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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gpg官网首页 / 文库 / | 2023-03-20 00:00:00

石料供销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石料供销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石料供销合同1

  甲方(供料方):

  乙方(买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为了更好的服务乙方特作如下方案:

  1.现款现货:水洗砂_______元/方,2-4石子_______元/方,0.5-2石子_______元/方。

  2.月支付30%本月货款,余款年底结清:水洗砂_______元/方,2-4石子_______元/方,0.5-2石子_______元/方。未按合同及时付款的'按水洗砂_______元/方,2-4石子_______元/方,0.5-2石子_______元/方计算料款。

  3.欠款年底结清:水洗砂_______元/方,2-4石子_______元/方,0.5-2石子_______元/方。

  4.在5月1日前预付现款(_______元起):预付_______元可购买150万砂石料,价格按水洗砂_______元/方,2-4石子_______元/方,0.5-2石子_______元/方。购货期限由乙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5.如有三方走账以双方协议为准。

  6.以上所有价位是指砂石料出场上车价,包含发票。

  二、乙方采取方式购买甲方生产的砂石料。

  三、甲方保证乙方按水洗砂:0.5-2石子:2-4石子;6:1.5:2.5的比例提货水洗砂方,2-4石子方,0.5-2石子方的数量足量供货,欠款年底结算的不按此比例供货。

  四、补充条款:

  五、本合同签字生效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解决方式由法院裁决。

  六、此合同一式三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石料供销合同2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石料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供需要求

  1、甲方自备车辆到乙方生产现场提取石料。乙方必须按照甲方通知的石料规格、配比及数量给予装车。

  2、乙方必须保证甲方车辆随到随装,且保质保量。

  二、价格确定

  1、混合料元/吨

  2、2-4(1-3)碎石元/吨

  3、0-5碎石元/吨

  4、石粉元/吨

  三、付款方式

  1、甲方应按转账或现金方式预付订货款到乙方账户,乙方按甲方通知要求给予提货。

  2、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乙方每月25日前开具正规发票给甲方。

  3、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代开运费发票,运费部分税费由甲方支付。

  四、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给对方造成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2、乙方必须守信,保质保量装车,所开具的货单数量必须与实际装车量相符,过磅单的.随车联与存根联必须一致,否则由乙方负责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五、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限至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如因其他原因合同终止,乙方必须于5个工作日内将甲方帐户的余款转至甲方公司账户。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补充合同同等有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收款单位:

  开户行:

  帐号:

  时间:

石料供销合同3

  需方单位:(简称甲方)供应单位:(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段现场施工的实际情况,甲方将合同段砂石料委托给乙方加工,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甲乙双方就具体事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供应要求:

  二、交(提)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工程名称:。

  2、产品用途:。

  3、交(提)货地点:。

  4、交(提)货方式:。

  5、交(提)货时间、数量:。

  6、乙方在产品运抵交货处后,甲方应提供堆放场地,并做好验收工作。

  7、其他约定:。

  三、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交易双方可通过分中心银行帐户进行结算。

  2、付款方法与期限:

  (1)双方在合同签订后甲方付款x%;乙方供货%后甲方付x%;乙方供货%后甲方付款x%。

  (2)乙方供货结束月内甲方付清货款。

  (3)其他约定:。

  四、技术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产品标准(生产)供应,超出产品技术标准的特殊要求,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并在3栏中写清。

  2、乙方应按国家标准规定,随每批产品提供《质量检验报告》。

  3、其他要求:。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批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2、验收标准,按该产品的国家标准验收,如尚无国家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

  3、外观质量及数量应当场验收。甲方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在

  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产品必须封存不能使用。甲方非因自身过错而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天内仍未履行:

  5、一方延迟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以上3、4、5项权利由守约方行使。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因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可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视作逾期交货,退货视作不能交货。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分中心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2、其他:

  十、其他约定事项:。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签定: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料供销合同4

  甲方:乙方:

  由于工程需要,甲方向乙方订购碎石河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时双方共同遵守。

  2、在甲方所承建工程范围内所需沙石用料,由乙方提供,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质量符合建筑用料要求,大河洗沙。

  3、双方商定沙石供应价格暂时按现有价格为洗沙84元m3,碎石73元m3,二五石57元m3。签订合同后,如沙石价格变动,由乙方写出书面通知,并由甲方签字同意,按河坝的价格上下调整价格。

  4、乙方的`沙石车辆进入甲方地时,甲方派人及时验收方量,开票签字。

  5、结账方式,在乙方供满1000m3,结算一次,甲方必须给乙方结算材料款。甲方必须在乙方提供整个工程材料完毕后三个月内结清所有余款,乙方给甲方提供的材料结算发票按运输发票结算。

  6、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石料供销合同5

  需方:福建省永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王国阳(以下简称甲方)供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购买水泥、砂、石子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需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材料名称、规格、计量单位、单价和质量标准

  单价包含运输费用,乙方负责送到工地料场。

  二、供货期限及数量

  供货期限:从进材料到工程主体封顶结束为止。

  三、验收和计量方法

  按工地料场验收、签收数量为准。

  四、结算与付款方式

  1、本合同无预付款,每月30日结帐,根据甲方工地负责人、及相关验收人员签字确认数据为准。

  2、付款方式:次月10日之前付清上月货款(垫付货款大写:肆拾万元整除外)。

  3、封顶完工后

  4、如发现乙方存在以次充好,重量缺失等不良情况,甲方有权扣减乙方的`货款,含垫付货款。

  五、其他事项

  1、合同期内,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终止本合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合同期内,如遇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甲、乙两方就供货价格上涨或下调进行协商解决。

  六、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履行中出现纠纷,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一致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石料供销合同6

  甲方:

  乙方:

  1.由于工程需要,甲方向乙方订购碎石河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时双方共同遵守。

  2、在甲方所承建工程范围内所需沙石用料,由乙方提供,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质量符合建筑用料要求,大河洗沙。

  3、双方商定沙石供应价格暂时按现有价格为洗沙______________元m3,碎石______________元m3,二五石______________元m3。签订合同后,如沙石价格变动,由乙方写出书面通知,并由甲方签字同意,按河坝的价格上下调整价格。

  4、乙方的沙石车辆进入甲方地时,甲方派人及时验收方量,开票签字。

  5、结账方式,在乙方供满_______m3,结算一次,甲方必须给乙方结算材料款。甲方必须在乙方提供整个工程材料完毕后三个月内结清所有余款,乙方给甲方提供的材料结算发票按运输发票结算。

  6、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石料供销合同7

  甲方(供料方):

  乙方(买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为了更好的服务乙方特作如下方案:

  1.现款现货:水洗砂35元/方,2-4石子8元/方,0.5-2石子16元/方。

  2.月支付30%本月货款,余款年底结清:水洗砂43元/方,2-4石子10元/方,0.5-2石子20元/方。未按合同及时付款的'按水洗砂55元/方,2-4石子16元/方,0.5-2石子33元/方计算料款。

  3.欠款年底结清:水洗砂55元/方,2-4石子16元/方,0.5-2石子33元/方。

  4.在5月1日前预付现款(100万元起):预付100万元可购买150万砂石料,价格按水洗砂43元/方,2-4石子10元/方,0.5-2石子20元/方。购货期限由乙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5.如有三方走账以双方协议为准。

  6.以上所有价位是指砂石料出场上车价,包含发票。

  二、乙方采取方式购买甲方生产的砂石料。

  三、甲方保证乙方按水洗砂:0.5-2石子:2-4石子;6:1.5:2.5的比例提货水洗砂方,2-4石子方,0.5-2石子方的数量足量供货,欠款年底结算的不按此比例供货。

  四、补充条款:

  五、本合同签字生效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解决方式由法院裁决。

  六、此合同一式三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石料供销合同8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本着公*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0.5cm—2cm,2cm—4cm,石子、水洗沙、戈壁料。

  二、质量标准:石子、水洗砂、细沙、粒度均匀。水洗砂、细沙的质量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三、供货方式:汽运

  四、价格:甲方将以上货物从运至城的乙方工地,到货价格为水洗砂xx元/㎡,0.5cm—2cm石子xx元/㎡,2cm—4cm石子xx元/㎡,细沙xx元/㎡,戈壁料xx元/㎡,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出具发票)。

  五、供用量:按乙方实际要求用量供应。

  六、供货时间:供货期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工程结束止。

  七、结算方式:乙方每壹个月将甲方所运砂石料货款的60%结清。x年xx月xx日之前将所有剩余款结清。

  八、乙方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供货量,如甲方不能按时供应造成乙方损失。按此供应量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计每车付160元违约金)。

  九、甲方货到现场后所发生的因自身原因造成他人及第三方的损失和人生伤害与乙方无关。

  十、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工程结束,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料供销合同9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本着公*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0.5cm—2cm,2cm—4cm,石子、水洗沙、戈壁料。

  二、质量标准:石子、水洗砂、细沙、粒度均匀。水洗砂、细沙的质量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三、供货方式:汽运

  四、价格:甲方将以上货物从运至城的乙方工地,到货价格为水洗砂xx元/㎡,0.5cm—2cm石子xx元/㎡,2cm—4cm石子xx元/㎡,细沙xx元/㎡,戈壁料xx元/㎡,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出具发票)。

  五、供用量:按乙方实际要求用量供应。

  六、供货时间:供货期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工程结束止。

  七、结算方式:乙方每壹个月将甲方所运砂石料货款的'60%结清。x年xx月xx日之前将所有剩余款结清。

  八、乙方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供货量,如甲方不能按时供应造成乙方损失。按此供应量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计每车付160元违约金)。

  九、甲方货到现场后所发生的因自身原因造成他人及第三方的损失和人生伤害与乙方无关。

  十、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工程结束,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料供销合同10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沙、石料,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经双方*等友好协商,特立以下条款:

  一、乙方在本工程中所有的沙、石料全部由甲方提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进料,否则乙方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金额为违约进料所产生的费用的两倍。

  二、甲方所提供的沙、石料的`质量必须经过业主、乙方所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方可供料,供料品质必须一致,出现违约,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赔偿,赔偿金额为造成损失的双倍。

  毛石规格由业主,乙方认可即可。

  三、数量:乙方向甲方暂定沙6000立方,单价50元/立方米,计300000。00元。公分石15000立方,单价50元/立方米,计750000。00元。毛石3000立方,单价28元/立方米。计84000元,合计11340000元(壹佰壹拾叁万肆仟元整)。

  四、付款方式:

  乙方首先预付甲方材料款伍拾万元,其余的按进度的

  60%支付,余款在工程完工,经检收合格后六个月付清。

  五、在材料的运输、堆放、施工的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六、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的相关规定,无论市场怎样波动,各担风险。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违反,若出现单方违约,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

  甲方:乙方:

  身份证:身份证:

  年月日年月日


石料供销合同菁选扩展阅读


石料供销合同菁选(扩展1)

——供销合同 (菁华12篇)

供销合同1

  第一章 合同标的

  本合同所定设备将用_________项目。

  第一条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_________。

  第二条 凡供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

  第三条 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一。

  第四条 供方详细的供货范围按合同附件二。

  第五条 供方供应的技术资料按合同附件三。

  第六条 本合同包括为保证所供应的设备安全可靠、高效正常运行与维护所必须的专用工具与备品备件、技术服务(其中也包括技术配合和现场技术服务)及技术资料(其中包括图纸、资料、说明书等等)

  第二章 供货范围

  第七条 合同供货范围详见附件二。

  第八条 本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供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一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供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等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第三章 合同价格

  第九条 供方按本合同供应的_________套合同设备总价格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价格为______元、第二套合同设备价格为_________元。

  该价格还包括供方所应纳的税、技术资料(含邮递费用)和技术配合、技术服务费、从制造厂到始发站/码头的运输、装卸、保险费及所有设备包装费。

  第十条 按合同供货范围(分部套及技术服务费)的分项价格见附件六。

  第十一条 本价格在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若因需方原因推迟交货期,其价格变动按第十四条规定执行。

  第四章 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

  第十二条 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第十三条 付款方式:银行托收或票汇。

  第十四条 合同价款按下列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供方在提交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需方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预付款。

  (1)金额为合同总价款_________%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金额为合同总价款100%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合同开始日期起1个月内,且供方在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款_________%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经审核无误后,需方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作为预付款。若合同生效日期与开始日期时间相差超过2个月,则合同交货期开始顺延,顺延时间为生效日期与开始日期时间相差减去2个月;顺延时间每超过6个月,则合同价增加_________%,顺延时间不到六个月则合同价不变。(注:第十四条1和第十四条2付款之和为合同总价款的10%)

  3.货款的支付:供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每批设备(部组件)交给指定的运输部门,在办理好全部运输手续后,应将全套的该批设备的商业发票(金额为该批设备价格的80%,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货运提单提供给需方,需方在30天内验明上述文件无误后,支付该批货物货款的80%。

  4.每套合同设备经168小时试运行通过并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8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经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需方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的80%。

  5.剩余合同总价的10%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待每套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在供方提交下列单据经需方审核无误后,需方应在一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价格的10%:

  (1)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价格1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该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的影印件一式五份。

  第十五条 付款时间以需方银行承付日期为实际支付日期,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一百条计算迟交款违约金的依据。

  第五章 交货

  第十六条 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具体分部套交货时间详见附件四。

  第十七条 交货地点:凡供方制造的部套为供方厂铁路专用线(车上)/码头(船上);凡供方分包给其它单位制造的部套(除必须返供方厂的部套外),其交货地点为分包单位铁路专用线(车上)/码头(船上)。若供方(包括分包部分)没有铁路专用线/码头,则供方的交货地点为附*的铁路货运站(车上)/码头(船上)。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供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四的规定向需方提供预计每批货物名称、总重量、总体积和交货日期的初步交货计划。及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总清单。在每批货物预计启运(60)天前及(10)天前,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第二十一条中的各项内容通知需方。

  第十九条 每批合同设备交货日期以货物始发铁路部门/水运部门发货时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九十五条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根据。

  第二十条 需方可委托供方负责代办设备运输,运杂费、保险费等均由需方承担。供方需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发运设备所需要的运输工具计划。

  第二十一条 在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火车车辆/船发出(24)小时内,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该批货物的如下内容通知需方:

  (1)合同号;

  (2)机组号;

  (3)货物备妥发运日;

  (4)货物名称及编号和价格;

  (5)货物总毛重;

  (6)货物总体积;

  (7)总包装件数;

  (8)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

  (9)重量超过20吨或尺寸超过9米3米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

  (10)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第二十二条 发货计划中没有开列的货物应配合安装进度进行交货。

  第二十三条 在保证期内和在保证期满后至第一次大修时止由于供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供应设备(或部件)经双方确认的损坏或潜在缺陷,而动用了需方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设备或部件,则供方应负责免费在(6)个月内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交,运到指定目的车站/码间,并且通知需方。

  第二十四条 供方应按附件一和附件三规定,向需方分批提供:满足作电厂设计所需的厂家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按附件一和附件三的规定提供全部安装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每套合同设备(10)套。应分别列出上述图纸技术文件的清单及符合附件三规定的交付进度。

  第二十五条 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后,供方应在(24)小时内将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号等以传真或电报通知需方。

  第二十六条 技术资料以交邮印截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此日期将作为按合同第九十六条对任何延期交付资料进行延期违约金计算的依据。如果技术资料经需方或需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且非需方原因,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14)天内(对急用者应在3天内)免费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的部分。如因需方原因发生缺少、丢失或损坏,供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后(14)天内(对急用者应在3天内),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部分,费用由需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 需方可派遣代表到供方工厂及装货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供方应提前(15)天通知需方交运日期。如果需方代表不能及时参加检验时,供方有权发货。上述需方代表的检查与监督不能免除供方应负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迟设备发货时,由需方负担仓储费及必要时的保养费。并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该批设备的款项。

  第二十九条 到货站(整车)/码间(整船):_________,(零担)/(散货):_________。

  第三十条 收货单位:_________。

  第六章 包装与标记

  第三十一条 供方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gb191-73“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按(79)机电联字第1029号文及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和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产品包装前,供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第三十二条 供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

  第三十三条 供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

  (3)收货单位名称;

  (4)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第三十四条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第三十五条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的话)各一份。另邮寄装箱清单各2份。

  第三十六条 附件二中列明的备品备件应按每台设备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发货。

  第三十七条 备品备件及工具应分别包装并按第三十二条注明上述内容。

  第三十八条 各种设备及松散零星的部件应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最小的完善的箱件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

  第三十九条 栅格式箱子及/或类似的包装,应能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它物品或雨水造成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

  第四十条 所有带坡口管子和管件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它方式妥善防护。

  第四十一条 供方及/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标明任何两个箱件。

  要复印存档,供方应提供方便。

  4.向需方驻厂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第六十四条 需方的监造检验一般不得影响工厂的正常生产进度,应尽量结合供方工厂实际生产过程。若需方厂代表不能按供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供方工厂的试验工作可正常进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需方代表有权事后了解和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

  第六十五条 需方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标准或包装要求时,需方代表有权提出意见并暂不予签字,供方须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无论需方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交务主动及时地向需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供方不得擅自处理。

  第六十六条 不论需方人员是否参加监造与出厂检验或者需方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且签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第十章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第六十七条 由供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出厂时,应有供方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对附件五列出的某些主要设备,还应有全套需方代表签字的监造与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第六十八条 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需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供方责任后,由供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需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范和质量。需方应在开箱检查前(14)天通知供方开箱检验日期,供方应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需方应为供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检验时,供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需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需方未通知供方而自行开箱或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3个月)后仍不开箱,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

  第六十九条 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供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或更换的依据;如果供方委托需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如果非供方原因或由于需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需方自负。

  第七十条 供方对上述索赔如有异议,应在接到需方索赔通知后(14)天内提出复议,否则索赔即告成立。如有异议,双方需进行协商,如果供方认为有必要,需方可同意供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个月)内,自费派代表赴检验现场同需方代表共同复验。

  第七十一条 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商品检验局进行商检。请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商检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第七十二条 供方接到需方按本合同第六十八条至第七十一条规定提出的索赔后,应按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尽快修理、换货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均应由责任方负担。

  第七十三条 供方修理或换货的时间,以不影响电厂建设进度为原则,但不迟于发现缺陷、损坏或短缺等之后3个月,对于关键部件重新供应的时间,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七十四条 需方对到货检验的货物提出索赔的时间,不迟于货物抵达电厂工程设备储放场之日起的6个月。

  第七十五条 本章以上条款所述的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尽管没发现问题或供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供方按合同第十章及附件一的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第九章 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第七十六条 本合同设备由需方根据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双方应充分合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尽快建成投产。

  第七十七条 本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的验收工作按照附件一、附件五的要求进行。

  第七十八条 合同设备的安装完毕后,供方应派人参加调试,并应尽快解决出现的问题,其所需时间应不超过3个月。在此期间,如合同设备都能安全稳定运行,即可由双方选择适当时间进行性能验收试验,这项验收试验由需方负责,供方参加。

  第七十九条 性能验收试验应在每套合同设备全部设备运转稳定,达到额定出力下连续稳定运行168小时完毕后,应在6个月内进行。

  当每套合同设备全部设备运行稳定,达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规定的各项性能保证值指标,则考核认为合格。此后10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如果合同设备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按第八十一条和第九十二条办理。

  第八十条 在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如有个别微小缺陷,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由供方免费修理上述微小的缺陷的条件下,需方可同意签署初步验收证书。

  第八十一条 如果在第一次性能验收试验时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性能保证值时,则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并由责任一方采取措施,并在第一次验收试验结束后(2)个月内进行第二次验收试验。

  第八十二条 在第二次性能验收试验后,如仍有一项或多项指标未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经双方确认:

  如属供方原因,则应按本合同第十章执行。

  如属需方原因,本合同设备应被认为初步验收,此后10天内由需方代表签署并由供方代表会签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供方仍有义务与需方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设备性能达到保证值。

  第八十三条 每套合同设备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之日起(36)个月内,如因非供方原因该合同设备未能进行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期满后即视为通过最终验收,此后15天内,应由需方签署并由供方会签本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在合同设备稳定运行168小时后,如果非从方原因造成的性能验收试验的延误超过(6)个月,则此后15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第八十四条 不管合同设备性能验收试验进行一次或两次,需方将于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至一年并完成索赔后止15天内按照第九十条规定签发最终验收证明书。

  第八十五条 按第七十九条及第八十二条出具的初步验收证书只是证明供方所提供的设备性能和参数截至出具初步验收证明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供方对设备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解除的证据,同样,最终验收证书也不能被视为供方对设备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应负责任的解除的证据。潜在缺陷指设备的陷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制造过程中被发现,供方对纠正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其时间应保证到一年保证期终止后到第一次大修(通常为一年)。

  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经双方确认),供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条及第八十九条1的规定进行修理或调换。

  第八十六条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对由于供方责任需要进行的检查、试验、再试验、修理或调换,在供方提出请求时,需方应作好安排以便进行上述工作。供方应负担修理或调换及基人员的费用。如果供方委托需方施工人员进行加工和/或修理、调换设备或由于供方设计图纸错误或供方技术服务人员的错误造成返工,供方应按下列公式向需方支付费用(所用费用按发生时的费率水*计费):p=ah m cm。

  第十章 保证与索赔

  第八十七条 保证期一般是指合同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签最终验收证书)或供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36)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该保证期的具体内容按第九章和第十章有关条款执行。

  第八十八条 供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设备的成套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良的,设备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供方保证根据本合同附件三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是清晰、完整统一和内容正确、准确的并能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合同设备在投产后的第一年内,年可利用小时数要求大于(6500)小时;第二年及以后年可运行小时数要求大于(7500)时,年强迫停机率小于(2%),供方为“合同设备”承担的保证期应到需方出具最终验收证书为止。

  第八十九条 本设备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供方技术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返工、报废,供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和修理。如需换货,供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换货的一切费用,换货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证实属供方责任之日起的(2)个月内,对于那些在(2)个月内不可能修理或调换的货物,可经需方特殊允许另行商定期限。供方可委托需方在现场进行损坏设备的修理,所有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于需方未按供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及非供方技术人员的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由需方负责修理、更换,但供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需方要求的紧急部件,供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第九十条 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满后,由需方在15天内出具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最终验收证书交给供方。条件是:在此期间供方应完成需方在保证期满前提出的索赔和赔偿。但供方对非正常维修和误操作以及由于正常磨损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第九十一条 在保证期间,如发现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如属供方责任,则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如供方对此索赔有异议按第七十条办理。否则供方在接到需方索赔文件后,应立即无偿修理、换货、赔款或委托需方安排大型修理。包括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运费及保险费由供方负担。

  第九十二条 如由于供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合同设备停运或推迟安装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换货所延误的时间作相应的延长。

  第九十三条 由于供方责任,在第九章规定的性能验收试验后,如经第二次验收试验(由于供方原因)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供方应承担违约金,其计算方法如下:锅炉:_________;汽轮机:_________;发电机:_________。

  第九十四条 如合同设备在保证期内发现了双方共同确认的系供方责任的十分严重的缺陷(如设备性能达不到要求等),则其保证期将自该缺陷修正后开始计算一年。

  第九十五条 如果不是由于需方原因或需方要求推迟交货而供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实际交货日期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九条规定计算,需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供方收取违约金:迟交1~4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0.5%);迟交5~8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1%);迟交9周以上,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1.5%);不满1周按1周计算。

  由于铁路运输的责任而导致1个月以内的迟交,供方出具有关的设备入库单及车皮发运单,经需方代表确认后,需方可以考虑免于迟交违约金。每套合同设备迟交货物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

  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设备迟交超过6个月时,需方应保留与供方协商的权力,共同商定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赔偿金的数额,如协商不能达到协议时,需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九十六条 如由于确属供方责任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三的规定按时交付,经双方确认属严重影响施工的关键技术文件时,则每迟交1周,需方将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迟交时间的计算以第二十六条规定为准。

  第九十七条 如果由于供方服务的疏忽和/或错误,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双方一致承认的延误,每延误工期1周供方将向需方支付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0.05%)违约赔偿金,每套合同设备这部分赔偿金最多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0.5%)。且供方需支付由于供方技术服务错误或违约造成需方的直接损失。

  第九十八条 供方对于根据本合同承担的每套合同设备索赔责任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将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10%)。

  第九十九条 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按合同附件四继续交货的义务,对安装试验有重大影响的部套,迟交超过(6个月)时,需方保留与供方共同商定供方向需方支付赔款额的权力。

  第一百条 如果由于需方原因,迟付货款,需方须按下列方式支付违约金:迟交1~4周,每周罚迟付金额的(_________);迟交5~8周,每周罚迟付金额的(_________);迟交9周以上,每周罚迟付金额的(_________);不满1周按1周计算。

  需方除支付以上违约金外,还应支付迟交款的相应利息,每套合同设备以上违约金款总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

  第十一章 合同的变更和修改、暂停(中止)和终止

  第一百零一条 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被充的建议。该项建议由一方以顺序编号的修改通知书向对方签发,修改通知书副本经对方签署人会签后退还给修改通知书签发一方。如果双方共同认为该项修改会对合同价格和交货进度有重大影响时,供方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14)个工作日内,提出影响合同价格和/或交货期的详细说明。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生效。将修改后的有关部分抄送原合同有关单位。

  第一百零二条 如果供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需方将用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15)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人作为修正,如果认为在(15)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需方将保留暂停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分权利。对于这种暂停,需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供方负担。

  第一百零三条 根据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如果需方行使暂停权利后,需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供方支付暂停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由预付给供方的暂停部分款项索回。

  第一百零四条 在合同执行期间,若因需方原因要求对合同设备进行重大的变更和/或要求增加超出附件二以外的范围,需方应考虑供方的设计和生产周期及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变化;供方接到需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充分考虑需方意见,与需方一起尽早完成合同修改。

  第一百零五条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供方和/或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暂停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

  第一百零六条 因需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货,需方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30%)并赔偿供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一百零七条 因供方原因而不能交货,供方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30%)并赔偿需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一百零八条 如果供方破产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需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供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按其给出的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执行经过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第一百零九条 若第一百零八条中考虑的情况确实发生,需方有权从供方手中将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作接管并收归己有,并在合理期限内从供方的现场房屋中迁出所有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这些东西的所有权已属需方,供方应给需方提供全权处理并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上述这类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需方对这种终止合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对供方的任何索赔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一百一十条 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破坏、动乱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第一百一十一条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3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第一百一十二条 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和验收等问题)。

  第十三章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一百一十四条 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到协议时,则提交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如仍不能解决,可提交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一百一十五条 仲裁则地点为_________。

  第一百一十六条 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一百一十七条 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上述仲裁截决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一百一十八条 在进行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事项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合同生效需满足下列条件: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

  (2)本合同取得审查单位(电力工业部成套设备局)审查(加盖合同审查章);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最终验收证书”之日并货款两清止。

  第一百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正本6份,副本40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2份,副本18份。审查单位正本2份,副本4份。

  第一百二十一条 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二条 供方须将本合同供货范围中主要设备分包商的名单提交需方予以确认,供方应从被需方确认的名单中选定最后分包商并通知需方。分包商一旦选定,供方不得擅自改变。供方应对分包商的过失、疏忽和/或其它任何违反合同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第一百二十三条 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与“合同设备”和相关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四条 合同双方应指定2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设备”的技术和商务问题。双方授权代表的名称和通讯地址在合同生效后的2周内通知对方。

  第一百二十五条 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一百二十六条 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一方作出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

  第一百二十七条 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合同规定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第一百二十八条 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下述地址派员递送或挂号、航空邮寄、电报、传真或电传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和/或通讯设施接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供销合同2

  甲方:晋城市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南氏面食(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晋城市放心早餐工程的顺利运行,让广大市民真正吃上卫生、营养、价廉的放心早餐。甲、乙双方就合作事宜,本着*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合作有效期限自20xx年月日至年&nbs月日止。

  二、甲方同意乙方作为放心早餐工程的供应商,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乙方必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产品质量保证金伍仟元,并一次性缴纳品牌使用费伍仟元,有效期至年月日。自合同签定之日起执行。

  三、乙方在甲方生产厂房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有关证件手续由甲方统一办理。乙方使用的包装物、周转箱必须卫生、无毒。乙方要保证所提供食品的质量,符合《食品卫生法》的要求,能随时接受大众传媒的检验,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由乙方承担。如果发生因食品本身质量引起的消费者投诉,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民事责任由乙方自负。

  四、乙方应定期向甲方出示技术监督局的“质检报告”,市(区)卫生防疫站的“食品卫生检验报告单”。

  五、乙方提供食品必须有包装,并且包装应根据甲方指定的产品包装类型、图案、标识,统一印刷“晋城富威华天放心早餐工程有限公司生产”或“晋城富威华天放心早餐工程指定产品”字样,乙方生产厂名、厂址、电话统一使用晋城富威华天放心早餐工程有限公司冠名、厂址和电话。产品名称、主要成分、保质期、产品执行标准及应注明的其他内容,都应在包装上标明。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包装上注有的“放心早餐”字样及图案的包装物自用或他用,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侵权责任,乙方负责赔偿因侵权造成的经济和名誉损失。

  六、甲方每日下午<15:00之前将次日所需的食品品种、规格、数量等用传真或其它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指定联系人,乙方需在次日凌晨0:30之前将甲方所需食品按质按量送到甲方指定的配送中心,在指定的位置堆码整齐,经双方验收无误后签字。如订单有变化应在晚20:00前通知乙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甲乙双方购销的产品品种严格按照附表中约定的规格、单价执行。如果出现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上下波动超过15%,双方应另行商定价格,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八、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订单提供质优、量足、新鲜、无损坏、无挤压的合格的食品,否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乙方负责将产品保质保量地按约定时间送到甲方配送中心,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双方可根据市场变化,共同对供应品种作相应的调节,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九、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提*品按照“产品标准”进行抽查检验,如发现有异味、异色、异样(不属产品本身味道、颜色、规格、重量与标准的),甲方有权对整批产品拒收,其损失由乙方负责,并向甲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根据食品销售规则或食品本身的特点,乙方应承担甲方1%的损耗率。乙方所供应食品在甲方开业后十日内应予以退货。十日后可不予退货。退货方式:甲方每天把当天没有销售完的食品全部退给乙方并填写退货单,乙方人员验货签收,并在财务上抵消甲方的进货款。

  十一、乙方在生产供货过程中连续发生食品质量问题或在市场销量大幅度下降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产整顿。在整顿期间,甲方另行组织供货。乙方经整顿达到市场要求时可恢复生产供应。经三次整顿仍不能达到市场要求则应终止合作关系。

  十二、结账方式:甲方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货款(15日—20日),乙方必须带齐相关的结算凭证及发票与甲方结账。

  十三、食品包装周转箱,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自己部分。

  十四、乙方提供的马夹袋(塑料)分大、中、小三种规格。上市前两个月,乙方按三种规格各3万个的数量用于自身食品的包装。以后,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另定。

  十五、开业促销:为了成功地启动晋城放心早餐

  工程市场,提高乙方产品的销量,乙方应根据甲方“开业三天买一增一促销方案”,配合促销活动,促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六、乙方进入甲方中心厨房生产加工,应严格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监督检查。乙方在甲方中心厨房所使用的场地、水电气费用全部自行承担,并由甲方按月在货款中扣除。租金、装修费、水电气费用按乙方实际使用量计算。乙方若使用甲方生产设备,应按月支付租金或折旧费。十七、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具有和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晋城市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乙方(签章):南氏面食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20xx年月日

  注:本合同附产品价格表、产品质量说明书。

  附表一:双方确认品种和价格表

  食品编号

  品名

  单位

  规格(克)

  甲方:晋城xxxx有限公司

  乙方:

  20xx年月日

供销合同3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供方:

  需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供、需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供方向需方供应以下产品:

  1.表格内的单价是指到达交货地点的价格。

  2.每批实际送货量以需方的订货单为准。由需方(包括需方及其子公司或关联公司)根据自身生产需要确定每批次的交货数量、交货时间,并以传真、邮件、qq、微信或者其他书面方式向供方发出订货单,订货单提交时间应在交货日之前_3 日。供方收到需方订货单当日,

  应当以传真、邮件、qq、微信或者其他书面方式向乙方进行确认。

  二、产品质量要求

  1、产品质量标准:(1)应符合 相关标准要求。

  (2)按供需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履行,但卫生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3)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及产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qs的相关要求;

  (4)供方所提供的产品若因产品不符合相关质量要求,需方可提出退货要求,由供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保质期限

  供方提供任何有质量保质期的商品在交付需方时的剩余保质期限不得少于总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三、产品包装

  1、包装要求:在外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包装日期/批号、保质期、净含量/规格、贮存条件、产品执行标准、供货商、供货地址、联系电话、原产地等。

  2.包装物由供方提供,费用由供方承担。

  3.包装物不回收。

  四、交货时间

  由需方(包括需方及其子公司或关联公司)根据自身生产需要确定全部或者每批次的交货数量、交货时间等内容的订货单,订货单的提交时间应在交货日之前_ 5__日,以传真、邮件、qq、微信或者其他书面方式向供方发出。供方收到需方订货单当日,应当以传真、邮件、qq、微信或者其他书面方式向需方进行确认。如供方未按约定进行确认的,需方有权另行采购或者不接收其所*品。

  五、交货方式

  1、供方送货:产品运输费用由供方负责 ,在交货前(即货物到达需方及其子公司或关联公司的仓库之前)的风险由供方承担。

  2、交货地点(即合同履行地):需方及其在全国各地的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厂区库房(或者需方指定的其他交货地点)。需方在订购单中须注明每批次的交货地点。如需方临时改变交货地点的,应提前通知供方,若因需方未及时通知供方导致发错货,由需方承担责任。

  3、需方根据合同规定或订货单,按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主要包括卫生指标、内外包装、保质期、标识感官等)进行收货初检,初检合格后根据实际收货情况在供方送货单上签收。需方签收的送货单是进行货款结算的凭据之一。

  六、验收方法

  1、供方提供的每一批产品都须附随根据双方确认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和《送货单》。《送货单》必须明确填写收货单位、产品品名、净含量/规格、单位、数量等,送货单位必须盖公章。为规范送货要求,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如送货时《送货单》忘记携带或不符合要求,需方有权拒收产品或者对供方进行500元/次的处罚。

  2、同时供方每半年必须向需方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若在需方要求提供外检报告而未及时提供或一直不提供的,由需方自行送样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供方支付(从货款中直接扣除)。

  3、外包装要完整无损,外包装上必须有完整的标识标签信息。

  4、需方发现货物存在任何问题,应当及时通知供方。如货物确实存在问题的,需方有权选择要求供方调换货物或是退货,供方对需方选择何种处理方式不持任何异议,并应当全力配合。无论需方采取何种处理方式,因退换货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方承担,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需方损失的,差额部分应由供方赔偿。如需方在验收期限外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则供方仍应当按照上述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5、产品重量标准以双方约定为准,供方承诺每件产品净重量与标签信息的净含量相符,如抽检发现产品净重量不足或解冻后净重量不足,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补足或在结算时按实扣款。

  6、需方对货物的验收,并不能免除供方承担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的责任,如因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及其责任,无论需方是否已经验收,均由供方全部承担。

  七、付款方式

  需方定期以一个月为一结算和付款周期。即当月的发货数量在次月的个工作日内由供需双方进行对账,承诺于发货次月的 25号 前将货款付至供方指定账户。

  八、违约责任

  1、 供方如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需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供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2、 供方应承诺所有产品均为供方提供,不得委托任何第三方提供,如有隐瞒情况,一经发现,由供方支付需方违约金10万元,需方也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进行索赔。

  3、 产品质量不符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拒收货物;或者要求更换合格货物,供方应当及时更换货物,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与供方另行协商处理。

  4、 供方应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需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5、 供方逾期交货或交货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拒收或者要求供方正确履行。如需方同意收货的,供方应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交货日止,按逾期交货金额的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如前述任一情形发生两次或以上时,需方有权解除合同。

  6、 若因不可抗力造成逾期交货的,供方不承担责任。

  7、 供方应为需方提供质优价廉的产品,不得给予需方人员任何形式的回扣或变相回扣,如有发生,供方应按其违约前6个月的实际交货总金额的2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且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 需方若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付款,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逾期应付款的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9、 需方违约拒收产品或在验收期间保管不妥造成产品损失的,需方应当承担由此所造成的相应损失。

  九、合同履行期内,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概由败诉方承担。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一、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如下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承诺保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选定的打√,不选的打×。)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食品流通许可证□

  4、食品生产许可证□

  5、印刷许可证□

  6、检疫证明□

  7、产地证明□

  8、每批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

  9、有关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10、绿色食品认证书□

  11、有机食品认证书□

  12、产品质量标准文本□

  13、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书(ha*)□

  14、质量安全认证书(qs)□

  xx、供需双方约定的其他□

  16、税务登记证□

  17、外检报告□

  十二、需方应向供方提供如下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承诺保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选定的打√,不选的打×。)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其他□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十四、双方基于本合同的订货单、供方确认的传真件、需方签收的发货单以及本合同附件均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供方(盖章):

  住所:

  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需方(盖章): 住所: 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本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传真件为有效合同证件。

供销合同4

  第一章 合同标的

  本合同所定设备将用_________项目。

  第一条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_________。

  第二条 凡供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

  第三条 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一。

  第四条 供方详细的供货范围按合同附件二。

  第五条 供方供应的技术资料按合同附件三。

  第六条 本合同包括为保证所供应的设备安全可靠、高效正常运行与维护所必须的专用工具与备品备件、技术服务(其中也包括技术配合和现场技术服务)及技术资料(其中包括图纸、资料、说明书等等)

  第二章 供货范围

  第七条 合同供货范围详见附件二。

  第八条 本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供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一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供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等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第三章 合同价格

  第九条 供方按本合同供应的_________套合同设备总价格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价格为______元、第二套合同设备价格为_________元。

  该价格还包括供方所应纳的税、技术资料(含邮递费用)和技术配合、技术服务费、从制造厂到始发站/码头的运输、装卸、保险费及所有设备包装费。

  第十条 按合同供货范围(分部套及技术服务费)的分项价格见附件六。

  第十一条 本价格在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若因需方原因推迟交货期,其价格变动按第十四条规定执行。

  第四章 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

  第十二条 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第十三条 付款方式:银行托收或票汇。

  第十四条 合同价款按下列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供方在提交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需方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预付款。

  (1)金额为合同总价款_________%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金额为合同总价款100%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合同开始日期起1个月内,且供方在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款_________%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经审核无误后,需方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作为预付款。若合同生效日期与开始日期时间相差超过2个月,则合同交货期开始顺延,顺延时间为生效日期与开始日期时间相差减去2个月;顺延时间每超过6个月,则合同价增加_________%,顺延时间不到六个月则合同价不变。(注:第十四条1和第十四条2付款之和为合同总价款的10%)

  3.货款的支付:供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每批设备(部组件)交给指定的运输部门,在办理好全部运输手续后,应将全套的该批设备的商业发票(金额为该批设备价格的80%,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货运提单提供给需方,需方在30天内验明上述文件无误后,支付该批货物货款的80%。

  4.每套合同设备经168小时试运行通过并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8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经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需方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的80%。

  5.剩余合同总价的10%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待每套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在供方提交下列单据经需方审核无误后,需方应在一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价格的10%:

  (1)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价格1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该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的影印件一式五份。

  第十五条 付款时间以需方银行承付日期为实际支付日期,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一百条计算迟交款违约金的依据。

  第五章 交货

  第十六条 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具体分部套交货时间详见附件四。

  第十七条 交货地点:凡供方制造的部套为供方厂铁路专用线(车上)/码头(船上);凡供方分包给其它单位制造的部套(除必须返供方厂的部套外),其交货地点为分包单位铁路专用线(车上)/码头(船上)。若供方(包括分包部分)没有铁路专用线/码头,则供方的交货地点为附*的铁路货运站(车上)/码头(船上)。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供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四的规定向需方提供预计每批货物名称、总重量、总体积和交货日期的初步交货计划。及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总清单。在每批货物预计启运(60)天前及(10)天前,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第二十一条中的各项内容通知需方。

  第十九条 每批合同设备交货日期以货物始发铁路部门/水运部门发货时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九十五条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根据。

  第二十条 需方可委托供方负责代办设备运输,运杂费、保险费等均由需方承担。供方需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发运设备所需要的运输工具计划。

  第二十一条 在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火车车辆/船发出(24)小时内,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该批货物的如下内容通知需方:

  (1)合同号;

  (2)机组号;

  (3)货物备妥发运日;

  (4)货物名称及编号和价格;

  (5)货物总毛重;

  (6)货物总体积;

  (7)总包装件数;

  (8)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

  (9)重量超过20吨或尺寸超过9米3米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

  (10)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第二十二条 发货计划中没有开列的货物应配合安装进度进行交货。

  第二十三条 在保证期内和在保证期满后至第一次大修时止由于供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供应设备(或部件)经双方确认的损坏或潜在缺陷,而动用了需方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设备或部件,则供方应负责免费在(6)个月内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交,运到指定目的车站/码间,并且通知需方。

  第二十四条 供方应按附件一和附件三规定,向需方分批提供:满足作电厂设计所需的厂家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按附件一和附件三的规定提供全部安装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每套合同设备(10)套。应分别列出上述图纸技术文件的清单及符合附件三规定的交付进度。

  第二十五条 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后,供方应在(24)小时内将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号等以传真或电报通知需方。

  第二十六条 技术资料以交邮印截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此日期将作为按合同第九十六条对任何延期交付资料进行延期违约金计算的依据。如果技术资料经需方或需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且非需方原因,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14)天内(对急用者应在3天内)免费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的部分。如因需方原因发生缺少、丢失或损坏,供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后(14)天内(对急用者应在3天内),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部分,费用由需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 需方可派遣代表到供方工厂及装货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供方应提前(15)天通知需方交运日期。如果需方代表不能及时参加检验时,供方有权发货。上述需方代表的检查与监督不能免除供方应负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迟设备发货时,由需方负担仓储费及必要时的保养费。并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该批设备的款项。

  第二十九条 到货站(整车)/码间(整船):_________,(零担)/(散货):_________。

  第三十条 收货单位:_________。

  第六章 包装与标记

  第三十一条 供方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gb191-73“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按(79)机电联字第1029号文及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和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产品包装前,供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第三十二条 供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

  第三十三条 供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

  (3)收货单位名称;

  (4)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第三十四条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第三十五条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的话)各一份。另邮寄装箱清单各2份。

  第三十六条 附件二中列明的备品备件应按每台设备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发货。

  第三十七条 备品备件及工具应分别包装并按第三十二条注明上述内容。

  第三十八条 各种设备及松散零星的部件应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最小的完善的箱件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

  第三十九条 栅格式箱子及/或类似的包装,应能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它物品或雨水造成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

  第四十条 所有带坡口管子和管件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它方式妥善防护。

  第四十一条 供方及/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标明任何两个箱件。

  要复印存档,供方应提供方便。

  4.向需方驻厂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第六十四条 需方的监造检验一般不得影响工厂的正常生产进度,应尽量结合供方工厂实际生产过程。若需方厂代表不能按供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供方工厂的试验工作可正常进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需方代表有权事后了解和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

  第六十五条 需方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标准或包装要求时,需方代表有权提出意见并暂不予签字,供方须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无论需方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交务主动及时地向需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供方不得擅自处理。

