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和严肃查处高等学校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促进学术创新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学术不端行为是指高等学校及其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和学生,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发生的违反公认的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
第三条 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应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与惩戒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教育部、***有关部门和省级教育部门负责制定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宏观政策,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对所主管高等学校重大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机制,建立高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报与相关信息公开制度。
第五条 高等学校是学术不端行为预防与处理的主体。高等学校应当建设集教育、预防、监督、惩治于一体的学术诚信体系,建立由主要负责人领导的学风建设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依据本办法完善本校学术不端行为预防与处理的规则与程序。
高等学校应当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风建设方面的作用,支持和保障学术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查、认定学术不端行为。
第三十九条 高等学校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和学科特点,制定本校学术不端行为查处规则及处理办法,明确各类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标准。有关规则应当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四十条 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对直接受理的学术不端案件,可自行组织调查组或者指定、委托高等学校、有关机构组织调查、认定。对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的处理,根据本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教育系统所属科研机构及其他单位有关人员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与处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此前发布的有关规章、文件中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三条 举报人或者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高等学校提出异议或者复核申请。
异议和复核不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三十四条 高等学校收到异议或者复核申请后,应当交由学术委员会组织讨论,并于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决定受理的,学校或者学术委员会可以另行组织调查组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调查;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对复核决定不服,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异议或者申请复核的,不予受理;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诉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和严肃查处高等学校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促进学术创新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学术不端行为是指高等学校及其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和学生,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发生的违反公认的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
第三条 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应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与惩戒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教育部、***有关部门和省级教育部门负责制定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宏观政策,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对所主管高等学校重大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机制,建立高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报与相关信息公开制度。
第五条 高等学校是学术不端行为预防与处理的主体。高等学校应当建设集教育、预防、监督、惩治于一体的学术诚信体系,建立由主要负责人领导的学风建设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依据本办法完善本校学术不端行为预防与处理的规则与程序。
高等学校应当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风建设方面的作用,支持和保障学术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查、认定学术不端行为。
第二章 教育与预防
第六条 高等学校应当完善学术治理体系,建立科学公正的学术评价和学术发展制度,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不骄不躁、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
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学生在科研活动中应当遵循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恪守学术诚信,遵循学术准则,尊重和保护他人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第七条 高等学校应当将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教育,作为教师培训和学生教育的必要内容,以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培训。
