黄瓜、凉粉、苦瓜……吃着可口香甜的西红柿,留下的是甜酸相加的味道;吃着那绿油油的分为两半的黄瓜,留下的是清爽,偶尔在黄瓜上撒上一些盐或糖,味道更棒;凉粉像一个个白白胖胖的大娃娃,躺在醋里,向我微笑,让我咽了咽口水,夹一块凉粉,很滑,咬上一口。醋味充斥我的嘴巴,那感觉却是凉凉的,真清爽!苦瓜,没有流水线的美丽身段,更不是皮肤爽滑的水果,再加上一种莫名其妙的苦味,让人讨厌至极,但是,它虽苦,但吃了却很凉爽,吃一口苦瓜,苦味涌上心头,咽下去,清爽留在口中,然后有一丝甜味,让人不再惧怕夏日的炎热。不仅夏日的凉品好吃,拿夏夜的星空更是好看,坐在小院里,爷爷给我指着天上的星星讲:“这是牛郎星,那是织女星……”那可爱的星星,一眨一眨,偶尔还有一道流星划过天际,那短暂的美丽,在我心中成了永恒的美丽。
新的旅程很快就会结束,我也会回到故乡的怀抱!
它不是户口本上写着的户籍所在地,但那是我生长发育的地方。许多年后我离开了那座小城,每当人们说起“故乡”,我只会想起那座承载了我厚重童年的小城。
我的已经凋零了的童年曾经与它紧紧系在一起,难舍难分。那时的小城还是小城,早晨五点半的包子铺开始热气弥漫,杂货店没开门、马路上的车子逐渐增多、工厂开始运作、机器发出“呼”“呼”的噪声刺激人的耳朵。
一个人如果有了梦想,并坚定不移的为之而奋斗,那么他不会迷茫,因为始终有一盏名为梦想的灯闪耀着光,为他指引方向。那盏灯带给他的,不仅仅只有希望,还有快乐与幸福。
记得我第一次接触“梦想”这个庄严而又神圣的.词语,是在我七岁时的那个阳光灿烂的午后。那时我还小,不是那条梦想之路有多坎坷。母亲问我我的梦想是什么,我笑着用透着稚嫩的声音坚定的说了两个字:“作家!”或许母亲以为我是随口一说,可我却知道,自己是认真的。现在回想,我相信,当“作家”二字从嘴里吐出的时候,我的脸上一定笑得明媚。
为了梦想,我开始努力。当我的作文一次又一次的被老师当做范文时,我知道,我和我的梦想之间的路程缩短了些许。一抹笑容越上嘴角,胸口暖暖的,这边是梦想带给我的快乐吧。
为了梦想,我开始挑战。我揣着一颗兔子一样砰砰乱跳的心参加了作文比赛。一段时间后,一张镶着红边译者金子的奖状从远方飘到了我手里,也飘到了我心上,点燃了我心中的快乐之火。我兴奋地飞奔回家,把它贴在了墙上。金色的阳光透过窗,照射在奖状上。我看见拿奖状闪着金色的光,是那样的耀眼,那样的美好。
为了梦想,我开始证明。一封封信件承载着我的希望飞向远方,却没有再飞回来。我的文章似乎不被编辑们认可。但因为梦想,因为信仰,我没有失望,没有迷茫。一千个读者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相信一定会有编辑喜欢我的作品的。于是,我继续将信件寄出去,等它们带回来好消息。有一天,母亲拿着一本翻开的杂质扑过来将我抱住,用高兴得有些颤抖的声音一遍一遍的说着你真棒。我猜到,我的文章发表了。尽管猜到了,当我亲眼看见自己的文章用铅字印出来时,心中还是控制不住的涌起了名为快乐的海浪。我嘴上装作不屑的说:“这算什么,我还会写得更好。”,脸上却不自觉地,翘起了嘴角。
小明和我是同班同学,每天我们都一起上学,一起回家。我们上学没多久就成了形影不离的好伙伴。
小明在我心中一直都是一个小气的人,有一次。我看到小明的桌子上有一只精致的钢笔,他告诉我这是他妈妈送给她的生日礼物,我见这只钢笔很好看,就拿在手上翻过来调过去的欣赏,不舍得放下。不聊我一失手,啪的一声当笔掉到了地上,摔坏了。小明看到了,气得说不出话来,急着要我赔,我没办法只好陪他一只钢笔。从此,我觉得小明有些小气。可那件事彻彻底底的改变了我对他的印象。记得那天中午,我和小明一起坐车回家不一会,车就到了,有天气过于炎热,我们都走得很累,想在车上找个位置坐等车一停下来,我就抢着第一个窜了上去,太好了!还有两个位置,我赶紧坐了下去,也顺便帮小名占了一个位置。过了一会,上来了两位老奶奶,他们手里提着东西,手里柱着拐杖,慢慢的上车了。