  第六十六条 不论需方人员是否参加监造与出厂检验或者需方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且签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第十章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第六十七条 由供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出厂时,应有供方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对附件五列出的某些主要设备,还应有全套需方代表签字的监造与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第六十八条 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需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供方责任后,由供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需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范和质量。需方应在开箱检查前(14)天通知供方开箱检验日期,供方应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需方应为供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检验时,供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需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需方未通知供方而自行开箱或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3个月)后仍不开箱,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

  第六十九条 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供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或更换的依据;如果供方委托需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如果非供方原因或由于需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需方自负。

  第七十条 供方对上述索赔如有异议,应在接到需方索赔通知后(14)天内提出复议,否则索赔即告成立。如有异议,双方需进行协商,如果供方认为有必要,需方可同意供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个月)内,自费派代表赴检验现场同需方代表共同复验。

  第七十一条 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商品检验局进行商检。请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商检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第七十二条 供方接到需方按本合同第六十八条至第七十一条规定提出的索赔后,应按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尽快修理、换货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均应由责任方负担。

  第七十三条 供方修理或换货的时间,以不影响电厂建设进度为原则,但不迟于发现缺陷、损坏或短缺等之后3个月,对于关键部件重新供应的时间,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七十四条 需方对到货检验的货物提出索赔的时间,不迟于货物抵达电厂工程设备储放场之日起的6个月。

  第七十五条 本章以上条款所述的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尽管没发现问题或供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供方按合同第十章及附件一的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第九章 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第七十六条 本合同设备由需方根据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双方应充分合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尽快建成投产。

  第七十七条 本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的验收工作按照附件一、附件五的要求进行。

  第七十八条 合同设备的安装完毕后,供方应派人参加调试,并应尽快解决出现的问题,其所需时间应不超过3个月。在此期间,如合同设备都能安全稳定运行,即可由双方选择适当时间进行性能验收试验,这项验收试验由需方负责,供方参加。

  第七十九条 性能验收试验应在每套合同设备全部设备运转稳定,达到额定出力下连续稳定运行168小时完毕后,应在6个月内进行。

  当每套合同设备全部设备运行稳定,达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规定的各项性能保证值指标,则考核认为合格。此后10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如果合同设备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按第八十一条和第九十二条办理。

  第八十条 在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如有个别微小缺陷,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由供方免费修理上述微小的缺陷的条件下,需方可同意签署初步验收证书。

  第八十一条 如果在第一次性能验收试验时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性能保证值时,则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并由责任一方采取措施,并在第一次验收试验结束后(2)个月内进行第二次验收试验。

  第八十二条 在第二次性能验收试验后,如仍有一项或多项指标未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经双方确认:

  如属供方原因,则应按本合同第十章执行。

  如属需方原因,本合同设备应被认为初步验收,此后10天内由需方代表签署并由供方代表会签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供方仍有义务与需方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设备性能达到保证值。

  第八十三条 每套合同设备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之日起(36)个月内,如因非供方原因该合同设备未能进行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期满后即视为通过最终验收,此后15天内,应由需方签署并由供方会签本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在合同设备稳定运行168小时后,如果非从方原因造成的性能验收试验的延误超过(6)个月,则此后15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第八十四条 不管合同设备性能验收试验进行一次或两次,需方将于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至一年并完成索赔后止15天内按照第九十条规定签发最终验收证明书。

  第八十五条 按第七十九条及第八十二条出具的初步验收证书只是证明供方所提供的设备性能和参数截至出具初步验收证明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供方对设备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解除的证据,同样,最终验收证书也不能被视为供方对设备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应负责任的解除的证据。潜在缺陷指设备的陷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制造过程中被发现,供方对纠正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其时间应保证到一年保证期终止后到第一次大修(通常为一年)。

  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经双方确认),供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条及第八十九条1的规定进行修理或调换。

  第八十六条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对由于供方责任需要进行的检查、试验、再试验、修理或调换,在供方提出请求时,需方应作好安排以便进行上述工作。供方应负担修理或调换及基人员的费用。如果供方委托需方施工人员进行加工和/或修理、调换设备或由于供方设计图纸错误或供方技术服务人员的错误造成返工,供方应按下列公式向需方支付费用(所用费用按发生时的费率水*计费):p=ah m cm。

  第十章 保证与索赔

  第八十七条 保证期一般是指合同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签最终验收证书)或供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36)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该保证期的具体内容按第九章和第十章有关条款执行。

  第八十八条 供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设备的成套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良的,设备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供方保证根据本合同附件三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是清晰、完整统一和内容正确、准确的并能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合同设备在投产后的第一年内,年可利用小时数要求大于(6500)小时;第二年及以后年可运行小时数要求大于(7500)时,年强迫停机率小于(2%),供方为“合同设备”承担的保证期应到需方出具最终验收证书为止。

  第八十九条 本设备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供方技术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返工、报废,供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和修理。如需换货,供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换货的一切费用,换货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证实属供方责任之日起的(2)个月内,对于那些在(2)个月内不可能修理或调换的货物,可经需方特殊允许另行商定期限。供方可委托需方在现场进行损坏设备的修理,所有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于需方未按供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及非供方技术人员的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由需方负责修理、更换,但供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需方要求的紧急部件,供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第九十条 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满后,由需方在15天内出具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最终验收证书交给供方。条件是:在此期间供方应完成需方在保证期满前提出的索赔和赔偿。但供方对非正常维修和误操作以及由于正常磨损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第九十一条 在保证期间,如发现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如属供方责任,则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如供方对此索赔有异议按第七十条办理。否则供方在接到需方索赔文件后,应立即无偿修理、换货、赔款或委托需方安排大型修理。包括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运费及保险费由供方负担。

  第九十二条 如由于供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合同设备停运或推迟安装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换货所延误的时间作相应的延长。

  第九十三条 由于供方责任,在第九章规定的性能验收试验后,如经第二次验收试验(由于供方原因)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供方应承担违约金,其计算方法如下:锅炉:_________;汽轮机:_________;发电机:_________。

  第九十四条 如合同设备在保证期内发现了双方共同确认的系供方责任的十分严重的缺陷(如设备性能达不到要求等),则其保证期将自该缺陷修正后开始计算一年。

  第九十五条 如果不是由于需方原因或需方要求推迟交货而供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实际交货日期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九条规定计算,需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供方收取违约金:迟交1~4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0.5%);迟交5~8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1%);迟交9周以上,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1.5%);不满1周按1周计算。

  由于铁路运输的责任而导致1个月以内的迟交,供方出具有关的设备入库单及车皮发运单,经需方代表确认后,需方可以考虑免于迟交违约金。每套合同设备迟交货物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

  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设备迟交超过6个月时,需方应保留与供方协商的权力,共同商定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赔偿金的数额,如协商不能达到协议时,需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九十六条 如由于确属供方责任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三的规定按时交付,经双方确认属严重影响施工的关键技术文件时,则每迟交1周,需方将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迟交时间的计算以第二十六条规定为准。

  第九十七条 如果由于供方服务的疏忽和/或错误,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双方一致承认的延误,每延误工期1周供方将向需方支付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0.05%)违约赔偿金,每套合同设备这部分赔偿金最多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0.5%)。且供方需支付由于供方技术服务错误或违约造成需方的直接损失。

  第九十八条 供方对于根据本合同承担的每套合同设备索赔责任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将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10%)。

  第九十九条 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按合同附件四继续交货的义务,对安装试验有重大影响的部套,迟交超过(6个月)时,需方保留与供方共同商定供方向需方支付赔款额的权力。

  第一百条 如果由于需方原因,迟付货款,需方须按下列方式支付违约金:迟交1~4周,每周罚迟付金额的(_________);迟交5~8周,每周罚迟付金额的(_________);迟交9周以上,每周罚迟付金额的(_________);不满1周按1周计算。

  需方除支付以上违约金外,还应支付迟交款的相应利息,每套合同设备以上违约金款总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

  第十一章 合同的变更和修改、暂停(中止)和终止

  第一百零一条 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被充的建议。该项建议由一方以顺序编号的修改通知书向对方签发,修改通知书副本经对方签署人会签后退还给修改通知书签发一方。如果双方共同认为该项修改会对合同价格和交货进度有重大影响时,供方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14)个工作日内,提出影响合同价格和/或交货期的详细说明。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生效。将修改后的有关部分抄送原合同有关单位。

  第一百零二条 如果供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需方将用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15)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人作为修正,如果认为在(15)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需方将保留暂停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分权利。对于这种暂停,需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供方负担。

  第一百零三条 根据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如果需方行使暂停权利后,需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供方支付暂停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由预付给供方的暂停部分款项索回。

  第一百零四条 在合同执行期间,若因需方原因要求对合同设备进行重大的变更和/或要求增加超出附件二以外的范围,需方应考虑供方的设计和生产周期及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变化;供方接到需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充分考虑需方意见,与需方一起尽早完成合同修改。

  第一百零五条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供方和/或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暂停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

  第一百零六条 因需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货,需方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30%)并赔偿供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一百零七条 因供方原因而不能交货,供方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30%)并赔偿需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一百零八条 如果供方破产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需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供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按其给出的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执行经过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第一百零九条 若第一百零八条中考虑的情况确实发生,需方有权从供方手中将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作接管并收归己有,并在合理期限内从供方的现场房屋中迁出所有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这些东西的所有权已属需方,供方应给需方提供全权处理并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上述这类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需方对这种终止合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对供方的任何索赔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一百一十条 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破坏、动乱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第一百一十一条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3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第一百一十二条 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和验收等问题)。

  第十三章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一百一十四条 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到协议时,则提交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如仍不能解决,可提交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一百一十五条 仲裁则地点为_________。

  第一百一十六条 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一百一十七条 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上述仲裁截决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一百一十八条 在进行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事项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合同生效需满足下列条件: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

  (2)本合同取得审查单位(电力工业部成套设备局)审查(加盖合同审查章);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最终验收证书”之日并货款两清止。

  第一百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正本6份,副本40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2份,副本18份。审查单位正本2份,副本4份。

  第一百二十一条 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二条 供方须将本合同供货范围中主要设备分包商的名单提交需方予以确认,供方应从被需方确认的名单中选定最后分包商并通知需方。分包商一旦选定,供方不得擅自改变。供方应对分包商的过失、疏忽和/或其它任何违反合同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第一百二十三条 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与“合同设备”和相关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四条 合同双方应指定2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设备”的技术和商务问题。双方授权代表的名称和通讯地址在合同生效后的2周内通知对方。

  第一百二十五条 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一百二十六条 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一方作出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

  第一百二十七条 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合同规定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第一百二十八条 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下述地址派员递送或挂号、航空邮寄、电报、传真或电传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和/或通讯设施接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供销合同5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等的基础上,就蒙娜丽莎地砖供货的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二、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规定,同时提*品合格证,货运单(跟随集装单)。

  三、到货地点:城中街道办文化宣传教育中心新建大楼工地大院内(运费由供方承担)。

  四、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给城中街道提供合同押金 万元,则该合同生效。第一批供货时间在合同生效后25日内,供货数量为3360片,待第一批货到现场后,甲方即将 万元押金退还于乙方,并在2日内付清第一批次货款。余下数量必须在第一批货到后一个月内供完,每批货到验收2日内付款。

  五、违约责任的'解决方法:

  ①、一方延期到货或延期付款,每日按 %的违约金补偿对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关责任。

  ②、货到现场甲方组织人员验收,如2日内无人验收视为合格。

  ③、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销合同6

  甲方(需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供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货物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标准、生产厂家(产地)、数量、单价和合同总价详见附件《供货明细表》。

  二、货物交付

  1、供货时间:乙方应在年月日前或者在甲方发出书面供货通知后天内按照甲方要求将该批货物运至供货地点。

  2、收货地点:甲方、,

  3、收货负责人:甲方委派为收货负责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乙方应将货物交付给甲方的收货负责人,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乙方将货物交付给任何其他人均视为未交付,损失由乙方承担。

  4、包装、运输和装卸:乙方负责货物的包装、运输和装卸并承担费用,确保货物完好无损地按时交付给甲方。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详细了解甲方卖场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注意事项,乙方送货人员和运输车辆应当遵守,否则,责任由乙方承担。

  5、到货验收:货物运送至供货地点,并在甲方指定地点卸货后,乙方送货人员应当与甲方收货负责人共同办理到货验收。甲方对货物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外面包装当场查验核实。若因货物本身质量问题,或者运输过程造成货物破损,乙方负责退换货,但增加的.运输等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6、交付:到货验收合格后,乙方送货人员与甲方收货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双方签字确认之日即为该批货物交付之日。风险转移:双方签字确认前,该批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此后风险由甲方承担。

  三、货款支付

  1、双方约定以按月付款方式付款:

  2、甲方应在每月15号向乙方提供上月卖场产品销售的数量及所得总额清单,并向乙方提供上月订购产品的月账单供乙方审核,乙方如对月账单持有异议,应自甲方送达月账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如逾期不提出异议,则视为认同。如乙方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异议,甲方应在乙方提出异议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共同完成对月结费用的核对和确认。甲方承诺货款在每月20日之前结清。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2、甲方逾期未能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甲方逾期付款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包括造成乙方与其他厂家违约而需支付赔偿金等,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向除乙方外的其他厂家购买货物,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甲方需把全部货物退还给乙方,若货物在甲方担任风险期间造成损坏,甲方需承担责任并赔偿货物的原价额给乙方。

  五、合同解除和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2、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解除。

  3、双方合同到期后,需延期或修改合同等则另行商榷。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分支机构总经理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本合同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补充协议、结算文件、付款计划、欠款说明等一切文件必须由其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方为有效,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2、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或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附件作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供销合同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采购和供货

  1、合作经营品类及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2、在依据本合同进行交易之前,乙方应在甲方登记其将提供的商品信息清单。由此产生的录入成本由供货商予以支付。

  3、乙方须保证其代理商品的各种证件及生产厂家的各种证件齐全,并将复印件交至采购部备案。

  4、甲方有权根据每一具体交易内容对订单随时进行必要的改动或补充,从而形成实际供货的订单。乙方应依据甲方发出的每一具体采购订单进行供货。如乙方交货过量或交货不足,或延期交货,甲方均有权拒收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4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应自付费用运送货物。

  5 、乙方应在订单中列明的日期交货。如乙方无法按期供货,应于收到订单后一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发出通知,该通知方式包括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其他方式。

  6、乙方如对其经营的商品持续间断三个月未供货者,甲方有权删除该商品所有信息。

  二、验收

  1、甲方对货物进行验收以确定其是否与供货条件中规定的标准相符,如果发现不相符货物,则甲方有权拒收全部货物。

  2、除上述规定外,如甲方发现在已交付货物中有任何隐蔽性缺陷则应及时将该缺陷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纠正该缺陷或替换有此缺陷的货物,否则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杂货部采购商品以订单总额10%承担违约金;百货和生鲜部采购商品以订单总额 %承担违约金;

  三、价格

  1、乙方所供商品价格表必须由生产厂家盖章方可有效。

  2、乙方若提高供货价格必须至少提前一周并以厂方正式调价单(加盖红章,复印无效)的形式向甲方提出,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提价。同时在提价前乙方必须保证满足甲方的要货需求,不得擅自减少。

  3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甲方的销售价格。

  4 、乙方必须承诺其向甲方提供的供货价格为甲方行政区域内市场最低供货价或零售渠道统一供货价格。如发现乙方给予的商品价格高于他人,则甲方有权要求对于即将或正在采购的货物乙方按照他方价格调价,且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对于甲方已经采购的货物,包括已销售商品乙方必须退补差价。并有权对乙方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

  四、标价、展示及陈列

  1 、乙方应对其所供商品条形码标注之正确性负完全责任。如果出现不正确的条形码标注,乙方除应负责自行纠正并承担费用外,还应承担甲方由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并且所发生的销售价差损失,乙方亦应无条件予以补足。

  2、 甲方有义务将乙方提供并经过自己选择的商品进行必要的陈列展示以达到销售的目的。

  3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发出要求其清场或撤样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清场及撤样完毕,否则甲方代为清场及撤样,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均应由乙方承担。

  4、乙方及其代表(即业务员、促销员等)不应以任何理由干预甲方的陈列制度,更不得擅自调整甲方的陈列方式。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并应立即由乙方恢复原状。

  五、退、换货

  乙方所供商品如出现滞销、残次、顾客要求退货、被*部门认为不合格产品等情况,甲方应将上述情况立即通知乙方,并有权退货、换货。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予以处理。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六、 结算与支付

  1.送货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按甲方的订货单通知,将货物送至甲方之指定地点,交甲方签收,并经甲方检验合格且乙方将货物的发票交甲方后视为送货完成,送货日以甲方检验合格并收到乙方发票日期为准;

  2、货款结算

  甲方对日结供应商的固定付款日为每月xx日、xx日。20xx年xx月xx日起至 20xx年xx月xx日止。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期满后在甲、乙双方签订新的《商品购销合同》前,甲、乙双方仍依照本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无法以协商的方式解决,甲、乙双方同意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供销合同8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双方本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定货明细:

  二、质量检验:

  1、质量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验收

  2、尺寸要求:以乙方下单尺寸为标准。

  3、包装要求:货物的包装须满足易碎物品的`运输、搬运要求,并符合乙方标准包装,包装费含在产品报价中。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额的即人民币:元作为订金,甲方在收到乙方订金后开始下单生产,天内生产完工,第天内乙方需付清余款元,货从中山发出,天内到达上海。

  四、交货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交货方式:先付款再发货,一次性送至乙方指定的上海工地

  2、交货时间:自收到定金之日起15天内货到达

  3、交货地点:

  五、产品接收及检验:

  货到达指定地点后,供方以书面的形式向需方提交到货的数量、型号及报检申请,需方需有专人(要有委托书)负责点数、验货,并签名确认。检验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以客户确定的样板型号标准验收。)

  六、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乙方在收货当日对产品的数量、品种、型号、质量如发现有与国家标准及已经确定的样品不相符时,应于2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将在7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出的异议给予书面解释,如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已经确定的样品要求,甲方将无偿更换,如果在竣工后,2日内乙方未提出任何书面异议,即乙方已确认所有安装的产品合格!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应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2、乙方未能及时收货造成货物延迟交货的由乙方承担逾期的全部损失;

  3、乙方未能及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八、其他条件

  1、合同变更:甲乙双方均无权单方变更合同规定内容,如需变更,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后进行。

  2、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凡因本协议引起的调解、诉讼、双方连带责任人均同意以中山市地方法院仲裁为主。

  3、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供销合同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等,自愿,公开,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所购建材基本情况

  单位: 元/建材名称,产地,品牌,规格型号,材质,批次,数量,价格,总价,备注

  合计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第三条 交货:交货方式为(卖方送货/买方取货)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第四条 验收:对于建材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买方异议期为卖方交货后xx日内,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xx种方式支付价款.

  (一) 签定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xx元 (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货到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卖方违约责任:

  1,建材产品经专业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xx%的违约金;迟延交货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部返还,但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xx%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定金的无权要求返还.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八条 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九条 本合同未定事项,双方可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买方(章):,,,,,卖方(章):

  住所:,,,,, 住所:

  pg官网的联系方式:,,,,, pg官网的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定时间:,,,,,签定地点:

供销合同10

  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其它法令,法规,甲、乙双方*等友好协商,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乙方须提*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产品名称、原厂编号、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产品名称 、牌号商标、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等,如下图:所采购配件具体情况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5. 乙方应当在自己的产品上标注商品标识便于识别,标识样式、内容及产品编号按甲方的要求为准。

  6.乙方对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异状的产品质量负责三包,三包期限为年。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期限以甲方月度订货传真或单据要求为准 ,本协议所指交货期限指乙方在甲方仓库交货的时间,逾期交货或提前交货要事先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货物和违约造成的损失,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乙方应负责产品的运托手续,按甲方指定交货点的有关托运手续办理,

  乙方办妥托运手续视为产品已交付;如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产品毁损、短缺问题,由运输公司或承运方负责赔偿,甲方对此概不负责,但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索赔事宜。

  第五条:乙方收到货品后,按外观是否完整或是否短缺验收,若有异议在收货时立即提出,以便及时向运输公司索赔。

  第六条:甲方应凭运单、随货同行单、产品合格证及合同验收。甲方收货后如有异议,必须在收货后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并附产品检验报告,否则即视为收货无误;若产品检测出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不合格产品。

  第七条:产品的价格在本协议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第八条:甲方应在每月的10号前向乙方书面提供下一个月订货计划单,以便甲方组织生产。甲方临时追加订货计划,交货日期由甲、乙双方临时协商再定。

  第九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

  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在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因本协议产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妥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签订的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以上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协议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协议期限自签订之日一年,即自年月日起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税号:税号:

  本协议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供销合同11

  连日来,农垦绥化分局红光农场兴光有机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张炳山因日本客户盈门而犯愁,他实在拿不出更多的产品来签约。兴光有机食品在日本市场抢手,倒使张总经理犯了难。

  红光农场共有耕地12万亩,1999年,日本神谷株式会社代表满腹疑虑与兴光公司签订了一万亩有机

  食品供销合同,外方要求,种植有机农作物,不准施化肥、用农药,地里连塑料薄膜都不准用,包装还要纸袋。许多市县就因生产未达标而使出口流产。

  兴光公司严格按日本的《有机食品作物种植法》生产,并请来了日本农业专家,对品种选择、播种、有机肥使用、田间管理、秋收、储存、装袋等环节进行监督。农场的老庄稼把式都困惑了,说种了大半辈子地,现在却不会种了。经过5年的努力,这些人都改变了*惯动作,开始上道了。种植户也得到了实惠,现已出口一万多吨,农户增收500多万元,*均亩提高效益100元。

  几天前,记者到这家公司生产基地采访,没有见到现场监督的日本人。公司党支部*陈长江告诉记者,日本专家已经由不信任到大撒手了。

  日本农林水产省畜产环境整备机构最高顾问、农学博士龟冈俊则不久以前来红光农场考察。看后,他的嘴里不断发出赞美的“吆西”声,说这里不仅山清水秀,而且广大农户严格按照标准生产。

  据张炳山总经理介绍,最*,先后有十几家日本经销商前来要求签订求购合同。为保护农户利益,调动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兴光公司几经与日商艰难洽谈,提高了有机产品的合同订购价格,大粒豆由原来的每公斤2.8元提高到3.6元。从没出过口的红光小麦,今年,日方一把要了800吨,价格每公斤达2元多。全公司共与日商签订5800吨有机食品供销合同,是去年的一倍多。种类也由大豆、芸豆扩大到小麦、荞麦、南瓜、胡罗卜、马铃薯、大麦叶、黄瓜。

供销合同12

  说明

  1.方括号“[ ]”内的数字或文字(有的空着)为合同双方谈判时协商确定。 

  2.关于付款比例,可根据具体工程情况作相应调整。或采用其它付款方式,但相关条款要作相应调整。 

  3.第九十三条中的“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在其相应的合同中选择其一。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字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双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需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供方)

  供需双方达成协议,并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定义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界定。

  1.“需方”是指____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2.“供方”是指____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4.“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第三章中规定的部分。

  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第十四章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6.“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检验、施工、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验收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和各种文字说明),和本合同附件三规定的用于合同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

  7.“合同设备”是指供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本合同附件二所列示和规定。

  8.“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附件五规定所进行的试验。

  9.“临时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合同附件一规定的保证值后,需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0.“最终验收”是指需方对每一台机组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

  11.“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

  12.“电厂”是指_________电厂。

  13.“服务”是指由供方提供的与设计、制造、检验、施工、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验收直至最终验收证书签发相关的技术指导(包括人员培训)服务。

  14.“现场”是指位于_________,由需方为建设电厂所选定的地方。

  15.“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_________备用部件,根据附*件二足够3年运行用。

  16.“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或设备进行的试运行。

  17.“机组”是指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和附属设备组成的一个完整机组。

  18.“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签名的文件。

  19.“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供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货分包给其它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

  20.“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货物总价值达到合同设备价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设备不影响机组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验。

  21.“开始日期”是指合同生效后,由需方通知供方使用本合同设备的工程项目已被正式列入(国家)开工计划的通知之日。

  第一章 合同标的

  本合同所定设备将用_________项目。

  第一条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_________。

  第二条 凡供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

  第三条 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一。

  第四条 供方详细的供货范围按合同附件二。

  第五条 供方供应的技术资料按合同附件三。

  第六条 本合同包括为保证所供应的设备安全可靠、高效正常运行与维护所必须的专用工具与备品备件、技术服务(其中也包括技术配合和现场技术服务)及技术资料(其中包括图纸、资料、说明书等等)

  第二章 供货范围

  第七条 合同供货范围详见附件二。

  第八条 本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供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一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供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等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第三章 合同价格

  第九条 供方按本合同供应的_________套合同设备总价格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价格为______元、第二套合同设备价格为_________元。

  该价格还包括供方所应纳的税、技术资料(含邮递费用)和技术配合、技术服务费、从制造厂到始发站/码头的运输、装卸、保险费及所有设备包装费。

  第十条 按合同供货范围(分部套及技术服务费)的分项价格见附件六。

  第十一条 本价格在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若因需方原因推迟交货期,其价格变动按第十四条规定执行。

  第四章 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

  第十二条 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第十三条 付款方式:银行托收或票汇。

  第十四条 合同价款按下列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供方在提交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需方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预付款。

  (1)金额为合同总价款_________%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金额为合同总价款100%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合同开始日期起1个月内,且供方在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款_________%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经审核无误后,需方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作为预付款。若合同生效日期与开始日期时间相差超过2个月,则合同交货期开始顺延,顺延时间为生效日期与开始日期时间相差减去2个月;顺延时间每超过6个月,则合同价增加_________%,顺延时间不到六个月则合同价不变。(注:第十四条1和第十四条2付款之和为合同总价款的10%)

  3.货款的支付:供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每批设备(部组件)交给指定的运输部门,在办理好全部运输手续后,应将全套的该批设备的商业发票(金额为该批设备价格的80%,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货运提单提供给需方,需方在30天内验明上述文件无误后,支付该批货物货款的80%。

  4.每套合同设备经168小时试运行通过并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8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经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需方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的80%。

  5.剩余合同总价的10%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待每套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在供方提交下列单据经需方审核无误后,需方应在一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价格的10%:

  (1)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价格1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该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的影印件一式五份。

  第十五条 付款时间以需方银行承付日期为实际支付日期,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一百条计算迟交款违约金的依据。

  第五章 交货

  第十六条 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具体分部套交货时间详见附件四。

  第十七条 交货地点:凡供方制造的部套为供方厂铁路专用线(车上)/码头(船上);凡供方分包给其它单位制造的部套(除必须返供方厂的部套外),其交货地点为分包单位铁路专用线(车上)/码头(船上)。若供方(包括分包部分)没有铁路专用线/码头,则供方的交货地点为附*的铁路货运站(车上)/码头(船上)。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供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四的规定向需方提供预计每批货物名称、总重量、总体积和交货日期的初步交货计划。及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总清单。在每批货物预计启运(60)天前及(10)天前,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第二十一条中的各项内容通知需方。

  第十九条 每批合同设备交货日期以货物始发铁路部门/水运部门发货时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九十五条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根据。

  第二十条 需方可委托供方负责代办设备运输,运杂费、保险费等均由需方承担。供方需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发运设备所需要的运输工具计划。

  第二十一条 在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火车车辆/船发出(24)小时内,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该批货物的如下内容通知需方:

  (1)合同号;

  (2)机组号;

  (3)货物备妥发运日;

  (4)货物名称及编号和价格;

  (5)货物总毛重;

  (6)货物总体积;

  (7)总包装件数;

  (8)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

  (9)重量超过20吨或尺寸超过9米3米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

  (10)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第二十二条 发货计划中没有开列的货物应配合安装进度进行交货。

  第二十三条 在保证期内和在保证期满后至第一次大修时止由于供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供应设备(或部件)经双方确认的损坏或潜在缺陷,而动用了需方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设备或部件,则供方应负责免费在(6)个月内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交,运到指定目的车站/码间,并且通知需方。

  第二十四条 供方应按附件一和附件三规定,向需方分批提供:满足作电厂设计所需的厂家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按附件一和附件三的规定提供全部安装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每套合同设备(10)套。应分别列出上述图纸技术文件的清单及符合附件三规定的交付进度。

  第二十五条 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后,供方应在(24)小时内将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号等以传真或电报通知需方。

  第二十六条 技术资料以交邮印截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此日期将作为按合同第九十六条对任何延期交付资料进行延期违约金计算的依据。如果技术资料经需方或需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且非需方原因,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14)天内(对急用者应在3天内)免费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的部分。如因需方原因发生缺少、丢失或损坏,供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后(14)天内(对急用者应在3天内),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部分,费用由需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 需方可派遣代表到供方工厂及装货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供方应提前(15)天通知需方交运日期。如果需方代表不能及时参加检验时,供方有权发货。上述需方代表的检查与监督不能免除供方应负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迟设备发货时,由需方负担仓储费及必要时的保养费。并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该批设备的款项。

  第二十九条 到货站(整车)/码间(整船):_________,(零担)/(散货):_________。

  第三十条 收货单位:_________。

  第六章 包装与标记

  第三十一条 供方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gb191-73“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按(79)机电联字第1029号文及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和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产品包装前,供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第三十二条 供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

  第三十三条 供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

  (3)收货单位名称;

  (4)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第三十四条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第三十五条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的话)各一份。另邮寄装箱清单各2份。

  第三十六条 附件二中列明的备品备件应按每台设备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发货。

  第三十七条 备品备件及工具应分别包装并按第三十二条注明上述内容。

  第三十八条 各种设备及松散零星的部件应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最小的完善的箱件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

  第三十九条 栅格式箱子及/或类似的包装,应能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它物品或雨水造成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

  第四十条 所有带坡口管子和管件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它方式妥善防护。

  第四十一条 供方及/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标明任何两个箱件。

  第四十二条 对于需要保证精确装配的明亮洁净加工面的货物,这些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

  第四十三条 供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单位名称;

  (3)目的站/码头;

  (4)毛重;

  (5)箱号/件号。

  第四十四条 凡由于供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供方均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规定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非供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需方应立即向承运部门提出异议,索取商务证明,并通知供方7天内到达现场调查。供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险公司交涉,需方协助供方尽快处理,同时供方应尽快向需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工期需要。

  第四十五条 需方应对多次使用的专用铁路包装箱、包装架等,在该部件到货清点之后_________内返供方。

  第七章 技术服务与联络

  第四十六条 供方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需方按供方的技术资料和图纸进行安装、分部调试、启动调试和试运行,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

  第四十七条 供方应在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以邮寄方式向需方提交执行第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服务工作的组织计划一式两份。

  第四十八条 在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双方确定技术联络会的次数、时间和地点。

  第四十九条 供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需方参与供方的技术设计,并向需方解释技术设计。

  第五十条 如遇有重大问题需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在没有非常情况下,另一方应同意参加。

  第五十一条 各次会议及其它联络方式双方均应签订会议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双方均应执行。如涉及合同条款有修改时,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批准,以修改本为准。

  第五十二条 供方提出并经双方在会议上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供方如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经需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需方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应尽量满足需方要求。

  第五十三条 需方有权将供方的设备设计、安装和技术服务方案以及供方所提供的一切有关合同设备的资料和图纸等复印分发给需方和有关各方,需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

  第五十四条 为合同设备安装工程而雇佣的其它合同商,对盖有“密件”印章的图纸文件,需方应予以保密。

  第五十五条 如果供方的分包商需要参加合同设备的部分技术服务或去现场工作,应事前通过供方征得需方同意,费用应由其自行负担。

  第五十六条 对于供方主要部件的订货合同和分包合同,供方应对其分包商的一切有关供货范围、设备及技术接口等问题负责。

  第五十七条 对于需方选购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配套设备,供方有提供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第五十八条 供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在本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提交需方予以确认。需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供方现场服务人员,供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需方认可的服务人员。如果需方在书面提出该项要求(10)天内供方没有答复,将按第九十七条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第五十九条 技术服务和联络的具体要求见附件七。

  第八章 质量监造与检验

  第六十条 供方应在本合同签字日起(3)个月内,向需方提供本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应符合附件一和附件五的规定。

  第六十一条 需方有权在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派驻厂代表,在电力工业部驻厂总代表组的统一组织下进行监造和出厂前的检验,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并签字确认。需方监造检验的标准应使用附件一和附件五所列的相应标准。供方有配合监造的义务,在监造中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第六十二条 需方监造的范围及具体监造检验项目见附件五。

  第六十三条 供方应为需方驻厂代表的监造检验提供下列方便:

  1.根据本合同设备每一个月度生产进度提交符合附件五要求的月度检验计划;

  2.提前(7)天将设备的监造项目和检验时间通知电力部总代表组和需方(或需方驻厂代表);

  3.电力部总代表组和需方驻厂代表有权查(借)阅供方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或称不一致性报告)及附件五规定的有关文件。对于检验记录,如需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供方应提供方便。

  4.向需方驻厂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第六十四条 需方的监造检验一般不得影响工厂的正常生产进度,应尽量结合供方工厂实际生产过程。若需方厂代表不能按供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供方工厂的试验工作可正常进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需方代表有权事后了解和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

  第六十五条 需方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标准或包装要求时,需方代表有权提出意见并暂不予签字,供方须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无论需方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交务主动及时地向需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供方不得擅自处理。

  第六十六条 不论需方人员是否参加监造与出厂检验或者需方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且签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第十章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第六十七条 由供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出厂时,应有供方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对附件五列出的某些主要设备,还应有全套需方代表签字的监造与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第六十八条 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需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供方责任后,由供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需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范和质量。需方应在开箱检查前(14)天通知供方开箱检验日期,供方应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需方应为供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检验时,供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需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需方未通知供方而自行开箱或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3个月)后仍不开箱,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

  第六十九条 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供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或更换的依据;如果供方委托需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如果非供方原因或由于需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需方自负。

  第七十条 供方对上述索赔如有异议,应在接到需方索赔通知后(14)天内提出复议,否则索赔即告成立。如有异议,双方需进行协商,如果供方认为有必要,需方可同意供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个月)内,自费派代表赴检验现场同需方代表共同复验。

  第七十一条 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商品检验局进行商检。请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商检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第七十二条 供方接到需方按本合同第六十八条至第七十一条规定提出的索赔后,应按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尽快修理、换货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均应由责任方负担。

  第七十三条 供方修理或换货的时间,以不影响电厂建设进度为原则,但不迟于发现缺陷、损坏或短缺等之后3个月,对于关键部件重新供应的时间,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七十四条 需方对到货检验的货物提出索赔的时间,不迟于货物抵达电厂工程设备储放场之日起的6个月。

  第七十五条 本章以上条款所述的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尽管没发现问题或供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供方按合同第十章及附件一的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第九章 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第七十六条 本合同设备由需方根据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双方应充分合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尽快建成投产。

  第七十七条 本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的验收工作按照附件一、附件五的要求进行。

  第七十八条 合同设备的安装完毕后,供方应派人参加调试,并应尽快解决出现的问题,其所需时间应不超过3个月。在此期间,如合同设备都能安全稳定运行,即可由双方选择适当时间进行性能验收试验,这项验收试验由需方负责,供方参加。

  第七十九条 性能验收试验应在每套合同设备全部设备运转稳定,达到额定出力下连续稳定运行168小时完毕后,应在6个月内进行。

  当每套合同设备全部设备运行稳定,达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规定的各项性能保证值指标,则考核认为合格。此后10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如果合同设备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按第八十一条和第九十二条办理。

  第八十条 在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如有个别微小缺陷,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由供方免费修理上述微小的缺陷的条件下,需方可同意签署初步验收证书。

  第八十一条 如果在第一次性能验收试验时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性能保证值时,则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并由责任一方采取措施,并在第一次验收试验结束后(2)个月内进行第二次验收试验。

  第八十二条 在第二次性能验收试验后,如仍有一项或多项指标未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经双方确认:

  如属供方原因,则应按本合同第十章执行。

  如属需方原因,本合同设备应被认为初步验收,此后10天内由需方代表签署并由供方代表会签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供方仍有义务与需方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设备性能达到保证值。

  第八十三条 每套合同设备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之日起(36)个月内,如因非供方原因该合同设备未能进行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期满后即视为通过最终验收,此后15天内,应由需方签署并由供方会签本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在合同设备稳定运行168小时后,如果非从方原因造成的性能验收试验的延误超过(6)个月,则此后15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第八十四条 不管合同设备性能验收试验进行一次或两次,需方将于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至一年并完成索赔后止15天内按照第九十条规定签发最终验收证明书。

  第八十五条 按第七十九条及第八十二条出具的初步验收证书只是证明供方所提供的设备性能和参数截至出具初步验收证明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供方对设备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解除的证据,同样,最终验收证书也不能被视为供方对设备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应负责任的解除的证据。潜在缺陷指设备的陷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制造过程中被发现,供方对纠正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其时间应保证到一年保证期终止后到第一次大修(通常为一年)。

  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经双方确认),供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条及第八十九条1的规定进行修理或调换。

  第八十六条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对由于供方责任需要进行的检查、试验、再试验、修理或调换,在供方提出请求时,需方应作好安排以便进行上述工作。供方应负担修理或调换及基人员的费用。如果供方委托需方施工人员进行加工和/或修理、调换设备或由于供方设计图纸错误或供方技术服务人员的错误造成返工,供方应按下列公式向需方支付费用(所用费用按发生时的费率水*计费):p=ah m cm。

  第十章 保证与索赔

  第八十七条 保证期一般是指合同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签最终验收证书)或供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36)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该保证期的具体内容按第九章和第十章有关条款执行。

  第八十八条 供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设备的'成套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良的,设备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供方保证根据本合同附件三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是清晰、完整统一和内容正确、准确的并能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合同设备在投产后的第一年内,年可利用小时数要求大于(6500)小时;第二年及以后年可运行小时数要求大于(7500)时,年强迫停机率小于(2%),供方为“合同设备”承担的保证期应到需方出具最终验收证书为止。

  第八十九条 本设备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供方技术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返工、报废,供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和修理。如需换货,供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换货的一切费用,换货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证实属供方责任之日起的(2)个月内,对于那些在(2)个月内不可能修理或调换的货物,可经需方特殊允许另行商定期限。供方可委托需方在现场进行损坏设备的修理,所有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于需方未按供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及非供方技术人员的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由需方负责修理、更换,但供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需方要求的紧急部件,供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第九十条 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满后,由需方在15天内出具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最终验收证书交给供方。条件是:在此期间供方应完成需方在保证期满前提出的索赔和赔偿。但供方对非正常维修和误操作以及由于正常磨损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第九十一条 在保证期间,如发现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如属供方责任,则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如供方对此索赔有异议按第七十条办理。否则供方在接到需方索赔文件后,应立即无偿修理、换货、赔款或委托需方安排大型修理。包括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运费及保险费由供方负担。

  第九十二条 如由于供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合同设备停运或推迟安装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换货所延误的时间作相应的延长。

  第九十三条 由于供方责任,在第九章规定的性能验收试验后,如经第二次验收试验(由于供方原因)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供方应承担违约金,其计算方法如下:锅炉:_________;汽轮机:_________;发电机:_________。

  第九十四条 如合同设备在保证期内发现了双方共同确认的系供方责任的十分严重的缺陷(如设备性能达不到要求等),则其保证期将自该缺陷修正后开始计算一年。

  第九十五条 如果不是由于需方原因或需方要求推迟交货而供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实际交货日期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九条规定计算,需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供方收取违约金:迟交1~4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0.5%);迟交5~8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1%);迟交9周以上,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1.5%);不满1周按1周计算。

  由于铁路运输的责任而导致1个月以内的迟交,供方出具有关的设备入库单及车皮发运单,经需方代表确认后,需方可以考虑免于迟交违约金。每套合同设备迟交货物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

  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设备迟交超过6个月时,需方应保留与供方协商的权力,共同商定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赔偿金的数额,如协商不能达到协议时,需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九十六条 如由于确属供方责任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三的规定按时交付,经双方确认属严重影响施工的关键技术文件时,则每迟交1周,需方将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迟交时间的计算以第二十六条规定为准。

  第九十七条 如果由于供方服务的疏忽和/或错误,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双方一致承认的延误,每延误工期1周供方将向需方支付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0.05%)违约赔偿金,每套合同设备这部分赔偿金最多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0.5%)。且供方需支付由于供方技术服务错误或违约造成需方的直接损失。

  第九十八条 供方对于根据本合同承担的每套合同设备索赔责任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将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10%)。

  第九十九条 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按合同附件四继续交货的义务,对安装试验有重大影响的部套,迟交超过(6个月)时,需方保留与供方共同商定供方向需方支付赔款额的权力。

  第一百条 如果由于需方原因,迟付货款,需方须按下列方式支付违约金:迟交1~4周,每周罚迟付金额的(_________);迟交5~8周,每周罚迟付金额的(_________);迟交9周以上,每周罚迟付金额的(_________);不满1周按1周计算。

  需方除支付以上违约金外,还应支付迟交款的相应利息,每套合同设备以上违约金款总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

  第十一章 合同的变更和修改、暂停(中止)和终止

  第一百零一条 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被充的建议。该项建议由一方以顺序编号的修改通知书向对方签发,修改通知书副本经对方签署人会签后退还给修改通知书签发一方。如果双方共同认为该项修改会对合同价格和交货进度有重大影响时,供方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14)个工作日内,提出影响合同价格和/或交货期的详细说明。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生效。将修改后的有关部分抄送原合同有关单位。

  第一百零二条 如果供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需方将用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15)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人作为修正,如果认为在(15)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需方将保留暂停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分权利。对于这种暂停,需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供方负担。

  第一百零三条 根据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如果需方行使暂停权利后,需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供方支付暂停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由预付给供方的暂停部分款项索回。

  第一百零四条 在合同执行期间,若因需方原因要求对合同设备进行重大的变更和/或要求增加超出附件二以外的范围,需方应考虑供方的设计和生产周期及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变化;供方接到需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充分考虑需方意见,与需方一起尽早完成合同修改。

  第一百零五条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供方和/或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暂停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

  第一百零六条 因需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货,需方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30%)并赔偿供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一百零七条 因供方原因而不能交货,供方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30%)并赔偿需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一百零八条 如果供方破产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需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供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按其给出的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执行经过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第一百零九条 若第一百零八条中考虑的情况确实发生,需方有权从供方手中将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作接管并收归己有,并在合理期限内从供方的现场房屋中迁出所有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这些东西的所有权已属需方,供方应给需方提供全权处理并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上述这类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需方对这种终止合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对供方的任何索赔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一百一十条 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破坏、动乱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第一百一十一条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3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第一百一十二条 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和验收等问题)。

  第十三章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一百一十四条 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到协议时,则提交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如仍不能解决,可提交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一百一十五条 仲裁则地点为_________。

  第一百一十六条 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一百一十七条 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上述仲裁截决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一百一十八条 在进行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事项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合同生效需满足下列条件: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

  (2)本合同取得审查单位(电力工业部成套设备局)审查(加盖合同审查章);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最终验收证书”之日并货款两清止。

  第一百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正本6份,副本40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2份,副本18份。审查单位正本2份,副本4份。

  第一百二十一条 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二条 供方须将本合同供货范围中主要设备分包商的名单提交需方予以确认,供方应从被需方确认的名单中选定最后分包商并通知需方。分包商一旦选定,供方不得擅自改变。供方应对分包商的过失、疏忽和/或其它任何违反合同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第一百二十三条 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与“合同设备”和相关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四条 合同双方应指定2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设备”的技术和商务问题。双方授权代表的名称和通讯地址在合同生效后的2周内通知对方。

  第一百二十五条 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一百二十六条 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一方作出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