教师对其指导的学生应当进行学术规范、学术诚信教育和指导,对学生公开发表论文、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是否符合学术规范、学术诚信要求,进行必要的检查与审核。
第八条 高等学校应当利用信息技术等手段,建立对学术成果、学位论文所涉及内容的知识产权查询制度,健全学术规范监督机制。
第九条 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科研管理制度,在合理期限内保存研究的原始数据和资料,保证科研档案和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
高等学校应当完善科研项目评审、学术成果鉴定程序,结合学科特点,对非涉密的科研项目申报材料、学术成果的基本信息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
第十条 高等学校应当遵循学术研究规律,建立科学的学术水*考核评价标准、办法,引导教学科研人员和学生潜心研究,形成具有创新性、独创性的研究成果。
第十一条 高等学校应当建立教学科研人员学术诚信记录,在年度考核、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课题立项、人才计划、评优奖励中强化学术诚信考核。
第三章 受理与调查
第十二条 高等学校应当明确具体部门,负责受理社会组织、个人对本校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及学生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有条件的,可以设立专门岗位或者指定专人,负责学术诚信和不端行为举报相关事宜的咨询、受理、调查等工作。
第十三条 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一般应当以书面方式实名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举报对象;
(二)有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事实;
(三)有客观的证据材料或者查证线索。
以匿名方式举报,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或者线索明确的,高等学校应当视情况予以受理。
第十四条 高等学校对媒体公开报道、其他学术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主动披露的涉及本校人员的学术不端行为,应当依据职权,主动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 高等学校受理机构认为举报材料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作出受理决定,并通知举报人。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 学术不端行为举报受理后,应当交由学校学术委员会按照相关程序组织开展调查。
学术委员会可委托有关专家就举报内容的合理性、调查的可能性等进行初步审查,并作出是否进入正式调查的决定。
决定不进入正式调查的,应当告知举报人。举报人如有新的证据,可以提出异议。异议成立的,应当进入正式调查。
第十七条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决定进入正式调查的,应当通知被举报人。
被调查行为涉及资助项目的,可以同时通知项目资助方。
第十八条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应当组成调查组,负责对被举报行为进行调查;但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简单的被举报行为,也可以采用简易调查程序,具体办法由学术委员会确定。
调查组应当不少于3人,必要时应当包括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指派的工作人员,可以邀请同行专家参与调查或者以咨询等方式提供学术判断。
被调查行为涉及资助项目的,可以邀请项目资助方委派相关专业人员参与调查组。
第十九条 调查组的组**员与举报人或者被举报人有合作研究、亲属或者导师学生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条 调查可通过查询资料、现场查看、实验检验、询问证人、询问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等方式进行。调查组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委托无利害关系的专家或者第三方专业机构就有关事项进行独立调查或者验证。
第二十一条 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应当认真听取被举报人的陈述、申辩,对有关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核实;认为必要的,可以采取听证方式。
第二十二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为调查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协助。
举报人、被举报人、证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配合调查,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不得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第二十三条 调查过程中,出现知识产权等争议引发的法律纠纷的,且该争议可能影响行为定性的,应当中止调查,待争议解决后重启调查。
第二十四条 调查组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形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当包括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的确认、调查过程、事实认定及理由、调查结论等。
学术不端行为由多人集体做出的,调查报告中应当区别各责任人在行为中所发挥的作用。
第二十五条 接触举报材料和参与调查处理的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举报人、被举报人个人信息及调查情况。
第四章 认定
第二十六条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应当对调查组提交的调查报告进行审查;必要的,应当听取调查组的汇报。
学术委员会可以召开全体会议或者授权专门委员会对被调查行为是否构成学术不端行为以及行为的性质、情节等作出认定结论,并依职权作出处理或建议学校作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七条 经调查,确认被举报人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构成学术不端行为:
(一)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
(二)篡改他人研究成果;
(三)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
(四)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虚构合作者共同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贡献;