坐在旁边的小明看到了站起来对一个老奶奶热情的说:“老奶奶,您坐吧!”老奶奶听了,笑着说:“谢谢你了,小朋友你的个子还小,站不稳,我手里虽然提着东西,但我还是站得稳的。”小明听了,着急的说:“老奶奶,您年纪大了,还是您做吧。”老奶奶听了,笑着说:“那谢谢你了,小朋友!”车上的人立刻向小明投去了赞许的目光……车辆继续行驶着,突然,在拐角处,一辆摩托车从车前穿过,眼看就要撞上了,幸亏司机眼疾手快,踩了急刹车停下来,车上的人都站不稳往前冲,小明个子小站不稳,被重重的摔在车班上,车上的人连忙把而他扶起来,问他有没有事,小明笑着说:“我没事,我只不过扭了个秧歌舞!”“哈哈哈!”车上的人都被小明的幽默逗笑了。我想,*时这般小气的小明,今天都能让座,而我,却是这么的小气,难道这样的我,还是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吗?老师常常教育我们,在生活中,要大方,可是如今的我,却是这般小气,想到这,一股无形的力量让我站起来,对另一位老奶奶说:“老奶奶,您做吧!”老奶奶笑了,说:“谢谢你,小朋友。”我说:“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此时,车上的人也向我投来了赞许的目光……此时我的心一直暖暖地感动着,这感动洋溢着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这感觉就是爱的温暖!
这件事虽然过去了很久,但每当我想起那感人的一幕,都会情不自禁的说:“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空气凝固得像要滴出水来,一场紧张的考试正在进行着。
我也在做着卷子,笔根本没有停过,正准备拿水喝时,我忽然看到刘思媛的桌子里赫然放着一本语文书,我惊讶睁大了眼,把手举了起来。
刻苦求学的学子,在书山上攀登,谁不希望有个引路人?在学海中遨游,谁不希望有一个陪渡者?人生路上,我们会遇到很多的老师,她为我们增添了光彩,甚至帮我们改写了人生。
我们的王老师呀|她是那种十分耐心却又增强好胜的人。她总想着要把每一件事做到最完美,甚至为他付出一切。
记得五年级的一次跳皮筋比赛,王老师立志要勇夺第一。于是我们便开始了艰苦的排练,每到课后,王老师总会来到教室与女生们一起跳得花样以及背景音乐,然后回到家刻成光盘,卡上节奏。每一项动作,每一次身,每一个挥手……都是王老师根据节奏苦思冥想出来的,然而在排练的同时王老师还要备课,每天都要忙到很晚。等到早上再来给我们上课时,王老师总是拖着疲惫的身躯还强装笑脸,不让我们灰心。下午的时候,王老师总会挤出一些时间来排练。有一次,我们正在后院辛勤的排练,忽然下起了蒙蒙细雨王老师叮嘱我们穿好衣服,她的衣服却给了穿着单薄的同学,我们继续在风雨中跳着包含着王老师智慧的舞蹈,这时我们不禁瞄了一下王老师;老师那瘦弱的身体,颤颤巍巍的在风雨中挺立,她全身都是水,水滴从她的发梢上滴下,从憔悴的脸上流过……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们班用汗水换来了第一名的好成绩。通过这次跳皮筋比赛,我们从王老师身上学到了;只要付出就有收获。
王老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而她的语文课更是令人神往。
听王老师的语文课,你会觉得语文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一个个端庄的方块字经过王老师的讲解,就成了智慧与美的结合,需要你用心去体会,用心去发现,知识的大门永远向每一个人敞开。她的课,永远是那么激情满怀,她会为了一篇文章讲述的道理,从无人不知的火爆新闻到令人好奇的生活实际各个讲述。或用她那绕口令般的妙言奇句发表着‘演说’。语言时而奔放,如滔滔江水,直达你的心扉;时而舒缓,如流水潺潺,沁透你心脾。