  第一百二十七条 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合同规定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第一百二十八条 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下述地址派员递送或挂号、航空邮寄、电报、传真或电传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和/或通讯设施接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

  1.方括号““内的数字或文字(有的空着)为合同双方谈判时协商确定。

  2.关于付款比例,可根据具体工程情况作相应调整。或采用其它付款方式,但相关条款要作相应调整。

  3.第九十三条中的“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在其相应的合同中选择其一。


石料供销合同菁选(扩展2)

——供销合同 (菁华10篇)

供销合同1

  甲方:(全称)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全称)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行*等、自愿、公*和诚信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甲方 ,项目部购买材料,经双方进行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和价格

  1、乙方供砌筑粘结剂,价格元/t(不含税),规格为50kg(±1kg)包装,用量根据工地实际需要。

  2、乙方供岩砂晶,价格/包(不含税),规格为25kg(±1kg)包装,用量根据工地实际需要。

  3、乙方供地面陶粒,价格/包(不含税)。

  4、乙方供益胶泥,价格元/t(不含税),规格为25kg(±1kg)包装,用量根据工地实际需要。

  第二条: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 交货时间:根据工地实际情况

  2、 交货地点:

  3、 交货方式:交货地点现场交货,以甲方材料员或收料人的收料单为准。

  第三条:结算及付款方式

  第四条: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工程完工后自行作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销合同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销售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按乙方指定品种、规格、数量安排交货,在交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供货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零售价以甲方规定的执行,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厂家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甲方严格按进口食品的规定执行。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货物调换问题,应根据双方协商规定按每次送货的%进行执行。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xxxxxxxxx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xxxxxxxxx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简便快捷,以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xxxxxxxxx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xxxxxxxxx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乙方时,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xxxxxxxxx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xxxxxxxxx日内作出答复,要在xxxxxxxxx天内处理完毕。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执行,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xxxxxxxxx%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甲方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货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xxxxxxxxx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xxxxxxxxx份,甲、乙两方各执xxxxxxxxx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xxxxxxxxx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供销合同3

  说明

  1.方括号“[ ]”内的数字或文字(有的空着)为合同双方谈判时协商确定。 

  2.关于付款比例,可根据具体工程情况作相应调整。或采用其它付款方式,但相关条款要作相应调整。 

  3.第九十三条中的“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在其相应的合同中选择其一。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字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双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需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供方)

  供需双方达成协议,并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定义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界定。

  1.“需方”是指____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2.“供方”是指____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4.“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第三章中规定的部分。

  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第十四章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6.“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检验、施工、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验收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和各种文字说明),和本合同附件三规定的用于合同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

  7.“合同设备”是指供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本合同附件二所列示和规定。

  8.“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附件五规定所进行的试验。

  9.“临时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合同附件一规定的保证值后,需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0.“最终验收”是指需方对每一台机组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

  11.“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

  12.“电厂”是指_________电厂。

  13.“服务”是指由供方提供的与设计、制造、检验、施工、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验收直至最终验收证书签发相关的技术指导(包括人员培训)服务。

  14.“现场”是指位于_________,由需方为建设电厂所选定的地方。

  15.“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_________备用部件,根据附*件二足够3年运行用。

  16.“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或设备进行的试运行。

  17.“机组”是指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和附属设备组成的一个完整机组。

  18.“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签名的文件。

  19.“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供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货分包给其它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

  20.“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货物总价值达到合同设备价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设备不影响机组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验。

  21.“开始日期”是指合同生效后,由需方通知供方使用本合同设备的工程项目已被正式列入(国家)开工计划的通知之日。

  第一章 合同标的

  本合同所定设备将用_________项目。

  第一条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_________。

  第二条 凡供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

  第三条 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一。

  第四条 供方详细的供货范围按合同附件二。

  第五条 供方供应的技术资料按合同附件三。

  第六条 本合同包括为保证所供应的设备安全可靠、高效正常运行与维护所必须的专用工具与备品备件、技术服务(其中也包括技术配合和现场技术服务)及技术资料(其中包括图纸、资料、说明书等等)

  第二章 供货范围

  第七条 合同供货范围详见附件二。

  第八条 本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供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一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供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等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第三章 合同价格

  第九条 供方按本合同供应的_________套合同设备总价格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价格为______元、第二套合同设备价格为_________元。

  该价格还包括供方所应纳的税、技术资料(含邮递费用)和技术配合、技术服务费、从制造厂到始发站/码头的运输、装卸、保险费及所有设备包装费。

  第十条 按合同供货范围(分部套及技术服务费)的分项价格见附件六。

  第十一条 本价格在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若因需方原因推迟交货期,其价格变动按第十四条规定执行。

  第四章 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

  第十二条 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第十三条 付款方式:银行托收或票汇。

  第十四条 合同价款按下列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供方在提交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需方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预付款。

  (1)金额为合同总价款_________%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金额为合同总价款100%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合同开始日期起1个月内,且供方在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款_________%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经审核无误后,需方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作为预付款。若合同生效日期与开始日期时间相差超过2个月,则合同交货期开始顺延,顺延时间为生效日期与开始日期时间相差减去2个月;顺延时间每超过6个月,则合同价增加_________%,顺延时间不到六个月则合同价不变。(注:第十四条1和第十四条2付款之和为合同总价款的10%)

  3.货款的支付:供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每批设备(部组件)交给指定的运输部门,在办理好全部运输手续后,应将全套的该批设备的商业发票(金额为该批设备价格的80%,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货运提单提供给需方,需方在30天内验明上述文件无误后,支付该批货物货款的80%。

  4.每套合同设备经168小时试运行通过并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8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经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需方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的80%。

  5.剩余合同总价的10%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待每套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在供方提交下列单据经需方审核无误后,需方应在一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价格的10%:

  (1)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价格1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该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的影印件一式五份。

  第十五条 付款时间以需方银行承付日期为实际支付日期,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一百条计算迟交款违约金的依据。

  第五章 交货

  第十六条 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具体分部套交货时间详见附件四。

  第十七条 交货地点:凡供方制造的部套为供方厂铁路专用线(车上)/码头(船上);凡供方分包给其它单位制造的部套(除必须返供方厂的部套外),其交货地点为分包单位铁路专用线(车上)/码头(船上)。若供方(包括分包部分)没有铁路专用线/码头,则供方的交货地点为附*的铁路货运站(车上)/码头(船上)。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供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四的规定向需方提供预计每批货物名称、总重量、总体积和交货日期的初步交货计划。及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总清单。在每批货物预计启运(60)天前及(10)天前,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第二十一条中的各项内容通知需方。

  第十九条 每批合同设备交货日期以货物始发铁路部门/水运部门发货时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九十五条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根据。

  第二十条 需方可委托供方负责代办设备运输,运杂费、保险费等均由需方承担。供方需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发运设备所需要的运输工具计划。

  第二十一条 在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火车车辆/船发出(24)小时内,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该批货物的如下内容通知需方:

  (1)合同号;

  (2)机组号;

  (3)货物备妥发运日;

  (4)货物名称及编号和价格;

  (5)货物总毛重;

  (6)货物总体积;

  (7)总包装件数;

  (8)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

  (9)重量超过20吨或尺寸超过9米3米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

  (10)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第二十二条 发货计划中没有开列的货物应配合安装进度进行交货。

  第二十三条 在保证期内和在保证期满后至第一次大修时止由于供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供应设备(或部件)经双方确认的损坏或潜在缺陷,而动用了需方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设备或部件,则供方应负责免费在(6)个月内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交,运到指定目的车站/码间,并且通知需方。

  第二十四条 供方应按附件一和附件三规定,向需方分批提供:满足作电厂设计所需的厂家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按附件一和附件三的规定提供全部安装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每套合同设备(10)套。应分别列出上述图纸技术文件的清单及符合附件三规定的交付进度。

  第二十五条 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后,供方应在(24)小时内将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号等以传真或电报通知需方。

  第二十六条 技术资料以交邮印截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此日期将作为按合同第九十六条对任何延期交付资料进行延期违约金计算的依据。如果技术资料经需方或需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且非需方原因,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14)天内(对急用者应在3天内)免费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的部分。如因需方原因发生缺少、丢失或损坏,供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后(14)天内(对急用者应在3天内),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部分,费用由需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 需方可派遣代表到供方工厂及装货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供方应提前(15)天通知需方交运日期。如果需方代表不能及时参加检验时,供方有权发货。上述需方代表的检查与监督不能免除供方应负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迟设备发货时,由需方负担仓储费及必要时的保养费。并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该批设备的款项。

  第二十九条 到货站(整车)/码间(整船):_________,(零担)/(散货):_________。

  第三十条 收货单位:_________。

  第六章 包装与标记

  第三十一条 供方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gb191-73“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按(79)机电联字第1029号文及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和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产品包装前,供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第三十二条 供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

  第三十三条 供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

  (3)收货单位名称;

  (4)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第三十四条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第三十五条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的话)各一份。另邮寄装箱清单各2份。

  第三十六条 附件二中列明的备品备件应按每台设备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发货。

  第三十七条 备品备件及工具应分别包装并按第三十二条注明上述内容。

  第三十八条 各种设备及松散零星的部件应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最小的完善的箱件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

  第三十九条 栅格式箱子及/或类似的包装,应能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它物品或雨水造成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

  第四十条 所有带坡口管子和管件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它方式妥善防护。

  第四十一条 供方及/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标明任何两个箱件。

  第四十二条 对于需要保证精确装配的明亮洁净加工面的货物,这些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

  第四十三条 供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单位名称;

  (3)目的站/码头;

  (4)毛重;

  (5)箱号/件号。

  第四十四条 凡由于供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供方均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规定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非供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需方应立即向承运部门提出异议,索取商务证明,并通知供方7天内到达现场调查。供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险公司交涉,需方协助供方尽快处理,同时供方应尽快向需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工期需要。

  第四十五条 需方应对多次使用的专用铁路包装箱、包装架等,在该部件到货清点之后_________内返供方。

  第七章 技术服务与联络

  第四十六条 供方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需方按供方的技术资料和图纸进行安装、分部调试、启动调试和试运行,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

  第四十七条 供方应在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以邮寄方式向需方提交执行第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服务工作的组织计划一式两份。

  第四十八条 在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双方确定技术联络会的次数、时间和地点。

  第四十九条 供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需方参与供方的技术设计,并向需方解释技术设计。

  第五十条 如遇有重大问题需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在没有非常情况下,另一方应同意参加。

  第五十一条 各次会议及其它联络方式双方均应签订会议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双方均应执行。如涉及合同条款有修改时,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批准,以修改本为准。

  第五十二条 供方提出并经双方在会议上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供方如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经需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需方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应尽量满足需方要求。

  第五十三条 需方有权将供方的设备设计、安装和技术服务方案以及供方所提供的一切有关合同设备的资料和图纸等复印分发给需方和有关各方,需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

  第五十四条 为合同设备安装工程而雇佣的其它合同商,对盖有“密件”印章的图纸文件,需方应予以保密。

  第五十五条 如果供方的分包商需要参加合同设备的部分技术服务或去现场工作,应事前通过供方征得需方同意,费用应由其自行负担。

  第五十六条 对于供方主要部件的订货合同和分包合同,供方应对其分包商的一切有关供货范围、设备及技术接口等问题负责。

  第五十七条 对于需方选购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配套设备,供方有提供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第五十八条 供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在本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提交需方予以确认。需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供方现场服务人员,供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需方认可的服务人员。如果需方在书面提出该项要求(10)天内供方没有答复,将按第九十七条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第五十九条 技术服务和联络的具体要求见附件七。

  第八章 质量监造与检验

  第六十条 供方应在本合同签字日起(3)个月内,向需方提供本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应符合附件一和附件五的规定。

  第六十一条 需方有权在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派驻厂代表,在电力工业部驻厂总代表组的统一组织下进行监造和出厂前的检验,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并签字确认。需方监造检验的标准应使用附件一和附件五所列的相应标准。供方有配合监造的义务,在监造中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第六十二条 需方监造的范围及具体监造检验项目见附件五。

  第六十三条 供方应为需方驻厂代表的监造检验提供下列方便:

  1.根据本合同设备每一个月度生产进度提交符合附件五要求的月度检验计划;

  2.提前(7)天将设备的监造项目和检验时间通知电力部总代表组和需方(或需方驻厂代表);

  3.电力部总代表组和需方驻厂代表有权查(借)阅供方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或称不一致性报告)及附件五规定的有关文件。对于检验记录,如需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供方应提供方便。

  4.向需方驻厂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第六十四条 需方的监造检验一般不得影响工厂的正常生产进度,应尽量结合供方工厂实际生产过程。若需方厂代表不能按供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供方工厂的试验工作可正常进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需方代表有权事后了解和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

  第六十五条 需方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标准或包装要求时,需方代表有权提出意见并暂不予签字,供方须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无论需方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交务主动及时地向需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供方不得擅自处理。

  第六十六条 不论需方人员是否参加监造与出厂检验或者需方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且签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第十章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第六十七条 由供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出厂时,应有供方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对附件五列出的某些主要设备,还应有全套需方代表签字的监造与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第六十八条 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需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供方责任后,由供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需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范和质量。需方应在开箱检查前(14)天通知供方开箱检验日期,供方应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需方应为供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检验时,供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需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需方未通知供方而自行开箱或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3个月)后仍不开箱,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

  第六十九条 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供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或更换的依据;如果供方委托需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如果非供方原因或由于需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需方自负。

  第七十条 供方对上述索赔如有异议,应在接到需方索赔通知后(14)天内提出复议,否则索赔即告成立。如有异议,双方需进行协商,如果供方认为有必要,需方可同意供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个月)内,自费派代表赴检验现场同需方代表共同复验。

  第七十一条 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商品检验局进行商检。请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商检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第七十二条 供方接到需方按本合同第六十八条至第七十一条规定提出的索赔后,应按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尽快修理、换货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均应由责任方负担。

  第七十三条 供方修理或换货的时间,以不影响电厂建设进度为原则,但不迟于发现缺陷、损坏或短缺等之后3个月,对于关键部件重新供应的时间,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七十四条 需方对到货检验的货物提出索赔的时间,不迟于货物抵达电厂工程设备储放场之日起的6个月。

  第七十五条 本章以上条款所述的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尽管没发现问题或供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供方按合同第十章及附件一的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第九章 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第七十六条 本合同设备由需方根据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双方应充分合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尽快建成投产。

  第七十七条 本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的验收工作按照附件一、附件五的要求进行。

  第七十八条 合同设备的安装完毕后,供方应派人参加调试,并应尽快解决出现的问题,其所需时间应不超过3个月。在此期间,如合同设备都能安全稳定运行,即可由双方选择适当时间进行性能验收试验,这项验收试验由需方负责,供方参加。

  第七十九条 性能验收试验应在每套合同设备全部设备运转稳定,达到额定出力下连续稳定运行168小时完毕后,应在6个月内进行。

  当每套合同设备全部设备运行稳定,达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规定的各项性能保证值指标,则考核认为合格。此后10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如果合同设备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按第八十一条和第九十二条办理。

  第八十条 在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如有个别微小缺陷,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由供方免费修理上述微小的缺陷的条件下,需方可同意签署初步验收证书。

  第八十一条 如果在第一次性能验收试验时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性能保证值时,则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并由责任一方采取措施,并在第一次验收试验结束后(2)个月内进行第二次验收试验。

  第八十二条 在第二次性能验收试验后,如仍有一项或多项指标未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经双方确认:

  如属供方原因,则应按本合同第十章执行。

  如属需方原因,本合同设备应被认为初步验收,此后10天内由需方代表签署并由供方代表会签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供方仍有义务与需方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设备性能达到保证值。

  第八十三条 每套合同设备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之日起(36)个月内,如因非供方原因该合同设备未能进行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期满后即视为通过最终验收,此后15天内,应由需方签署并由供方会签本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在合同设备稳定运行168小时后,如果非从方原因造成的性能验收试验的延误超过(6)个月,则此后15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第八十四条 不管合同设备性能验收试验进行一次或两次,需方将于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至一年并完成索赔后止15天内按照第九十条规定签发最终验收证明书。

  第八十五条 按第七十九条及第八十二条出具的初步验收证书只是证明供方所提供的设备性能和参数截至出具初步验收证明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供方对设备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解除的证据,同样,最终验收证书也不能被视为供方对设备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应负责任的解除的证据。潜在缺陷指设备的陷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制造过程中被发现,供方对纠正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其时间应保证到一年保证期终止后到第一次大修(通常为一年)。

  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经双方确认),供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条及第八十九条1的规定进行修理或调换。

  第八十六条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对由于供方责任需要进行的检查、试验、再试验、修理或调换,在供方提出请求时,需方应作好安排以便进行上述工作。供方应负担修理或调换及基人员的费用。如果供方委托需方施工人员进行加工和/或修理、调换设备或由于供方设计图纸错误或供方技术服务人员的错误造成返工,供方应按下列公式向需方支付费用(所用费用按发生时的费率水*计费):p=ah m cm。

  第十章 保证与索赔

  第八十七条 保证期一般是指合同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签最终验收证书)或供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36)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该保证期的具体内容按第九章和第十章有关条款执行。

  第八十八条 供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设备的成套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良的,设备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供方保证根据本合同附件三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是清晰、完整统一和内容正确、准确的并能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合同设备在投产后的第一年内,年可利用小时数要求大于(6500)小时;第二年及以后年可运行小时数要求大于(7500)时,年强迫停机率小于(2%),供方为“合同设备”承担的保证期应到需方出具最终验收证书为止。

  第八十九条 本设备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供方技术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返工、报废,供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和修理。如需换货,供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换货的一切费用,换货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证实属供方责任之日起的(2)个月内,对于那些在(2)个月内不可能修理或调换的货物,可经需方特殊允许另行商定期限。供方可委托需方在现场进行损坏设备的修理,所有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于需方未按供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及非供方技术人员的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由需方负责修理、更换,但供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需方要求的紧急部件,供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第九十条 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满后,由需方在15天内出具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最终验收证书交给供方。条件是:在此期间供方应完成需方在保证期满前提出的索赔和赔偿。但供方对非正常维修和误操作以及由于正常磨损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第九十一条 在保证期间,如发现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如属供方责任,则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如供方对此索赔有异议按第七十条办理。否则供方在接到需方索赔文件后,应立即无偿修理、换货、赔款或委托需方安排大型修理。包括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运费及保险费由供方负担。

  第九十二条 如由于供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合同设备停运或推迟安装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换货所延误的时间作相应的延长。

  第九十三条 由于供方责任,在第九章规定的性能验收试验后,如经第二次验收试验(由于供方原因)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供方应承担违约金,其计算方法如下:锅炉:_________;汽轮机:_________;发电机:_________。

  第九十四条 如合同设备在保证期内发现了双方共同确认的系供方责任的十分严重的缺陷(如设备性能达不到要求等),则其保证期将自该缺陷修正后开始计算一年。

  第九十五条 如果不是由于需方原因或需方要求推迟交货而供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实际交货日期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九条规定计算,需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供方收取违约金:迟交1~4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0.5%);迟交5~8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1%);迟交9周以上,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1.5%);不满1周按1周计算。

  由于铁路运输的责任而导致1个月以内的迟交,供方出具有关的设备入库单及车皮发运单,经需方代表确认后,需方可以考虑免于迟交违约金。每套合同设备迟交货物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

  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设备迟交超过6个月时,需方应保留与供方协商的权力,共同商定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赔偿金的数额,如协商不能达到协议时,需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九十六条 如由于确属供方责任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三的规定按时交付,经双方确认属严重影响施工的关键技术文件时,则每迟交1周,需方将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迟交时间的计算以第二十六条规定为准。

  第九十七条 如果由于供方服务的疏忽和/或错误,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双方一致承认的延误,每延误工期1周供方将向需方支付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0.05%)违约赔偿金,每套合同设备这部分赔偿金最多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0.5%)。且供方需支付由于供方技术服务错误或违约造成需方的直接损失。

  第九十八条 供方对于根据本合同承担的每套合同设备索赔责任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将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10%)。

  第九十九条 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按合同附件四继续交货的义务,对安装试验有重大影响的部套,迟交超过(6个月)时,需方保留与供方共同商定供方向需方支付赔款额的权力。

  第一百条 如果由于需方原因,迟付货款,需方须按下列方式支付违约金:迟交1~4周,每周罚迟付金额的(_________);迟交5~8周,每周罚迟付金额的(_________);迟交9周以上,每周罚迟付金额的(_________);不满1周按1周计算。

  需方除支付以上违约金外,还应支付迟交款的相应利息,每套合同设备以上违约金款总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

  第十一章 合同的变更和修改、暂停(中止)和终止

  第一百零一条 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被充的建议。该项建议由一方以顺序编号的修改通知书向对方签发,修改通知书副本经对方签署人会签后退还给修改通知书签发一方。如果双方共同认为该项修改会对合同价格和交货进度有重大影响时,供方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14)个工作日内,提出影响合同价格和/或交货期的详细说明。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生效。将修改后的有关部分抄送原合同有关单位。

  第一百零二条 如果供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需方将用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15)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人作为修正,如果认为在(15)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需方将保留暂停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分权利。对于这种暂停,需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供方负担。

  第一百零三条 根据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如果需方行使暂停权利后,需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供方支付暂停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由预付给供方的暂停部分款项索回。

  第一百零四条 在合同执行期间,若因需方原因要求对合同设备进行重大的变更和/或要求增加超出附件二以外的范围,需方应考虑供方的设计和生产周期及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变化;供方接到需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充分考虑需方意见,与需方一起尽早完成合同修改。

  第一百零五条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供方和/或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暂停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

  第一百零六条 因需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货,需方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30%)并赔偿供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一百零七条 因供方原因而不能交货,供方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30%)并赔偿需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一百零八条 如果供方破产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需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供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按其给出的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执行经过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第一百零九条 若第一百零八条中考虑的情况确实发生,需方有权从供方手中将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作接管并收归己有,并在合理期限内从供方的现场房屋中迁出所有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这些东西的所有权已属需方,供方应给需方提供全权处理并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上述这类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需方对这种终止合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对供方的任何索赔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一百一十条 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破坏、动乱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第一百一十一条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3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第一百一十二条 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和验收等问题)。

  第十三章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一百一十四条 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到协议时,则提交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如仍不能解决,可提交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一百一十五条 仲裁则地点为_________。

  第一百一十六条 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一百一十七条 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上述仲裁截决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一百一十八条 在进行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事项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合同生效需满足下列条件: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

  (2)本合同取得审查单位(电力工业部成套设备局)审查(加盖合同审查章);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最终验收证书”之日并货款两清止。

  第一百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正本6份,副本40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2份,副本18份。审查单位正本2份,副本4份。

  第一百二十一条 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二条 供方须将本合同供货范围中主要设备分包商的名单提交需方予以确认,供方应从被需方确认的名单中选定最后分包商并通知需方。分包商一旦选定,供方不得擅自改变。供方应对分包商的过失、疏忽和/或其它任何违反合同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第一百二十三条 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与“合同设备”和相关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四条 合同双方应指定2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设备”的技术和商务问题。双方授权代表的名称和通讯地址在合同生效后的2周内通知对方。

  第一百二十五条 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一百二十六条 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一方作出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

  第一百二十七条 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合同规定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第一百二十八条 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下述地址派员递送或挂号、航空邮寄、电报、传真或电传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和/或通讯设施接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

  1.方括号““内的数字或文字(有的空着)为合同双方谈判时协商确定。

  2.关于付款比例,可根据具体工程情况作相应调整。或采用其它付款方式,但相关条款要作相应调整。

  3.第九十三条中的“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在其相应的合同中选择其一。

供销合同4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合理的原则,在自愿、*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商品购销事宜,经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指采购合同和订单等中所列产品。

  第二条 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产品的牌号或商标详见采购单或订单。

  第三条 订货:

  乙方向甲方订货时的采购单或订货单,应当加盖乙方的合同专用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以下简称代理人)签字。采购单或订货单应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送达。

  第四条 订单确认:

  甲方应当在收到订单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特快专递邮寄方式对采购订单进行确认。

  第五条 商品质量要求:

  甲方产品的质量标准(技术标准),由甲乙双方在《订货单》中明确指明。未指明质量标准的,以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合格书的标准或者封存的样品为准。

  第六条 产品的包装及费用

  产品的包装,由双方在《采购单》中明确约定。双方未约定的.,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标准或者足以保证货物安全、符合运输的标准包装。

  第七条 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及运费承担

  交货方式为甲方送货,交货地点为乙方《采购单》或其他函件中指定的交货地点交付产品,交货前的一切运费(到达指定地点后的卸货费用除外)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产品的交货期限及验收

  8.1、交货期限在采购单中另行约定。甲方负责在交付期限内将产品送到乙方《采购单》或其他函件中指定的地点,交乙方指定的接货人。如需要提前交货,甲方应当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8.2、乙方应及时对产品的种类、规格、型号、单品数量、送货价格、包装、产品的质量等进行检验和验收。对已验收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货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视为交付的产品符合约定。对乙方收货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量问题的产品,甲方予以退换。

  8.3、甲乙双方对交付产品的质量有争议的,应当共同将产品交由广东省内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

  8.4、甲方交付货物与采购单不符、乙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拒收货物的应当在货物到达乙方 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的拒收理由,否则视为同意接收货物),拒收的货物毁损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对账及付款方式

  9.1、乙方在每次下单时预付30%货款,出货前付清其余70%货款。

  9.2、甲方指定的开户行为:

  9.3、乙方在双方正常合作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对甲方的货款克扣、拖欠,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借口对应付的货款进行延期结算,乙方没按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除每日应支付逾期付款数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外,每迟延一日,还应按日支付应结算货款金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迟延支付五个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迟延支付期间的滞纳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甲方交付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与合同的约定严重不相符的,乙方有权拒收该批货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负责更换或退货,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10.2、乙方如因错误到货地点或接货人,致使甲方无法准确送达或交货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支出的额外费用。

  10.3、在甲方严格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前提下,乙方逾期付款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付款数额每日万分之五计付;乙方逾期付款超过5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风灾、火灾、水灾、战争等)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遭遇不可抗力事件(15)工作日内向对方通报并提供证明,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可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的补充、变更与解除

  12.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的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2.2、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账和结算。

  12.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意见,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第十三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31 日止,合同到期自动终止。在本合同到期之前,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合同。

  第十四条 适用法律及合同争议解决

  14.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合同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合同的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

  15.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采购单》传真件、提货单、相关协议与函件等均应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5.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3 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任何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代理人、法定地址、传真号等应当在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将变更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如有违反本条规定而造成的损失,由违反约定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销合同5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公*、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设备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设备相关资讯必须真实、齐全、合法,包括设备类别、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

  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元,在乙方将上述设备送至甲方指定的工地并经甲方验收后,甲方一次性将剩余款项95%付给乙方,另外5%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过后付给乙方。 三、产品质量: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货真价实,来源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供设备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设备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调换,若不能调换,予以退还。

  3、设备质保期为一年,乙方负责委派专业工程师现场指导安装、操作,如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乙方负责维修。

  四、货物验收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年 月日 运输方式:运输费用承担:

  五、交货及验收

  1、乙方提供的必须提供交付的有关资料。

  2、甲方在货到后按照订单对设备进行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设备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

  3、验收手段:与质检站联合验收

  4、质量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在收到异议后,必须在3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一日承担货款的万分之五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由于乙方设备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退货或受到相关部门查处的,乙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给甲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6、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

  七、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买方):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乙方(卖方):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供销合同6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公*、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设备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设备相关资讯必须真实、齐全、合法,包括设备类别、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

  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元,在乙方将上述设备送至甲方指定的工地并经甲方验收后,甲方一次性将剩余款项95%付给乙方,另外5%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过后付给乙方。 三、产品质量: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货真价实,来源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供设备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设备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调换,若不能调换,予以退还。

  3、设备质保期为一年,乙方负责委派专业工程师现场指导安装、操作,如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乙方负责维修。

  四、货物验收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年 月日 运输方式:运输费用承担:

  五、交货及验收

  1、乙方提供的必须提供交付的有关资料。

  2、甲方在货到后按照订单对设备进行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设备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

  3、验收手段:与质检站联合验收

  4、质量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在收到异议后,必须在3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一日承担货款的万分之五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由于乙方设备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退货或受到相关部门查处的,乙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给甲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6、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

  七、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买方):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乙方(卖方):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供销合同7

  购货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一、产品名称:

  二、数量:x块。

  三、价格:x(含税价)发票要根据甲方的要求开具(如页岩砖等),并提供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四、验收标准

  甲方会同相关技术管理人员,仓管员,按合同相关规定验收,如乙方所送货物质量、数量、规格不符国家标准和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按实际情况签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承当运输、装车、卸车费用,并由施工工地相关人员指定堆放。

  六、付款方式:

  七、交货地点:

  八、交货日期:乙方必须按质按量及时供应,并确保在x之内送达施工现场,如因乙方供货原因造成停工待料的,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有乙方承当。

  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如甲乙双方遇到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结果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按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签订后当日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字代表:签字代表:

  日期:日期

供销合同8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双方本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定货明细:

  二、质量检验:

  1、质量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验收

  2、尺寸要求:以乙方下单尺寸为标准。

  3、包装要求:货物的包装须满足易碎物品的`运输、搬运要求,并符合乙方标准包装,包装费含在产品报价中。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额的即人民币:元作为订金,甲方在收到乙方订金后开始下单生产,天内生产完工,第天内乙方需付清余款元,货从中山发出,天内到达上海。

  四、交货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交货方式:先付款再发货,一次性送至乙方指定的上海工地

  2、交货时间:自收到定金之日起15天内货到达

  3、交货地点:

  五、产品接收及检验:

  货到达指定地点后,供方以书面的形式向需方提交到货的数量、型号及报检申请,需方需有专人(要有委托书)负责点数、验货,并签名确认。检验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以客户确定的样板型号标准验收。)

  六、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乙方在收货当日对产品的数量、品种、型号、质量如发现有与国家标准及已经确定的样品不相符时,应于2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将在7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出的异议给予书面解释,如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已经确定的样品要求,甲方将无偿更换,如果在竣工后,2日内乙方未提出任何书面异议,即乙方已确认所有安装的产品合格!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应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2、乙方未能及时收货造成货物延迟交货的由乙方承担逾期的全部损失;

  3、乙方未能及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八、其他条件

  1、合同变更:甲乙双方均无权单方变更合同规定内容,如需变更,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后进行。

  2、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凡因本协议引起的调解、诉讼、双方连带责任人均同意以中山市地方法院仲裁为主。

  3、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供销合同9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互利、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根据甲方具体需求情况,乙方供给甲方种苗名称种苗,数量具体数量株,预计出苗时间、品种为年月日前出种苗名称数量具体数量株;年月日前出种苗名称数量具体数量株。

  2、乙方所供种苗,须植株健壮,无菌,无机械损伤,无多心;若不能达到任何一项标准,甲方有权退回或重换。

  3、乙方所供种苗,需保证品种纯度,成活率在85%以上。(除自然灾害,甲方自身栽培管理水*不正常的情况外)。若出现品种混杂在10%以内或成活率低于85%,乙方赔偿甲方不达标部分种苗或苗款。若出现品种混杂在10%以上或成活率低于85%则此批种苗可视为不合格种苗。:

  4、乙方所供种苗,按单价元每株、抛头5%进行苗款核算。

  5、交货地点:昆明国际花卉拍卖交易中心d栋05号,运输方式:

  6、甲方在签订合同五个工作日内,按苗款的20%付乙方种苗订金元(大写)。

  7、甲方所购品种,若出现质量问题,必需在20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以便事故及时处理。质量裁决,首先由甲乙双方共同到现场取证确定。若有争议,可报国内权威部门进行鉴定。

  8、付款方式:甲方按月结的方式将已发种苗款结算给乙方,种苗订金在最后一次供苗完成后才能充抵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苗款,按多退少补的原则结算。

  9、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调整品种、数量、供苗时间需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未遵守合同签订的供苗协议履行。按不能履行部分种苗订金的300%赔偿对方。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署后即生效。

  11、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日期:20年月日

供销合同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等,自愿,公开,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所购建材基本情况

  单位: 元/建材名称,产地,品牌,规格型号,材质,批次,数量,价格,总价,备注

  合计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第三条 交货:交货方式为(卖方送货/买方取货)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第四条 验收:对于建材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买方异议期为卖方交货后xx日内,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xx种方式支付价款.

  (一) 签定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xx元 (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货到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卖方违约责任:

  1,建材产品经专业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xx%的违约金;迟延交货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部返还,但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xx%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定金的无权要求返还.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八条 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九条 本合同未定事项,双方可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买方(章):,,,,,卖方(章):

  住所:,,,,, 住所:

  pg官网的联系方式:,,,,, pg官网的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定时间:,,,,,签定地点:


石料供销合同菁选(扩展3)

——商品供销合同 (菁华9篇)

商品供销合同1

  甲方:

  乙方:▁▁▁▁▁▁▁▁▁▁▁▁▁▁▁▁▁▁▁▁▁▁▁▁▁▁▁▁▁

  本着*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共同定立如下合同:

  一、双方必须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在执照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超过范围经营引起的后果自负。

  二、乙方所供商品必须有合法商标,根据不同商品分别提供生产、经营许可证、注册商标证、产品合格证、进口商品检验证等。

  三、供货商以厂家、代理商为主。产品符合国家技监部门颁发的质量标准,进场商品以名特优产品为主,并在销售中明码标价,标明各种成分、尺寸、型号,无欺诈行为。因商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纠纷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必须在甲方安排的区域进行二次装修,装修前必须拿出装修方案及施工图给甲方,经同意后方可施工。装修、灯光配备等费用由厂方支付。

  五、经营期限:

  本合约有效期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截止。

  乙方如有诚意与甲方续约,必须在原合同期满前叁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约。

  六、利益分配及货款结算:

  1、营业额由甲方统一收缴,由商厦财务人员统一收入并解入银行。甲方每月提供前一月该类商品销售明细,以便乙方做好成本核算。

  2、乙方每月按实际零售价倒扣▁▁▁作为甲方留利,其余按期返还乙方。

  3、每月初甲方将上月商品营业额的汇总交乙方核对,扣减甲方留利后,由乙方开增值税发票予甲方。

  4、在合同期内,乙方保证甲方每月不低于▁▁▁元营业收入,不足▁▁▁元营业额按▁▁▁▁倒扣▁▁▁计算。甲方可以从返回货款中扣除。

  5、货款月结,即本月销售额。▁▁▁日前甲方以支票形式返给乙方上月货款。

  七、甲方向乙方提供水、电等服务,费用由乙方支付,每月支付一次,开具清单发票。

  八、乙方的销售员、促销员在甲方规定的区域进行销售工作。工资▁▁▁,奖金▁▁▁,餐费▁▁▁,培训费▁▁▁由乙方支付。

  九、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员工纪律,大堂现场管理,上下班时间等。发现问题,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员工进行教育、处罚,严重违反者有权调离或开除。

  十、在销售活动中,乙方如需搞促销活动,价格变动,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十一、安全问题: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协议。

  严禁火种、烟蒂、电器设备的使用。不准私拉电线。一切按消防规定进行操作。那一个厂家及部门出了安全问题,责任由出事单位及个人负责。

  十二、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盖章后生效。如违约须赔偿对方损失,按▁▁▁赔偿,不可抗力除外。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或异议,双方协调解决。

  甲方:

  代表人:▁▁▁▁▁▁▁▁▁▁▁▁▁▁

  帐号:

  税号:

  电话:▁▁▁▁▁▁▁▁▁▁▁▁▁▁▁

  地址:

  签约日期、地点:▁▁▁▁▁▁▁▁▁▁▁▁▁▁▁▁▁▁▁▁▁▁

  乙方:▁▁▁▁▁▁▁▁▁▁▁▁▁▁▁▁▁▁▁▁▁▁▁▁▁▁

  代表人:▁▁▁▁▁▁▁▁▁▁▁▁▁▁▁

  帐号:▁▁▁▁▁▁▁▁▁▁▁▁▁▁▁▁▁▁

  税号:▁▁▁▁▁▁▁▁▁▁▁▁▁▁▁▁▁▁

  电话:▁▁▁▁▁▁▁▁▁▁▁▁▁▁▁▁▁▁

  地址:▁▁▁▁▁▁▁▁▁▁▁▁▁▁▁▁▁▁

  签约日期地点:▁▁▁▁▁▁▁▁▁▁▁▁▁▁▁▁▁▁▁▁▁

商品供销合同2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产品清单

  1、产品清单及价格设备名称:数量:单价合计:元(大写(人民币))

  2、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元)预付款。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元。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

  三、保修条款乙方针对本项目的pg官网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祥述。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使用不当引起的损坏;

  3、用户未按要求拆卸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设备后,可对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评标样本的设备或产品拒绝接收;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pg官网的售后服务,对乙方的pg官网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5、甲方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时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及时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内容,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纪录。

  五、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项目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供销合同3

  各市工商局、商务局:

  《共和国合同法》和法律、法规及规定,安徽,制定了《安徽省商品供销合同文本》(代号wf37-20xx-002),现就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省境内的供货商、零售商在其商品供销过程中,应当使用《安徽省商品供销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和合同。

  二、各级商务主管要推广使用《安徽省商品供销合同》文本,在门户网站上发布,企业下载使用。要行业协会作用,行业自律。

  三、各级工商要经常检查企业使用《安徽省商品供销合同》文本情况,对《安徽省商品供销合同》从事合同的要依法查处,对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

  四、《安徽省商品供销合同》文本从二oo七年一月一日起。对使用中的问题应反馈到省工商局、省商务厅。

  《安徽省商品供销合同》

  甲方(供货商):

  乙方(零售商):

  《共和国合同法》及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公*、互惠互利和老实守信的原则,就商品供销的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遵守。

  第一条商品

  本合同期内,甲方乙方经营范χ答应的商品。

  1、商品资讯、齐全、合法,包括商品类别、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内容)。

  2、甲方是企业法人。签订本合应向乙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实,提交所供商品的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卫生检疫等附件文本。

  3、进销价格由双方协商确立。在双方合作过程中,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及汇率,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动价格一方应在变动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代表确认签字后,方可变动价格,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交易双方δ经协商无权变动价格。(促销、特价商品、非凡商品、非销售商品应另立文书文本,不属此列)。

  4、甲乙方对需要非凡说明的(或*)商品,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实物样品及说明书。试销商品应说明试产、试销批文等材料。

  5、甲方商品的外包装符合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表面无破损并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实、使用说明书、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使用条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在商品的附件(一)中注明,向乙方购买内部条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商品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不计价、不回收。

  6、甲方所的商品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约定或约定不的可按标准、行业标准;无标准、行业标准的,通常标准或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特定标准。

  第二条供货

  1、乙方要求甲方供货,向甲方制作的订单,提前天将征订单发至甲方。

  2、订单对新品(指首次订货商品)核准商品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和地址、规格、计量、品牌、质量、、单价、包装系数、交货、交货地点等内容。

  3、甲方在接到订单小时内对能否(修改)订单予以答复(确认);不予答复的,视为不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在传真前加盖公章。

  5、甲方所的商品存保质期少于商品明示的保质期的2/3;对进口商品,如保健品、食品、果品及保质期超过一年的食品等可酌情延长进货日期,甲方应在保质期内,提前20天调换保质期较长的商品。

  6、甲方强制搭售商品,限制乙方销售其它供给商的商品。

  7、乙方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

  (1)以签定或续签合同为由收取的费用;

  (2)要求规定商品条码并可在零售商经营场所内使用的供给商,购买店内码而收取的费用;

  (3)向使用店内码的供给商收取超过成本的条码费;

  (4)店铺改造、装修时,向供给商收取的δ用于该供给商特定商品销售区域的装修、装饰费;

  (5)δ促销服务,以节庆、店庆、新店开业、重新开业、企业上市、合并等为由收取的费用;

  (6)与销售商品直接关系、应当由零售商自身承担或δ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8、甲方所供的假α劣残次商品,乙方有权拒收并向举报。

  第三条货物验收

  交货地点:交货:

  运输:运输费用承担:

  第四条交货及验收

  1、甲方的交付标的物单证和资料。

  2、乙方在货到后小时内订单对商品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

  3、验收手段:验收标准:

  4、乙方验收的商品的内在质量问题,在质量期内。

  5、质量异议以书面向甲方,甲方在收到异议后,在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第五条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及宣传计划,以加速资金周转和销售。

  2、乙方可以自身商品结构、季节性、节假日等因素,有选择地举办现场促销活动,由甲方支付的促销服务费用或者为所供商品价格优惠。

  3、乙方向甲方收取促销服务费的,应当事先征得供给商的同意,订立合同,约定服务的项目、内容、期限;收费的项目、标准、数额、用途、及υ约责任等内容。

  4、乙方应当将所收取的促销服务费登记入帐,向甲方开具发票,按规定纳税。

  5、乙方收取促销服务费后,应当合同约定向供给商的服务,擅自终止服务或降低服务标准。乙方δ完全服务的,应当向甲方返还δ服务的费用。

  第六条商品退换货

  1、乙方退、换货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5日内对所退换商品核实并书面确认,10日内更换或者收回清退商品。逾期不签交或书面确认后10日内更换或收回所退商品时,乙方有权该商品,并在对帐时予以扣除。乙方在办理过程通知甲方,单方擅自将商品撤下货柜。

  2、下列情形的,供货商有权拒绝退货:

  (1)零售商因自身原因商品污染、损毁、变质或过期要求退货,但不承担由此给供给商的损失;

  (2)零售商以库存、经营场所改造、更换货架等事由要求退货,且不承担由此给供给商的损失;

  (3)零售商在商品促销期间低价进货,促销期过后将所剩商品以价退货。

  第七条对帐与货款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为:

  (1)预付货款(2)货到付款(3)铺货后按期结算货款,铺货为日。

  2、采用前款第(3)种结算的,双方在本合同中对帐及结算周期。

  (1)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月次,对帐日期为月天。对帐日期3日,甲方应进货、销售、退货等标明及数额的《商品对帐单》结算,乙方持单据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2)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a、10日b、15日c、30日d、45日e、其它(超过规定)

  3、乙方列情形为由延迟支付供给商货款:

  (1)供给商的商品δ能供货;

  (2)供给商的商品的退换货手续尚δ办结;

  (3)供给商所供商品的销售额δ零售商设定的数额;

  (4)供给商δ与零售商续签供货合同;

  (5)零售商的υ反公*原则的事由。

  4、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商品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或者的对帐,结算办法另行制定本协议的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5、乙方应、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持《商品对帐单》及增值税发票,乙方应足额支付货款。

  6、乙方甲方要求备齐结算手续结算,挪用、扣留、拖延甲方货款。合同条款支付货款,经甲方在期限催告仍拖延货款的,甲方有权终止供货。行业协会可以会同执法责令其立即支付供货商货款,并依法要求封帐、限制资金使用等措施挽回甲方损失。

  7、双方的付款为:(1)现金(2)转帐支票(3)电汇(4)

  8、乙方可以在应支付的货款中扣除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乙方需出具与之对应的、符合财务治理规定的凭证。

  第八条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其所的商品任何商标侵权、知识产权等争议。如因甲方或所属供货商侵犯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的费用。

  第九条反商业贿络

  1、甲乙双方均在商品交易中采用行hui、索贿不正当的商业竞争。

  2、如甲方向乙方员工任何的不正当利益,以换取非凡商业待遇或不正当的商业利益,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与甲方的商业合作,υ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3、如乙方工作人员向甲方任何的不正当要求,甲方应举报,乙方应保密。