(五)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和职务评审评定、申请学位等过程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
(六)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
(七)其他根据高等学校或者有关学术组织、相关科研管理机构制定的规则,属于学术不端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有学术不端行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一)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存在利益输送或者利益交换的;
(三)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四)有组织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
(五)多次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
(六)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
第五章 处理
第二十九条 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学术委员会的认定结论和处理建议,结合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依职权和规定程序对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一)通报批评;
(二)终止或者撤销相关的科研项目,并在一定期限内取消申请资格;
(三)撤销学术奖励或者荣誉称号;
(四)辞退或解聘;
(五)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处理措施。
同时,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等处分。
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获得有关部门、机构设立的科研项目、学术奖励或者荣誉称号等利益的,学校应当同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学生有学术不端行为的,还应当按照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学籍处分。
学术不端行为与获得学位有直接关联的,由学位授予单位作暂缓授予学位、不授予学位或者依法撤销学位等处理。
第三十条 高等学校对学术不端行为作出处理决定,应当制作处理决定书,载明以下内容:
(一)责任人的基本情况;
(二)经查证的学术不端行为事实;
(三)处理意见和依据;
(四)救济途径和期限;
(五)其他必要内容。
第三十一条 经调查认定,不构成学术不端行为的,根据被举报人申请,高等学校应当通过一定方式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调查处理过程中,发现举报人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的,应当认定为举报不实或者虚假举报,举报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属于本单位人员的,高等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不属于本单位人员的,应通报其所在单位,并提出处理建议。
第三十二条 参与举报受理、调查和处理的人员违反保密等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或其他处理。
第六章 复核
第三十三条 举报人或者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高等学校提出异议或者复核申请。
异议和复核不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三十四条 高等学校收到异议或者复核申请后,应当交由学术委员会组织讨论,并于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决定受理的,学校或者学术委员会可以另行组织调查组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调查;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对复核决定不服,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异议或者申请复核的,不予受理;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诉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监督
第三十六条 高等学校应当按年度发布学风建设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七条 高等学校处理学术不端行为推诿塞责、隐瞒包庇、查处不力的,主管部门可以直接组织或者委托相关机构查处。
第三十八条 高等学校对本校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未能及时查处并做出公正结论,造成恶劣影响的,主管部门应当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并进行通报。
高等学校为获得相关利益,有组织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主管部门调查确认后,应当撤销高等学校由此获得的相关权利、项目以及其他利益,并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的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高等学校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和学科特点,制定本校学术不端行为查处规则及处理办法,明确各类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标准。有关规则应当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四十条 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对直接受理的学术不端案件,可自行组织调查组或者指定、委托高等学校、有关机构组织调查、认定。对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的处理,根据本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教育系统所属科研机构及其他单位有关人员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与处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此前发布的有关规章、文件中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六条 高等学校应当按年度发布学风建设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七条 高等学校处理学术不端行为推诿塞责、隐瞒包庇、查处不力的,主管部门可以直接组织或者委托相关机构查处。