有人说:「家是生命中的泉源。」也有人说:「家是人们的避风港。」家是人们最能够信任的地方,是人们的守护使。
我家一共有五个人,分别是爱钓鱼的爸爸、煮菜让人甘拜下风的妈妈、一个秀外慧中的姊姊、一个生龙活虎的弟弟、还有一个我。
我的爸爸是一本「海洋十全大百科」,他对大海的事情可说是无所不知、了如指掌呀!不管你问他什么有关大海的事,只要他知道,他一定会一五一十的告诉你。爸爸很喜爱大海,他三不五时就去海边看一看、巡一巡,爸爸曾经对我说过:「真希望我能和海中的生物们一起住在海中,随着大海玩游全世界。」这一句话,直到现在,都还使我刻骨铭心。
妈妈是一位大厨师,整个厨房都是她的天下,她就象是一位魔术师一般,瞬间就变出千百种料理,每当大家都吃得津津有味时,妈妈的脸上总是会流露出欣慰的表情。我的妈妈非常的爱我,她不会因为我考试考不好而不停的责备我,而是要我下次更努力,每当我生病时,她会日夜不休的照顾我,深怕我的病情会恶化,每当我做错事时,妈妈就会用温柔的口语和我说话,要我改进。妈妈是我最喜爱的人了。左邻右舍也很喜欢她,而且还常被人说是「贤妻良母」呢!
姊姊是我最崇拜的人了,她不但口才好、功课好,而且人又温柔体贴,冰雪聪明的姊姊是我的「超级大百科」,如果我的课业上有问题,姊姊一定会不厌其烦的细心教导我。在班上姊姊人缘很好,功课更是数一数二,好的不得了,姊姊也时常代表班上、学校去比赛,每一次姊姊都是满面春风的回来。在我的心中,姊姊是十全十美的,她没有任何的缺点,我有这么完美的姊姊,一定是我前世烧好香。
要想贴切地形容我的家乡大连,那就只有一个字——“美”。我喜欢那里的山山水水,喜欢看那湛蓝的海水和金黄的沙滩伴着翠绿的青山,山间点缀着红红黄黄得鲜艳花朵,那大自然的美妙画卷令人流连;我喜欢城市里高耸入云的现代化建筑,它们带给人时尚的气息与奋进的动力;我喜欢那些静悄悄地掩映在青山绿树中的一座座小巧的万国建筑,它们刻记着历史的变迁和民族的沉沦与崛起;当然,我更爱那位于山水间的母校的辉煌。
大连是新兴的,大连更是现代的,它完全有资格被称为“时尚之都”、“浪漫之都”。它的时尚在于“新颖”,它的浪漫在于“山水”。虽然建市只有百年历史,但它的名气却如日中天。它与葱绿的青山相依,与蔚蓝的大海相连。当你进入大连时,你会惊奇地发现:这座城市恰似一位亭亭玉立、极富青春魅力的美丽少女。它从一百多年前的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渔村起步,如今已是一座闻名遐迩、充满勃勃生机、花园般美丽的现代化海滨城市了。
大连的特色之一,就在于它的广场文化。大连的广场非常多,堪称是“星罗棋布”——海之韵广场、希望广场、胜利广场、华乐广场、港湾广场、中山音乐广场、友好广场、人民广场、奥林匹克广场、莲花广场、星海广场、学苑广场、海军广场……据资料介绍:大连的广场约70个左右,在亚洲是拥有广场最多的城市之一。大连的广场是有性格的。它们姿态迥异,各具特色。有的清秀、有的雄浑、有的典雅、有的隽永。广场丰富了大连的文化、文化又增强的广场的魅力。每当华灯初上的时候,布满绿草和鲜花的广场在装饰灯的辉映下散发着的通透、轻盈的美感。
大连的时尚与浪漫,不仅仅体现在山水、建筑、广场文化等方面,它的时尚元素包罗万象。“大连服装节”如今已经成了世界品牌;大连的“槐花节”带给游客缕缕温馨的甜香……各种国际前沿的会议与论坛更是纷至沓来,在这里给人们展现了现代文明的精彩。难得一见的、古旧的有轨电车与现代化的高速轻轨列车在同一座城市间并行,留给人的是深深的震撼。而外地游客最难忘的,则一定是大连“女子骑警队”的飒爽英姿。那可是大连市的城市“标牌”哦。
美丽的大连,我的家乡,我心中永远的牵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