  4、乙方代扣款项,强行扣除费用。合同δ约定或甲方δ同意的费用,乙方扣收。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合同签订双方合同条款,变更或解除合同在双方协商的前提下。

  2、因不可抗力事件,本合同或的,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第十二条υ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本合同约定,一方υ约给另一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δ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款,延迟一日承担货款的万分之五υ约金,延迟日的,除支付υ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商品的质量问题消费者退货或乙方受到查处的,甲方应当调查并赔偿给乙方的经济损失,给乙方商誉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乙方δ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的υ约金;延迟日的,除支付υ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6、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本合同的约定对帐和结算,刁难,阻碍清理帐目与货品。

  第十三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

  2、合同期满前月,如双方同意合作,应重新签订合同。

  3、如δ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的,视为合同自动顺延一年。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过程中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供货商协会或工商行政治理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δ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δ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送达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以书面确认,并在通知方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第十六条约定: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本合同δ尽事宜(变更与补充),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供货商):

  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电话:

  传真:

  网址:乙方(零售商):

  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电话:

  传真:

商品供销合同4

  甲方:上海烟草(集团)嘉定烟草糖酒有限公司高扬商厦

  乙方:▁▁▁▁▁▁▁▁▁▁▁▁▁▁▁▁▁▁▁▁▁▁▁▁▁▁▁▁▁

  本着*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共同定立如下合同:

  一、双方必须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在执照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超过范围经营引起的后果自负。

  二、乙方所供商品必须有合法商标,根据不同商品分别提供生产、经营许可证、注册商标证、产品合格证、进口商品检验证 等。

  三、供货商以厂家、代理商为主。产品符合国家技监部门颁发的质量标准,进场商品以名特优产品为主,并在销售中明码标 价,标明各种成分、尺寸、型号,无欺诈行为。因商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纠纷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必须在甲方安排的区域进行二次装修,装修前必须拿出装修方案及施工图给甲方,经同意后方可施工。装修、灯光 配备等费用由厂方支付。

  五、经营期限:

  本合约有效期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截止。

  乙方如有诚意与甲方续约,必须在原合同期满前叁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约。

  六、利益分配及货款结算:

  1、营业额由甲方统一收缴,由商厦财务人员统一收入并解入银行。甲方每月提供前一月该类商品销售明细,以便乙方做好 成本核算。

  2、乙方每月按实际零售价倒扣▁▁▁作为甲方留利,其余按期返还乙方。

  3、每月初甲方将上月商品营业额的汇总交乙方核对,扣减甲方留利后,由乙方开增值税发票予甲方。

  4、在合同期内,乙方保证甲方每月不低于▁▁▁元营业收入,不足▁▁▁元营业额按▁▁▁▁倒扣▁▁▁计算。甲方可以 从返回货款中扣除。

  5、货款月结,即本月销售额。▁▁▁日前甲方以支票形式返给乙方上月货款。

  七、甲方向乙方提供水、电等服务,费用由乙方支付,每月支付一次,开具清单发票。

  八、乙方的销售员、促销员在甲方规定的区域进行销售工作。工资▁▁▁,奖金▁▁▁,餐费▁▁▁,培训费▁▁▁由乙方 支付。

  九、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员工纪律,大堂现场管理,上下班时间等。发现问题,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员工 进行教育、处罚,严重违反者有权调离或开除。

  十、在销售活动中,乙方如需搞促销活动,价格变动,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十一、安全问题: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协议。

  严禁火种、烟蒂、电器设备的使用。不准私拉电线。一切按消防规定进行操作。那一个厂家及部门出了安全问题,责任 由出事单位及个人负责。

  十二、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盖章后生效。如违约须赔偿对方损失,按▁▁▁赔偿,不可抗力除外。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或异议,双方协调解决。

  甲方:上海烟草(集团)嘉定烟草糖酒有限公司高扬商厦

  代表人:▁▁▁▁▁▁▁▁▁▁▁▁▁▁

  帐号:嘉定农行038071-00801092954

  税号:310114133680249

  电话:▁▁▁▁▁▁▁▁▁▁▁▁▁▁▁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66号

  签约日期、地点:▁▁▁▁▁▁▁▁▁▁▁▁▁▁▁▁▁▁▁▁▁▁

  乙方:▁▁▁▁▁▁▁▁▁▁▁▁▁▁▁▁▁▁▁▁▁▁▁▁▁▁

  代表人:▁▁▁▁▁▁▁▁▁▁▁▁▁▁▁

  帐号:▁▁▁▁▁▁▁▁▁▁▁▁▁▁▁▁▁▁

  税号:▁▁▁▁▁▁▁▁▁▁▁▁▁▁▁▁▁▁

  电话:▁▁▁▁▁▁▁▁▁▁▁▁▁▁▁▁▁▁

  地址:▁▁▁▁▁▁▁▁▁▁▁▁▁▁▁▁▁▁

  签约日期地点:▁▁▁▁▁▁▁▁▁▁▁▁▁▁▁▁▁▁▁▁▁

商品供销合同5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产品清单

  1、产品清单及价格设备名称:数量:单价合计:元(大写(人民币))

  2、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元)预付款。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元。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

  三、保修条款乙方针对本项目的pg官网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祥述。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使用不当引起的损坏;

  3、用户未按要求拆卸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设备后,可对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评标样本的设备或产品拒绝接收;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pg官网的售后服务,对乙方的pg官网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5、甲方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时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及时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内容,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纪录。

  五、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项目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供销合同6

  甲方(供货商):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公*、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商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商品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提供乙方经营范围允许的商品。

  1、商品相关资讯必须真实、齐全、合法,包括商品类别、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具体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内容)。

  2、甲方必须是企业法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同时提交所供商品的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卫生检疫等有关附件文本。

  3、进销价格由双方协商确立。在双方合作过程中,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及汇率发生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变动价格一方应在变动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代表确认签字后,方可执行变动价格,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交易双方未经协商无权变动价格。(促销、特价商品、特殊商品、非正常销售商品应另立文书文本,不属此列)。

  4、甲乙方对需要特别说明的(或*)商品,在签订本合同前应提供实物样品及相关说明书。试销商品应提供说明试产、试销批文等材料。

  5、甲方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表面无破损并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必须使用正确条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必须在商品的附件(一)中注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商品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不计价、不回收。

  6、甲方必须确保所提供的商品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特定标准执行。

  第二条供货

  1、乙方要求甲方供货,必须向甲方提供统一制作的订单,提前_____天将征订单发至甲方。

  2、订单对新品(指首次订货商品)必须明确核准商品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和地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数量、单价、包装系数、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在接到订单1小时内对能否接受(修改)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确认);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必须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必须在传真前加盖公章。

  5、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存保质期一般不得少于商品明示的保质期的2/3;对进口商品,如保健品、食品、果品及保质期超过一年以上的食品等可酌情延长进货日期,甲方应在保质期内,提前20天调换保质期较长的相关商品。

  6、甲方不得强制搭售商品,限制乙方销售其它供应商的商品。

  7、乙方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以下费用:

  (1)以签定或续签合同为由收取的费用;

  (2)要求已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商品条码并可在零售商经营场所内正常使用的供应商,购买店内码而收取的费用;

  (3)向使用店内码的供应商收取超过实际成本的条码费;

  (4)店铺改造、装修时,向供应商收取的未专门用于该供应商特定商品销售区域的装修、装饰费;

  (5)未提供促销服务,以节庆、店庆、新店开业、重新开业、企业上市、合并等为由收取的费用;

  (6)其他与销售商品没有直接关系、应当由零售商自身承担或未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8、甲方所供的假冒伪劣残次商品,乙方有权拒收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三条货物验收

  交货地点:__________交货时间:__________

  运输方式:__________运输费用承担:__________

  第四条交货及验收

  1、甲方提供的必须提供交付标的物单证和有关资料。

  2、乙方在货到后1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进行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

  3、验收手段:__________验收标准:__________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的内在质量问题,必须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

  5、质量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异议后,必须在_____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第五条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及宣传计划,以加速资金周转和销售。

  2、乙方可以根据自身商品结构、季节性、节假日等因素,有选择地举办现场促销活动,同时由甲方支付相应的促销服务费用或者为所供商品提供价格优惠。

  3、乙方向甲方收取促销服务费的,应当事先征得供应商的同意,订立合同,明确约定提供服务的项目、内容、期限;收费的项目、标准、数额、用途、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4、乙方应当将所收取的促销服务费登记入帐,向甲方开具发票,按规定纳税。

  5、乙方收取促销服务费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提供相应的服务,不得擅自终止服务或降低服务标准。乙方未完全提供相应服务的,应当向甲方返还未提供服务部分的费用。

  第六条商品退换货

  1、乙方退、换货必须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5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清退商品。逾期不签交或书面确认后10日内没有更换或收回所退商品时,乙方有权处理该商品,并在对帐时予以扣除。乙方在办理过程必须通知甲方,不得单方擅自将商品撤下货柜。

  2、存在下列情形的,供货商有权拒绝退货:

  (1)零售商因自身原因造成商品污染、损毁、变质或过期要求退货,但不承担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

  (2)零售商以调整库存、经营场所改造、更换货架等事由要求退货,且不承担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

  (3)零售商在商品促销期间低价进货,促销期过后将所剩商品以正常价退货。

  第七条对帐与货款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

  (1)预付货款

  (2)货到付款

  (3)铺货后按期结算货款,铺货为_____日。

  2、采用前款第(3)种方式结算的,双方必须在本合同中明确对帐及结算周期。

  (1)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_____次,具体对帐日期为每月_____天。对帐日期3日,甲方应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标明数量及数额的《商品对帐单》结算,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2)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a、10日b、15日c、30日d、45日e、其它(不得超过国家相关规定)

  3、乙方不得以下列情形为由延迟支付供应商货款:

  (1)供应商的个别商品未能及时供货;

  (2)供应商的个别商品的退换货手续尚未办结;

  (3)供应商所供商品的销售额未达到零售商设定的数额;

  (4)供应商未与零售商续签供货合同;

  (5)零售商提出的其他违反公*原则的事由。

  4、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根据具体商品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帐,结算办法另行制定本协议的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5、乙方应建立顺利、便捷、有效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持《商品对帐单》及增值税发票,乙方应足额支付货款。

  6、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备齐结算相关手续进行结算,不得挪用、扣留、拖延甲方货款。对不按照合同条款支付货款,经甲方在合理期限催告仍拖延货款的,甲方有权终止供货。行业协会可以会同相关执法部门责令其立即支付供货商货款,并依法要求相关部门采取封帐、限制资金使用等措施挽回甲方损失。

  7、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

  (1)现金

  (2)转帐支票

  (3)电汇

  (4)其他

  8、乙方可以在应支付的货款中扣除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同时乙方需出具与之对应的、符合国家财务管理规定的有效凭证。

  第八条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必须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没有任何商标侵权、知识产权等争议。如因甲方或所属供货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第九条反商业贿络

  1、甲乙双方均不得在商品交易中采用行贿、索贿以及其他不正当的商业竞争行为。

  2、如甲方向乙方员工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以换取特殊商业待遇或不正当的商业利益,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与甲方的商业合作,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3、如乙方工作人员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不正当要求,甲方应及时举报,乙方应给予保密。

  4、乙方不得代扣其他款项,不得强行扣除费用。合同未约定或甲方未同意的费用,乙方不得扣收。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合同签订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

  2、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一日承担货款的百分之五违约金,延迟_____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由于甲方商品的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乙方受到相关部门查处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

  5、乙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6、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阻碍清理帐目与货品。

  第十三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合同。

  3、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合同自动顺延一年。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供货商协会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送达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变更与补充),双方必须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供销合同7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供应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_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合理的原则,在自愿、*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商品购销事宜,经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商品供销范围

  乙方为甲方销售其自产的______________产品或代理、经销的______________商品(后附产品明细)。

  第二条商品质量

  1.甲方提供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要求,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约定的特定标准履行。

  2.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需提供的有关证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市级以上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卫生许可证、产品注册商标证明、qs检验标志,进口商品需提供相关证明,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委托代理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对经营烟酒、黄金饰品、音像制品、现代通讯器材、医药类等需办理专业经营许可证,同时乙方也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和企业成立时的验资报告书。

  3.对国家、盛市有关部门抽查、检验商品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照国家检验产品的要求负担。

  4.甲方提供销售的产品包装应符合标识要求,要有生产厂家的厂名、厂址、注册商标:成分含量以及使用说明书等;对于经营药品、食品、化妆品、饮料等还要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保鲜期、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

  5.甲乙双方要贯彻信誉至上、顾客第一的原则,乙方对所出售的商品要包修、包换、包退,实行商品质量先行负责制。如因商品质量问题给乙方和消费者造成损失,应分清甲乙方的责任,按甲乙方责任的比重由双方共同负担损失。

  第三条商品价格及变动

  1.甲方提供的商品供货价格应公*合理并经双方议定,供货价格应包含增值税、关税等各种应由甲方缴纳的税金以及乙方要求的包装形式的包装费,运送到甲乙双方合同上约定地点的运费等一切费用。

  2.约定的进货价格应保持稳定,未经双方事先同意不得变动价格,如果需要变动,双方需提前一个星期商定,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才可调整。

  3.甲方产品供货价格以后附甲方产品(价格表)为准。

  第四条商品交付

  1.乙方将不定期地通过电脑自动传真、临时的紧急传真或电话形式向甲方订货,乙方电脑自动传真系统的记录以及物流管理部门的催单记录将如实记录甲乙双方的订货过程,甲乙双方同意以上记录作为乙方向甲方追究有关商品交付违约责任的凭证。

  2.甲方送货或委托第三方承运时应随货附带送货单,并列清乙方的编码、商品名称、包装规格、单品数量,送货价格,乙方要在甲方的送货票据上签字,作为乙方收到甲方货物依据,同时也作为甲方与乙方结算货款凭证之一。

  3.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_______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甲方应当予以退换货。甲方提供的保质期在_______外的商品乙方不能拒绝收货。

  4.甲方应按订单列明的商品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将商品运至乙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整齐的堆 置于乙方验收货物人员指定的栈板上。甲方商品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乙方,商品毁坏,灭失的风险也自交付时起由乙方承担。

  5.甲方收到订单后如不能接受,应当在_______小时内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实质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_______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表示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甲方延迟交货,若为正常商品订单,乙方将按此订单的净购货金额_______‰/日收取违约金,若为促销品订单,乙方将按此订单的净购货金额的_______ ‰/日收取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的损失,甲方应对该损失予以赔偿。

  6.乙方的收货部门人员验收商品时应对所验收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仔细的清点,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订单要求的,可拒绝验收。如乙方在到货后的_______小时内无法验收完毕的,应当向甲方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订单不可分批出货,如需分批出货,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并重新开立订单,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收货。

  7.甲方交付商品时应在乙方的订单上填写交付数量。如果实际交付的数量大于填写的交付数量,超出的部分乙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实行验货抽样点收制度,甲方实际交付的数量小于填写的数量,甲方应在两日内补交缺少的数量,否则乙方可在付货款中扣除少交数量的部分货款。

  8.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订单按时,按量,按质送货至指定地点,如_______次未按要求送货,经乙方和甲方协商后,乙方可另选物流商代为送货,如甲方不予接受,乙方可保留终止合约,停止往来及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五条商品退换

  1.乙方将不定期地通过电脑自动传真、临时的紧急传真或电话形式向甲方提出退货及换货要求,双方约定不能退货或换货的商品除外。乙方电脑自动传真系统的记录以及物流管理部门的核实记录将如实记录甲乙双方的退货及换货过程,甲乙双方同意以上记录作为乙方向甲方追究有关退货换货违约贡任的凭据。

  2.当甲方收到乙方商品退货单时,应于收到通知_______日内领回该退货商品,若逾期未领,乙方有权终止向甲方支付该批商品的价款,并有权自行处理该批商品,所发生的仓储、保管、运输等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3.当甲方收到乙方商品换货单时, 应即时至乙方办理换货手续, 若于收到通知日内未处理者,乙方有权终止向甲方支付该批商品的价款并办理退货,所发生的仓储、保管、运输等费用由方负责承担,乙方在换货时应保证商品的质量,商品的原貌特征与验收货物相同时甲方才可以换货,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换货。

  4.对于甲方提供给乙方销售的商品,如过季、滞销,商品违反(或可能违反)*产品质量、技术及安全规定或侵害(或可能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商品,乙方有权进行退货,其风险及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退货时应保证商品质量,商品的原貌特征完好甲方才可以退货,否则甲方着权拒绝退货。

  5.经营期间,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商品实行统一的进、销、存管理。对出现的丢货、少货等问题,应分清责任,产品经乙方专业人员验收货物后出现的问题应由乙方自行负担解决。

  第六条发票交付货款结算。

  1.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发票,写明不合增值税及其他税种的净购货金额, 和包含这些税的购货金额。甲方可选择以下三种形式交付发票交给乙方_______。

  (1)在每次交货时交给零售店的财务人员。

  (2)每隔_______天交付发票一次,此发票涵盖在此期间向有关零售店交付的所有货物。

  (3)结算前_______日向乙方财务人员送交发票。

  2.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为:_______

  (1)预付_;

  (2)现结_______日(填写的日历天数为“现结间隔周期”)

  (3)月结_______日(起始时间为:当月1日至末日、当月_______日至次月_______日;空白处填写的为循环结算周期)

  (4)其他,具体定义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3.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日为每月_______日至_______日。乙方应当在该日的工作时间内安排工作人员同甲方的人员进行帐务核对,对帐时双方应当核对的原始单据包括:商品订单、甲方出具的送货/出库单、乙方的验收单/收货单、退货单据以及促销费用单据。根据对帐结果,乙方应给甲方出具(商品对帐结算单), 在货款结算期间,甲方开具出的发票、验收货物凭证和有关凭证,需要交给乙方,以便给甲方结算货款,在此期间,乙方收到票据凭证的人员需在甲方票据签收回执单上签字、盖章,或乙方出具收到甲方结算货款凭证的说明,以证明乙方收到发票和结算票据凭证同时并没有给甲方结算完毕货款。

  4.乙方逾期不予对帐的,甲方可依据上述对账单出具(商品账目往来对账单),交乙方确认;乙方收到后_______日内既不确认又不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商品账目往来对账单)。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以利于双方的顺利合作。

  5.乙方的付款条件系按甲方的不同而约定,乙方付款方式按甲方的不同结款日为原则,每月定期支付并将货款汇入双方约定的银行账户或以支票、现金、电汇方式支付。进货折扣、奖励折扣及其它折扣,一律于进货计算乙方实际应付款项时即予扣除。甲方的销售货款,乙方应严格按双方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结算。

  6.合同上甲方已承诺的各项费用,甲方以支票方式支付或乙方从甲方货款中扣除。逾期支付费用款超出_______个月以上者,追加欠款_______‰/日的滞纳金。

  7.付款方式的事项及其他未尽事宜均应依照*境内银行的操作程序、指南和惯常作法办理。

  8.如因甲方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原因而致乙方受到各级行政机关询问、调查、立案、处罚,或收到法院诉讼通知的乙方有权终止对甲方全部款项的支付,直至行政机关出具案件终结文书或法院出具终审生效判决为止。在此期间乙方不能扣除任何没征得甲方同意的费用。

  9.乙方在双方正常合作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对供应商的货款进行克扣、拖欠,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借口对应付的货款进行延期结算,乙方没按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日,应当按日支付应结算货款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_______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对于乙方在结算甲方货款过程中开具远期支票的应在___日内。如果每延迟___日,应按日支付应结算货款金额万分之___的违约金。

  10.如甲方需要更改甲方的付款目的,企业名称、税号,账号开户行等甲方单位信息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的_______个连续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新的信息已更改完毕,并通知甲方,在此操作过程乙方不能收取任何的费用。

  第七条反商业贿赂

  甲乙双方坚决拒绝商业索贿、行贿及其他不正当行为,甲方如对乙方员工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如“回扣”“退佣”“招待”“娱乐”“置业”“就业”“国内或国外旅游”“馈赠”“购物折扣”及其他一切对乙方员工物质上有直接受益的行为,以企图获取订单或其他形式的商业利益的,皆视为商业贿赂。甲方人员若违反规定进行贿赂者,乙方有权终止与甲方的商业合作关系、订单及本合同。乙方并冻结所有应支付的货款或经由法院讼请甲方赔偿乙方的名誉及其他一切损失,乙方任何职员要求甲方与其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甲方提供相关证据与乙方,乙方查实后必将严肃处理,并为甲方保密,同时乙方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供应方更多的商业机会。如甲方不配合乙方调查,经乙方查买后将对甲方终止合作关系解除合同。

  第八条驻场人员

  1.当甲方因业务需要而派驻人员在乙方所属卖场时,甲方所派驻的试吃、驻场及展销人员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均需符合*的(劳动法)相关规定。甲方派驻人员在乙方所属卖场工作时所发生的工伤等一切意外伤害及意外事件,应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可委托乙方在乙方经营场所招募驻场人员,甲方应及时向驻场人员支付薪资等费用。甲方如逾期未付,乙方有权在向甲方支付的货款中扣除此笔费用支付给驻场人员。

  3.甲方派驻人员应遵守乙方统一管理的各项规定,如偷窃乙方卖场商品,乙方无权进行处罚,应交由所在地*部门处理。如有重大违反乙方卖场内的规章制度者,经乙方通知甲方后应立即撤换该人员,若因此损害乙方信誉或权益时,甲方应赔偿全部责任损失。

  第九条委托加工品

  当乙方提供原料、零部件或成本给甲方制造乙方指定商品时,甲方保证不为第三者使用乙方所委托之加工品,否则甲方愿意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乙方委托加工品之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同意妥为保管与保密并承担遗失或损坏的风险。

  第十条端架的承租

  1.甲方向乙方承租端架时,若甲方需要布置,应以简易装潢不影响陈列为原则,设计的图稿需在活动开始_______日前送交乙方并由乙方书面确认,甲方才可布置,布置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担。

  2.活动结束后,甲方应立即将端架恢复原来样式,并经乙方检验认可。若有损坏相关器材,其修护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拆卸下的陈列器材甲方于7日内若不收回,则乙方有权处理,其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为配合甲方端架陈列,而下的大量订单,根据双方事先临时签订合约办理是否退货。

  3.端架承租期间,若甲方产品发生缺货(端架陈列量不足_______)现象,且甲方无法及时补货,乙方可更换其他商品陈列,并终止临时和约。

  4.甲方在乙方经营期间,甲方为扩销自己的产品而开展的促销活动,乙方应积极支持、配合并创造条件。乙方每年举办的大型活动及宣传活动(如店庆等),甲方应给予支持和配合。对所发生的字传费、促销费、年节假日费、商品打折等相关费用,乙方应本着与所提供的服务对等原则进行收费,对所收取的费用应全部用在所对应的宣传、促销活动上面,对剩余的费用应还给甲方,不能挪做它用,对所收取的费用进行事前公示,事后对所花费的费用进行详细的说明,并邀请甲方进行共同的参与。乙方对于在活动中收取甲方的费用,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给甲方开具与收费项目

  对应的发票。

  第十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月。是否续签,应提前_______个月提出,在续签合同未生效前,可先按本合同执行,但是在续签合同生效后,可在续签合同之日起执行新的合同。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产生法律约束力,未经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应提前_______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并订立有关书面合同,在变更或解除合同内容时不得附加额外的条件。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_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

  2.任何一方可在发生任何以下有确切证据情景时,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1)另一方时*法律所定义的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其义务持续_______个月或更长时间。

  (2)另一方进入破产,无偿付能力,.解散或其他类似程序。

  (3)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5)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

  (7)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商业贿赂问题,经书面

  提示后,再次出现类似问题的。

  如若任何一方违反本供应合同的规定,且未能在守约方商定的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则守约方可终止本合同。在此情况下,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就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及损害。

  3.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帐与结算。乙方可缓解该结算期内货款 元,作为商品质量保证金,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三个月内如甲方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缓解的货款应退还给甲方,如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当本合同执行产生争议时,双方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按照以下第_______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其他

  1.合同的所有附件,双方往来票据、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均应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所有通知或联系事项应以书面确认并以邮寄或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送置乙方,乙方在任何时间改地址或电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乙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商品供销合同8

  甲方:(供货商)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安徽省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公*、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商品购销交易中的相关事宜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商品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提供乙方经营范围允许的商品。

  1、商品相关资讯必须真实、齐全、合法;包括商品类别、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具体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内容》。

  2、甲方必须是独立法人或合法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所供商品的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卫生检疫等有关附件文本,甲乙双方交换营业执照复印件。

  3、商品价格应体现公开、合理、合法以及地域性特点。经双方协商确立进销价格。在双方合作过程中,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及汇率发生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变动价格一方应在变动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代表确认签字后,方可执行变动价格,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并执行于确认之日后的新订单。交易双方未经协商无权变动价格。(促销、特价商品、特殊商品、非正常销售商品应另立文书文本,不属此列)。

  4、乙方对需要特别说明的(或*)商品,在签订本合同前应提供实物样品及相关说明书。试销商品应提供说明试产、试销批文等材料。

  5、甲方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表面无破损并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必须使用正确条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必须在商品的附件(一)中注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必须确保所提供的商品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要求不明确的可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特定标准执行,因商品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应查明原因,追究造成质量问题一方的责任。所有商品质量必须随时接受相关部门的抽检、查验。

  第二条法人或签约代理人

  1、双方法人是承担本合同相关责任的主体。其签约代理人必须具有法人授权资格。本合同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附件、补充协议均视为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法人、代理人,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日通知对方,并将新的法人或代理人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供货

  1、乙方要求甲方供货,必须向甲方提供统一制作的订单,提前72小时将征订单发至甲方。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1)乙方电子商务*台;(2)电子邮件;(3)传真;(4)订货合同;(5)其它形式。

  2、订单对新品(指首次订货商品)必须明确核准商品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和地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数量、单价、包装系数、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在接到订单24小时内全面履行订单程序,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24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订单,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必须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必须加盖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可有效。

  5、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存保质期一般不得少于商品明示的保质期的2/3;对进口商品,如保健品、食品、果品及保质期超过一年以上的食品等可酌情延长进货日期,甲方应在保质期内,提前20天调换保质期较长的相关商品。

  6、甲方所供的假冒伪劣残次商品,乙方有权拒收并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甲方有权举报乙方不按双方约定,经营合同外的乙方商品。

  第四条交货及验收

  1、甲方接收订单列明的商品,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的地点。

  2、商品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即移交给乙方,商品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也自交验时起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货到后24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产地、数量、质量、包装等进行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特殊情况下无法在12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必须出具收货待验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必须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小时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

  质量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异议后,必须在____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第五条商品促销和退换货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及宣传计划,以加速资金周转和销售。

  2、乙方可以根据自身商品结构、季节性、节假日等因素,有选择地举办现场促销活动,同时由甲方支付相应的促销服务费用或者为所供商品提供价格优惠,乙方不得强制甲方参加促销活动。

  3、双方必须就促销目的、方式、时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办法、返利标准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乙方可向甲方提出印制促销海报、提供媒体宣传、促销场地、堆头、专柜广告宣传等要求。

  4、对(1)商品质量问题;(2)甲方提供伪造过期证件;(3)残次商品;(4)临期(半个月为限)。乙方要求甲方退、换货,甲方必须及时办理。

  经双方协商,(5)对滞销问题;(6)时令性商品、促销商品;(7)接*保质期;(8)换季产品;(9)其他正当理由。不得无条件退货,乙方要求甲方退、换货,甲方应该积极配合,过期商品不得退货。

  5、乙方退、换货必须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____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____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清退商品。逾期不签交或书面确认后____日内没有更换或收回所退商品时,乙方有权处理该商品,并在对帐时予以扣除。乙方在办理过程必须通知甲方,不得单方擅自将商品撤下货柜。

  第六条对帐与货款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

  (1)预付货款(2)货到付款(3)铺货后按期结算货款,铺货为____日

  2、采用第1条第(3)种方式结算的',双方必须在本合同中明确对帐及结算周期。

  (1)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_____次,具体对帐日期为每月____日。对帐日期____日,甲方应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标明数量及数额的《商品对帐单》结算,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2)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a、____**、____日c、____日d、____日e、其它(不得超过国家相关规定)

  3、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具体商品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帐,结算办法另行制定本协议的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4、乙方应建立顺利、便捷、有效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持《商品对帐单》及增殖税发票,乙方应足额支付货款。

  5、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备齐结算相关手续进行结算,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可抗拒原因除外)挪用、扣留、拖延甲方货款。对不按照合同条款支付货款,有欺诈嫌疑的,甲方有权终止供货,严重者向合同仲裁机构或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行业协会可以会同相关执法部门责令其立即支付供货商货款,并要求相关部门采取封帐,限制资金使用等措施挽回甲方损失。

  6、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1)现金(2)转帐支票(3)电汇(4)其他

  7、乙方可以在应支付的货款中扣除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同时乙方需出具与之对应的,符合国家财务管理规定的有效凭证。

  8、本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续签不得收取续签费用。

  第七条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必须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没有任何知识产权争议。如因甲方或所属供货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第八条反商业贿络

  1、甲乙双方均不得在商品交易中采用行贿,索贿以及其他不正当的商业行为。

  2、如甲方向乙方员工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以换取特殊商业待遇或不正当的商业利益,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与甲方的商业合作,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3、如乙方工作人员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不正当要求,甲方有义务及时举报,乙方应给予保密,同时双方均实行商品交易岗位轮换制。对无视商业道德的双方违规违纪人员追究其责任。

  4、乙方不得代扣其他款项,不得强行扣除费用,一切不合理费用不得向供货商收取,合同未约定,甲方未同意的费用,乙方不得扣收。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合同签订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否则,视为无效。

  2、因发生不可抗拒力事件,致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发生不可抗拒力事件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

  3、因其他原因一方需解除合同的,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待双方债权债务清理完毕后,合同自行解除。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履行地指甲方、乙方。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5的违约金;延迟____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由于甲方商品的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乙方受到相关部门查处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相应条款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阻碍清理帐目与货品。

  第十一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2、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合同;

  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合同自动顺延一年。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合同的变更与补充,双方必须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供销合同9

  甲方(供货商):

  乙方(零售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公*、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商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商品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提供乙方经营范围允许的商品。

  1、商品相关资讯必须真实、齐全、合法,包括商品类别、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具体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内容)。

  2、甲方必须是企业法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同时提交所供商品的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卫生检疫等有关附件文本。

  3、进销价格由双方协商确立。在双方合作过程中,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及汇率发生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变动价格一方应在变动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代表确认签字后,方可执行变动价格,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交易双方未经协商无权变动价格。(促销、特价商品、特殊商品、非正常销售商品应另立文书文本,不属此列)。

  4、甲乙方对需要特别说明的(或*)商品,在签订本合同前应提供实物样品及相关说明书。试销商品应提供说明试产、试销批文等材料。

  5、甲方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表面无破损并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必须使用正确条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必须在商品的附件(一)中注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商品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不计价、不回收。

  6、甲方必须确保所提供的商品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特定标准执行。

  第二条 供货

  1、乙方要求甲方供货,必须向甲方提供统一制作的订单,提前 天将征订单发至甲方。

  2、订单对新品(指首次订货商品)必须明确核准商品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和地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数量、单价、包装系数、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在接到订单 小时内对能否接受(修改)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确认);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必须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必须在传真前加盖公章。

  5、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存保质期一般不得少于商品明示的保质期的2/3;对进口商品,如保健品、食品、果品及保质期超过一年以上的食品等可酌情延长进货日期,甲方应在保质期内,提前20天调换保质期较长的相关商品。

  6、甲方不得强制搭售商品,限制乙方销售其它供应商的商品。

  7、乙方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以下费用:

  (1)以签定或续签合同为由收取的费用;

  (2)要求已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商品条码并可在零售商经营场所内正常使用的供应商,购买店内码而收取的费用;

  (3)向使用店内码的供应商收取超过实际成本的条码费;

  (4)店铺改造、装修时,向供应商收取的未专门用于该供应商特定商品销售区域的装修、装饰费;

  (5)未提供促销服务,以节庆、店庆、新店开业、重新开业、企业上市、合并等为由收取的费用;

  (6)其他与销售商品没有直接关系、应当由零售商自身承担或未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8、甲方所供的假冒伪劣残次商品,乙方有权拒收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三条 货物验收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运输方式: 运输费用承担:

  第四条 交货及验收

  1、甲方提供的必须提供交付标的物单证和有关资料。

  2、乙方在货到后 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进行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

  3、验收手段: 验收标准: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的内在质量问题,必须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

  5、质量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异议后,必须在 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第五条 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及宣传计划,以加速资金周转和销售。

  2、乙方可以根据自身商品结构、季节性、节假日等因素,有选择地举办现场促销活动,同时由甲方支付相应的促销服务费用或者为所供商品提供价格优惠。

  3、乙方向甲方收取促销服务费的,应当事先征得供应商的同意,订立合同,明确约定提供服务的项目、内容、期限;收费的项目、标准、数额、用途、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4、乙方应当将所收取的促销服务费登记入帐,向甲方开具发票,按规定纳税。

  5、乙方收取促销服务费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提供相应的服务,不得擅自终止服务或降低服务标准。乙方未完全提供相应服务的,应当向甲方返还未提供服务部分的费用。

  第六条 商品退换货

  1、乙方退、换货必须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5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清退商品。逾期不签交或书面确认后10日内没有更换或收回所退商品时,乙方有权处理该商品,并在对帐时予以扣除。乙方在办理过程必须通知甲方,不得单方擅自将商品撤下货柜。

  2、存在下列情形的,供货商有权拒绝退货:

  (1)零售商因自身原因造成商品污染、损毁、变质或过期要求退货,但不承担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

  (2)零售商以调整库存、经营场所改造、更换货架等事由要求退货,且不承担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

  (3)零售商在商品促销期间低价进货,促销期过后将所剩商品以正常价退货。

  第七条 对帐与货款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

  (1)预付货款 (2)货到付款 (3)铺货后按期结算货款,铺货为 日。

  2、采用前款第(3)种方式结算的,双方必须在本合同中明确对帐及结算周期。

  (1)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 次,具体对帐日期为每月 天。对帐日期3日,甲方应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标明数量及数额的《商品对帐单》结算,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2)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a、10日 b、15日 c、30 日 d、45日 e、其它(不得超过国家相关规定)

  3、乙方不得以下列情形为由延迟支付供应商货款:

  (1)供应商的个别商品未能及时供货;

  (2)供应商的`个别商品的退换货手续尚未办结;

  (3)供应商所供商品的销售额未达到零售商设定的数额;

  (4)供应商未与零售商续签供货合同;

  (5)零售商提出的其他违反公*原则的事由。

  4、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根据具体商品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帐,结算办法另行制定本协议的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5、乙方应建立顺利、便捷、有效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持《商品对帐单》及增值税发票,乙方应足额支付货款。

  6、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备齐结算相关手续进行结算,不得挪用、扣留、拖延甲方货款。对不按照合同条款支付货款,经甲方在合理期限催告仍拖延货款的,甲方有权终止供货。行业协会可以会同相关执法部门责令其立即支付供货商货款,并依法要求相关部门采取封帐、限制资金使用等措施挽回甲方损失。

  7、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1)现金 (2)转帐支票 (3)电汇 (4)其他

  8、乙方可以在应支付的货款中扣除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同时乙方需出具与之对应的、符合国家财务管理规定的有效凭证。

  第八条 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必须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没有任何商标侵权、知识产权等争议。如因甲方或所属供货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第九条 反商业贿络

  1、甲乙双方均不得在商品交易中采用行贿、索贿以及其他不正当的商业竞争行为。

  2、如甲方向乙方员工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以换取特殊商业待遇或不正当的商业利益,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与甲方的商业合作,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3、如乙方工作人员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不正当要求,甲方应及时举报,乙方应给予保密。

  4、乙方不得代扣其他款项,不得强行扣除费用。合同未约定或甲方未同意的费用,乙方不得扣收。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合同签订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

  2、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本合同解除条件: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一日承担货款的万分之五违约金,延迟 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由于甲方商品的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乙方受到相关部门查处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的违约金;延迟 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6、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阻碍清理帐目与货品。

  第十三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2、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合同。

  3、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合同自动顺延一年。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供货商协会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送达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变更与补充),双方必须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供货商):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电话:

  传真:

  网址:乙方(零售商):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电话:

  传真:

  网址:


石料供销合同菁选(扩展4)

——供销合同 (菁华5篇)

供销合同1

  供、需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本合同适用于需方根据本合同所签发的所有订货单项下商品交易。

  第一条 商品的类型、品牌或商标、规格型号(或成份配比、质量等级)、原产地及生产厂家、

  特别约定:

  1、上表所列商品指需方要求供方供应的商品品种系列。供方供应的同品名的商品品种系列,如在品牌或商标、规格型号(或成份配比、质量等级)、原产地或生产厂家、产品执行标准等方面有区别,均应单独列出。

  2、需方将按供方所供商品的品种、品牌或商标、规格型号(或成份配比、质量等级)、原产地或生产厂家、产品执行标准的不同组合对商品进行统一编排并给予货号。订货单只标明货号,不再重复上述内容。

  3、产品执行标准指该商品原产地依当地法律合法有效的标准,如该标准系国际组织、外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管辖范围外的地区所制定,则均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有效标准并已为*法律确认有效。产品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执行;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适用地方标准和经备案的企业标准。所有产品不得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4、某一区域的当地*对上述商品在该区域内的销售有特殊要求或市场准入条件规定的,应符合全部要求或条件,并向需方提供证明文件。

  5、供方所供商品,含供方免费提供的样品、附带品、赠品等。

  6、以条形码为区别依据,供方首次进店的商品品项数为项。如供方商品首次进店后即出现滞销,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未销存货按退货处理。

  第二条 商品价格

  1、供方向需方供应本合同第一条项下商品,应向需方提供报价单。价格应包括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及税金(包括关税,增值税及其他税金),以及其他送货到订单指定地点的费用。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修改报价单。报价单由双方代表人签字、加盖公司印章确认后,即为有效报价单,作为结算货款的依据之一。未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加盖公司印章确认的报价单无效,不得作为

  结算货款的依据。

  2、如供方所供商品有价格异动,供方应即以书面通知需方并提供新的报价单,并由双方代表人签字、加盖法人印章确认。若供方商品供货价涨价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需方,新报价单自双方确认后生效;若供方商品供货价降价,则需方收到新价格通知单次日生效。如涨价,需方库存商品仍按原报价单结算货款,在新报价生效日前下订货单项下商品按原报价单结算货款;如降价,需方库存商品按新价格结算,供方需补库存差价。且在价格变动之前,不得限制需方的订货量。

  3、节庆促销期间(本合同“节庆”包括法定节假日,中外传统节日,需方店庆、司庆和新店开业贺庆等),以双方共同书面确认的促销商品进价为结算依据。如双方对价格存在对帐差异,则

  4、供方对需方的供货价格不得高于供方在本合同适用区域内对其他任何第三人的供货价格,如需方能证明供方对其他第三人的供货价格比对需方的供货价格低,则自动适用供方对其他第三人

  的最低供货价格进行结算。

  第三条 商品订货

  1、需方要求供方供货,应向供方提供需方统一制作的《订货单》。供方签署本合同,即表明供方同意按本合同及有效报价单确定的条件和需方所下订货单的要求向需方供应商品。

  2、供方应在订货单规定的送货日期到期前向需方送达订货,订单有效期为同城3天,异地7天,但紧急订单除外。

  3、需方可以在订货单送达后要求变更或撤销订货,但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在原订货单规定的送货日期到期前通知甲方,紧急变更和撤销除外。

  4、供方应全面履行订货单,如不能在订货单规定的时间内按订货单的要求的商品、数量和质量等内容送货,视为供方不供货,需方有权拒收,并有权解除本合同,供方应按该订货单项下货款的百分之十五向需方支付违约金,需方同时有权立即从第三方进货。

  5、因不可抗力导致订货单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可变更或终止订货单,但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即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6、如双方对供货数量存在对帐差异,则以双方共同书面确认的数量为准。

  第四条 商品的包装、标识及随附文件

  1、商品的内外包装均应符合*法律要求的标准。

  2、供方同意其商品在内外包装上按需方要求贴上或预印有关的货号标识及条码标签,并同意需方作特殊包装的要求。

  3、商品及内外包装上的标识应全面完整,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

  4、商品的随附文件,如质量合格证、原产地证明、进口许可证、商检合格证、中文说明书、保修单和准予进入特定区域销售而由该区域*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等单证应全面完整,并符合*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如为专利产品,应附专利证书。

  5、因上述事项导致需方承担任何形式的经济责任,供方负责全额赔偿,并按需方所承担经济责任总金额的50%赔偿需方商誉损失。

  第五条 商品的交货时间、方式及地点

  1、供方应按乙方所下订货单指定的时间一次性送货到指定的地点。

  2、送货地点:。

  3、送货所需费用(包括运输、保险等各项运杂费用)由供方承担。

  4、关于交货方式的其他约定 : 。

  第六条 商品的验收

  1、商品验收标准如下:

  (1)供方所供商品符合本合同第一条至第五条的.约定。

  (2)有保质期的商品,供方所供商品尚存保质期不少于商品明示的保质期的80 %(促销商品

  2、验收合格的商品即可入库,入库手续办理完毕,由供方确定需方出具的验货清单后,即视为供方已经交货。

  3、上述验收,不表明需方认可商品内在质量符合其适用的产品标准和/或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除可以归责于需方的原因外,产品质量责任由供方承担。

  第七条 退换货

  1、下列商品无条件退换货(退或换由需方选择):

  (一) 需方发现商品质量不符合其适用的产品质量标准或者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

  (二) 需方发现商品侵犯他人所有权、担保物权、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的;

  (三) 需方收货后30个工作日内发现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验收标准的;

  (四) 滞销商品(本合同“滞销商品”指超过同类商品的在卖场的*均陈列时间而未销出

  2、下列商品有条件退换货:临*或超过保质期的商品、包装破损商品或残次商品,供方原则上应接受退货或换货。

  3、退换货由需方书面退货单的形式通知供方,供方应在3天内书面确认;无正当理由拒不确认退货单的,需方以邮寄送达的邮戳发出日期,经过7日后视为供方收到。供方在确认退货单后,

  第八条 货款结算

  1、商品结算数量:以根据本合同第三条确定的收货数量扣除收货后需方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要求的退换货数量为准。

  2、商品结算价款:以根据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商品进价扣减有关折扣后的实际价款为准。

  3、结帐时间:每月 日至 日。

  4、付款时间和付款日期

  (1) 货款以 天为一期支付一次。但如该期限届至时仍不具备本条第4项约

  (2) 双方协商的其他付款方式:

  5、付款条件:

  (1)与订货单或供应商对帐单相对应的增值税发票。

  (2) 经供方书面确认的验货清单、供应商对帐单和付款通知单及双方共同书面确认的价

  (3)需方以书面形式要求的其他条件。

  6、付款方式(选项打“√”): □现金 □转帐支票 □汇票 □电汇

  7、付款金额为商品结算价款扣除截至付款日根据年度贸易合约约定应扣减的各项金额及根据本合同有关约定供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金额和费用的余额。

  8、上述付款条件、结帐日期、付款时间和日期、货款结算、增值税发票开具、年度贸易合约各项金额的收取及票据开具与财务处理等办法,由需方依法专项规定,并以需方制定的规定为准。

  9、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需方有权扣留未付货款三个月,期满需方确认无潜在的质量责任后,将未付货款一次性支付给供方。

  第九条 促销员管理

  1、供方促销员为供方派驻需方门店并代表供方协助商品销售的专职工作人员,与需方没有劳动关系,供方应与促销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按需方向需方提供有关资料。需方对甲方促销员,除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外,不承担与其劳动有关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2、供方促销员应遵守需方各项规章制度,按需方要求统一着装。

  3、供方促销员违反需方管理规定或有其他任何违法行为,供方应根据需方要求撤换;如因此给需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赔偿责任。

12

供销合同2

  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标的、数量和价款

  二、质量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xx行业标准gb984

  6。3—88执行及其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三、甲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xx产品质量法a;a;及相关的产品质量标准规定执行,法律及规范没有规定的,按产品质量证明书的质量保证期限为准。

  四、随货必备的技术资料:甲方应提*品质量符合有关规范标准的书面证明资料、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产品合格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加盖公章。

  五、标的物所有权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风险转移:送达乙方承建的安xx

  (三)标段工程(以下均简称乙方工程)现场验收合格时转移。

  六、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按实际合格数量验收。

  七、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甲方送货至乙方工程施工现场,费用甲方负责。

  八、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货到现场____日内检验完毕,标准按合同

  第二条执行;乙方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的,乙方有权将产品送国家相关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有关检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检验不合格,则由甲方承担一切费用,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九、结算方式、时间及付款

  9。1若所购货物按照本合同

  第一条能够在签订本合同时确定详细数量和金额的,自货物按本合同约定交验给乙方后,每月2____日甲乙双方进行结算,结算完后次月1____日前支付当月货款的

  %,余款在乙方工程完工

  个月内付清。

  9。2若所购货物甲乙双方约定按实际供货量结算的,选择下列第(9。2。1)项执行:

  9。

  2。1每月2____日甲方将实际供货量报送乙方核对,并出具要求付款的书面申请,乙方在双方对账确定具体结算金额后,于次月2____日内按双方结算金额的100%安排资金支付,余款在乙方工程完工后

  个月内付清;

  9。

  2。2双方其他约定:

  。

  9。3甲乙双方的材料结算书须加盖乙方或乙方授权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的公章才有效。

  9。4如因乙方工程被业主拖欠工程款导致乙方不能按约支付甲方货款,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追索业主拖欠工程款的工作并且不得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在合同履行中,乙方发现甲方供应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和供货时间等不符合合同规定以及乙方要求的,乙方享有合同单方解除权,并可继续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供销合同3

  甲方:晋城市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南氏面食(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晋城市放心早餐工程的顺利运行,让广大市民真正吃上卫生、营养、价廉的放心早餐。甲、乙双方就合作事宜,本着*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合作有效期限自20xx年月日至年&nbs月日止。

  二、甲方同意乙方作为放心早餐工程的供应商,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乙方必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产品质量保证金伍仟元,并一次性缴纳品牌使用费伍仟元,有效期至年月日。自合同签定之日起执行。

  三、乙方在甲方生产厂房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有关证件手续由甲方统一办理。乙方使用的包装物、周转箱必须卫生、无毒。乙方要保证所提供食品的质量,符合《食品卫生法》的要求,能随时接受大众传媒的检验,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由乙方承担。如果发生因食品本身质量引起的消费者投诉,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民事责任由乙方自负。

  四、乙方应定期向甲方出示技术监督局的“质检报告”,市(区)卫生防疫站的“食品卫生检验报告单”。

  五、乙方提供食品必须有包装,并且包装应根据甲方指定的产品包装类型、图案、标识,统一印刷“晋城富威华天放心早餐工程有限公司生产”或“晋城富威华天放心早餐工程指定产品”字样,乙方生产厂名、厂址、电话统一使用晋城富威华天放心早餐工程有限公司冠名、厂址和电话。产品名称、主要成分、保质期、产品执行标准及应注明的其他内容,都应在包装上标明。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包装上注有的“放心早餐”字样及图案的包装物自用或他用,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侵权责任,乙方负责赔偿因侵权造成的经济和名誉损失。

  六、甲方每日下午<15:00之前将次日所需的食品品种、规格、数量等用传真或其它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指定联系人,乙方需在次日凌晨0:30之前将甲方所需食品按质按量送到甲方指定的配送中心,在指定的位置堆码整齐,经双方验收无误后签字。如订单有变化应在晚20:00前通知乙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甲乙双方购销的产品品种严格按照附表中约定的规格、单价执行。如果出现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上下波动超过15%,双方应另行商定价格,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八、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订单提供质优、量足、新鲜、无损坏、无挤压的合格的食品,否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乙方负责将产品保质保量地按约定时间送到甲方配送中心,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双方可根据市场变化,共同对供应品种作相应的调节,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九、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提*品按照“产品标准”进行抽查检验,如发现有异味、异色、异样(不属产品本身味道、颜色、规格、重量与标准的),甲方有权对整批产品拒收,其损失由乙方负责,并向甲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根据食品销售规则或食品本身的特点,乙方应承担甲方1%的损耗率。乙方所供应食品在甲方开业后十日内应予以退货。十日后可不予退货。退货方式:甲方每天把当天没有销售完的食品全部退给乙方并填写退货单,乙方人员验货签收,并在财务上抵消甲方的进货款。

  十一、乙方在生产供货过程中连续发生食品质量问题或在市场销量大幅度下降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产整顿。在整顿期间,甲方另行组织供货。乙方经整顿达到市场要求时可恢复生产供应。经三次整顿仍不能达到市场要求则应终止合作关系。

  十二、结账方式:甲方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货款(15日—20日),乙方必须带齐相关的结算凭证及发票与甲方结账。

  十三、食品包装周转箱,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自己部分。

  十四、乙方提供的马夹袋(塑料)分大、中、小三种规格。上市前两个月,乙方按三种规格各3万个的数量用于自身食品的包装。以后,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另定。

  十五、开业促销:为了成功地启动晋城放心早餐

  工程市场,提高乙方产品的销量,乙方应根据甲方“开业三天买一增一促销方案”,配合促销活动,促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六、乙方进入甲方中心厨房生产加工,应严格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监督检查。乙方在甲方中心厨房所使用的场地、水电气费用全部自行承担,并由甲方按月在货款中扣除。租金、装修费、水电气费用按乙方实际使用量计算。乙方若使用甲方生产设备,应按月支付租金或折旧费。十七、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具有和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晋城市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乙方(签章):南氏面食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20xx年月日

  注:本合同附产品价格表、产品质量说明书。

  附表一:双方确认品种和价格表

  食品编号

  品名

  单位

  规格(克)

  甲方:晋城xxxx有限公司

  乙方:

  20xx年月日

供销合同4

  甲方(需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自愿签定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甲方可以任意选择订单、电话、传真订购等方式,乙方应向甲方提*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二、价格条款

  1、乙方应根据报价单价格提*品给甲方。

  2、每个季度底前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可对采购清单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个别产品价格调整浮动时即可进行更新(包括误报的错误价格)以书面方式通知,预期通知将计为下一个月(个别产品除外)。

  3、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已确认,更新价格确认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4、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三、pg官网的支付方式

  1、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每个月月底前五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提供甲方本月所需产品对帐清单及等额有效发票,经甲方核实后,按实际货款付清。

  2、甲方可选择用现金、支票或转帐的方式来支付乙方的货款。

  四、交货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货时间为两个工作日或以订单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以最短时间针对甲方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特殊商品除外)。

  2、货到甲方后,甲方按送货单内容收货,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3、乙方应保证所提*品为报价单中所规定之原厂产品,质量要符合报价单中规定的标准,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货。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且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六、合同附则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内容。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暂定为4年,到期后若双方未书面提出终止则合同顺延,继续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争议,应由双方自愿提交法律仲裁委员会给予解决。

  附件:甲方所*品清单

  1、文具档案管理

  包括:文件夹、资料册、文件套、快劳夹、档案盒、文件袋、事物包、名片册、cd保护册、证件卡套、板夹、拉杆夹、按扣袋、文件柜

  2、办公文具类

  包括:计算器、订书机、打孔机、订书钉、回形针、大头针、工字钉、别针、文件框、文件盘、文件柜、剪刀、美工刀、切纸刀、笔筒、书立、号码机、仪尺、票夹、固体胶、液体胶、复写纸、胶带、胶带座、回形针盒、名片盒

  3、办公用笔

  包括:圆珠笔、中性笔、中性笔芯、荧光笔、白板笔、记号笔、油漆笔、闪光笔、橡皮、铅笔、活动铅笔、铅芯、签字笔

  4、办公电器设备

  包括:电脑、打印机、考勤机、传真机、会议室音响设备、扩音器、投影仪等。

  5、办公用纸

  包括:普通a4复印纸、彩色复印纸、打印纸、热敏纸、复写纸、封皮纸、便条纸、软面抄、皮面抄、告示贴、记事本、稿纸、信纸等

  6、办公金融用品

  包括:印章、发票(银行)、点钞机、支票打印机等

  7、办公家具用品

  包括:办工桌、椅子、会议桌、高低床,床上用品等

  8、生活用品

  包括:垃圾桶、扫把、垃圾斗、拖把、烟灰缸、洗手液、抹布等

  9、广告:

  写真,户外广告牌、警示牌、灯箱设计制作等

  10、其他用品

  包括:灭火器、急救箱(包括急救药品)、灭火器、备用发电机(有条件的可配备)、雨伞、雨衣等

  甲方:

  委托代理人:

  乙方:

  委托代理人:

  银行账号:

  开户行:

  签订日期:

供销合同5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等的基础上,就蒙娜丽莎地砖供货的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二、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规定,同时提*品合格证,货运单(跟随集装单)。

  三、到货地点:城中街道办文化宣传教育中心新建大楼工地大院内(运费由供方承担)。

  四、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给城中街道提供合同押金 万元,则该合同生效。第一批供货时间在合同生效后25日内,供货数量为3360片,待第一批货到现场后,甲方即将 万元押金退还于乙方,并在2日内付清第一批次货款。余下数量必须在第一批货到后一个月内供完,每批货到验收2日内付款。

  五、违约责任的'解决方法:

  ①、一方延期到货或延期付款,每日按 %的违约金补偿对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关责任。

  ②、货到现场甲方组织人员验收,如2日内无人验收视为合格。

  ③、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料供销合同菁选(扩展5)

——《我选我》教学设计 (菁华9篇)

《我选我》教学设计1

  教学目标:

  认识课文的8个生字,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感悟课文内容,理解体会“我选我”的理由,学*宁敢于展示自己,热心为大家服务的品格。

  教学重难点:我选我第一课时教案教学设计

  1.读准“宁、愣、掌”等字。

  2.感悟课文内容,理解体会“我选我”的理由。

  教学准备:

  多媒体课件,生字词卡片。

  教学时数:

  二课时

  第一课时

  [教学设想]“我选我”,这是多么简单的三个字。但是,说出这句话,是需要勇气的。特别是小学生。“我选我”的意义,远远超出了选劳动委员这件事本身。

  对这件事,同学们有个认识过程。“大家都愣住了”,就说明了这一点。但从教室里响起的一阵掌声中,可以看出大家对王宁此举的认同和拥护。“我选我”,体现了王宁真心诚意地为同学服务,因而受到大家的拥戴。

  课文简短易懂,如何让学生体会“我选我”的真正含义,如果只是简单的讲读,吸引不了学生的兴趣,也难以真正走进学生的内心。因此我设计了语文班会课,利用表演再现课文情境,利用表演前的探讨交流来达到感悟课文的目的。生字学*布置了课前预*,课堂上以检测为主。练*的设计是让学生在实践中用语文,把自己在课堂上真正感悟到的以“我选我当 ,我会努力做到: ”的形式呈现,激发学生热爱班级,热心为大家服务的热情。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激发兴趣

  同学们,今天我们来上一节语文班会课,主题是-----我选我。齐读课题,说说读了课题你最想知道什么?

  学生可能会问:“我”是谁?“我”选自己当什么?

  “我”为什么要选自己?

  [一个新的课型——语文班会课,引起了学生深厚的兴趣。课的内容通过教师的提问,引导学生自己主动去探究质疑,使学生对课堂充满期待。]

  二、初读课文,学*生字

  大家的问题提得很好。我们一起来欣赏一下动画朗读,看看你能解决几个问题。

  1. 欣赏动画朗读,针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请同学简单说一说。

  “我”是王宁,“我”选自己当劳动委员。因为王宁的好朋友李小青转学了。李小青爱集体,爱劳动,王宁想像他一样。所以他就选自己当劳动委员。

  (导语)同学们,电脑里面的朗读多好听啊?大家想不想跟它比一比?(想)那我们应该先过什么关? /article/(生字关)

  [情境动画朗读深受小朋友的喜爱。教师在欣赏前提出要求,在欣赏后又让学生简单地回答自己提出的问题,使学生对课文内容有了大概的了解。同时用课件里生动的朗读激发了学生学好生字、读好课文的兴趣。]

  2.学*生字

  (导语)老师布置了同学们自己预*生字,效果怎样?老师用生字卡片检查一下。请这样读——拼音,什么结构什么旁,组一个词。

  (1)老师点名读,正音,读错的`大家一起读

  (2)看课件读没有拼音的字词。

  [二年级的学生,对生字有一定的自学能力,老师在课堂上主要通过检测的方式来纠正学生读错的字词,做到有的放矢,同时又节约了时间,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研读课文,再现情境

  同学们,现在我们马上就要来模仿课文里的故事上一节班会课,也就是大家都要来当演员了,心情一定很激动吧。大家知道,演员在演戏前,都要认真地研读剧本,体会剧本中人物的感情,还要把剧中人物的话背出来。现在,请大家认真地默读课文,想象当时的情景:老师就是课文里的林老师,你们就是林老师班的学生,我们一起在上一节班会课——选劳动委员。想一想林老师说话的时候你应该怎样演,想演王宁的同学又应该怎么演,想想表情、动作和语言。

  1.生研读课文,教师巡视指导

  2.师生交流,提醒表演要注意的地方

  师:当我问“选谁呢”时,我的眼睛会扫视全班,做出思考的样子。

  生:我认为“教室时静悄悄的,大家都在想”这一句同学们应该表现得非常安静。

  生:我觉得让有些同学四处张望,看看其他的同学会显得更真实一些。

  师:就按同学们说的办。一个同学有感情地读,其它同学表演这个情节。

  生:演王宁的同学站起来的时候动作要快一点,说话要响亮,这样会显得更自信一点。

  师:能不能所有的同学都演王宁呢?

  内容概括:这篇介绍了关于我选我,我选我第一课时教案教学设计,希望对你有帮助!

《我选我》教学设计2

  一、教学目标

  1、认识8个生字,会写10个字。

  2、正确、流利、有感情的朗读课文。

  3、通过感悟课文,帮助学生建立自信心。

  4、使学生懂得应当多为他人服务的思想感情。

  二、教学重难点

  1、重点:识字与写字的指导。

  2、难点:通过感悟课文帮助学生建立自信心,懂得应当多为他人服务。

  三、教学过程

  (一)谈话导入

  师:同学们,前段时间我们一起学*的第二单元的课文都是发生在同学之间、课堂内外的难忘的事,今天让我们再一起来学*这一单元的第三篇课文《我选我》。

  (生齐读课题)。

  (二)认读生字词

  1、课件出示第一组词语:教室、王宁、亲切。齐读后师提问:同学们你发现什么特别的地方了吗?(生发现多音字,说出多音字的另一个读音并组词。)

  2、课件出示第二组词语:愣住。指名读后发现“住”在这个词中读轻声。

  3、课件出示最后一组词语:委员、补选、集体、掌声、一样、响起、学校、班会。学生领读。要求:读对的一个词跟读两遍,错了举手帮他纠正。

  4、课件出示所有认读词语。游戏:快速指读。

  5、认读生字。学生领读、齐读。

  6、利用“熟字加偏旁”的识字方法记忆生字。

  (三)感悟课文

  1、自读课文。要求:读准字音,读通句子。

  2、学写生字“宁”。

  师:“读了这篇课文,谁能告诉大家这篇课文中的主要人物是谁?”

  生:“王宁。” 师范写“宁”字。学生空写。

  3、学*第一自然段。

  提问:王宁班里为什么竞选劳动委员呢?(课件出示第一自然段,生齐读。)

  4、学*第二自然段。(指导学生读出“选谁呢?” 的疑问语气,“我选我” 的自信与勇敢。)

  生读前三句话。评价指导学生读出疑问的语气。(个别读、齐读。)

  师:“是啊,选谁呢?教室里静悄悄的,大家都在想。突然……”生接读:“王宁站起来说:‘我选我’。” 指名读后提问:“从xx的读中你体会到了什么?”

  生:“王宁非常的勇敢、自信。”

  女生读、男生读。

  5、学*第三自然段。(读出林老师的疑问,王宁的自信。懂得应当多为他人服务。)

  师:“王宁自己选自己,如果你是他的同学,你会怎么想?”

  生:“他真勇敢、真有自信、他为什么选自己?”

  师:“王宁班里的同学、老师又是怎么做的呢?”课件出示第三段。

  师生接读后评价:“读出了疑问的语气。”师提问:“林老师是用怎样的语气问的?”。生答:“亲切地。”“那王宁应该用怎样的语气回答呢?”学生补白。

  两人一小组分角色读课文。

  6、师陈述最后一段。

  提问:“现在你知道王宁为什么自己选自己了嘛?”

  齐读:我要像他一样热爱劳动,关心集体。

  7、解决泡泡语中的问题。

  (四)拓展

  练*句型:我想竞选___________ ,因为___________________。

  (五)赠送名言。

  “自信是成功的桥梁。”

《我选我》教学设计3

  【教学目标】

  1.学会本课9个生字和5个词语。认识“班、静、悄、亲、切、集、体”7个字。

  2.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

  3.理解课文内容,知道王宁选自己的目的是为了向李小青学*,为大家服务。

  【学情分析】

  班级选班干部是一件孩子们都关心的事,学生易于将课文与生活实际联系起来,会使学生对课文的理解更容易。但是自己选自己的事情却并不多见。教学中在学生朗读感悟的同时,要培养学生做事有自信,学会正确的自我表现,更主要的是要有一颗为别人服务的心。

  【教学策略】

  1.识字、写字教学

  2.词句教学

  3.朗读指导

  4.信息技术与语文学科整合的方法。

  本节课信息技术成为创设情境的工具,卡通图片激发了学生的学*兴趣,为学生提供丰富资源,对学生理解课文内容起到了辅助作用。

  【资源准备】

  1、自制ppt课件

  2、本节课中教师使用的资源是:“情境导入”、“生字复*” 、“课文学*”、“ 资料城”、 “写话练*”等模块。

  3、学生使用的资源:课本、“生字复*”、“课文学*”、“ 资料城”、“ 写话练*”等模块。

  【活动过程设计】

  第一课时

  一、揭示课题

  1.谈话导入:同学们,今天我们学*一篇新课文《我选我》。(板书课题)齐读课题。提问:读了课题以后,你想知道什么?

  【设计意图:学贵有疑,从课题处着眼,引导学生产生疑问,有了好奇心,学生自然会投入到学*中来。】

  2.课件演示:播放多媒体课件(王宁自我介绍)小朋友们,你们知道王宁是怎样当上劳动委员的吗?下面我们就来学*《我选我》来了解。

  【设计意图:课件的展示创设了问题情境,适合学生的心理特点,启发学生思维,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

  二、感知课文

  1.学生自由读课文,借助汉语拼音自读课文,读准每个字的读音,把每句话读通顺,圈出生字,画出不懂药词句,标出自然段。

  2.同桌互读,不明白的地方研究一下。

  【设计意图:自主读书要有所收获,应引导学生边读边想,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相互交流,必会增强读书的效果。】

  三、学*生字

  1.用课件出示生字词,多种形式进行认读。

  2.同桌利用生字卡片进行互相读互相正音。

  3.开展“一字之师”游戏。自己选择一个字,上台领读、组词,并说说记忆的方法。

  4.齐读生字词。

  【设计意图:识字过程在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要创造丰富的教学情境,充分利用学生的经验,学用结合,促进识字能力的提高。】

  四、朗读课文

  1.学生练读课文。要求读得正确,读得流利。

  2.分段朗读展示,读后点评。

  3.通读全篇。

  【设计意图:读书要有目的,有层次,有情趣。学生的朗读要有足够的时间让学生自读自悟,形成个性体验,从中获得享受。】

  五、写字教学

  1.出示要求会写的生字,认读。

  2.观察字形结构,说说写字时要注意的地方。

  3.教师范写,指导重点笔画,如“青”下半部分的第一笔是“丨”等。

  4.学生练写。教师巡视指导。

  【设计意图:识字环节教师面向全体的同时,还要关注个体,巡视过程必不可少,关注学生写字姿势,引导学生提高写字质量,形成良好的写字*惯。】

  六、拓展阅读

  识字通:1、猜一猜

  2、读一读

  七、写作训练

  用今天学的生字写一段话,内容形式不限。

  第二课时

  一、紧扣题目,复*导入

  1.先出示课题“我选我”,要求把课题读好。

  2.复*生字,选择喜欢的生字说一句话。

  【设计意图:知识的复现,在练*中加强巩固,促进积累与运用。】

  二、分步导读,加深体验

  王宁为什么选自己当劳动委员呢?课文又是怎么写的呢?我们还要再认真地读课文:

  1.请同学来读课文。(课文有4段,可以请4个同学来读。)

  2.集体评价。通过范读、指名读、齐读,把课文读通顺。

  3.王宁选自己当劳动委员,课文是怎么写的呢?请同学们边读边画出有关句子:选谁呢?教室里静悄悄的,大家都在想。突然王宁站起来,说:“我选我。”王宁说:“我和李小青是好朋友。他爱劳动,爱集体。我要像他一样热爱劳动,关心集体。”

  三、重点引读,拓展延伸

  这一环节的学*,可分以下3个练*板块进行。

  练*之一:选谁呢?教室里静悄悄的,大家都在想。突然王宁站起来,说:“我选我。”’

  练*步骤:

  1.应该用怎样的语气读这一句话?

  (“选谁呢”是每个同学都在思考的问题,大家都在想,此时教室里“静悄悄的”,因此,这一句话既要读出疑问的语气,声音又不能太重;“我选我”反映了王宁为同学服务的愿望,但这种结果出乎大家的意料,读的时候语气要真诚、坦率。)

  2.我们再来读读下面的两句话,想想他们的意思:

  教室里静悄悄的,大家都在想:选谁呢?

  教室里静悄悄的,选谁呢?大家都在想。

  (设计意图:引导学生比较、体会这两个句子,不但使学生对课文内容有了进一步的理解,还使学生初步学会捕捉句子中的语气信息,并知道对于同样的意思,可用不同的语言方式来表达。)

  练*之二:林老师亲切地说:“王宁,说说吧,你为什么要选自己?”王宁说:“我和李小青是好朋友。他爱劳动,爱集体。我要像他一样热爱劳动,关心集体。”

  练*步骤:

  1.我们怎样来读林老师的话呢?(读对话要注意提示语,留心这些词语,就能帮我们进一步体会作者所表达的情感。)

  2.王宁的话该怎么读呢?我们先学着给他说的话加上提示语。

  (在学生说出“王宁认真地说”“王宁诚恳地说”“王宁笑着说”“王宁回答说”等以后,可加以评价:提示语可以是表示神态的,也可以是表示动作的,运用恰当,就能把话说得更明白。)

  练*三:王宁的话刚说完,教室里就响起一片掌声。

  练*步骤:

  1.引导学生读好这句话,并联系上下文,体会同学们对王宁的举动由“愣”到喜的变化,感受同学们对王宁“我选我”大胆举动的鼓励、赞赏和钦佩之情。

  2.指导学生用“王宁的话刚说完,教室里就响起一片掌声。大家说”的句式表达各自对“教室里就响起一片掌声”所含的意思的理解。

  【设计意图:激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联系自己的实际生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

  四、拓展阅读

  资料城:毛遂自荐、班级,我爱你、竞选班长、我们的班集体、做人与成功激励格言。

  五、写作训练

  题目:竞选班长

  格式:以“我竞选的职务是班长,我的优点是……”开头。

《我选我》教学设计4

  【教学目标】

  1、认识“委、补”等8个生字,会写“员、青”等10个字。

  2、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

  3、对自己有信心,懂得用适当的方式展示和表现自我;愿意为他人服务。

  【教学重点】

  识字、写字。

  【教学难点】

  理解为什么王宁的话刚说完,教室里就响起一片掌声。

  【教学设想】

  本课识字量不大,可以在指导学生自读课文的基础上,采用交流读与评价读相结合的方法,来帮助学生识字。“我选我”,这是多么简单的三个字。但是说出这句话是需要勇气的,特别是小学生,“我选我”的意义,远远超出了选劳动委员这件事情本身。因此,教师要引导学生理解课文内容,对自己要有信心。

  【教学过程】

  第一课时

  一、质疑课题导入

  1、板书课题,学生质疑,读了课题后,你想知道什么?

  2、学生畅所欲言。

  二、初读感知

  1、自读课文,读准字音。

  2、同桌互读,互相正音。

  3、小组分自然段朗读。

  4、全班齐读。

  三、朗读感悟

  1、默读课文,想一想,“我选我”这句话是谁说的?我选**什么?

  2、再自由读课文,告诉大家自己读懂了什么?

  3、指导有感情朗读。

  4、讨论交流:

  为什么王宁的话刚说完,教室里就响起一片掌声。

  ⑴ 自由发言。

  ⑵ 齐读最后一个自然段,进一步体会。

  四、创造性的演读课文

  1、师生表演。

  2、小组内表演。

  3、各组推选优秀“老师”、“王宁”上台表演。

  五、认读生字

  1、出示生字卡片,已经和生字成为好朋友的大声叫出朋友的名字。

  2、找一找:

  师出示生字卡片,生从文中找出它的朋友,并叫出他们的名字。

  第二课时

  一、复*导入

  出示带有生字的短文,引导学生读一读,巩固生字。

  二、读课文,回忆课文内容

  1、齐读课文。

  2、发表见解:你认为王宁是个什么样的孩子?

  三、找优点

  1、小组内互相说说同学的优点。

  2、集体交流。

  3、向大家介绍自己的优点。

  4、教师小结:

  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因此,我们对自己要有信心。

  四、句子训练

  1、课件出示:

  李小青是我们班的劳动委员。

  我们班的劳动委员是李小青。

  2、学生练*读。

  3、仿照例子说句子:

  课件出示:

  刘爽是我的好朋友。

  小明是我的同桌。

  4、学生练*。

  五、学写生字

  1、小组讨论课后“我会写”中的生字,应该怎样写才能写得漂亮一些。

  2、集体交流,互相提醒,教师范写点拨。

  3、学生描红仿写。

《我选我》教学设计5

  教学目标

  1、认识课文的8个生字,会写10个生字。

  2、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

  3、对自己有信心,懂得用适当的方式展示和表现自我;懂得应当为别人服务。

  教学重难点

  1、识字、写字。

  2、感悟课文内容,理解体会“我选我”的理由。

  课前准备:

  多媒体课件、生字词卡片。

  教学时数:

  两课时

  第一课时

  一、紧扣题目,导入全文。

  1.先出示课题“我选我”,要求把课题读好之后。

  提问:读了课题以后,你想知道什么?

  (学贵有疑,从课题处着眼,引导学生产生疑问,有了好奇心,学生自然会投入到学*中来。)

  2.出示阅读要求:

  (1)读课文,读准每一个字的字音,读通每一句话。

  (2)想想课文写了一件什么事。

  3.检查反馈。

  (1)检查生字的读音,指导学生在读“今、林、名、让”等生字时区别出前鼻音和后鼻音。

  (2)说说对课文的初步理解。

  二、分步导读,加深体验。

  王宁为什么选自己当劳动委员呢?课文又是怎么写的呢?我们还要再认真地读课文:

  1.请同学来读课文。(课文有4段,可以请4个同学来读。)

  2.集体评价。通过范读、指名读、齐读,把课文读通顺。

  3.王宁选自己当劳动委员,课文是怎么写的呢?请同学们边读边画出有关句子:

  选谁呢?教室里静悄悄的,大家都在想。突然王宁站起来,说:“我选我。”王宁说:“我和李小青是好朋友。他爱劳动,爱集体。我要像他一样热爱劳动,关心集体。”

  三、重点引读,拓展延伸。

  这一环节的学*,可分以下3个练*板块进行。

  练*之一:

  选谁呢?教室里静悄悄的,大家都在想。突然王宁站起来,说:“我选我。”

  练*步骤:

  1.应该用怎样的语气读这一句话?

  (“选谁呢”是每个同学都在思考的问题,大家都在想,此时教室里“静悄悄的”,因此,这一句话既要读出疑问的语气,声音又不能太重;“我选我”反映了王宁为同学服务的愿望,但这种结果出乎大家的意料,读的时候语气要真诚、坦率。)

  2.我们再来读读下面的两句话,想想他们的意思:

  教室里静悄悄的,大家都在想:选谁呢?

  教室里静悄悄的.,选谁呢?大家都在想。

  (引导学生比较、体会这两个句子,不但使学生对课文内容有了进一步的理解,还使学生初步学会捕捉句子中的语气信息,并知道对于同样的意思,可用不同的语言方式来表达。)

  练*之二:

  林老师亲切地说:“王宁,说说吧,你为什么要选自己?”王宁说:“我和李小青是好朋友。他爱劳动,爱集体。我要像他一样热爱劳动,关心集体。”

  练*步骤:

  1.我们怎样来读林老师的话呢?

  (读对话要注意提示语,留心这些词语,就能帮我们进一步体会作者所表达的情感。)

  2.王宁的话该怎么读呢?我们先学着给他说的话加上提示语。

  (在学生说出“王宁认真地说”“王宁诚恳地说”“王宁笑着说”“王宁回答说”等以后,可加以评价:提示语可以是表示神态的,也可以是表示动作的,运用恰当,就能把话说得更明白。)

  练*三:

  王宁的话刚说完,教室里就响起一片掌声。

  练*步骤:

  1.引导学生读好这句话,并联系上下文,体会同学们对王宁的举动由“愣”到喜的变化,感受同学们对王宁“我选我”大胆举动的鼓励、赞赏和钦佩之情。

  2.指导学生用“王宁的话刚说完,教室里就响起一片掌声。大家说……”的句式表达各自对“教室里就响起一片掌声”所含的意思的理解。

《我选我》教学设计6

  教学目标

  1、认识8个生字。会写10个字。

  2、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

  3、理解课文内容,知道王宁选自己的目的是为了向李小青学*,为大家服务。

  教学重难点:

  1、认识8个生字。会写10个字。

  2、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

  教学准备:

  教学挂图 录音带

  教学课时:

  2课时

  教学过程:

  第一课时

  揭题质疑

  板书课题:我选我,看到题目,你有什么问题要问 ("我"指谁 王宁选自己做什么 为什么要选自己

  如果班委缺少了一个,会怎么办

  初读课文,整体感知。

  自读课文,把不会认的字给它注上音节。

  认读生字,把带生字的句子读一遍。

  带着问题读课文,读读想想,说说读懂了什么

  感悟朗读课文。

  读第一自然段,你读懂了什么 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 (班上少了一位劳动委员)

  创设情境,读2,3,4自然段。

  你读懂了那些词的意思 哪些句子的意思 (补选:再选一个来补充。静悄悄:十分安静。)

  知道了今天开班会是干什么 (补选劳动委员)

  选谁呢 教室里静悄悄的,大家都在想。

  突然,王宁站起来说:"我选我。"(从"突然"体会到什么 )

  王宁的话刚说完,教室里响起了一片掌声。(从"一片掌声"中体会到什么 )

  自由组合,分角色读课文。

  (1)"选谁呢 教室里静悄悄的,大家都在想"要读得轻些。

  (2)"突然,王宁站起来说~~~~~"要读得快些,大声些,要充满信心。

  拓展

  就王宁选自己当劳动委员一事,谈谈自己的看法。

  六 句式练*。

  李小青是我班的劳动委员。 我班的劳动委员是李小青。

  刘明是我的好朋友。 ———————————。

  板书设计

  李小青转学

  我选我 爱劳动,爱集体

  王宁选自己

  第二课时

  复*

  1、抽读生字卡片。

  2、朗读课文。

  二,指导书写。

  1、出示"我会写"的字,全班认读。

  2、指名给生字组词。

  员(会员)(队员)(学员) 青(青草)(共青团)(青年)

  宁(安宁)(宁静) 室(教室)(室内)(寝室)

  样(这样)(那样)(怎样) 校(学校)(校长)(校门)

  切(亲切)(一切) 教(教室)(教师)(教学)

  响(响声)(响起)(响亮) 班(班级)(班长)(班上)

  3、观察生字在田字格中的占格。

  4、指导书写。

  "青"字第五笔是"│"

  "教"字右边是"攵"

  "切"字第二笔要注意。

  学生描红,临写

  指导上台书写"教,室,青",评评谁写得漂亮,美观。

《我选我》教学设计7

  【教学目标】

  1、认识“委、补”等8个生字,会写“员、青”等10个字。

  2、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

  3、对自己有信心,懂得用适当的方式展示和表现自我;愿意为他人服务。

  【教学重点】

  识字、写字。

  【教学难点】

  理解为什么王宁的话刚说完,教室里就响起一片掌声。

  【教学设想】

  本课识字量不大,可以在指导学生自读课文的基础上,采用交流读与评价读相结合的方法,来帮助学生识字。“我选我”,这是多么简单的三个字。但是说出这句话是需要勇气的,特别是小学生,“我选我”的意义,远远超出了选劳动委员这件事情本身。因此,教师要引导学生理解课文内容,对自己要有信心。

  【教学过程】

  第一课时

  一、质疑课题导入

  1、板书课题,学生质疑,读了课题后,你想知道什么?

  2、学生畅所欲言。

  二、初读感知

  1、自读课文,读准字音。

  2、同桌互读,互相正音。

  3、小组分自然段朗读。

  4、全班齐读。

  三、朗读感悟

  1、默读课文,想一想,“我选我”这句话是谁说的?我选**什么?

  2、再自由读课文,告诉大家自己读懂了什么?

  3、指导有感情朗读。

  4、讨论交流:

  为什么王宁的话刚说完,教室里就响起一片掌声。

  ⑴ 自由发言。

  ⑵ 齐读最后一个自然段,进一步体会。

  四、创造性的演读课文

  1、师生表演。

  2、小组内表演。

  3、各组推选优秀“老师”、“王宁”上台表演。

  五、认读生字

  1、出示生字卡片,已经和生字成为好朋友的大声叫出朋友的名字。

  2、找一找:

  师出示生字卡片,生从文中找出它的朋友,并叫出他们的名字。

  第二课时

  一、复*导入

  出示带有生字的短文,引导学生读一读,巩固生字。

  二、读课文,回忆课文内容

  1、齐读课文。

  2、发表见解:你认为王宁是个什么样的孩子?

  三、找优点

  1、小组内互相说说同学的优点。

  2、集体交流。

  3、向大家介绍自己的优点。

  4、教师小结:

  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因此,我们对自己要有信心。

  四、句子训练

  1、课件出示:

  李小青是我们班的劳动委员。

  我们班的劳动委员是李小青。

  2、学生练*读。

  3、仿照例子说句子:

  课件出示:

  刘爽是我的好朋友。

  小明是我的同桌。

  4、学生练*。

  五、学写生字

  1、小组讨论课后“我会写”中的生字,应该怎样写才能写得漂亮一些。

  2、集体交流,互相提醒,教师范写点拨。

  3、学生描红仿写。

《我选我》教学设计8

  【学*目标】

  1、认识8个生字,会写10个生字。

  2、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

  3、对自已有信心、懂得用适当的方式展示和表现自我,懂得应当成为别人服务。

  【教学重点】

  认识生字,规范书写生字及朗读课文。

  【教学过程】

  第一课时

  一、情境导入

  1、假如参加班干部竞选,你准备讲些什么?请准备后,说一说。

  (竞选岗位可以是学*委员、体育委员、小组长……)

  2、让学生体会情境说一说。

  二、初读课文

  1、学生借助拼音自读课文,要求读准字音。

  2、读给同桌听,互相纠正读音。

  3、读了这篇课文你最大的疑问是什么?指名说一说。

  4、学生带问题自读课文。读读想想,说说读懂了什么。从文中的王宁、全班同学和老师的不同角度谈谈看法。

  三、识字写字

  1、识字:

  出示生字词,采用多种方式认读词语,学生开火车读、比赛读、学生领读。

  2、出示生字,指导读音:

  ⑴本课生字,“掌、室”声母是舌后音,“宁、愣、掌”韵母是后鼻音,“宁、切”是多音字指导学生读准确。

  ⑵“委、宁”等字,可启发学生用熟字加偏旁的方法识记。“愣、掌、补”三个字的偏旁和字义有内在的联系,可结合语境,让学生说说三个字的意思和偏旁有什么关系,并可指导学生联系自已的生活组词、说话。

  3、指导写字,重点指导:

  青:下边的月的第一笔是竖。

  教:右边是“反文旁”,不是条字头。

  切:第二笔是竖提,不是竖弯钩。

  室:写紧凑一点儿,防止拉长。

  第二课时

  一、复*生字词

  1、出示生字词学生以多种方式认读。

  2、板书课题:我选我,自由读课文,说说我指的是谁?

  3、王宁选自已做什么?为什么要选自已?

  二、体验性朗读,读出课文的思想感情

  在学生交流过程中,老师出示重点词句,引导学生说说从这些词句中体会到什么?并读出相应的语气。

  1、选谁呢?教室里静悄悄的,大家都在想。

  (大家在想什么?带着你的想法读这句话。)

  2、突然,王宁站起来说:“我选我”

  (想想王宁会用怎么样的语气说,读出相应的语气。)

  3、大家都愣住了。

  (读出吃惊的语气。)

  三、创设情境,在朗读中表达课文的思想感情

  1、排练情景对话“我选我”在表演中加深对课文的理解,并注意重点句的表演。小组表演,然后师生分角色表演情景对话。

  2、重点读王宁说“我选我”理由的那一段话,让学生说说从这段话中体会到什么?谈谈自已的想法。可对全课后练*进行句子训练:

  李小青是我们班我劳动委员。

  我们班的劳动委员是李小青。

  ()是()。

  ()是()。

  读后使学生了解到,每组两句说法不同,但意思一样。

  四、拓展思维,深化理解

  就王宁选自已当劳动委员一事,谈谈自已的看法。

《我选我》教学设计9

  教学目标

  1、认识8个生字。会写10个字。

  2、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

  3、理解课文内容,知道王宁选自己的目的是为了向李小青学*,为大家服务。

  教学重难点:

  1、认识8个生字。会写10个字。

  2、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

  教学准备:教学挂图 录音带

  教学课时:2课时

  教学过程: 第一课时

  揭题质疑

  板书课题:我选我,看到题目,你有什么问题要问 ("我"指谁 王宁选自己做什么 为什么要选自己

  如果班委缺少了一个,会怎么办

  初读课文,整体感知。

  自读课文,把不会认的字给它注上音节。

  认读生字,把带生字的句子读一遍。

  带着问题读课文,读读想想,说说读懂了什么

  感悟朗读课文。

  读第一自然段,你读懂了什么 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 (班上少了一位劳动委员)

  创设情境,读2,3,4自然段。

  你读懂了那些词的意思 哪些句子的意思 (补选:再选一个来补充。静悄悄:十分安静。)

  知道了今天开班会是干什么 (补选劳动委员)

  选谁呢 教室里静悄悄的,大家都在想。

  突然,王宁站起来说:"我选我。"(从"突然"体会到什么 )

  王宁的话刚说完,教室里响起了一片掌声。(从"一片掌声"中体会到什么 )

  自由组合,分角色读课文。

  (1)"选谁呢 教室里静悄悄的,大家都在想"要读得轻些。

  (2)"突然,王宁站起来说~~~~~"要读得快些,大声些,要充满信心。

  拓展

  就王宁选自己当劳动委员一事,谈谈自己的看法。

  六 句式练*。

  李小青是我班的劳动委员。 我班的劳动委员是李小青。

  刘明是我的好朋友。 ———————————。

  板书设计

  李小青转学

  我选我 爱劳动,爱集体

  王宁选自己

  第二课时

  复*

  1、抽读生字卡片。

  2、朗读课文。

  二,指导书写。

  1、出示"我会写"的字,全班认读。

  2、指名给生字组词。

  员(会员)(队员)(学员) 青(青草)(共青团)(青年)

  宁(安宁)(宁静) 室(教室)(室内)(寝室)

  样(这样)(那样)(怎样) 校(学校)(校长)(校门)

  切(亲切)(一切) 教(教室)(教师)(教学)

  响(响声)(响起)(响亮) 班(班级)(班长)(班上)

  3、观察生字在田字格中的占格。

  4、指导书写。

  "青"字第五笔是"│"

  "教"字右边是"攵"

  "切"字第二笔要注意。

  学生描红,临写

  指导上台书写"教,室,青",评评谁写得漂亮,美观。


石料供销合同菁选(扩展6)

——供销合同 (菁华9篇)

供销合同1

  甲方(供货单位): 乙方(购货单位):

  为明确责任,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公*公正的原则,共同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数量及计量

  1、产品的名称:各类蔬菜。

  2、产品的品种:乙方每周指定定购的各类蔬菜品种。

  3、产品的数量:按乙方每周指定定购数量为准。

  4、计量单位:按市斤计算。

  5、计量方法:由甲方称重,到乙方指定地点再由乙方核准称重。

  第二条 产品的.包装,运送及交货方式

  1、货品由甲方按乙方指定的品种、数量统一打包并运送到指定地点,运费由甲方负责。

  2、乙方在核准货品数量,质量,品种之后在送货确认单上签字则完成交货。

  3、乙方订货方式为,每周四17:00—21:30以电话或传真方式下订单。如乙方临时补货,甲方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配送。

  第三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菜品的价格:甲方按乙方每周指定需求的菜品品种即时报价。价格按当时当地行情价格执行。

  2、货款的结算:甲乙双方经协商签定本协议之后,由甲方为乙方先行垫付货款。乙方与甲方共同约定一日为每月结账日,结帐日当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一次性结清货款)。

  3、货款的认定:甲方每周给乙方送货并开具送货清单(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货清单由甲、乙方指定人员核准并签字后作为结帐依据。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在约定时间向乙方供货的,应由甲方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货物货款的 %的违约金。

  2、甲方送货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更换并承担更换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3、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供货方。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停止经营行为(如:乙方铺面转让,地震,洪水,自然灾害等)经双方协商后乙方可中止本合同。

  乙方的义务与权益

  1、乙方在甲乙双方约定的结账日未能支付货款的,乙方按当月应付货款的每日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菜品品种,数量,质量与需求不一致的除外),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地震,洪水,自然灾害等)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其它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约定的核帐日期为每月 日,结帐日期为每月 日。

  2、本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供销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方:

  乙方:

  经过使用乙方提供的platedsp车牌识别组件v2,对该软件有了认可并愿意购买,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供销合同。

  一、· 软件相关条款

  1. 乙方提供自有知识产权的platedsp车牌识别组件v2。软件包含1张光盘、1个软件狗及1份说明书。

  2. 甲方应按platedsp车牌识别组件v2的`授权条款使用,不得以解密、逆向工程等任何方式侵权。

  3. 乙方在识别软件升级时,甲方享受免费升级的权利;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合理建议对软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4. 乙方应为甲方的应用开发人员提供相关的pg官网的技术支持。

  5. 甲方应尽量按乙方建议的模式设计应用软件,以提高软件的识别率。

  二、· 定价及付款方式

  1. 软件定价为· 元rmb/套(普通发票)。

  2. 本次采购 套,总价· 元。

  3. 甲方按乙方指定的帐户付款后,乙方确认收到款项后,在1个工作日内以快递的方式尽快按甲方指定的地址邮寄购买的识别软件。

  三、· 责任

  1. 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合同范本《供销合同》。

  四、· 以双方签字的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

  五、· 生效及废止

  以双方签字的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在10天内付款,否则视为本合同的废止。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供销合同3

  甲方:晋城市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南氏面食(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晋城市放心早餐工程的顺利运行,让广大市民真正吃上卫生、营养、价廉的放心早餐。甲、乙双方就合作事宜,本着*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合作有效期限自20xx年月日至年&nbs月日止。

  二、甲方同意乙方作为放心早餐工程的供应商,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乙方必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产品质量保证金伍仟元,并一次性缴纳品牌使用费伍仟元,有效期至年月日。自合同签定之日起执行。

  三、乙方在甲方生产厂房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有关证件手续由甲方统一办理。乙方使用的包装物、周转箱必须卫生、无毒。乙方要保证所提供食品的质量,符合《食品卫生法》的要求,能随时接受大众传媒的检验,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由乙方承担。如果发生因食品本身质量引起的消费者投诉,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民事责任由乙方自负。

  四、乙方应定期向甲方出示技术监督局的“质检报告”,市(区)卫生防疫站的“食品卫生检验报告单”。

  五、乙方提供食品必须有包装,并且包装应根据甲方指定的产品包装类型、图案、标识,统一印刷“晋城富威华天放心早餐工程有限公司生产”或“晋城富威华天放心早餐工程指定产品”字样,乙方生产厂名、厂址、电话统一使用晋城富威华天放心早餐工程有限公司冠名、厂址和电话。产品名称、主要成分、保质期、产品执行标准及应注明的其他内容,都应在包装上标明。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包装上注有的“放心早餐”字样及图案的包装物自用或他用,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侵权责任,乙方负责赔偿因侵权造成的经济和名誉损失。

  六、甲方每日下午<15:00之前将次日所需的食品品种、规格、数量等用传真或其它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指定联系人,乙方需在次日凌晨0:30之前将甲方所需食品按质按量送到甲方指定的配送中心,在指定的位置堆码整齐,经双方验收无误后签字。如订单有变化应在晚20:00前通知乙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甲乙双方购销的产品品种严格按照附表中约定的规格、单价执行。如果出现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上下波动超过15%,双方应另行商定价格,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八、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订单提供质优、量足、新鲜、无损坏、无挤压的合格的食品,否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乙方负责将产品保质保量地按约定时间送到甲方配送中心,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双方可根据市场变化,共同对供应品种作相应的调节,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九、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提*品按照“产品标准”进行抽查检验,如发现有异味、异色、异样(不属产品本身味道、颜色、规格、重量与标准的),甲方有权对整批产品拒收,其损失由乙方负责,并向甲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根据食品销售规则或食品本身的特点,乙方应承担甲方1%的损耗率。乙方所供应食品在甲方开业后十日内应予以退货。十日后可不予退货。退货方式:甲方每天把当天没有销售完的食品全部退给乙方并填写退货单,乙方人员验货签收,并在财务上抵消甲方的进货款。

  十一、乙方在生产供货过程中连续发生食品质量问题或在市场销量大幅度下降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产整顿。在整顿期间,甲方另行组织供货。乙方经整顿达到市场要求时可恢复生产供应。经三次整顿仍不能达到市场要求则应终止合作关系。

  十二、结账方式:甲方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货款(15日—20日),乙方必须带齐相关的结算凭证及发票与甲方结账。

  十三、食品包装周转箱,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自己部分。

  十四、乙方提供的马夹袋(塑料)分大、中、小三种规格。上市前两个月,乙方按三种规格各3万个的数量用于自身食品的包装。以后,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另定。

  十五、开业促销:为了成功地启动晋城放心早餐

  工程市场,提高乙方产品的销量,乙方应根据甲方“开业三天买一增一促销方案”,配合促销活动,促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六、乙方进入甲方中心厨房生产加工,应严格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监督检查。乙方在甲方中心厨房所使用的场地、水电气费用全部自行承担,并由甲方按月在货款中扣除。租金、装修费、水电气费用按乙方实际使用量计算。乙方若使用甲方生产设备,应按月支付租金或折旧费。十七、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具有和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晋城市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乙方(签章):南氏面食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20xx年月日

  注:本合同附产品价格表、产品质量说明书。

  附表一:双方确认品种和价格表

  食品编号

  品名

  单位

  规格(克)

  甲方:晋城xxxx有限公司

  乙方:

  20xx年月日

供销合同4

  需方: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

  定义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界定。

  1.“需方”是指____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2.“供方”是指____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4.“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第三章中规定的部分。

  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第十四章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6.“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检验、施工、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验收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和各种文字说明),和本合同附件三规定的用于合同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

  7.“合同设备”是指供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本合同附件二所列示和规定。

  8.“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附件五规定所进行的试验。

  9.“临时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合同附件一规定的保证值后,需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0.“最终验收”是指需方对每一台机组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

  11.“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

  12.“电厂”是指_________电厂。

  13.“服务”是指由供方提供的与设计、制造、检验、施工、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验收直至最终验收证书签发相关的技术指导(包括人员培训)服务。

  14.“现场”是指位于_________,由需方为建设电厂所选定的地方。

  15.“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_________备用部件,根据附*件二足够3年运行用。

  16.“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或设备进行的试运行。

  17.“机组”是指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和附属设备组成的一个完整机组。

  18.“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签名的文件。

  19.“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供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货分包给其它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

  20.“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货物总价值达到合同设备价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设备不影响机组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验。

  21.“开始日期”是指合同生效后,由需方通知供方使用本合同设备的工程项目已被正式列入(国家)开工计划的通知之日。

  第一章 合同标的

  本合同所定设备将用_________项目。

  第一条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_________。

  第二条 凡供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

  第三条 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一。

  第四条 供方详细的供货范围按合同附件二。

  第五条 供方供应的技术资料按合同附件三。

  第六条 本合同包括为保证所供应的设备安全可靠、高效正常运行与维护所必须的专用工具与备品备件、技术服务(其中也包括技术配合和现场技术服务)及技术资料(其中包括图纸、资料、说明书等等)

  第二章 供货范围

  第七条 合同供货范围详见附件二。

  第八条 本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供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一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供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等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第三章 合同价格

  第九条 供方按本合同供应的_________套合同设备总价格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价格为_________元、第二套合同设备价格为_________元。

  该价格还包括供方所应纳的税、技术资料(含邮递费用)和技术配合、技术服务费、从制造厂到始发站/码头的运输、装卸、保险费及所有设备包装费。

  第十条 按合同供货范围(分部套及技术服务费)的分项价格见附件六。

  第十一条 本价格在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若因需方原因推迟交货期,其价格变动按第十四条规定执行。

  第四章 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

  第十二条 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第十三条 付款方式:银行托收或票汇。

  第十四条 合同价款按下列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供方在提交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需方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预付款。

  (1)金额为合同总价款_________%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金额为合同总价款100%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合同开始日期起1个月内,且供方在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款_________%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经审核无误后,需方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作为预付款。若合同生效日期与开始日期时间相差超过2个月,则合同交货期开始顺延,顺延时间为生效日期与开始日期时间相差减去2个月;顺延时间每超过6个月,则合同价增加_________%,顺延时间不到六个月则合同价不变。(注:第十四条1和第十四条2付款之和为合同总价款的10%)

  3.货款的支付:供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每批设备(部组件)交给指定的运输部门,在办理好全部运输手续后,应将全套的该批设备的商业发票(金额为该批设备价格的80%,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货运提单提供给需方,需方在30天内验明上述文件无误后,支付该批货物货款的80%。

  4.每套合同设备经168小时试运行通过并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8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经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需方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的80%。

  5.剩余合同总价的10%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待每套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在供方提交下列单据经需方审核无误后,需方应在一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价格的10%:

  (1)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价格1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该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的影印件一式五份。

  第十五条 付款时间以需方银行承付日期为实际支付日期,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一百条计算迟交款违约金的依据。

  第五章 交货

  第十六条 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具体分部套交货时间详见附件四。

  第十七条 交货地点:凡供方制造的部套为供方厂铁路专用线(车上)/码头(船上);凡供方分包给其它单位制造的部套(除必须返供方厂的部套外),其交货地点为分包单位铁路专用线(车上)/码头(船上)。若供方(包括分包部分)没有铁路专用线/码头,则供方的交货地点为附*的铁路货运站(车上)/码头(船上)。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供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四的规定向需方提供预计每批货物名称、总重量、总体积和交货日期的初步交货计划。及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总清单。在每批货物预计启运(60)天前及(10)天前,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第二十一条中的各项内容通知需方。

  第十九条 每批合同设备交货日期以货物始发铁路部门/水运部门发货时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九十五条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根据。

  第二十条 需方可委托供方负责代办设备运输,运杂费、保险费等均由需方承担。供方需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发运设备所需要的运输工具计划。

  第二十一条 在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火车车辆/船发出(24)小时内,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该批货物的如下内容通知需方:

  (1)合同号;

  (2)机组号;

  (3)货物备妥发运日;

  (4)货物名称及编号和价格;

  (5)货物总毛重;

  (6)货物总体积;

  (7)总包装件数;

  (8)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

  (9)重量超过20吨或尺寸超过9米3米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

  (10)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第二十二条 发货计划中没有开列的货物应配合安装进度进行交货。

  第二十三条 在保证期内和在保证期满后至第一次大修时止由于供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供应设备(或部件)经双方确认的损坏或潜在缺陷,而动用了需方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设备或部件,则供方应负责免费在(6)个月内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交,运到指定目的车站/码间,并且通知需方。

  第二十四条 供方应按附件一和附件三规定,向需方分批提供:满足作电厂设计所需的厂家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按附件一和附件三的规定提供全部安装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每套合同设备(10)套。应分别列出上述图纸技术文件的清单及符合附件三规定的交付进度。

  第二十五条 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后,供方应在(24)小时内将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号等以传真或电报通知需方。

  第二十六条 技术资料以交邮印截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此日期将作为按合同第九十六条对任何延期交付资料进行延期违约金计算的依据。如果技术资料经需方或需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且非需方原因,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14)天内(对急用者应在3天内)免费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的部分。如因需方原因发生缺少、丢失或损坏,供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后(14)天内(对急用者应在3天内),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部分,费用由需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 需方可派遣代表到供方工厂及装货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供方应提前(15)天通知需方交运日期。如果需方代表不能及时参加检验时,供方有权发货。上述需方代表的检查与监督不能免除供方应负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迟设备发货时,由需方负担仓储费及必要时的保养费。并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该批设备的款项。

  第二十九条 到货站(整车)/码间(整船):_________,(零担)/(散货):_________。

  第三十条 收货单位:_________。

  第六章 包装与标记

  第三十一条 供方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gb191-73“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按(79)机电联字第1029号文及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和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产品包装前,供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第三十二条 供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

  第三十三条 供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

  (3)收货单位名称;

  (4)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第三十四条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第三十五条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的话)各一份。另邮寄装箱清单各2份。

  第三十六条 附件二中列明的备品备件应按每台设备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发货。

  第三十七条 备品备件及工具应分别包装并按第三十二条注明上述内容。

  第三十八条 各种设备及松散零星的部件应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最小的完善的箱件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

  第三十九条 栅格式箱子及/或类似的包装,应能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它物品或雨水造成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

  第四十条 所有带坡口管子和管件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它方式妥善防护。

  第四十一条 供方及/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标明任何两个箱件。

  第四十二条 对于需要保证精确装配的明亮洁净加工面的货物,这些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

  第四十三条 供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单位名称;

  (3)目的站/码头;

  (4)毛重;

  (5)箱号/件号。

  第四十四条 凡由于供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供方均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规定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非供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需方应立即向承运部门提出异议,索取商务证明,并通知供方7天内到达现场调查。供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险公司交涉,需方协助供方尽快处理,同时供方应尽快向需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工期需要。

  第四十五条 需方应对多次使用的专用铁路包装箱、包装架等,在该部件到货清点之后_________内返供方。

  第七章 技术服务与联络

  第四十六条 供方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需方按供方的技术资料和图纸进行安装、分部调试、启动调试和试运行,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

  第四十七条 供方应在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以邮寄方式向需方提交执行第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服务工作的组织计划一式两份。

  第四十八条 在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双方确定技术联络会的次数、时间和地点。

  第四十九条 供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需方参与供方的技术设计,并向需方解释技术设计。

  第五十条 如遇有重大问题需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在没有非常情况下,另一方应同意参加。

  第五十一条 各次会议及其它联络方式双方均应签订会议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双方均应执行。如涉及合同条款有修改时,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批准,以修改本为准。

  第五十二条 供方提出并经双方在会议上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供方如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经需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需方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应尽量满足需方要求。

  第五十三条 需方有权将供方的设备设计、安装和技术服务方案以及供方所提供的一切有关合同设备的资料和图纸等复印分发给需方和有关各方,需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

  第五十四条 为合同设备安装工程而雇佣的其它合同商,对盖有“密件”印章的图纸文件,需方应予以保密。

  第五十五条 如果供方的分包商需要参加合同设备的部分技术服务或去现场工作,应事前通过供方征得需方同意,费用应由其自行负担。

  第五十六条 对于供方主要部件的订货合同和分包合同,供方应对其分包商的一切有关供货范围、设备及技术接口等问题负责。

  第五十七条 对于需方选购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配套设备,供方有提供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第五十八条 供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在本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提交需方予以确认。需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供方现场服务人员,供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需方认可的服务人员。如果需方在书面提出该项要求(10)天内供方没有答复,将按第九十七条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第五十九条 技术服务和联络的具体要求见附件七。

  第八章 质量监造与检验

  第六十条 供方应在本合同签字日起(3)个月内,向需方提供本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应符合附件一和附件五的规定。

  第六十一条 需方有权在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派驻厂代表,在电力工业部驻厂总代表组的统一组织下进行监造和出厂前的检验,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并签字确认。需方监造检验的标准应使用附件一和附件五所列的相应标准。供方有配合监造的义务,在监造中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第六十二条 需方监造的范围及具体监造检验项目见附件五。

  第六十三条 供方应为需方驻厂代表的监造检验提供下列方便:

  1.根据本合同设备每一个月度生产进度提交符合附件五要求的月度检验计划;

  2.提前(7)天将设备的监造项目和检验时间通知电力部总代表组和需方(或需方驻厂代表);

  3.电力部总代表组和需方驻厂代表有权查(借)阅供方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或称不一致性报告)及附件五规定的有关文件。对于检验记录,如需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供方应提供方便。

  4.向需方驻厂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第六十四条 需方的监造检验一般不得影响工厂的正常生产进度,应尽量结合供方工厂实际生产过程。若需方厂代表不能按供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供方工厂的试验工作可正常进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需方代表有权事后了解和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

  第六十五条 需方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标准或包装要求时,需方代表有权提出意见并暂不予签字,供方须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无论需方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交务主动及时地向需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供方不得擅自处理。

  第六十六条 不论需方人员是否参加监造与出厂检验或者需方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且签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第十章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第六十七条 由供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出厂时,应有供方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对附件五列出的某些主要设备,还应有全套需方代表签字的监造与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第六十八条 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需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供方责任后,由供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需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范和质量。需方应在开箱检查前(14)天通知供方开箱检验日期,供方应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需方应为供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检验时,供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需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需方未通知供方而自行开箱或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3个月)后仍不开箱,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

  第六十九条 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供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或更换的依据;如果供方委托需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如果非供方原因或由于需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需方自负。

  第七十条 供方对上述索赔如有异议,应在接到需方索赔通知后(14)天内提出复议,否则索赔即告成立。如有异议,双方需进行协商,如果供方认为有必要,需方可同意供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个月)内,自费派代表赴检验现场同需方代表共同复验。

  第七十一条 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商品检验局进行商检。请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商检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第七十二条 供方接到需方按本合同第六十八条至第七十一条规定提出的索赔后,应按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尽快修理、换货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均应由责任方负担。

  第七十三条 供方修理或换货的时间,以不影响电厂建设进度为原则,但不迟于发现缺陷、损坏或短缺等之后3个月,对于关键部件重新供应的时间,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七十四条 需方对到货检验的货物提出索赔的时间,不迟于货物抵达电厂工程设备储放场之日起的6个月。

  第七十五条 本章以上条款所述的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尽管没发现问题或供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供方按合同第十章及附件一的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第九章 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第七十六条 本合同设备由需方根据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双方应充分合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尽快建成投产。

  第七十七条 本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的验收工作按照附件一、附件五的要求进行。

  第七十八条 合同设备的安装完毕后,供方应派人参加调试,并应尽快解决出现的问题,其所需时间应不超过3个月。在此期间,如合同设备都能安全稳定运行,即可由双方选择适当时间进行性能验收试验,这项验收试验由需方负责,供方参加。

  第七十九条 性能验收试验应在每套合同设备全部设备运转稳定,达到额定出力下连续稳定运行168小时完毕后,应在6个月内进行。

  当每套合同设备全部设备运行稳定,达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规定的各项性能保证值指标,则考核认为合格。此后10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如果合同设备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按第八十一条和第九十二条办理。

  第八十条 在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如有个别微小缺陷,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由供方免费修理上述微小的缺陷的条件下,需方可同意签署初步验收证书。

  第八十一条 如果在第一次性能验收试验时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性能保证值时,则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并由责任一方采取措施,并在第一次验收试验结束后(2)个月内进行第二次验收试验。

  第八十二条 在第二次性能验收试验后,如仍有一项或多项指标未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经双方确认:

  如属供方原因,则应按本合同第十章执行。

  如属需方原因,本合同设备应被认为初步验收,此后10天内由需方代表签署并由供方代表会签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供方仍有义务与需方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设备性能达到保证值。

  第八十三第九十五条 如果不是由于需方原因或需方要求推迟交货而供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实际交货日期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九条规定计算,需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供方收取违约金:迟交1~4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0.5%);迟交5~8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1%);迟交9周以上,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1.5%);不满1周按1周计算。

  由于铁路运输的责任而导致1个月以内的迟交,供方出具有关的设备入库单及车皮发运单,经需方代表确认后,需方可以考虑免于迟交违约金。每套合同设备迟交货物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

  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设备迟交超过6个月时,需方应保留与供方协商的权力,共同商定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赔偿金的数额,如协商不能达到协议时,需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九十六条 如由于确属供方责任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三的规定按时交付,经双方确认属严重影响施工的关键技术文件时,则每迟交1周,需方将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迟交时间的计算以第二十六条规定为准。

  第九十七条 如果由于供方服务的疏忽和/或错误,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双方一致承认的延误,每延误工期1周供方将向需方支付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0.05%)违约赔偿金,每套合同设备这部分赔偿金最多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0.5%)。且供方需支付由于供方技术服务错误或违约造成需方的直接损失。

  第九十八条 供方对于根据本合同承担的每套合同设备索赔责任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将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10%)。

  第九十九条 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按合同附件四继续交货的义务,对安装试验有重大影响的部套,迟交超过(6个月)时,需方保留与供方共同商定供方向需方支付赔款额的权力。

  第一百条 如果由于需方原因,迟付货款,需方须按下列方式支付违约金:迟交1~4周,每周罚迟付金额的(_________);迟交5~8周,每周罚迟付金额的(_________);迟交9周以上,每周罚迟付金额的(_________);不满1周按1周计算。

  需方除支付以上违约金外,还应支付迟交款的相应利息,每套合同设备以上违约金款总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

  第十一章 合同的变更和修改、暂停(中止)和终止

  第一百零一条 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被充的建议。该项建议由一方以顺序编号的修改通知书向对方签发,修改通知书副本经对方签署人会签后退还给修改通知书签发一方。如果双方共同认为该项修改会对合同价格和交货进度有重大影响时,供方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14)个工作日内,提出影响合同价格和/或交货期的详细说明。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生效。将修改后的有关部分抄送原合同有关单位。

  第一百零二条 如果供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需方将用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15)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人作为修正,如果认为在(15)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需方将保留暂停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分权利。对于这种暂停,需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供方负担。

  第一百零三条 根据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如果需方行使暂停权利后,需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供方支付暂停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由预付给供方的暂停部分款项索回。

  第一百零四条 在合同执行期间,若因需方原因要求对合同设备进行重大的变更和/或要求增加超出附件二以外的范围,需方应考虑供方的设计和生产周期及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变化;供方接到需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充分考虑需方意见,与需方一起尽早完成合同修改。

  第一百零五条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供方和/或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暂停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

  第一百零六条 因需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货,需方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30%)并赔偿供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一百零七条 因供方原因而不能交货,供方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30%)并赔偿需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一百零八条 如果供方破产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需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供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按其给出的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执行经过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第一百零九条 若第一百零八条中考虑的情况确实发生,需方有权从供方手中将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作接管并收归己有,并在合理期限内从供方的现场房屋中迁出所有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这些东西的所有权已属需方,供方应给需方提供全权处理并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上述这类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需方对这种终止合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对供方的任何索赔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一百一十条 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破坏、动乱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第一百一十一条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3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第一百一十二条 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和验收等问题)。

  第十三章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一百一十四条 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到协议时,则提交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如仍不能解决,可提交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一百一十五条 仲裁则地点为_________。

  第一百一十六条 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一百一十七条 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上述仲裁截决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一百一十八条 在进行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事项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合同生效需满足下列条件: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

  (2)本合同取得审查单位(电力工业部成套设备局)审查(加盖合同审查章);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最终验收证书”之日并货款两清止。

  第一百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正本6份,副本40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2份,副本18份。审查单位正本2份,副本4份。

  第一百二十一条 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二条 供方须将本合同供货范围中主要设备分包商的名单提交需方予以确认,供方应从被需方确认的名单中选定最后分包商并通知需方。分包商一旦选定,供方不得擅自改变。供方应对分包商的过失、疏忽和/或其它任何违反合同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第一百二十三条 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与“合同设备”和相关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四条 合同双方应指定2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设备”的技术和商务问题。双方授权代表的名称和通讯地址在合同生效后的2周内通知对方。

  第一百二十五条 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一百二十六条 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一方作出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

  第一百二十七条 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合同规定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第一百二十八条 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下述地址派员递送或挂号、航空邮寄、电报、传真或电传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和/或通讯设施接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需方(盖章):_________ 供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销合同5

  使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目的和背景条款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和诚信的原则,就使用方工程所需的 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材料交货地点、供货期限

  2、1 交货地址:

  2、2 供货起止时间:

  第三条 供应要求及价格

  3、1数量 ;单价 ;货款金额 ;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第四条 结算和资金支付条款

  4、1 结算方式:

  4、2 约定的结算期限:

  4、3 送到工地,甲方应指定专人在发货单上签字作为收货确认。

  4、4 每月_________日前,供需双方对上月供应量进行核对,并办理有效签字手续。

  第五条 质量标准和验收

  5、1 乙方应对供应材料的质量负责。

  5、2 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质量要求和行业有关标准,符合业主要求。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6、1 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_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货要求通知,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方式。

  6、2 乙方按时送达材料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初验,初验合格的,及时签收确认,初验不合格的,通知乙方退货或作换货处理。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7、1 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材料,如不能按时供应,或供应的材料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7、2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7、3 乙方应遵守施工工地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负责乙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第八条 甲乙双方其他约定条款

  8、1 材料使用后甲方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在_________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2 乙方保证材料在供应之前所有权确为自己所有,不存在权利瑕疵,如若引发侵权责任由甲方承担。

  8、3 双方约定由材料在运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非因质量原因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当承担退货价金1%的惩罚性违约金,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应当承担本批货款总价的1%的惩罚性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当承担合同总造价的1%的惩罚性违约金,如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9、2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条款

  10、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10、2 如仍未解决,依法向甲方企业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销合同6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制定的示范文本,印制的合同条款为提示性条款,供未经预售阶段的商品房(现房)出售时当事人双方约定采用。

  二、购房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签订得具体、全面、严密。

  三、商品房在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后,方可出售。在签订出售合同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购房人出示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真实性、合法性可向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已抵押的商品房,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同时,将已抵押的事实告知购房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未告知购房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购房人在签约前可向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拟购房屋是否已抵押以及是否存在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情况。

  五、商品房出售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商品房变更登记手续。购房人领取房地产权证(小产证)。

  六、双方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可选择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选择申请仲裁的,可向本市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向外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本市仲裁委员会有上海仲裁委员会和上海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涉外仲裁)。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对外发售,建议购房人先行购买,仔细阅读。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依法取得_____________________区/县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____________号:),投资建造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已竣工,并办理了新建商品房初始登记,取得了房地产权证(大产证)证书号: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购买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弄《______________》幢__________(号)___________层室(以下简称该房屋)。据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测量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方米,该房屋建筑层高为_________________米。

  该房屋*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二;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三;该房屋相关情况(抵押关系、租赁关系、相邻关系及小区*面图)见本合同附件四;该房屋的使用公约见本合同附件五。

  第三条乙方购买该房屋每*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该房屋的房屋建筑面积,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的总房价款是指该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总价格。

  第四条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将房价款解人甲方的帐户/监管帐户(金融机构/监管机构:_______________、帐户名称: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

  乙方的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一中约定明确。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每一笔房款时均应开具发票。

  第五条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的日万分之________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______天,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案追究乙方责任:

  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支付房价款若采用银行贷款付款的,而银行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代乙方向甲方付款的,仍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但因甲方原因的除外。

  第七条甲、乙双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种约定确定该房屋交付使用日期: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二、本合同经_______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之日起____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三、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房价款之日起____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甲方向乙方保证在交付该房屋时:

  (一)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

  (二)甲方未设定抵押权或已清除原由甲方设定的抵押权;

  (三)已缴纳了甲方应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

  如交付房屋后发生与甲方保证不相一致的情况,由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九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房屋交接期限内到甲方要求的地点办理验收交接手续。该房屋交付的标志为____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交付之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该房屋为________________用房,甲方应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质量保证书》和《____________使用说明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要求提供房屋实测面积的有关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甲方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约定的材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由此而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甲方交付的该房屋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标准,乙方在办理该房屋交接手续时有权要求甲方按装修、设备差价__________倍补偿。

  双方对标准的认定产生争议时,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一条如乙方已付清全部房价款,除甲方原因外,乙方未按约定期限办理交付该房屋手续的,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乙方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规定的验收交接日之第二天起,风险责任转移由乙方承担。

  如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附件一)的最后付款日期迟于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的(即乙方未支付完全部房价款时),除甲方原因外,乙方未按约定期限办理交付该房屋手续的,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乙方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甲方行使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在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剩余房价款退还乙方。赔偿金额以总房价款的_______%计算。

  第十三条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_______天,乙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案追究甲方责任:

  一、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自该房屋正式交付之时起,甲方对该房屋负责保修,并从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继续保修二年/________年。保修范围由甲、乙双方参照*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在本合同附件五中约定。

  第十五条该房屋交付后,乙方认为主体结构不合格的,可以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甲方交付的该房屋有其他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有权要求甲方除免费修复外,还须按修复费的_____________倍给予补偿。

  双方商定对该房屋其他工程质量问题有争议的,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七条该房屋买卖所发生的税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八条乙方同意,因该物业管理区域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即应将该房屋交甲方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委托的房屋管理企业统一进行管理、并遵守房屋使用公约。

  甲方委托的房屋管理企业承担该房屋的前期房屋管理,管理的期限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选聘的新的房屋管理企业接手管理之日。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商定,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由甲方/乙方/双方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价格申报及过户申请手续,申领该房屋房地产权证(小产证)。

  因甲方原因,乙方无法在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前取得房地产权证(小产证),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总房价款的_________%;年月日之日起的日内,乙方仍无法取得房地产权证(小产证),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乙方行使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_天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下同)全部退还乙方,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以总房价款的___________%计算,在退还房价款时一并支付给乙方。

  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所称已支付的房价款是包括乙方直接的和通过贷款方式支付的房价款。

  第二十一条按本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在单方解除合同以前,对方已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的,支付的违约金金额应在按本合同约定的赔偿金额中扣除。

  第二十二条甲方或乙方对相对方行使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有异议的,应在接到对方有关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向按第二十七条选定的解决争议机关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三条甲方出售的该房屋仅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附件另有约定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通道和设施,同时应自觉遵守该房屋所在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二十四条乙方购买的房屋及其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可分离。自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时起,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转移给乙方。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将通过订立补充条款、补充协议或变更协议进行约定。

  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变更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变更协议与正文条款不相一致的,以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变更协议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它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执壹份。

供销合同7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将承建的以下项目所用商品砼由甲方供应。为明确双方在商品砼供应过程中的权力、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商品房

  2、工程地点:xx

  3、混凝土预计总方量:约30000立方米

  4、合同工期:20xx年12月至主体工程完工

  二、混凝土等级、价格、泵送费及特殊要求费用。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

  每月25日为甲乙双方对账日,乙方指定xx(电话:xx)对混凝土供应方量和货款进行审核后在结算单上签字(印)确认作为结算的依据,付款方式为:

  1、车库封顶后30日内付足总货款的50%;

  2、主体封顶后一个月内付足总货款的60%; 3、余款在主体封顶后7个月内付清。

  四、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按照乙方提供的混凝土浇筑时间、数量、等级及时准确供应混凝土,否则由此造成的窝工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乙双方对估料应及时衔接,确保准确。

  3、甲方应按国家规范要求,合理设计砼配合比,确保砼的质量达到国家规范要求。

  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商品混凝土生产资质证书、商品混凝土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施工现场水通、电通、道路通,现场*整,空中无障碍,具备甲方施工作业条件。当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后,乙方应派专人指挥甲方车辆顺利进入现场。夜间施工,乙方提供良好的照明。如乙方不具备以上条件,甲方有权拒绝供砼且不承担延误工期的责任。

  2、乙方应做好浇筑砼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甲方运输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后,超过1个小时不能卸砼,造成砼质量下降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或不能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为确保砼质量,在施工现场乙方不得违规操作或随意加水,乙方必须按规范要求,根据本工程特点及天气状况制定砼的施工和保养措施,由此造成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或出现裂缝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填写《浇筑混凝土通知单》,并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做好供应准备。

  5、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得收第三方的商品混凝土。

  五、计算办法

  按甲方到达施工现场运输车发货单的数量为计量依据,乙方指定某某为收货人,同时乙方不定期对甲方砼送量进行抽查,如抽查结果误差在正负2%以内(gb-14902《预拌混凝土》标准)双方互不追究,如抽查结果为负值且大于2%,则以当日所供商砼为单位,按当日当车方数亏损量比例计算,从乙方商砼款中扣除。

  六、违约责任

  1、一方违约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正。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后,在十日内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停止砼供应,并要求乙方按照欠款额百分之三的比例按月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七、合同变更或解除:由于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经双方协商进行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经双方协商确认无疑,修改无效。结算付款完毕,合同自行终止。

  九、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必须先协商解决,如经两次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xxx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销合同8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订立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芙蓉别院

  2、工程建设地点: 仁里镇灵山街

  二、 产品供应:

  1、具体以甲方通知乙方的实际需要数量为准。乙方应在接到电话通知之日起的第2日内将货物运到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乙方向甲方提*品须达到本合同验收标准,否则视为不合格产品,甲方不予计量。

  2、产品型号及规格: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内径300mm,长2.15m;污水盖子;雨水盖子;雨水鼻子。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时间:由甲方电话通知,按工程进度所需数量到场.

  2、交货地点:由乙方负责运至芙蓉别院项目工地,甲方自行卸载。

  四、价格、结算和付款方式:

  1、乙方供货价格:排水管80元/根,暂定200根,暂定总价为:16000元(大写:壹万陆千元);污水盖子轻型80元/套,暂定50套,暂定总价为4000元(肆仟元);雨水盖子50元/套,暂定20套,暂定总价:1000元(壹仟元)。暂定合同总价为21000元(贰万壹仟元)。

  2、结算以实际供货数量现场签证单据为准计算,到货时,以甲方工作人员清点到货合格产品数量签字为准。

  3、付款方式:

  甲方不支付乙方预付款,货物全部到场验收合格,乙方凭全额国家税务局通用发票,甲方以转账方式10个工作日支付全款。

  注:

  1)上述单价在合同期限内不得因市场行情波动而变化,上述单价已包括到交货点的运输费用、运输中的损耗费用、材料检测费用;运输费、运输损耗费、材料检测费等不可另行追加计算。

  2)装卸费:乙主负责装货所有费用。

  3)最终结算数量按甲方实际签收到的合格产品数量为准。

  五、技术要求:

  1、乙方应严格要求按照相关国家质量技术标准制作生产,不符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及甲方要求的,乙方必须清除现场,甲方不予计量。

  2、乙方应随每批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

  六、验收标准: 按国家相关质量技术标准验收,乙方向甲方提*品须表面光滑、无蜂窝、麻面、裂缝、漏筋,管道接口无损伤无断裂。

  七、乙方工作:

  1、准时将甲方所需货物按时按量送至合同约定地点,并保证产质量。

  2、甲方只负责以合同单价支付经验收合格产品并由甲方签字确认产品数量货款,在此之间因货物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供货期间乙方相关工作人员人生安全及行为均与甲方无关,乙方相关工作人员做出违反有关规定及法律的行为,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1、乙方要保证甲方供货需求,按时按需供货,乙方迟延交付货物的,每迟延一日,按应交货物总价款的百分之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按应交货物总价款的百分之叁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合同约定的标准继续履行交付义务。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而引起第三人索赔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十、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单价为含税价。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销合同9

  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成司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重公司

  一、标的、数量和价款

  二、质量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xx行业标准gb984

  6.3-88执行及其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三、甲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xx产品质量法a;a;及相关的产品质量标准规定执行,法律及规范没有规定的,按产品质量证明书的质量保证期限为准。

  四、随货必备的技术资料:甲方应提*品质量符合有关规范标准的书面证明资料、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产品合格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加盖公章。

  五、标的物所有权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风险转移:送达乙方承建的 安xx

  (三)标段工程(以下均简称乙方工程)现场验收合格时转移。

  六、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按实际合格数量验收。

  七、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甲方送货至乙方工程施工现场,费用甲方负责。

  八、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货到现场____日内检验完毕,标准按合同

  第二条执行;乙方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的,乙方有权将产品送国家相关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有关检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检验不合格,则由甲方承担一切费用,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九、结算方式、时间及付款

  9.1 若所购货物按照本合同

  第一条能够在签订本合同时确定详细数量和金额的,自货物按本合同约定交验给乙方后,每月2____日甲乙双方进行结算,结算完后次月1____日前支付当月货款的

  %,余款在乙方工程完工

  个月内付清。

  9.2若所购货物甲乙双方约定按实际供货量结算的,选择下列第( 9。2。1 )项执行:

  9.2.1每月2____日甲方将实际供货量报送乙方核对,并出具要求付款的书面申请,乙方在双方对账确定具体结算金额后,于次月2____日内按双方结算金额的 100 %安排资金支付,余款在乙方工程完工后

  个月内付清;

  9.2.2双方其他约定:

  9.3甲乙双方的材料结算书须加盖乙方或乙方授权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的公章才有效。

  9.4如因乙方工程被业主拖欠工程款导致乙方不能按约支付甲方货款,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追索业主拖欠工程款的工作并且不得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在合同履行中,乙方发现甲方供应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和供货时间等不符合合同规定以及乙方要求的.,乙方享有合同单方解除权,并可继续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1.1甲方违反合同、报价表或投标书约定提*品,或提供不合格产品的,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有权要求退货并收回已支付的货款,同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11.2甲方要求乙方付款时应首先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和请求付款的书面申请,否则,乙方有权暂缓支付货款并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1.3甲、乙双方每一次结算后,双方同意:

  11.3.1乙方接收甲方每次提供合法的货款发票和付款申请后在6个月内未按时付款的,乙方不向甲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1.3.2乙方接收甲方每次提供合法的货款发票和付款申请后支付货款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乙方向甲方只承担未按约付款额度每年4%的违约金。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由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方一 份,乙方 三 份。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15.1甲方保证对其所供应的材料不受任何

  第三人所有权、他物权和知识产权的追索,拥有合法的经销权或特许经销权,否则甲方将承担因此给乙方带来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15.2甲方声明:本合同签订之时,甲方已经知悉本批货物将用于乙方承建的大坪村农转非安xx

  (三)标段 工程项目,因此,本合同中涉及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给该乙方工程项目造成的损失、乙方对建设单位承担的赔偿金、因涉及诉讼或仲裁而支付的诉讼或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等。

  15.3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产品质量法》、《环境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15.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盖章): 住 所: 住 所: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时间:年____月____日


石料供销合同菁选(扩展7)

——供销合同 (菁华12篇)

供销合同1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制定的示范文本,印制的合同条款为提示性条款,供未经预售阶段的商品房(现房)出售时当事人双方约定采用。

  二、购房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签订得具体、全面、严密。

  三、商品房在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后,方可出售。在签订出售合同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购房人出示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真实性、合法性可向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已抵押的商品房,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同时,将已抵押的事实告知购房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未告知购房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购房人在签约前可向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拟购房屋是否已抵押以及是否存在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情况。

  五、商品房出售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商品房变更登记手续。购房人领取房地产权证(小产证)。

  六、双方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可选择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选择申请仲裁的,可向本市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向外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本市仲裁委员会有上海仲裁委员会和上海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涉外仲裁)。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对外发售,建议购房人先行购买,仔细阅读。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依法取得_____________________区/县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____________号:),投资建造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已竣工,并办理了新建商品房初始登记,取得了房地产权证(大产证)证书号: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购买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弄《______________》幢__________(号)___________层室(以下简称该房屋)。据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测量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方米,该房屋建筑层高为_________________米。

  该房屋*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二;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三;该房屋相关情况(抵押关系、租赁关系、相邻关系及小区*面图)见本合同附件四;该房屋的使用公约见本合同附件五。

  第三条乙方购买该房屋每*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该房屋的房屋建筑面积,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的总房价款是指该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总价格。

  第四条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将房价款解人甲方的帐户/监管帐户(金融机构/监管机构:_______________、帐户名称: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

  乙方的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一中约定明确。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每一笔房款时均应开具发票。

  第五条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的日万分之________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______天,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案追究乙方责任:

  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支付房价款若采用银行贷款付款的,而银行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代乙方向甲方付款的,仍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但因甲方原因的除外。

  第七条甲、乙双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种约定确定该房屋交付使用日期: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二、本合同经_______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之日起____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三、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房价款之日起____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甲方向乙方保证在交付该房屋时:

  (一)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

  (二)甲方未设定抵押权或已清除原由甲方设定的抵押权;

  (三)已缴纳了甲方应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

  如交付房屋后发生与甲方保证不相一致的情况,由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九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房屋交接期限内到甲方要求的地点办理验收交接手续。该房屋交付的`标志为____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交付之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该房屋为________________用房,甲方应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质量保证书》和《____________使用说明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要求提供房屋实测面积的有关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甲方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约定的材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由此而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甲方交付的该房屋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标准,乙方在办理该房屋交接手续时有权要求甲方按装修、设备差价__________倍补偿。

  双方对标准的认定产生争议时,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一条如乙方已付清全部房价款,除甲方原因外,乙方未按约定期限办理交付该房屋手续的,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乙方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规定的验收交接日之第二天起,风险责任转移由乙方承担。

  如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附件一)的最后付款日期迟于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的(即乙方未支付完全部房价款时),除甲方原因外,乙方未按约定期限办理交付该房屋手续的,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乙方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甲方行使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在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剩余房价款退还乙方。赔偿金额以总房价款的_______%计算。

  第十三条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_______天,乙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案追究甲方责任:

  一、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自该房屋正式交付之时起,甲方对该房屋负责保修,并从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继续保修二年/________年。保修范围由甲、乙双方参照*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在本合同附件五中约定。

  第十五条该房屋交付后,乙方认为主体结构不合格的,可以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甲方交付的该房屋有其他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有权要求甲方除免费修复外,还须按修复费的_____________倍给予补偿。

  双方商定对该房屋其他工程质量问题有争议的,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七条该房屋买卖所发生的税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八条乙方同意,因该物业管理区域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即应将该房屋交甲方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委托的房屋管理企业统一进行管理、并遵守房屋使用公约。

  甲方委托的房屋管理企业承担该房屋的前期房屋管理,管理的期限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选聘的新的房屋管理企业接手管理之日。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商定,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由甲方/乙方/双方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价格申报及过户申请手续,申领该房屋房地产权证(小产证)。

  因甲方原因,乙方无法在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前取得房地产权证(小产证),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总房价款的_________%;年月日之日起的日内,乙方仍无法取得房地产权证(小产证),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乙方行使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_天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下同)全部退还乙方,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以总房价款的___________%计算,在退还房价款时一并支付给乙方。

  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所称已支付的房价款是包括乙方直接的和通过贷款方式支付的房价款。

  第二十一条按本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在单方解除合同以前,对方已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的,支付的违约金金额应在按本合同约定的赔偿金额中扣除。

  第二十二条甲方或乙方对相对方行使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有异议的,应在接到对方有关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向按第二十七条选定的解决争议机关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三条甲方出售的该房屋仅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附件另有约定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通道和设施,同时应自觉遵守该房屋所在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二十四条乙方购买的房屋及其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可分离。自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时起,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转移给乙方。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将通过订立补充条款、补充协议或变更协议进行约定。

  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变更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变更协议与正文条款不相一致的,以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变更协议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它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执壹份。

供销合同2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经甲、乙双方充分洽谈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货内容及地点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供应各种石材至甲方工地内。

  二、供货单价

  三、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 根据双方确认样板进行验收;

  四、供货期限

  从甲方发出材料需求单之日起计,乙方须在一日内将甲方需要的材料供应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如延期,乙方每日支付1000元违约金。(人力不可抗拒除外)

  五、运输费用,包装标准及费用负担

  1、 运输费及卸车费由甲方承担。

  六、工程款的支付及结算

  1、 材料每十万元(含十万元以上)结算一次,如果一个月不足十万元石材款则以每月结算一次,每次结算的款项甲方应在10天内支付给乙方。

  2、 材料到场后,甲方应及时安排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将送货单传回给乙方,以便乙方结算。

  3、 乙方提供有效的材料销售发票和开户银行,甲方将结算款项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户口。

  七、违约责任

  1、 如乙方不能按时、按质地交货给甲方,甲方有权不支付材料款,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2、 乙方无故不交货或甲方无故退货,(非质量因素)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不履行部份货款的50%作违约金。

  其他未尽事宜 双方协商决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销合同3

  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其它法令,法规,甲、乙双方*等友好协商,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乙方须提*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产品名称、原厂编号、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产品名称 、牌号商标、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等,如下图:所采购配件具体情况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5. 乙方应当在自己的产品上标注商品标识便于识别,标识样式、内容及产品编号按甲方的要求为准。

  6.乙方对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异状的产品质量负责三包,三包期限为年。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期限以甲方月度订货传真或单据要求为准 ,本协议所指交货期限指乙方在甲方仓库交货的时间,逾期交货或提前交货要事先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货物和违约造成的损失,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乙方应负责产品的运托手续,按甲方指定交货点的有关托运手续办理,

  乙方办妥托运手续视为产品已交付;如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产品毁损、短缺问题,由运输公司或承运方负责赔偿,甲方对此概不负责,但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索赔事宜。

  第五条:乙方收到货品后,按外观是否完整或是否短缺验收,若有异议在收货时立即提出,以便及时向运输公司索赔。

  第六条:甲方应凭运单、随货同行单、产品合格证及合同验收。甲方收货后如有异议,必须在收货后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并附产品检验报告,否则即视为收货无误;若产品检测出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不合格产品。

  第七条:产品的价格在本协议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第八条:甲方应在每月的10号前向乙方书面提供下一个月订货计划单,以便甲方组织生产。甲方临时追加订货计划,交货日期由甲、乙双方临时协商再定。

  第九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

  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在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因本协议产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妥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签订的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以上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协议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协议期限自签订之日一年,即自年月日起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税号:税号:

  本协议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供销合同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采购和供货

  1、合作经营品类及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依据本合同进行交易之前,乙方应在甲方登记其将提供的商品信息清单。由此产生的录入成本由供货商予以支付。

  3、乙方须保证其代理商品的各种证件及生产厂家的各种证件齐全,并将复印件交至采购部备案。

  4、甲方有权根据每一具体交易内容对订单随时进行必要的改动或补充,从而形成实际供货的订单。乙方应依据甲方发出的每一具体采购订单进行供货。如乙方交货过量或交货不足,或延期交货,甲方均有权拒收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4、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应自付费用运送货物。

  5、乙方应在订单中列明的日期交货。如乙方无法按期供货,应于收到订单后一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发出通知,该通知方式包括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其他方式。

  6、乙方如对其经营的商品持续间断三个月未供货者,甲方有权删除该商品所有信息。

  二、验收

  1、甲方对货物进行验收以确定其是否与供货条件中规定的标准相符,如果发现不相符货物,则甲方有权拒收全部货物。

  2、除上述规定外,如甲方发现在已交付货物中有任何隐蔽性缺陷则应及时将该缺陷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纠正该缺陷或替换有此缺陷的货物,否则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杂货部采购商品以订单总额10%承担违约金;百货和生鲜部采购商品以订单总额%承担违约金;

  三、价格

  1、乙方所供商品价格表必须由生产厂家盖章方可有效。

  2、乙方若提高供货价格必须至少提前一周并以厂方正式调价单(加盖红章,复印无效)的形式向甲方提出,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提价。同时在提价前乙方必须保证满足甲方的要货需求,不得擅自减少。

  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甲方的销售价格。

  4、乙方必须承诺其向甲方提供的供货价格为甲方行政区域内市场最低供货价或零售渠道统一供货价格。如发现乙方给予的商品价格高于他人,则甲方有权要求对于即将或正在采购的货物乙方按照他方价格调价,且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对于甲方已经采购的货物,包括已销售商品乙方必须退补差价。并有权对乙方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

  四、标价、展示及陈列

  1、乙方应对其所供商品条形码标注之正确性负完全责任。如果出现不正确的条形码标注,乙方除应负责自行纠正并承担费用外,还应承担甲方由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并且所发生的销售价差损失,乙方亦应无条件予以补足。

  2、甲方有义务将乙方提供并经过自己选择的商品进行必要的陈列展示以达到销售的目的。

  3、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发出要求其清场或撤样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清场及撤样完毕,否则甲方代为清场及撤样,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均应由乙方承担。

  4、乙方及其代表(即业务员、促销员等)不应以任何理由干预甲方的陈列制度,更不得擅自调整甲方的陈列方式。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并应立即由乙方恢复原状。

  五、退、换货

  乙方所供商品如出现滞销、残次、顾客要求退货、被*部门认为不合格产品等情况,甲方应将上述情况立即通知乙方,并有权退货、换货。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予以处理。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六、结算与支付

  1.送货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按甲方的订货单通知,将货物送至甲方之指定地点,交甲方签收,并经甲方检验合格且乙方将货物的发票交甲方后视为送货完成,送货日以甲方检验合格并收到乙方发票日期为准;

  2、货款结算

  甲方对日结供应商的固定付款日为每月2日、10日、20日,当货款到期日非甲方固定付款日时,将顺延至下一个付款日。甲方对月结供应商的固定付款日为每月1日、16日,当货款到期日非甲方固定付款日时,将顺延至下一个付款日。

  3、甲方所做的任何支付行为不得被解释为甲方对已付款商品的质量表示完全认同。

  七、所有权及产品质量责任

  1、甲方对依据本合同由乙方提供的货物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以及处臵该货物的绝对权利及权限;

  2、乙方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不应存在任何第三方的请求权、争议、债权担保或任何其他利益;

  3、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或行为本身不会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或行业标准及规范,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也不会存在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能;

  4、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应始终符合最新的科技要求,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且不存在可能造**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危险。特别是,应与货物包装或货物本身商标标示的质量标准相符,或者与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4、若无论何种原因,甲方被有关国家*机关禁止出售或要求召回依据本合同采购的全部或部分货物,乙方应负责以甲方的采购价格或国家*机关要求的召回价格将此等货物购回或召回并承担费用。

  5、为保障消费者利益,甲方在与乙方终止合作时,有权推迟三个月支付乙方的最后一笔货款(限额三千元)。该笔货款将作为质量保证金。但乙方对产品质量问题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受上述金额的限制和时间的限制。

  6、有关职能部门如需对乙方商品进行抽样检验者,其所产生的损耗或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乙方人员管理

  1、乙方必须保证杜绝场外交易发生。乙方代表及其促销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诱导、唆使顾客进行场外交易,一经发现,甲方将处以查实的场外交易金额100倍的罚款。并禁止乙方的上述人员再次进入有关场地。

  2、乙方为促进销售派驻甲方的促销人员,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乙方及非甲方管理人员提供甲方其他供应商的商品价格、销售数据等相关信息。不得擅自进入甲方任何场所,不得私自在甲方场所内散发任何宣传资料,不得在甲方场所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促销或推广活动。一经发现,甲方将禁止相关促销人员进入有关场地,并对该供应商处以人民币20xx元罚款直至清场。

  3、乙方人员在未经甲方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在甲方范围内进行拍照、摄像等活动。

  4、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向甲方超市派遣驻场促销员。驻场促销员系乙方员工,代表乙方仅从事与乙方所供商品有关的销售服务工作,与甲方没有任何形式的劳动和劳务关系。乙方保证与其建有合法的劳动关系,并负责促销员工资的支付、社会保险的办理及其它管理费用的缴纳。因乙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致使甲方受到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应支付乙方的货款中予以扣除。

  5、乙方促销人员须接受甲方统一管理,严格遵守甲方所有规章制度。

  6、乙方及其促销人员均不得以任何理由私收销货款,否则一经发现将对乙方处以私收金额100倍的罚款。

  九、商业贿赂之禁止

  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之商业贿赂收买甲方员工,诸如给予或许诺给予“回扣”、“招待”、“娱乐”、“安排就业”、“国内或国外旅游”、“馈赠”、“购物折扣”,及其它一切给予或许诺给予甲方员工或其家属任何形式物质上利益者,皆视为商业贿赂,均在禁止之列。乙方若违反上述禁止义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对于任何甲方员工所要求之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均应予以拒绝,并主动提供相关证据或线索协助甲方进行查处,以共同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

  十、其他

  1、甲方如因卖场改造等其他不可抗力需临时调整乙方商品陈列位臵、面积等,乙方应配合甲方,并接受甲方的统一调度安排。

  2、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寻找一个公*的解决方法,并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该不可抗力的后果减至最低。

  3、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期满后在甲、乙双方签订新的《商品购销合同》前,甲、乙双方仍依照本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无法以协商的方式解决,甲、乙双方同意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销合同5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签订供货合同,明细详见采购清单。

  一、合同结算总价:人民币(大写) 整 (¥ )

  (此价格为运抵北京买方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的价格) 详细采购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二、付款方式和期限:

  1、买方通过电汇或支票的形式与卖方进行货款结算。

  2、付款方式如下: □ 货到付款

  三、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交货方式:卖方负责将产品运抵买方指定地点或指定仓库。

  2、货运方式:□ 汽车运输 □ 航空运输 □ 铁路运输

  3、交货期(即到货期): 年 月 日前内交齐全部产品。

  4、运输费及保险费:由卖方全部承担。

  四、包装:

  1、所有合同设备卖方应进行坚固包装使其适于长途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操作。卖方应根据货物特点和要求采取保护措施使其免受雨水、潮湿、锈蚀、震荡、撞击和其他的损坏。如因卖方在货到前未采取适当的包装和/或不充分的保护措施而造成货物的损坏或丢失,则卖方应负责补足或更换。由此产生的运输费用由卖方承担。

  2、卖方应对包装进行标识,标明收货单位、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型号、供货单位。

  五、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

  1、技术标准: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设备应当符合*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2、质量保证:卖方保证提供给买方的产品是全新的质量合格的产品。

  六、检验及索赔

  货到时应由买方就产品的数量及外观、合格证进行验收,验收记录反馈给卖方签字确认。

  检验中如发现“产品”有短少、缺陷、损坏或包装与本合同规定不符合或质量标准与本合同规定不符时,应作书面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如属卖方责任,

  此记录即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产品出现上述问题,卖方接到买方索赔通知后,应立即无偿换货、补发短缺部分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风险以及买方的检验费用。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通知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异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

  卖方换货和/或补交货物的时间,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通知后一个月。

  七、pg官网的售后服务承诺

  产品保修条款:

  卖方对已售产品的保修期为12个月(自买方签收之日起)。保修期内,如因产品质量原因造成不能使用则由卖方免费进行维修,并根据需要免费退换。因人为破坏、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因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产品不适用等情况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违约责任

  双方中若有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之约定履行本合同既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人民币元。

  具体的违约行为按下列方式处理:

  1、非卖方因素,买方未能按期付款,即属违约。买方每延迟一月,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延付货物价款的`0.05%作为违约金。

  2、非买方因素,卖方未能按期提供设备及服务,即属违约。卖方每延迟一日,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合同全部货物价款的0.05%作为违约金。

  3、上述违约金的支付不能代替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也并不消除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

  4、违约金的pg官网的支付方式可由守约方选择是否从合同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

  5、如因卖方产品的质量瑕疵或出现质量问题而给买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卖方应赔偿给买方或第三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6、若卖方迟延供货超过一个月,则买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负责赔偿。

  九、适用法律及解决争议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谅解,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仲裁或诉讼期间,除必须要审理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继续履行。

  十、税务:双方将各自承担*有关机构根据*税法向其征收的所有与合同执行有关的税务。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合同正本壹式肆份,买方执两份,卖方执两份。

  2、本合同所包含的所有双方为本合同签订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对本合同条款之任何变更、修改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加盖与本合同一致的公章。

  4、执行本合同期间,双方的任何通知均应采用可靠的书面形式,由授权代表签署;授权代表除本合同已明确的外,其他人需由授权方出具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范围及时间等内容。

  5、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应保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销合同6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签订日期: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签约地点:

  第一条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

  第二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甲方前期支付20%订金,甲方收到货物并验收无误后30日内,凭乙方开具给甲方的增值税发票原件付清剩余80%的货款。

  第三条交货规定

  1.交货地点:___甲方仓库___

  2.交货日期:_____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负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延期交货责任

  由以下原因导致交货延期,逾期五日内,每逾期一日,甲方可延期五日付款.逾期超过五日,乙方应偿付甲方货款总值千分之_2_的违约金。

  (1)由于乙方生产力不足、工作人员操作不当、机器故障、原材料储备不足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期交货。

  (2)产品颜色、造型、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重做。由此导致无法按期交货,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由此导致无法按期交货,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产品包装不符合甲方要求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利拒绝收货,若导致延期,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品的技术性能资料以及相应的证书报告。若乙方未提供相关资料使得甲方未能及时完成设计导致产品无法按期完成,逾期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延期免责

  (1)自然灾害、流行病、工人*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延期的,免责。

  (2)合同期间遇到法定节假日的,交货期按照节假日天数顺延,周末除外。

  (3)甲方应在订单后15日内明确包装设计、产品印刷详情等,未及时提供该信息导致乙方无法按期交货,责任由甲方承担。

  (三)客诉追责

  (1)因质量问题导致的货物退回,乙方应退回全额货款,并偿付甲方货款总值百分之_30_的违约金。

  (2)因质量问题导致部分产品无法使用,每款次品数量超过1%比例乙方应无条件补齐数量,并承担运输等所有费用。

  (3)客诉次品率超过百分之_5_,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重做所有货物,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乙方客诉免责

  以下原因导致产品质量产生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2)超过产品有效期。

  2、甲方应负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在明确产品颜色、型号、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后,中途如需更改,应事先与乙方协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如中途单方面无原因退货,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甲方如无法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应与乙方协商,如乙方不同意延期,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_2_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违约金。

  (四)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无原因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第五条合同失效条款

  以下原因一方可单方面解除此合同:

  1、若因乙方延期原因导致甲方失去客户订单或遭受损失,甲方有权利单方面解除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2、次品率超过百分之_5_,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重做所有产品,如乙方拒绝,甲方有权利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于不可抗力的事由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变更、修改

  1、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须经双方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签字确认或盖章后生效,授权代表必须为在合同上签字确认的授权代表。

  2、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承担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造成的一切损失的,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结束。

  第十四条附件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通知与送达

  1、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除非另行书面通知。

  2、本合同下述的通讯地址、电话、传真为双方通知送达的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如果任何一方变更,应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任何一方将通知邮寄至前述地址,自受送达人签收或拒收即视为送达,由此引发的法律后果由被送达人承担。

  第十六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_____授权的代理人(签字):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签约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供销合同7

  供、需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本合同适用于需方根据本合同所签发的所有订货单项下商品交易。

  第一条 商品的类型、品牌或商标、规格型号(或成份配比、质量等级)、原产地及生产厂家、

  特别约定:

  1、上表所列商品指需方要求供方供应的商品品种系列。供方供应的同品名的商品品种系列,如在品牌或商标、规格型号(或成份配比、质量等级)、原产地或生产厂家、产品执行标准等方面有区别,均应单独列出。

  2、需方将按供方所供商品的品种、品牌或商标、规格型号(或成份配比、质量等级)、原产地或生产厂家、产品执行标准的不同组合对商品进行统一编排并给予货号。订货单只标明货号,不再重复上述内容。

  3、产品执行标准指该商品原产地依当地法律合法有效的标准,如该标准系国际组织、外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管辖范围外的地区所制定,则均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有效标准并已为*法律确认有效。产品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执行;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适用地方标准和经备案的企业标准。所有产品不得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4、某一区域的当地*对上述商品在该区域内的销售有特殊要求或市场准入条件规定的,应符合全部要求或条件,并向需方提供证明文件。

  5、供方所供商品,含供方免费提供的样品、附带品、赠品等。

  6、以条形码为区别依据,供方首次进店的商品品项数为项。如供方商品首次进店后即出现滞销,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未销存货按退货处理。

  第二条 商品价格

  1、供方向需方供应本合同第一条项下商品,应向需方提供报价单。价格应包括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及税金(包括关税,增值税及其他税金),以及其他送货到订单指定地点的费用。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修改报价单。报价单由双方代表人签字、加盖公司印章确认后,即为有效报价单,作为结算货款的依据之一。未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加盖公司印章确认的报价单无效,不得作为

  结算货款的依据。

  2、如供方所供商品有价格异动,供方应即以书面通知需方并提供新的报价单,并由双方代表人签字、加盖法人印章确认。若供方商品供货价涨价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需方,新报价单自双方确认后生效;若供方商品供货价降价,则需方收到新价格通知单次日生效。如涨价,需方库存商品仍按原报价单结算货款,在新报价生效日前下订货单项下商品按原报价单结算货款;如降价,需方库存商品按新价格结算,供方需补库存差价。且在价格变动之前,不得限制需方的订货量。

  3、节庆促销期间(本合同“节庆”包括法定节假日,中外传统节日,需方店庆、司庆和新店开业贺庆等),以双方共同书面确认的促销商品进价为结算依据。如双方对价格存在对帐差异,则

  4、供方对需方的供货价格不得高于供方在本合同适用区域内对其他任何第三人的供货价格,如需方能证明供方对其他第三人的供货价格比对需方的供货价格低,则自动适用供方对其他第三人

  的最低供货价格进行结算。

  第三条 商品订货

  1、需方要求供方供货,应向供方提供需方统一制作的《订货单》。供方签署本合同,即表明供方同意按本合同及有效报价单确定的条件和需方所下订货单的要求向需方供应商品。

  2、供方应在订货单规定的送货日期到期前向需方送达订货,订单有效期为同城3天,异地7天,但紧急订单除外。

  3、需方可以在订货单送达后要求变更或撤销订货,但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在原订货单规定的送货日期到期前通知甲方,紧急变更和撤销除外。

  4、供方应全面履行订货单,如不能在订货单规定的时间内按订货单的要求的商品、数量和质量等内容送货,视为供方不供货,需方有权拒收,并有权解除本合同,供方应按该订货单项下货款的百分之十五向需方支付违约金,需方同时有权立即从第三方进货。

  5、因不可抗力导致订货单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可变更或终止订货单,但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即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6、如双方对供货数量存在对帐差异,则以双方共同书面确认的数量为准。

  第四条 商品的包装、标识及随附文件

  1、商品的内外包装均应符合*法律要求的标准。

  2、供方同意其商品在内外包装上按需方要求贴上或预印有关的货号标识及条码标签,并同意需方作特殊包装的要求。

  3、商品及内外包装上的标识应全面完整,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

  4、商品的随附文件,如质量合格证、原产地证明、进口许可证、商检合格证、中文说明书、保修单和准予进入特定区域销售而由该区域*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等单证应全面完整,并符合*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如为专利产品,应附专利证书。

  5、因上述事项导致需方承担任何形式的经济责任,供方负责全额赔偿,并按需方所承担经济责任总金额的50%赔偿需方商誉损失。

  第五条 商品的交货时间、方式及地点

  1、供方应按乙方所下订货单指定的时间一次性送货到指定的地点。

  2、送货地点:。

  3、送货所需费用(包括运输、保险等各项运杂费用)由供方承担。

  4、关于交货方式的其他约定 : 。

  第六条 商品的验收

  1、商品验收标准如下:

  (1)供方所供商品符合本合同第一条至第五条的约定。

  (2)有保质期的商品,供方所供商品尚存保质期不少于商品明示的保质期的80 %(促销商品

  2、验收合格的商品即可入库,入库手续办理完毕,由供方确定需方出具的验货清单后,即视为供方已经交货。

  3、上述验收,不表明需方认可商品内在质量符合其适用的产品标准和/或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除可以归责于需方的原因外,产品质量责任由供方承担。

  第七条 退换货

  1、下列商品无条件退换货(退或换由需方选择):

  (一) 需方发现商品质量不符合其适用的产品质量标准或者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

  (二) 需方发现商品侵犯他人所有权、担保物权、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的;

  (三) 需方收货后30个工作日内发现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验收标准的;

  (四) 滞销商品(本合同“滞销商品”指超过同类商品的在卖场的*均陈列时间而未销出

  2、下列商品有条件退换货:临*或超过保质期的'商品、包装破损商品或残次商品,供方原则上应接受退货或换货。

  3、退换货由需方书面退货单的形式通知供方,供方应在3天内书面确认;无正当理由拒不确认退货单的,需方以邮寄送达的邮戳发出日期,经过7日后视为供方收到。供方在确认退货单后,

  第八条 货款结算

  1、商品结算数量:以根据本合同第三条确定的收货数量扣除收货后需方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要求的退换货数量为准。

  2、商品结算价款:以根据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商品进价扣减有关折扣后的实际价款为准。

  3、结帐时间:每月 日至 日。

  4、付款时间和付款日期

  (1) 货款以 天为一期支付一次。但如该期限届至时仍不具备本条第4项约

  (2) 双方协商的其他付款方式:

  5、付款条件:

  (1)与订货单或供应商对帐单相对应的增值税发票。

  (2) 经供方书面确认的验货清单、供应商对帐单和付款通知单及双方共同书面确认的价

  (3)需方以书面形式要求的其他条件。

  6、付款方式(选项打“√”): □现金 □转帐支票 □汇票 □电汇

  7、付款金额为商品结算价款扣除截至付款日根据年度贸易合约约定应扣减的各项金额及根据本合同有关约定供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金额和费用的余额。

  8、上述付款条件、结帐日期、付款时间和日期、货款结算、增值税发票开具、年度贸易合约各项金额的收取及票据开具与财务处理等办法,由需方依法专项规定,并以需方制定的规定为准。

  9、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需方有权扣留未付货款三个月,期满需方确认无潜在的质量责任后,将未付货款一次性支付给供方。

  第九条 促销员管理

  1、供方促销员为供方派驻需方门店并代表供方协助商品销售的专职工作人员,与需方没有劳动关系,供方应与促销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按需方向需方提供有关资料。需方对甲方促销员,除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外,不承担与其劳动有关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2、供方促销员应遵守需方各项规章制度,按需方要求统一着装。

  3、供方促销员违反需方管理规定或有其他任何违法行为,供方应根据需方要求撤换;如因此给需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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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合同8

  说明

  1.方括号“[ ]”内的数字或文字(有的空着)为合同双方谈判时协商确定。 

  2.关于付款比例,可根据具体工程情况作相应调整。或采用其它付款方式,但相关条款要作相应调整。 

  3.第九十三条中的“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在其相应的合同中选择其一。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字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双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需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供方)

  供需双方达成协议,并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定义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界定。

  1.“需方”是指____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2.“供方”是指____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4.“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第三章中规定的部分。

  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第十四章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6.“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检验、施工、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验收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和各种文字说明),和本合同附件三规定的用于合同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

  7.“合同设备”是指供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本合同附件二所列示和规定。

  8.“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附件五规定所进行的试验。

  9.“临时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合同附件一规定的保证值后,需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0.“最终验收”是指需方对每一台机组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

  11.“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

  12.“电厂”是指_________电厂。

  13.“服务”是指由供方提供的与设计、制造、检验、施工、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验收直至最终验收证书签发相关的技术指导(包括人员培训)服务。

  14.“现场”是指位于_________,由需方为建设电厂所选定的地方。

  15.“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_________备用部件,根据附*件二足够3年运行用。

  16.“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或设备进行的试运行。

  17.“机组”是指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和附属设备组成的一个完整机组。

  18.“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签名的文件。

  19.“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供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货分包给其它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

  20.“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货物总价值达到合同设备价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设备不影响机组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验。

  21.“开始日期”是指合同生效后,由需方通知供方使用本合同设备的工程项目已被正式列入(国家)开工计划的通知之日。

  第一章 合同标的

  本合同所定设备将用_________项目。

  第一条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_________。

  第二条 凡供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

  第三条 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一。

  第四条 供方详细的供货范围按合同附件二。

  第五条 供方供应的技术资料按合同附件三。

  第六条 本合同包括为保证所供应的设备安全可靠、高效正常运行与维护所必须的专用工具与备品备件、技术服务(其中也包括技术配合和现场技术服务)及技术资料(其中包括图纸、资料、说明书等等)

  第二章 供货范围

  第七条 合同供货范围详见附件二。

  第八条 本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供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一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供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等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第三章 合同价格

  第九条 供方按本合同供应的_________套合同设备总价格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价格为______元、第二套合同设备价格为_________元。

  该价格还包括供方所应纳的税、技术资料(含邮递费用)和技术配合、技术服务费、从制造厂到始发站/码头的运输、装卸、保险费及所有设备包装费。

  第十条 按合同供货范围(分部套及技术服务费)的分项价格见附件六。

  第十一条 本价格在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若因需方原因推迟交货期,其价格变动按第十四条规定执行。

  第四章 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

  第十二条 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第十三条 付款方式:银行托收或票汇。

  第十四条 合同价款按下列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供方在提交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需方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预付款。

  (1)金额为合同总价款_________%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金额为合同总价款100%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合同开始日期起1个月内,且供方在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款_________%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经审核无误后,需方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作为预付款。若合同生效日期与开始日期时间相差超过2个月,则合同交货期开始顺延,顺延时间为生效日期与开始日期时间相差减去2个月;顺延时间每超过6个月,则合同价增加_________%,顺延时间不到六个月则合同价不变。(注:第十四条1和第十四条2付款之和为合同总价款的10%)

  3.货款的支付:供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每批设备(部组件)交给指定的运输部门,在办理好全部运输手续后,应将全套的该批设备的商业发票(金额为该批设备价格的80%,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货运提单提供给需方,需方在30天内验明上述文件无误后,支付该批货物货款的80%。

  4.每套合同设备经168小时试运行通过并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8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经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需方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的80%。

  5.剩余合同总价的10%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待每套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在供方提交下列单据经需方审核无误后,需方应在一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价格的10%:

  (1)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价格1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该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的影印件一式五份。

  第十五条 付款时间以需方银行承付日期为实际支付日期,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一百条计算迟交款违约金的依据。

  第五章 交货

  第十六条 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具体分部套交货时间详见附件四。

  第十七条 交货地点:凡供方制造的部套为供方厂铁路专用线(车上)/码头(船上);凡供方分包给其它单位制造的部套(除必须返供方厂的部套外),其交货地点为分包单位铁路专用线(车上)/码头(船上)。若供方(包括分包部分)没有铁路专用线/码头,则供方的交货地点为附*的铁路货运站(车上)/码头(船上)。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供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四的规定向需方提供预计每批货物名称、总重量、总体积和交货日期的初步交货计划。及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总清单。在每批货物预计启运(60)天前及(10)天前,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第二十一条中的各项内容通知需方。

  第十九条 每批合同设备交货日期以货物始发铁路部门/水运部门发货时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九十五条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根据。

  第二十条 需方可委托供方负责代办设备运输,运杂费、保险费等均由需方承担。供方需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发运设备所需要的运输工具计划。

  第二十一条 在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火车车辆/船发出(24)小时内,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该批货物的如下内容通知需方:

  (1)合同号;

  (2)机组号;

  (3)货物备妥发运日;

  (4)货物名称及编号和价格;

  (5)货物总毛重;

  (6)货物总体积;

  (7)总包装件数;

  (8)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

  (9)重量超过20吨或尺寸超过9米3米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

  (10)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第二十二条 发货计划中没有开列的货物应配合安装进度进行交货。

  第二十三条 在保证期内和在保证期满后至第一次大修时止由于供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供应设备(或部件)经双方确认的损坏或潜在缺陷,而动用了需方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设备或部件,则供方应负责免费在(6)个月内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交,运到指定目的车站/码间,并且通知需方。

  第二十四条 供方应按附件一和附件三规定,向需方分批提供:满足作电厂设计所需的厂家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按附件一和附件三的规定提供全部安装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每套合同设备(10)套。应分别列出上述图纸技术文件的清单及符合附件三规定的交付进度。

  第二十五条 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后,供方应在(24)小时内将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号等以传真或电报通知需方。

  第二十六条 技术资料以交邮印截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此日期将作为按合同第九十六条对任何延期交付资料进行延期违约金计算的依据。如果技术资料经需方或需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且非需方原因,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14)天内(对急用者应在3天内)免费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的部分。如因需方原因发生缺少、丢失或损坏,供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后(14)天内(对急用者应在3天内),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部分,费用由需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 需方可派遣代表到供方工厂及装货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供方应提前(15)天通知需方交运日期。如果需方代表不能及时参加检验时,供方有权发货。上述需方代表的检查与监督不能免除供方应负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迟设备发货时,由需方负担仓储费及必要时的保养费。并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该批设备的款项。

  第二十九条 到货站(整车)/码间(整船):_________,(零担)/(散货):_________。

  第三十条 收货单位:_________。

  第六章 包装与标记

  第三十一条 供方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gb191-73“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按(79)机电联字第1029号文及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和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产品包装前,供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第三十二条 供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

  第三十三条 供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

  (3)收货单位名称;

  (4)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第三十四条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第三十五条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的话)各一份。另邮寄装箱清单各2份。

  第三十六条 附件二中列明的备品备件应按每台设备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发货。

  第三十七条 备品备件及工具应分别包装并按第三十二条注明上述内容。

  第三十八条 各种设备及松散零星的部件应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最小的完善的箱件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

  第三十九条 栅格式箱子及/或类似的包装,应能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它物品或雨水造成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

  第四十条 所有带坡口管子和管件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它方式妥善防护。

  第四十一条 供方及/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标明任何两个箱件。

  第四十二条 对于需要保证精确装配的明亮洁净加工面的货物,这些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

  第四十三条 供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单位名称;

  (3)目的站/码头;

  (4)毛重;

  (5)箱号/件号。

  第四十四条 凡由于供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供方均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规定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非供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需方应立即向承运部门提出异议,索取商务证明,并通知供方7天内到达现场调查。供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险公司交涉,需方协助供方尽快处理,同时供方应尽快向需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工期需要。

  第四十五条 需方应对多次使用的专用铁路包装箱、包装架等,在该部件到货清点之后_________内返供方。

  第七章 技术服务与联络

  第四十六条 供方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需方按供方的技术资料和图纸进行安装、分部调试、启动调试和试运行,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

  第四十七条 供方应在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以邮寄方式向需方提交执行第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服务工作的组织计划一式两份。

  第四十八条 在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双方确定技术联络会的次数、时间和地点。

  第四十九条 供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需方参与供方的技术设计,并向需方解释技术设计。

  第五十条 如遇有重大问题需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在没有非常情况下,另一方应同意参加。

  第五十一条 各次会议及其它联络方式双方均应签订会议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双方均应执行。如涉及合同条款有修改时,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批准,以修改本为准。

  第五十二条 供方提出并经双方在会议上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供方如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经需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需方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应尽量满足需方要求。

  第五十三条 需方有权将供方的设备设计、安装和技术服务方案以及供方所提供的一切有关合同设备的资料和图纸等复印分发给需方和有关各方,需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

  第五十四条 为合同设备安装工程而雇佣的其它合同商,对盖有“密件”印章的图纸文件,需方应予以保密。

  第五十五条 如果供方的分包商需要参加合同设备的部分技术服务或去现场工作,应事前通过供方征得需方同意,费用应由其自行负担。

  第五十六条 对于供方主要部件的订货合同和分包合同,供方应对其分包商的一切有关供货范围、设备及技术接口等问题负责。

  第五十七条 对于需方选购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配套设备,供方有提供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第五十八条 供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在本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提交需方予以确认。需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供方现场服务人员,供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需方认可的服务人员。如果需方在书面提出该项要求(10)天内供方没有答复,将按第九十七条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第五十九条 技术服务和联络的具体要求见附件七。

  第八章 质量监造与检验

  第六十条 供方应在本合同签字日起(3)个月内,向需方提供本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应符合附件一和附件五的规定。

  第六十一条 需方有权在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派驻厂代表,在电力工业部驻厂总代表组的统一组织下进行监造和出厂前的检验,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并签字确认。需方监造检验的标准应使用附件一和附件五所列的相应标准。供方有配合监造的义务,在监造中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第六十二条 需方监造的范围及具体监造检验项目见附件五。

  第六十三条 供方应为需方驻厂代表的监造检验提供下列方便:

  1.根据本合同设备每一个月度生产进度提交符合附件五要求的月度检验计划;

  2.提前(7)天将设备的监造项目和检验时间通知电力部总代表组和需方(或需方驻厂代表);

  3.电力部总代表组和需方驻厂代表有权查(借)阅供方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或称不一致性报告)及附件五规定的有关文件。对于检验记录,如需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供方应提供方便。

  4.向需方驻厂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第六十四条 需方的监造检验一般不得影响工厂的正常生产进度,应尽量结合供方工厂实际生产过程。若需方厂代表不能按供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供方工厂的试验工作可正常进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需方代表有权事后了解和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

  第六十五条 需方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标准或包装要求时,需方代表有权提出意见并暂不予签字,供方须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无论需方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交务主动及时地向需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供方不得擅自处理。

  第六十六条 不论需方人员是否参加监造与出厂检验或者需方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且签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第十章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第六十七条 由供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出厂时,应有供方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对附件五列出的某些主要设备,还应有全套需方代表签字的监造与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第六十八条 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需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供方责任后,由供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需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范和质量。需方应在开箱检查前(14)天通知供方开箱检验日期,供方应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需方应为供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检验时,供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需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需方未通知供方而自行开箱或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3个月)后仍不开箱,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

  第六十九条 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供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或更换的`依据;如果供方委托需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如果非供方原因或由于需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需方自负。

  第七十条 供方对上述索赔如有异议,应在接到需方索赔通知后(14)天内提出复议,否则索赔即告成立。如有异议,双方需进行协商,如果供方认为有必要,需方可同意供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个月)内,自费派代表赴检验现场同需方代表共同复验。

  第七十一条 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商品检验局进行商检。请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商检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第七十二条 供方接到需方按本合同第六十八条至第七十一条规定提出的索赔后,应按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尽快修理、换货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均应由责任方负担。

  第七十三条 供方修理或换货的时间,以不影响电厂建设进度为原则,但不迟于发现缺陷、损坏或短缺等之后3个月,对于关键部件重新供应的时间,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七十四条 需方对到货检验的货物提出索赔的时间,不迟于货物抵达电厂工程设备储放场之日起的6个月。

  第七十五条 本章以上条款所述的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尽管没发现问题或供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供方按合同第十章及附件一的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第九章 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第七十六条 本合同设备由需方根据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双方应充分合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尽快建成投产。

  第七十七条 本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的验收工作按照附件一、附件五的要求进行。

  第七十八条 合同设备的安装完毕后,供方应派人参加调试,并应尽快解决出现的问题,其所需时间应不超过3个月。在此期间,如合同设备都能安全稳定运行,即可由双方选择适当时间进行性能验收试验,这项验收试验由需方负责,供方参加。

  第七十九条 性能验收试验应在每套合同设备全部设备运转稳定,达到额定出力下连续稳定运行168小时完毕后,应在6个月内进行。

  当每套合同设备全部设备运行稳定,达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规定的各项性能保证值指标,则考核认为合格。此后10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如果合同设备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按第八十一条和第九十二条办理。

  第八十条 在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如有个别微小缺陷,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由供方免费修理上述微小的缺陷的条件下,需方可同意签署初步验收证书。

  第八十一条 如果在第一次性能验收试验时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性能保证值时,则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并由责任一方采取措施,并在第一次验收试验结束后(2)个月内进行第二次验收试验。

  第八十二条 在第二次性能验收试验后,如仍有一项或多项指标未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经双方确认:

  如属供方原因,则应按本合同第十章执行。

  如属需方原因,本合同设备应被认为初步验收,此后10天内由需方代表签署并由供方代表会签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供方仍有义务与需方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设备性能达到保证值。

  第八十三条 每套合同设备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之日起(36)个月内,如因非供方原因该合同设备未能进行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期满后即视为通过最终验收,此后15天内,应由需方签署并由供方会签本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在合同设备稳定运行168小时后,如果非从方原因造成的性能验收试验的延误超过(6)个月,则此后15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第八十四条 不管合同设备性能验收试验进行一次或两次,需方将于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至一年并完成索赔后止15天内按照第九十条规定签发最终验收证明书。

  第八十五条 按第七十九条及第八十二条出具的初步验收证书只是证明供方所提供的设备性能和参数截至出具初步验收证明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供方对设备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解除的证据,同样,最终验收证书也不能被视为供方对设备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应负责任的解除的证据。潜在缺陷指设备的陷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制造过程中被发现,供方对纠正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其时间应保证到一年保证期终止后到第一次大修(通常为一年)。

  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经双方确认),供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条及第八十九条1的规定进行修理或调换。

  第八十六条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对由于供方责任需要进行的检查、试验、再试验、修理或调换,在供方提出请求时,需方应作好安排以便进行上述工作。供方应负担修理或调换及基人员的费用。如果供方委托需方施工人员进行加工和/或修理、调换设备或由于供方设计图纸错误或供方技术服务人员的错误造成返工,供方应按下列公式向需方支付费用(所用费用按发生时的费率水*计费):p=ah m cm。

  第十章 保证与索赔

  第八十七条 保证期一般是指合同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签最终验收证书)或供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36)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该保证期的具体内容按第九章和第十章有关条款执行。

  第八十八条 供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设备的成套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良的,设备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供方保证根据本合同附件三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是清晰、完整统一和内容正确、准确的并能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合同设备在投产后的第一年内,年可利用小时数要求大于(6500)小时;第二年及以后年可运行小时数要求大于(7500)时,年强迫停机率小于(2%),供方为“合同设备”承担的保证期应到需方出具最终验收证书为止。

  第八十九条 本设备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供方技术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返工、报废,供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和修理。如需换货,供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换货的一切费用,换货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证实属供方责任之日起的(2)个月内,对于那些在(2)个月内不可能修理或调换的货物,可经需方特殊允许另行商定期限。供方可委托需方在现场进行损坏设备的修理,所有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于需方未按供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及非供方技术人员的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由需方负责修理、更换,但供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需方要求的紧急部件,供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第九十条 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满后,由需方在15天内出具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最终验收证书交给供方。条件是:在此期间供方应完成需方在保证期满前提出的索赔和赔偿。但供方对非正常维修和误操作以及由于正常磨损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第九十一条 在保证期间,如发现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如属供方责任,则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如供方对此索赔有异议按第七十条办理。否则供方在接到需方索赔文件后,应立即无偿修理、换货、赔款或委托需方安排大型修理。包括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运费及保险费由供方负担。

  第九十二条 如由于供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合同设备停运或推迟安装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换货所延误的时间作相应的延长。

  第九十三条 由于供方责任,在第九章规定的性能验收试验后,如经第二次验收试验(由于供方原因)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供方应承担违约金,其计算方法如下:锅炉:_________;汽轮机:_________;发电机:_________。

  第九十四条 如合同设备在保证期内发现了双方共同确认的系供方责任的十分严重的缺陷(如设备性能达不到要求等),则其保证期将自该缺陷修正后开始计算一年。

  第九十五条 如果不是由于需方原因或需方要求推迟交货而供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实际交货日期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九条规定计算,需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供方收取违约金:迟交1~4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0.5%);迟交5~8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1%);迟交9周以上,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1.5%);不满1周按1周计算。

  由于铁路运输的责任而导致1个月以内的迟交,供方出具有关的设备入库单及车皮发运单,经需方代表确认后,需方可以考虑免于迟交违约金。每套合同设备迟交货物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

  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设备迟交超过6个月时,需方应保留与供方协商的权力,共同商定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赔偿金的数额,如协商不能达到协议时,需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九十六条 如由于确属供方责任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三的规定按时交付,经双方确认属严重影响施工的关键技术文件时,则每迟交1周,需方将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迟交时间的计算以第二十六条规定为准。

  第九十七条 如果由于供方服务的疏忽和/或错误,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双方一致承认的延误,每延误工期1周供方将向需方支付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0.05%)违约赔偿金,每套合同设备这部分赔偿金最多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0.5%)。且供方需支付由于供方技术服务错误或违约造成需方的直接损失。

  第九十八条 供方对于根据本合同承担的每套合同设备索赔责任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将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10%)。

  第九十九条 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按合同附件四继续交货的义务,对安装试验有重大影响的部套,迟交超过(6个月)时,需方保留与供方共同商定供方向需方支付赔款额的权力。

  第一百条 如果由于需方原因,迟付货款,需方须按下列方式支付违约金:迟交1~4周,每周罚迟付金额的(_________);迟交5~8周,每周罚迟付金额的(_________);迟交9周以上,每周罚迟付金额的(_________);不满1周按1周计算。

  需方除支付以上违约金外,还应支付迟交款的相应利息,每套合同设备以上违约金款总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

  第十一章 合同的变更和修改、暂停(中止)和终止

  第一百零一条 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被充的建议。该项建议由一方以顺序编号的修改通知书向对方签发,修改通知书副本经对方签署人会签后退还给修改通知书签发一方。如果双方共同认为该项修改会对合同价格和交货进度有重大影响时,供方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14)个工作日内,提出影响合同价格和/或交货期的详细说明。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生效。将修改后的有关部分抄送原合同有关单位。

  第一百零二条 如果供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需方将用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15)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人作为修正,如果认为在(15)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需方将保留暂停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分权利。对于这种暂停,需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供方负担。

  第一百零三条 根据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如果需方行使暂停权利后,需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供方支付暂停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由预付给供方的暂停部分款项索回。

  第一百零四条 在合同执行期间,若因需方原因要求对合同设备进行重大的变更和/或要求增加超出附件二以外的范围,需方应考虑供方的设计和生产周期及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变化;供方接到需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充分考虑需方意见,与需方一起尽早完成合同修改。

  第一百零五条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供方和/或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暂停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

  第一百零六条 因需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货,需方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30%)并赔偿供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一百零七条 因供方原因而不能交货,供方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30%)并赔偿需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一百零八条 如果供方破产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需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供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按其给出的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执行经过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第一百零九条 若第一百零八条中考虑的情况确实发生,需方有权从供方手中将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作接管并收归己有,并在合理期限内从供方的现场房屋中迁出所有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这些东西的所有权已属需方,供方应给需方提供全权处理并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上述这类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需方对这种终止合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对供方的任何索赔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一百一十条 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破坏、动乱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第一百一十一条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3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第一百一十二条 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和验收等问题)。

  第十三章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一百一十四条 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到协议时,则提交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如仍不能解决,可提交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一百一十五条 仲裁则地点为_________。

  第一百一十六条 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一百一十七条 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上述仲裁截决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一百一十八条 在进行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事项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合同生效需满足下列条件: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

  (2)本合同取得审查单位(电力工业部成套设备局)审查(加盖合同审查章);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最终验收证书”之日并货款两清止。

  第一百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正本6份,副本40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2份,副本18份。审查单位正本2份,副本4份。

  第一百二十一条 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二条 供方须将本合同供货范围中主要设备分包商的名单提交需方予以确认,供方应从被需方确认的名单中选定最后分包商并通知需方。分包商一旦选定,供方不得擅自改变。供方应对分包商的过失、疏忽和/或其它任何违反合同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第一百二十三条 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与“合同设备”和相关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四条 合同双方应指定2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设备”的技术和商务问题。双方授权代表的名称和通讯地址在合同生效后的2周内通知对方。

  第一百二十五条 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一百二十六条 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一方作出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

  第一百二十七条 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合同规定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第一百二十八条 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下述地址派员递送或挂号、航空邮寄、电报、传真或电传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和/或通讯设施接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

  1.方括号““内的数字或文字(有的空着)为合同双方谈判时协商确定。

  2.关于付款比例,可根据具体工程情况作相应调整。或采用其它付款方式,但相关条款要作相应调整。

  3.第九十三条中的“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在其相应的合同中选择其一。

供销合同9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公*、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产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整。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元,在乙方将上述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后,甲方一次性将剩余款项付给乙方。

  二、产品质量: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货真价实,来源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品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产品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调换,若不能调换,予以退还。

  三、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____日承担货款的万分之五违约金,延迟____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____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____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5、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

  四、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它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销合同10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沙石,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1。乙方工程建设所需的沙石全部从甲方购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购买沙石,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整,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沙石,乙方每次需货时,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所需沙石的种类、型号、数量、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日内将该沙石送到乙方工地。如果甲方逾期货的价款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3。由于沙石市场价格变动频繁,每批货物的价格以甲方供货当日市场价格为参考,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4。沙石接收验收方式: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关的检测报告,否则该批沙石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经双方确认沙石质量确实不合格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沙石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甲方在日内换送合格沙石。

  5。付款方式:本合同项下沙石款项按以下方式支付:甲方沙石送到乙方工地当日,乙方必须支付该批沙石总价款的_%,如果乙方没有按时如数支付任何一期的沙石款,则乙方应赔偿当期所欠款上午日计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6。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销合同11

  使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目的和背景条款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和诚信的原则,就使用方工程所需的 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材料交货地点、供货期限

  2、1 交货地址:

  2、2 供货起止时间:

  第三条 供应要求及价格

  3、1数量 ;单价 ;货款金额 ;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第四条 结算和资金支付条款

  4、1 结算方式:

  4、2 约定的结算期限:

  4、3 送到工地,甲方应指定专人在发货单上签字作为收货确认。

  4、4 每月_________日前,供需双方对上月供应量进行核对,并办理有效签字手续。

  第五条 质量标准和验收

  5、1 乙方应对供应材料的质量负责。

  5、2 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质量要求和行业有关标准,符合业主要求。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6、1 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_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货要求通知,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方式。

  6、2 乙方按时送达材料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初验,初验合格的,及时签收确认,初验不合格的,通知乙方退货或作换货处理。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7、1 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材料,如不能按时供应,或供应的材料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7、2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7、3 乙方应遵守施工工地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负责乙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第八条 甲乙双方其他约定条款

  8、1 材料使用后甲方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在_________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2 乙方保证材料在供应之前所有权确为自己所有,不存在权利瑕疵,如若引发侵权责任由甲方承担。

  8、3 双方约定由材料在运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非因质量原因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当承担退货价金1%的惩罚性违约金,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应当承担本批货款总价的1%的惩罚性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当承担合同总造价的1%的惩罚性违约金,如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9、2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条款

  10、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10、2 如仍未解决,依法向甲方企业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销合同12

  ________市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市____外贸公司(下称外贸公司)与____国______________市公司(下称公司)签定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标的和价格

  ________外贸公司在____国界车上交货条件下按本合同附件1向________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计价,系____国界车上交货价,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的费用。

  根据附件1由________国向____国供货的总值为________美元。

  ________公司相应地在____国界车上交货条件下按本合同

  附件2________向外贸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计价,系____国界车上交货价,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的费用。

  根据附件2由____国向____国供货的总值为________美元。

  第二条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交货。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定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供货。购方有义务按合同规定接收货物。

  第三条结算

  本合同所供货物之价款,在易货基础上以美元计价,不通过银行记帐。货物交接后,由售方商务代表到购方结算,或将结算凭证寄给购方进行结算,并凭下列单据办理:

  1.发货帐单2份;

  2.盖有发货站戳记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2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购方接到上述单据核对无误后给售方出以等值易货贸易结算凭证予以确认。

  第四条包装

  卖方应在包装货物时采取所有预防措施以保证货物在储存、海运、陆运、吊装时完好无损。

  第五条商品的品质和保证

  所供商品的品质应由品质证明书加以确认,该证书确认商品品质符合生产国的技术条件和国家标准。

  所供商品的品质性能应与标准样品相一致,标准样品在签定合同时交给买方,在保证期内留存买方并在对供货品质发生争议的情况下供双方使用。

  保证期为供货后9个月。

  第六条索赔

  购方可按________________(两国贸易文件或协定)所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在下列方面提出索赔。

  1.货物的数量

  如货物数量与明细单注明的数量不符,在包装完整和没有外部损伤(内部短缺)的情况下,购方有权凭检验证书提出索赔。

  如果货物的发运系按发货人确定的重量发出,而国境交接站双方铁路交接中发现不足,并不属铁路方面的过失,可根据双方铁路方面编制的商务记录提出索赔。

  2.货物的质量

  如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不符时,可根据商品检证或无利害关系的权威机关的代表参与制成的记录提出异议。

  如售方所供货物的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或与双方确认的样品不符时,购方有权要求售方或者削价、或者更换货物。如果售方自收到异议之日起60天内不作最后决定,或不同意检验证书中确定的削价百分比时,则购方有权将品质不合格的货物按售方提供的地址退给售方。售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异议审理期限内将退货地址通知购方。

  如果在每批货物中发现残次品占20%以上,收货人则将退回全部货物。由于质量原因退回货物时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售方承担。

  在这种情况下,售方没有免除向购方补发数量相同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责任。

  在终点站检验货物的数量和/或质量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

  第七条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而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时,售方对本合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部分义务或全部义务无法履行的责任不予承担。经双方协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也可相应推迟。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一方应自灾情结束之日起10日内将有关发生不可抗力的性质、毁坏程度及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如对方有异议,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一方凭其所在国有权机关的认证书豁免责任。

  第八条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提交____国对外经济贸易仲裁机关仲裁。

  第九条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____________________(两国贸易协定)办理。

  本合同一式____份,以____、____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国际电报:____________________国际电报: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地址

  发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发站:____________________到站: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石料供销合同菁选(扩展8)

——供销工作计划 (菁华6篇)

供销工作计划1

  20xx年来,市供销社在市委、市*领导和上级供销社指导下,立足供销的特点和优势,主动适应电子商务迅猛发展、农村生产生活方式悄然转变的新形势,积极谋划全年工作,进一步加强流通网络体系、合作经济组织、农村社会化服务三大建设。预计全年完成商品销售总额5。98亿元,实现利润120万元,较为圆满的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

  一、主要工作

  (一)着力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建设。

  ——突出便民利民,搭建电商购物新模式。针对农村市场存在的'实际情况,提出运用互联网思维,利用村级服务社把“网店”开到百姓的家门口,构建“县级运营中心 村级综合服务社”的服务体系,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有效解决农村群众便捷购买日用生活品的问题,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步伐。

  ——“裕农生活超市店”是湖北供销裕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建设的o2o体验店,是裕农公司与深圳怡亚通公司深度合作的结果,是供销社主导农村流通市场的需要。体验店位于陆城园林大道,与特色农产品网销中心相临,经营面积450*方米,配套有20xx*方米仓储设施及配送车辆,首批上柜可配送商品达3000多种,裕农购分区上线品种6000余种,聚合了部分全球供应链商家如xx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义乌购和本地优质商品代理商家。通过裕农购线上订购线**验方式,确保下乡日用工业品100%来源于品牌厂家,可通过县级运营中心的配送网络可直达村级服务社商超,有效地降低成本,确保正品率100%,很好地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打造o2o农村电商新模式。目前村级网点订购的首批商品已全部配送到位。

  ——围绕助农增收,搭建农产品销售*台。我们把促进农产品销售作为发展电子商务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借助“裕农网”、“淘宝网”等全力打造农产品的网上销售*台,畅通销售渠道,增强市场影响力,扩大农产品、休闲食品和工业品销售,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1、特色农产品网销展示中心是搭建的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台,是对外展示市特色农产品的窗口,现已有19家企业76个品种入驻展示,在裕农网和淘宝网等开店销售,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也取得了较好的效益。2、借助怡亚通的资源和渠道,打造农产品外销的高速路。正在试行原产地优质资源加工成标准化工业产品,例如首批蜂蜜已送检相关部门,检验通过后每年可订购蜂蜜20吨以上,通过全球供应链宇商网和380深度分销*台销往全国甚至走向世界。

  ——推动普惠金融进农村,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裕农通”是省供销社和省建行联袂推出的,以湖北供销和建行联合发行的“裕龙卡”为载体,以“建行裕龙卡 供销综合服务社 电子渠道结算”为一体的农村金融服务。作为全省试点县市之一,自去年年底开始启动“裕农通”业务,经过市供销社和建行共同努力,已建成“裕农通”结算网点108家,发行“裕龙卡”9800张,发生交易11700笔,交易金额约2580万元。同时,我们正调研各基层经营网点、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的资金需求,通过授信、裕农易贷等方式,发放小额贷款,减少基层业主的融资成本。

  (二)大力实施村级综合服务社改造升级。供销社已建成村级综合服务社111家,占全市123个行政村的90。2%。今年按省社的计划,是20家改造,目前已基本完成,供销村级综合服务社已具备商品服务、代办服务、金融服务和信息服务四大功能。

  在村级社改造和提档升级中,我们运用现代经营理念和信息化技术,不断探索和创新。为适应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我们组织商家进行培训,学*使用“裕农购”网上订货系统,利用建行的手机终端就可订货、结算,极为方便。同时我们全面推行购销存管理和超市收银系统、试行了会员卡制度、开通了微信“微商圈”、引进福利彩票销售系统、网上便民服务中心进社区等,全力打造“供销网上便民服务中心”升级版。

  (三)稳步推进供销社项目建设。以供销联诚资产经营公司为主体,在裕农生活超市及配送中心、烟花爆竹配送中心等项目中,积极参股和控股,加快推进县级供销社振兴。烟花爆竹配送中心项目占地35亩,仓库建筑面积4000*方米,配套工程建筑面积500*方米,目前项目场地*整正稳步推进中,已完成投资205。83万元,仓库和办公用房建设正在着手招标中,力争明年上半年投入使用。

  (四)加强社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收益。加强现有资产的管理、利用和开发,全年实现租金收入130万元。加强社有资产维护,全年共投入资金十多万元,对松木坪、茶园寺、红花套等地资产进行了维修整理;对企业资产管理继续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进一步完善了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制度》,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加强机关建设,各项工作均衡发展

  ——积极做好扶贫联系村工作。参与制定彭家桥村年度工作规划,协助实现“村村通”目标,帮助村容绿化美化、协助土地确权登记、致力开展精准扶贫。

  ——加强机关建设和管理。机关档案管理已完成全部基础工作,正在报请省一级档案管理达标验收;与*文史委合作编辑的文史资料《供销专辑》已完成史料征集,正在编审付印;“xx”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更加扎实,党群关系更加密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继续保持了风清气正、政通人和的良好局面。

  ——抓好安全生产和**工作。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和危房整治工作,确保全年安全无事故。依法有效地化解和稳控了各类矛盾纠纷,对多年来*的重点*人,经过细致工作,基本达成息访意向,有效保障了发展、稳定大局。

  二、工作安排

  (一)严格标准推进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20xx年,将继续对村级综合服务社改造升级,全年计划改造32家,在安装永久性店招基础上规范好店容店貌,完善日用消费品、农资等经营性服务,开通“裕农网”等公益性服务功能。同时全面推广建行“裕农通”、发展新农保代理、推广购销存管理和超市收银系统等,对原有村级综合服务社进行信息化改造和升级。试点网上代购农耕用具、家电、服装、日用品等商品,网上代售农特产品、民俗工艺品等产品,全力打造功能更为齐全的村级“网上便民服务中心”。

  (二)抢抓机遇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进一步加强对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研究,认真谋划好农村电子商务各项工作,主动争取相关部门和专项资金的支持。

  一是以裕农生活超市店为重点,加强商品订购业务的推广,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日用品配送中心,在村级综合服务社试行商品流、信息流、物流、资金流全业务服务,构建起由市到村的商品物流配送体系。在此基础上,规划好配送中心的仓储设施建设,满足村级网点的需要,并通过商品优势和配送服务,不断提升日用消费品在村级网点的配送比率。

  二是通过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裕农网、淘宝网、1号店等第三方电子商务*台,继续推进“特色农产品网上展示中心”专区建设,加强对本地农产品的网上宣传和推介,提升网络知名度和影响力,开展线上销售、线下配送,促进农产品网上销售。

  (三)集中精力加强供销社项目建设。积极争取*支持,加强项目协调力度,加快推进“烟花爆竹配送中心”、今果果椪柑专业合作社示范基地、基层供销社重建等项目建设,提升供销社龙头企业实力和服务三农的能力。

  (四)进一步加强社有资产管理。全面进行社有资产清理,完善资产租赁合同,分企业建立资产台账;妥善处理银行债务关系,通过谈判、置换、核销、回购等方式,解除资产抵押,使社有资产具有更大保值增值空间。

  (五)抓好机关建设和市委*中心工作。

供销工作计划2

  **年,我县供销社在县委*和上级供销社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 “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3个文件精神,分解目标,细化举措,进一步健全为农服务体系,拓宽为农服务领域,做大做强社有企业,全县供销社综合改革和供销合作事业取得一定成效,现将**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完成情况。

  (一)全县供销社综合改革有序推进。

  1、制定完善方案,出台实施意见。按照省、市党委*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围绕组织体系创新、经营体系创新、服务体系创新、农村金融体系创新、管理体制创新、政策体系创新这六项重点工作,制定完善了《仪陇县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草案),**年8月,县委县*以仪委发[**]17号文印发了《仪陇县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的原则,明确了任务目标、工作要求、完成时限,综合全面地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综合改革工作。

  2、加强社有资产管理,扎实开展清产核资审计。今年以来,本着“实事求是、全面准确、依法有据、规范明晰、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照彻底全面摸清社有资产、明晰产权结构、明确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满足综合改革需要的目标。我县供销社社有资产清产核资及保值增值审计工作,按照县委县*《关于扎实做好**年“四项工作”的实施意见》(仪委〔**〕3号)文件的要求,纳入了全县“四项工作”重点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县供销社成立了以主任胡战林同志任组长,副主任邓勇同志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和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清产核资和保值增值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该项工作开展以来,县社领导及相关股室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审计纪检等相关部门,大力推进清产核资工作顺利进行。目前以县审计部门牵头,以审计事务所工作人员为骨干,组成3个审计小组进驻全县9家基层社和4家县直属社有企业,对20xx年产权制度改革企业相继重组以来至**年3月底,这一期间的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县供销社与社有企业的股权关系进行进一步明晰,为综合改革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此项工作将在**年1月底前完成。

  (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建设进展顺利。

  1、积极探索为农服务新途径,大力实施土地托管项目。20xx年起,我县供销系统以县辉煌农资有限公司为主大力实施土地托管项目,全县在日兴、双胜、度门、思德等乡镇10个村,在去年试点实施完成了5100亩土地托管面积基础上,今年增加土地托管面积2300亩,扩大土地托管种植规模到7400亩,全县累计土地托管面积达20000余亩,其中全托管2500余亩,半托管17500余亩。在土地托管区域建农民专业合作社11个,吸收入社成员2800余户,其中贫困户346户,20xx年助农增收户均4500元,最高达7000元。**年在学*结三台、盐亭等地土地托管经验基础上,在日兴镇白塔村建设总投入528万元的为农服务中心1个,计划在**年完成。我县供销合作社土地托管项目的建设成效,得到上级组织的充分肯定,**年7月在全省供销社土地托管盐亭现场培训会上被确定为经验交流发言之一。

  2、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参与农村电商扶贫事业。在邮政供销战略合作框架下,与县邮政部门合作,以“邮乐购”为*台,邮政供销手牵手、服务三农心连心,积极参与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实行“三放心”(放心化肥、放心农药、放心种子)和“三到户”(质量承诺到户、技术服务到户、商品配送到户)服务,把土地托管项目生产的优质农产品和本地特色有机食品,优质化肥农药种子配送到新马线、潆新线、新农村建设的`农村电商驿站,全年新增电商服务点35个,为方便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和促进农民增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为农服务基层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

  1、加快基层社建设步伐。**年结合对全县9个基层供销社的人员资产的全面清理,整合现有资源,目前已在日兴镇、思德乡新建成立2个惠农供销合作社,先行取得试点突破。农民专业合作社代行基层社职能29个。

  2、加快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华泰日杂、辉煌农资为龙头,充分利用和整合新农村建设的相关项目和资金,对服务网点和设施加强改造。在新农村综合体的新政、赛金、五福、日兴、马鞍等乡镇,对示范点的标识标牌、内部设备设施全部按“城市版”打造,经营服务项目向“全方位、多层次”发展。以点带面,助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发展。新建和改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71个、庄稼医院60个。

  3、加快专合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各类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的优势,根据新农村建设的发展需要,结合土地托管项目的实施,在日兴镇黎明村、思德乡韩家湾村、雨台山村等地新建果品、种养、植保等农民专业合作社22个,获批省级示范社1个,市级示范社1个。

  4、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在对兴社源清产核资审计评估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公司场地和牌子,整合资源,恢复运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业务逐步恢复,起死回生。

  (四)参与脱贫攻坚取得新成效。

  一是全县供销合作社充分发挥自身的组织优势和服务优势,以拓展现代农业服务、农村流通服务和农村综合服务为重点,积极推进脱贫攻坚。以土地托管为抓手,吸纳贫困村7个,贫困户346户。在贫困村建专业合作社,既解决了贫困户的增收难,又解决了贫困村无集体经济收入的问题。今年已实现4个贫困村出列,228户贫困户脱贫。

  二是切实履行结对帮扶责任,认真落实“五个一”帮扶责任,成立了2个工作组,深入思德乡韩家湾村和雨台山村,对两个村113户贫困户和非贫困户的6类人户进行细致的排查了解,切实解决问题,化解怨气,谋划脱贫发展事业,为两村的精准脱贫工作助力。同时,全社认真开展“万人帮万户”活动,供销社结对帮扶的思德乡韩家湾村及雨台山村可率先脱贫出列,。

  (五)安全**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年,我社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生产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力度,对安全生产做到警钟长鸣。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特别是对企业职工的职业健康的宣传力度,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对各企业,特别是安全高危的华泰日杂公司,当代运业仪陇分公司,辉煌农资公司和9个基层企业实行了每月一次安全隐患检查工作,共查出不安全隐患217起,其中基层房屋跨塌隐患达11起,其它安全隐患26起,对所查出的安全隐患已全部进行了整改。开支安全隐患整改经费*40万元,从而避免了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工作中,做到了件件有登记,事事有回音,妥善处理了各类*案件。今年来共受理社员退股、棉麻公司部分下岗职工要求二次分配、个别下岗职工要求落实历史工资待遇、下岗职工落实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下岗职工困难补助、老干部政策享受不到位、改制职工房产未过户等*案件48起,接待*人员*73人。特别是陈安国长达14年的*案件,我社通过司法途径,理清了标的物权属关系,坚持依法合理处置社有资产的原则,对争议的房产进行公开公正公*拍卖,并通过数次调解,使该*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改革资金严重不足。供销社在发展综合服务经营网络、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层供销社综合改造重建等方面没有直接的资金来源,导致供销社综合改革任务难以推进。

  2、优秀经营人才缺乏。由于历史、体制以及经济等方面的原因,目前基层供销社干部职工队伍青黄不接,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老化严重,优秀干部想离开,社会人才不进来,人员队伍基本处于断层状态,严重制约供销社综合改革向前推进。

  3、原改制企业遗留问题难解决。尤其是部分改制职工在改制时的土地、房产过户收费等问题难以落实。

  三、**年工作计划。

  1、建立 “双线运行”机制。按照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方向,遵循依法治社思路,积极探索供销合作社“双线运行”机制。不断深化县级联合社体制改革,创新联合社运行机制,理顺联合社和社有企业关系,着力构建县级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加快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县供销社“三会”制度,恢复召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员*、理事会、监事会会议,理清社员*、理事会、监事会职责。规范理事会、监事会选举制度,完善理、监事会主任、副主任选举程序。

  2、规范社有资产运行管理。一是推进社有资产监督体制改革,理顺社企关系。要落实社有资产出资人职责,通过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建立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确保联合社机关把控好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促进社有企业面向市场自主经营,实现为农服务与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相统一。二是成立资产管理公司。采取现代企业管理模式注册成立供销社控股或全资公司,负责对社有资产的出租出售和维护利用等日常工作,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目标有效落实。

  3、加快基层社改革进程。积极配合审计纪检等部门全程参与社有资产清核和评估审计工作,彻底弄清已重组基层供销社与相关人员的经济往来关系,对企业留守人员进行了结。与此同时大力实施“基层社示范建设工程”,在积极、稳妥、试点可行的基础上,新建成立新型惠农供销合作社,全面完成市社下达的基层社建设任务,力争在20xx年前实现全县基层服务网络全覆盖。

  4、扩大土地托管建设规模。在**年土地托管项目建设基础上,探索适应小农生产特点和各类新型经营主体需要的社会化服务形式,推动多种形式产销对接,加快在日兴镇的“为农服务中心”建设进程,力争尽快完成项目建设验收任务。进一步扩大全县土地托管面积和规模,在深化为农服务基础上,探索创新新机制,以“为农服务中心”为圆点,以日兴镇为核心,打破区域界限,5年内实现全县土地托管10万亩的目标。

  5、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社有企业行为。一是全面推行契约化管理,完善薪酬分配制度,形成程序合法、约束有力、运行规范的企业制度机制,充分调动企业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二是在经营机制上,大力推进社有企业产权改革,通过实行股份制改造,盘活现有社有资产,促进产权多元化并形成有效制衡的股权结构和科学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做到“股权结构多元,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不断推动社有企业稳步向前发展。

供销工作计划3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一庞大的系统工程,社会各界都有责任行动起来,形成关心、支持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风气。县供销社服务于“三农”,与农民有最直接的联系,按照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要求,我社积极参与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突出帮扶重点,积极帮扶计划生育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20xx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保障

  为加强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领导,调整充实了以县联社主任为组长的计划生育“三结合”领导小组,科技股具体承办,负责日常工作,各股室相互配合,通力协作,从组织领导上予以保障。

  二、工作目标明确

  1、完善成片帮扶基地。选择了联系乡——镇的村为县供销社成片帮扶基地。落实了新增户6户,帮扶户24户。一是县联社领导亲自联系新增户,相关股室成员联系1—2户帮带户;二是制作了醒目的帮扶基地标志牌;三是对新增户、帮扶户实行挂牌、建档管理。

  2、制定了帮扶措施和办法,一是结合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帮助帮扶户因地制宜地选择了投资的`项目;二是为帮扶户对象提供技术、信息等服务;三是对新增户、联系户给予技术或物资扶持,今年三月以县供销联社党政领导分别带队到镇的村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现场开展“三结合”政策宣传和种、养殖业技术培训,签订帮扶目标责任书,为“三结合”帮扶基地的新增户和联系户和贫困低收入户送去了8000余元现金,鼓励他们搞好生产发展,努力致富创收提高家庭生活水*;四是对帮扶户进行了跟踪了解,及时提供相关致富信息,帮基地内帮扶户早日发家致富奔小康。

  三、帮扶项目、物资、资金落实,切实做到真帮实扶

  我社以供销[20xx]10号文件确定镇村为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基地,帮扶项目为种、养殖,要求各专业合作社、公司要结合实际开展计生“三结合”工作,在pg官网的业务范围内对计划生育户给予倾斜,落实优惠政策,切实帮助他们增产增收。

  四、科学培训、政策宣传和工作落实

  今年以来,县供销社领导带领各股室人员,深入到计生“三结合”帮扶基地和帮扶户家中帮助他们解决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制定了帮扶措施和办法,一是结合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帮助帮扶户因地制宜地选择了投资的项目;二是为帮扶户对象提供技术、信息等服务;三是对新增户、联系户给予技术或物资扶持;四是对帮扶户进行了跟踪了解,及时提供相关致富信息,帮基地内帮扶户早日发家致富奔小康。

  我社今年在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中,坚持走村入户,出谋划策,认认真真按要求和计生“三结合”工作的目标开展工作,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三结合”工作的具体落实,对特困“三结合”户采取切实有力的帮扶措施,按照扶持与扶智相结合的工作目标,努力推进计生“三结合”工作再上新台阶。

供销工作计划4

  一、供销部八月份主要工作内容

  1、完成公司所需材料的所有采购工作;

  2、保证矿山、选矿厂等部门紧急材料的供应;(如选厂用的钢球、药剂;采区用的空压机等)都能在较短的时间之内采购回来,保证了选矿厂和采区在8月29日的试车投产。

  3、组织本部门人员认真学*了公司下发的合同管理办法和会议管理制度。按照公司的要求本部门规定了每周周六下午开部门会议,主要是为了总结本周采购的工作及工作中存在问题,部署下周的采购任务及重点。制定了合同签定记录表、采购计划单;对所有的客户资料进行了存档和编号。

  4、配合财务部对供应商货款进行支付;

  二、对相关协作部门的建议

  1、请各部门在填写采购申请时,写清楚物料名称、详细规格,特别是品牌以及特殊的要求,以便于采购部及时、准确的提供合格、合理的材料;若在品牌及规格的确定遇到困难时,采购部会协助各位的!

  2、有指定规格和品牌,或有特殊要求的,务必请各部门特别叮嘱,清晰表达,以免产生不必要的误解,耽误我们及时的为各部门服务!

  三、下月工作计划、工作重点

  1、、确保各部门所需材料及时、准确的供应;重点是浴室的衣柜和块煤采购工作;

  2、建立合适的材料采购流程,采购申请单及目前所有文件的`编号、妥善管理;

供销工作计划5

  xx县供销社20xx年度人才工作计划 要打造一支对农民群众有感情、对合作事业有热情、对干事创业有激情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一)充分认识人才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供销社系统已经进入改革发展新阶段,突破人才对事业发展的制约瓶颈,已成为当前供销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人才兴、则事业兴,人才是供销合作社参与市场竞争的根本保证,是供销合作社发展的有力支撑,是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需要,是促进供销合作社长远、健康、科学发展的保证。所以,要大力实施“人才强社”战略,牢固树立新型人才观,充分认识人才对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二)建立和完善干部队伍培养体制机制。努力形成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

  一是完善培训制度,分门别类强化理论和实践培训,提升现有人员的能力素质。

  二是建立干部双向交流制度,鼓励引导机关干部到基层社、社属企业历练本领。同时,要大胆使用基层社、社属企业优秀干部。

  三是吸引、选拔优秀企业和专业企业经营等社会人才,到供销社干事创业。

  四是通过公务员招考,招录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的毕业生,充实干部队伍。同时,一方面建立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干部考评体系。严格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绩效考核,为愿干、能干、干好者提供上升通道。实现人才引得进、干部立得住,从而确保供销干部队伍健康发展。

  (三)努力提高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

  一要不断提升供销社自身排位。要让供销社有话语权、单位有美誉感、干部职工有自信心。

  二要加强机关建设。机关建设是供销合作事业加快发展的基础和保障,要适当增加投入,做到群众舒服自己方便。

  三要稳定队伍的“军心”。尽快落实好供销社机构改革的政策,确保县级供销社机关为继续参照执行公务员管理单位。

  四要稳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待遇。要开源节流,不断充盈自己财力,做到政策允许范围内的福利待遇逐步都发放,尽量提高干部职工的待遇。

  (四)做好培养后备年轻干部工作。培养选拔年轻干部,事关供销事业长远,是为供销合作事业的发展储备有生力量和后备军。注重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的地方培养锻炼选拔年轻干部;

  加大对年轻干部培养力度,立足于早发现、早培养,抓紧培养造就青年才俊;

  增加青年干部锻炼机会,通过定点扶贫、交流挂职、岗位轮换等方式,培养其综合素质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

  要开阔视野,既要眼睛向内关心身边青年干部的成长,又要眼睛向外盯着那些有一技之长的干部;

  既要眼睛向上招录专业人员,又要眼睛向下发现那些在基层组织中的优秀年轻人才。

供销工作计划6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效能意识

  要加强对我县供销单位机关效能建设的组织领导, 切实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责 任主体意识,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 成员结合分工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要制定切实可行的 实施方案,细化机关效能建设责任分解、责任落实和责任考核,做到统筹安排, 使效能建设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真正把我县供销单位机 关效能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效能监察,提高制度执行力

  围绕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阶段性重点工作的有序有效推进, 抓住 履职尽责的关键点,认真组织开展效能监察。

  (一)加强对中心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人民满意”这一工作主 线,开展监督检查,采取绩效察访、问卷调查、考评检查等方式,重点加强对下 属企业农资产品供求销售,量化分级管理、新网工程建设项目、加强新的'基层组 织建设、供销资产整合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专项督察,促进工作任务的完成。

  同时,加强对领导批示件办理的跟踪督查,切实提高机关执行力。

  (二)加强对机关纪律作风的监督检查。重点围绕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 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把优化发展环境、落实“服务企业 发展”的情况作为重点监督检查内容,强化对机关工作秩序、办事效率以及工作 人员遵守工作纪律情况的常态化督查,加强对窗口科室、办事岗位服务情况的督 查,着力整治机关庸懒散奢等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有效治理办事拖拉、效 率低下、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等不良现象。对效能监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将按 照局《效能责任追究办法》严肃处理。

  三、深化绩效管理,推进目标任务完成

  (一)完善绩效评估体系。坚持务实管用、简便可评、客观公正、连续稳定 的原则,结合系统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绩效指标考核体系,做到既与上级的工 作要求相对接,又与本县系统服务“三农”工作任务相适应,把供销年度工作任 务、绩效指标分解到岗、到人,充分发挥目标体系在绩效管理中的推动作用。

  (二)抓好过程推动。加大效能监察力度,督促绩效指标的落实。改进评估 方式方法, 结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行自我评估与公众评议相结合的运作 方式,通过社会问卷、组织特邀监督员开展明察暗访和评议等,加大公众评议的 力度, 使评估主体更多元, 反映绩效更全面。

  同时要健全绩效档案, 将明察暗访、 *时掌握的情况记录在案,对评议中群众反映出来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回应, 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以改进,推动绩效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强化结果运用。建立绩效管理奖惩机制,注重把考评结果与评先 评优、行政问责、奖励惩戒等有机结合起来,强化结果运用。凡被效能告诫的, 取消其本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相应扣发绩效管理奖,并取消所在单位的评先评 优资格。同时,要认真分析绩效评估结果反映出来的问题,总结推广绩效管理好 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结果反馈,推进绩效管理的改善和提升,从而,真正形成 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正确导向和推进绩效管理的有效动力机制。

  四、规范权力运行,推进依法行政

  (一)深化政务公开。要畅通政务公开渠道,依托*门户网站、政务公 开栏、咨询电话、政风行风热线等方式,及时公开我局行政决策、人事任免、行 政审批、稽查办案、药品抽验等有关行*力运行的事项,确保社会群众的知情 权和监督权,推进办事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充分利用简报、网络等宣传 载体, 做好宣传工作, 大力开展对机关效能建设政策制度、 重大部署、 工作成效、 先进典型等方面的宣传,着力营造廉洁高效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权力运行监督。整合监督力量,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 全程监督,切实规范权力运行。在内部管理方面,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三 重一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案例和大额资金使用)严格 实行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强化财务内部审计,完善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的 监控机制,坚决制止私设小金库。在监管执法方面,落实廉政承诺报告和案审委 员会制度,开展执法检查、案件回访、效能监察,以及网上监控等,推进执法人 员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做到依法、高效、廉洁 行政。

  五、加强作风建设,打造高效运行*台

  (一)全面落实“八项规定”。把监督执行“八项规定”作为一项经常性 的工作来抓,继续深入开展“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等活动,加强 与基层群众、企业的联系;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 出;改进会风文风,做到能不开的会不开,能集中的集中开或采取视频形式开; 严格控制文件简报数量,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对各单位“八项规 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提高行政审批时速。全面贯彻落实“服务企业发展”工作要求,积 极推进网上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台建设,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规范,进一 步简化程序、优化流程,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效能建设制度, 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等现象的发生,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开展创建活动。将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重点科室评议”、 “政风行风热线”等活动有机结合,细化方案、细化措施、细化要求,进一步转 变工作作风、创新监管方式,更好地服务群众,提高服务质量,解决突出问题, 力求以一流的服务、一流的管理,一流的业绩赢得社会群众的认可。

  六、认真受理效能投诉,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一)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加强完善网上政务公开、设立局域网领导信箱、 投诉举报、公众留言、建言献策、便民查询*台等,进一步拓宽群众诉求渠道。

  充分发挥行风效能监督员的作用,有效延伸监督触角,扩大社会监督的影响力。

  (二)认真办理群众投诉件。加大对群众投诉件的直查快办力度,做到只 要有投诉,就有调查、有处理、有反馈,防止拖延耽搁和应付了事。对调查属实 的投诉问题,要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对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实行行政 问责。

  (三)加强对投诉件办理的跟踪回访。通过对投诉件办理的跟踪回访,及 时发现并整改问题,找准问题根源,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促进工作人 员认真履职,不断提升行政服务效率和质量。


石料供销合同菁选(扩展9)

——[]油品供销合同 (菁华5篇)

[]油品供销合同1

  一、双方当事人

  供 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 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按国家标准执行 ,质保期一年。

  三、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符合公路运输包装标准,包装物不计费,不回收。

  四、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五、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无。

  六、标的物所有权自 货款两清 时起转移,但需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 供方 所有。

  七、交(提)货地点、方式: 需方工地。

  八、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汽运,到达需方指定工地现场,供方负责运费。

  九、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按国家标准执行,如有异议,货到壹周内提出。

  十、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供方负责安装、调试。

  十一、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二、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无。

  十三、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共同协商同意。

  十四、违约责任:

  十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签约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六、本合同一式 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 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油品供销合同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由于甲方承建将所需要的黄沙全部由乙方供货及承运。依照国家有关法律,遵循*等、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经由甲、乙方充分洽谈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品种、价格、数量

  二、 质量商定标准:经由甲方现场验收。

  三、 提交地点和方式:甲方指定(甲方保证道路畅通)。

  四、 合理消耗及计算方式:正负5公分以内。

  五、 验收标准与方式:乙方*箱装车,甲方按*箱量方。

  六、 结算方式及期限:

  1. 黄沙运送10万元的量,结算5万元。再送10万元的量,结算5万元。余后送至的黄沙一律现金结算。

  2.瓜子片送3万元的量,结算1万元,余后现金结算。 余款在工程结束后俩个月付清。

  七、 违约责任及解决方式:

  1. 乙方在履行合同时,甲方不得寻求第三方供货,如甲方终止合同,则应在合同终止时,一并结算并付清供方货款。

  2.甲方未能按照合同支付货款时,乙方有权利终止合同,停止供货。甲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三日内付清所欠货款,逾期按每日5%支付违约金。

  八、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 本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 其他约定:

  本合同不含税金,如甲方要求税票,应另加税金。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油品供销合同3

  供 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 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 签订时间:20__年8月23日

  二、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按供方提供的图纸及技术标准执行,质保时间为试车完成后壹年或设备交完货的十四个月(易损件除外),以先到期的为准。

  三、交(提)货地点及方式:供方成品库。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洪和费用负担:采用汽车运输,由宜宾长征机运输队负责运输,并负责运输费用、需方负责卸货及安装进程中的转运;外配套件直发需方,外配套件运输费用由供方负责。汽车整车运至需方工地现场,零担小件运至简阳市,由需方负责提货并负责提货费用。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元。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木箱及草绳包装,满足陆路运输,包装费含在货款中。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装箱清单验收,收货后10天内提出异议。

  八、随机配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供随机安装用总图、二级部装图纸、易损件图纸及使用说明书二套。

  九、交货期:

  1、预付款到后合同生效,开始计算交货周期;

  2、合同生效后40天内供方提供设计单位工程设计所需的纸机总图、基础及基础载荷图、传动部总图及相关工艺参数;正式随机图纸在60天内提供。

  3、合同生效后第五个月开始交烘干部第一组烘缸及安装机架、齿轮箱;

  4、其余货物根据安装进度分批次交货,第十个月内全部交完货;

  5、边供货边安装,在所有货物到齐后二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具备空试车条件。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订、预付合同总价的20%(其中含1%定金在内)后合同生效;

  2、供方发基础板三个工作日内,需方支付到合同总价的20%的货款;

  3、供方发烘干部第一组烘缸及机架、齿轮箱后三个工作日内,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

  4、根据发货情况,在供方发最后一批货前再分次支付到合同总价的90%;

  5、设备试车出纸后一周内或设备安装完成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以先到期的为准;

  6、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纸机试车出纸后壹年或交完货后十四个月内支付,以先到期的为准;

  7、如需方未按要求时间支付款项,交货周期顺延。

  十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无。

  十二、违约责任:按《合同法》中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则提交有关法律部门解决。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2、若一方违约,另一方可在本地(即自己所在地)申请有关法律部门解决。

  3、安装当地职能部门相关手续及费用由需方负责,供方有义务提供相关资料。

  十五、安装:由供方二级法人单位宜宾精安机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负责安装任务,安装公司自带专用安装工具,常用工具和消耗品由需方自备,由安装公司出具建安发票,安装人员食宿由需方负责。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油品供销合同4

  甲方(买方):

  地址:

  电话:

  乙方(卖方):

  地址:

  电话:

  甲方因承包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建筑材料,双方经友好协商,约定如下:

  一、合同内容:

  甲方购买材料的名称、型号、单位、单价、数量、总价具体内容见《材料价格表》。

  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万元,在乙方将上述材料送至甲方指定的工地并经甲方验收后,甲方一次性将剩余款项全部支付给乙方。

  三、产品质量: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货真价实,来源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供材料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材料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调换,若不能调换,予以退还。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油品供销合同5

  一、双方当事人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按国家行业标准。

  三、交(提)货方式,地点: 货到需方车间 。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由供方负责货物运输到需方指定地点。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按国家行业标准,包装物不回收。

  六、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随机备品按说明书要求配备。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八、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产品有质量问题3个月包换,零配件1年包换(易损件除外)。

  九、需方在出库单或承运单上签收即为供方交付,供方交付货物后,需方在支付完货款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属于供方,但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需方承担。

  十、违约责任:需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货款的1%向供方支付违约金。一方原因导致解除合同的,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十一、解除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若有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再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料供销合同菁选(扩展10)

——五金供销合同 (菁华5篇)

五金供销合同1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签订供货合同,明细详见采购清单。

  一、合同结算总价:人民币(大写) 整 (¥ )

  (此价格为运抵北京买方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的价格) 详细采购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二、付款方式和期限:

  1、买方通过电汇或支票的形式与卖方进行货款结算。

  2、付款方式如下: □ 货到付款

  三、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交货方式:卖方负责将产品运抵买方指定地点或指定仓库。

  2、货运方式:□ 汽车运输 □ 航空运输 □ 铁路运输

  3、交货期(即到货期): 年 月 日前内交齐全部产品。

  4、运输费及保险费:由卖方全部承担。

  四、包装:

  1、所有合同设备卖方应进行坚固包装使其适于长途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操作。卖方应根据货物特点和要求采取保护措施使其免受雨水、潮湿、锈蚀、震荡、撞击和其他的损坏。如因卖方在货到前未采取适当的包装和/或不充分的保护措施而造成货物的损坏或丢失,则卖方应负责补足或更换。由此产生的运输费用由卖方承担。

  2、卖方应对包装进行标识,标明收货单位、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型号、供货单位。

  五、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

  1、技术标准: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设备应当符合*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2、质量保证:卖方保证提供给买方的产品是全新的质量合格的产品。

  六、检验及索赔

  货到时应由买方就产品的数量及外观、合格证进行验收,验收记录反馈给卖方签字确认。

  检验中如发现“产品”有短少、缺陷、损坏或包装与本合同规定不符合或质量标准与本合同规定不符时,应作书面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如属卖方责任,

  此记录即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产品出现上述问题,卖方接到买方索赔通知后,应立即无偿换货、补发短缺部分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风险以及买方的检验费用。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通知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异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

  卖方换货和/或补交货物的时间,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通知后一个月。

  七、pg官网的售后服务承诺

  产品保修条款:

  卖方对已售产品的保修期为12个月(自买方签收之日起)。保修期内,如因产品质量原因造成不能使用则由卖方免费进行维修,并根据需要免费退换。因人为破坏、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因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产品不适用等情况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违约责任

  双方中若有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之约定履行本合同既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人民币元。

  具体的'违约行为按下列方式处理:

  1、非卖方因素,买方未能按期付款,即属违约。买方每延迟一月,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延付货物价款的0.05%作为违约金。

  2、非买方因素,卖方未能按期提供设备及服务,即属违约。卖方每延迟一日,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合同全部货物价款的0.05%作为违约金。

  3、上述违约金的支付不能代替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也并不消除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

  4、违约金的pg官网的支付方式可由守约方选择是否从合同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

  5、如因卖方产品的质量瑕疵或出现质量问题而给买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卖方应赔偿给买方或第三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6、若卖方迟延供货超过一个月,则买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负责赔偿。

  九、适用法律及解决争议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谅解,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仲裁或诉讼期间,除必须要审理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继续履行。

  十、税务:双方将各自承担*有关机构根据*税法向其征收的所有与合同执行有关的税务。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合同正本壹式肆份,买方执两份,卖方执两份。

  2、本合同所包含的所有双方为本合同签订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对本合同条款之任何变更、修改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加盖与本合同一致的公章。

  4、执行本合同期间,双方的任何通知均应采用可靠的书面形式,由授权代表签署;授权代表除本合同已明确的外,其他人需由授权方出具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范围及时间等内容。

  5、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应保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金供销合同2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公*、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产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甲方购买如下产品:

  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贰佰贰拾壹万伍仟捌佰贰拾元整。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 肆拾万 元,在乙方将上述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后,甲方一次性将剩余款项95%付给乙方,另外5%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过后付给乙方。

  三、产品质量: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货真价实,来源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品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产品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调换,若不能调换,予以退还。

  四、运输方式: 公路 运输费用承担:乙方 交货时间:货到九十天内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一日承担货款的万分之五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5、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

  六、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金供销合同3

  甲方(买方):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公*、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产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1.甲方购买如下产品:_________

  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贰佰贰拾壹万伍仟捌佰贰拾元整。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肆拾万元,在乙方将上述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后,甲方一次性将剩余款项95%付给乙方,另外5%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过后付给乙方。

  三、产品质量: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货真价实,来源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品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产品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调换,若不能调换,予以退还。

  四、运输方式:

  1.公路运输费用承担:乙方交货时间:货到九十天内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一日承担货款的万分之五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5、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

  六、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金供销合同4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公*、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产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甲方购买如下产品:

  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贰佰贰拾壹万伍仟捌佰贰拾元整。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肆拾万元,在乙方将上述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后,甲方一次性将剩余款项95%付给乙方,另外5%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过后付给乙方。

  三、产品质量: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货真价实,来源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品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产品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调换,若不能调换,予以退还。

  四、运输方式:公路运输费用承担:乙方交货时间:货到九十天内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一日承担货款的万分之五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5、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

  六、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金供销合同5

  甲方:

  电话:

  传真:

  乙方: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购买乙方销售的产品及零部件,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并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订单

  甲方以订单的形式向乙方下达采购配件的代号、零件名称、数量、交货日期、到货地址等信息。

  乙方按甲方的订单按期提供相应的合同产品。

  1、定期订单

  考虑到乙方的备货周期和运输周期,由甲方定期下达的正常备货订单视为定期订单。

  定期订单的订货周期为:国产零件2个月;进口零件3个月(参考示意图)。

  定期订单每月不超过3次。

  甲方有权利对定期订单的交货达成率进行考核,乙方有责任按甲方的要求,提高交货达成率。

  2、加急订单

  甲方为满足客户紧急需求,要求乙方尽快发货的非计划订单视为加急订单。

  乙方承诺尽力满足甲方加急订单的需求。

  加急订单的交货期由双方商定。

  3、订单评审

  甲方下达给乙方的订单,由乙方按供货能力进行评审(确认),评审的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甲方,甲方在2个工作内予以确认,确认后的订单视为不可更改的生效订单。

  二、货款

  甲方按生效订单的金额和指定的银行帐户汇款。乙方收到付款后,按订单指定日期发货并开发票给甲方。

  三、运输和运费

  定期订单和加急订单的运输方式由甲方决定,运费由甲方承担;

  四、交货和清点

  乙方在甲方有驻在人员时,由甲方和乙方的驻在人员共同清点零件,并签署《装箱单/收货回执》。由驻在人员转交甲方。乙方在甲方没有驻在人员时,甲方可以自行清点零件,并将《装箱单/收货回执》回传乙方。

  甲方自行清点零件时,对于品种、数量上的`差异以及质量问题,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在3个工作内给予回复。对以上问题的处理,双方承诺以诚信和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五、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期为1年。

  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没有异议,合同自动延长一年。

  六、质量保证

  关于质量保证和产品验收,双方另外签定协议。

  甲方: 乙方:

  代表: 20 年 月 日 代表: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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