第三十八条 高等学校对本校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未能及时查处并做出公正结论,造成恶劣影响的,主管部门应当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并进行通报。
高等学校为获得相关利益,有组织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主管部门调查确认后,应当撤销高等学校由此获得的相关权利、项目以及其他利益,并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的责任。
——**高等学校自我鉴定优选【十】篇
四年的大学生活就这样匆匆忙忙的结束了,发现自己也长大成熟了好多。四年来点点滴滴的磨练成为我生活中的一个个关键的起点。有的辉煌,值得你记住一辈子的。我不怕苦,我只是怕我们没有挑战自我、充实自我和实现人生价值的勇气和机遇。所以我一直在努力着,一直在努力。刚上大一的时候,学校有好多的社团可以加入,比较好的就有广播站、学*部等。由于自己的害怕而放弃了加入学校这些优秀的社团。也许还要怪自己当时的想法,就是不在学校社团难道就不能发展自己了吗?难道作为一名普通的学生就不能学校做出贡献了吗?就这样机会与我擦肩而过。当我清楚知道加入社团的`好处的时候,我其实也不是很后悔,而是自己默默的在心里发誓,做一名学生也要出类拔萃。
没有加入社团对我来说其实就是比别人晚了一步要进入所谓大学的半个社会。我经常会利用课余时间去外系旁听学*,虽然没有他们专业,但总比普通学生多学*了一点。就这样我不放弃任何学*的机会,有一点就学*一点。我知道我在某些方面不如那些同学,所以我就拼命的学*,人家都说学*能改变命运,也许我就是冲着学*的优秀能祢补我的不足吧。所以在大一的下学期我就通过了英语四级考试,我也正准备着向高一层次发展。也准备考一些对我以后发展有用证件。当然我也不放弃在假期和空闲时间去社会实践来提高自己,比如去苏宁打工,去一些专卖店促销商品。这不仅提高了我的思想觉悟,也使我对社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我的优点是诚实、热情、性格坚毅。我认为诚信是立身之本,所以我一直是以言出必行来要求自己的,答应别人的事一定按时完成。由于待人热情诚恳,所以从小学到大学一直与同学和老师相处得很好,而且也很受周围同学的欢迎,与许多同学建立起深厚的友谊。在学*知识的同时,我更懂得了,考虑问题应该周到。我这个人有个特点,就是不喜欢虎头蛇尾,做事从来都是有始有终,就算再难的事也全力以赴,追求最好的结果,正因为如此,我把自己的意志视为主要因素,相信只要有恒心铁棒就能磨成针。一个人最大的敌人不是别的什么人,而是我们自己。这么多年来,我一直都是在跟自己作战,准确地说,是和自己的意志战斗。现在回想起来,我确实比以前坚毅了许多,但我不会松懈下来的。以上这些优点,是我今后立身处世的根本,我应该继续保持,并不断以此鞭策自己奋发向上。
当然,有优点就会有缺点。我应该做的是在今后的学*中不断的去正视,不断的去优化。我们不要想到有什么难处,我们应该鞭策自己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成第2页,共5页
功与否在于自己的把握。
大学四年的生活是非常具有代表性质的,它包含了汗水和收获,也为我划上了人生拼搏的起跑线。
未来之路就在眼前,遥远,需君不断求索。那么就让我们屏弃所有的恐惧,和我一起上路,为我们以后的学*和工作继续创造我们自己的辉煌。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大学几年,我始终坚持“天道酬勤”的原则,一日三省,自信品格的日趋完善;勇于行事,务实求新,自信工作有所成绩;三更灯火,寒窗苦读,相信学有所成。
在校期间,我始终以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为目的,以个人的全面发展为奋斗方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光荣地加入了党。
为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我努力学好专业知识,多次获得奖学金,较深入、全面地掌握了软件编程、硬件维护与开发、网络应用技术等计算机科学基础理论以及计算机在企业管理、工业生产、辅助设计制造等方面的应用知识,同时注意结合自身专业特点,结合动手实践,先后参与了校新闻网页设计大赛、校程序设计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科研立项项目,同时根据自己的爱好,进行了物业管理师的培训及资格认证考核、暑期社会实践调查,都取得了不凡的成绩。
作为一名即将毕业的xx年应届计算机专业的'大学生,我所拥有的是年轻和知识,使我不畏困难,善于思考,但年轻也意味着阅历浅,更需要虚心向学。同时,我也深知,毕业只是求学的一小步,社会才是一所真正的大学。我今天的求职,也正是希望得到一个更好的学*机会,从而能以更好的工作成绩为国家和单位贡献力量,同时去实现人生价值。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大学几年,我始终坚持“天道酬勤”的原则,一日三省,自信品格的日趋完善;勇于行事,务实求新,自信工作有所成绩;三更灯火,寒窗苦读,相信学有所成。
在校期间,我始终以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为目的,以个人的全面发展为奋斗方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光荣地加入了党。
为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我努力学好专业知识,多次获得奖学金,较深入、全面地掌握了软件编程、硬件维护与开发、网络应用技术等计算机科学基础理论以及计算机在企业管理、工业生产、辅助设计制造等方面的应用知识,同时注意结合自身专业特点,结合动手实践,先后参与了校新闻网页设计大赛、校程序设计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科研立项项目,同时根据自己的爱好,进行了物业管理师的培训及资格认证考核、暑期社会实践调查,都取得了不凡的成绩。
作为一名即将毕业的xx年应届计算机专业的大学生,我所拥有的是年轻和知识,使我不畏困难,善于思考,但年轻也意味着阅历浅,更需要虚心向学。同时,我也深知,毕业只是求学的一小步,社会才是一所真正的大学。我今天的求职,也正是希望得到一个更好的学*机会,从而能以更好的工作成绩为国家和单位贡献力量,同时去实现人生价值。
本人于20xx年xx月来到西南科技大学网络学院学*了xxxx专业。在学校领导老师们的悉心栽培下,通过自己艰辛的努力。在这两年当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又存在着大大小小的缺陷,主要情况表现如下:
(1)专业与自学
***同志曾经说过:"学*是学生们的天职。"为此,入学两年来,我一直都很重视自己的专业学*。在学好理论的同时,注重与实践相结合,尽可能不错过任何一堂课程。
存在的不足:偏科现象严重。对自己不感兴趣的科目,我很少在上面花时间,导致某些单科成绩偏差。
(2)思想与能力
"学问未必全在书本上。"学好书本上的东西是远远不够的。在我的思维中,学历与能力并重。所以,我很注重在全方位锻炼自己。为了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我阅读了许多名人传记,从伟人的经历中获取养分,更进一步地充实自己。我阅读了大量的文学作品,提高了自己鉴赏水*。我又学*了为人处世伦理哲学,以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所有这些,使我越来越深刻地感觉到人生追求的意义。
我的大专生涯就要结束了,感觉到自己做得还不够,在以后的日子中,我一定得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改正缺点,不断努力,不断进步。
当炎热与时光一同退去,我们即将告别三年的大学生活。那是有欢笑和有悲伤,有成功当然也有失败的岁月。是一段抹不掉的记忆。作为**大学生,我们所感受的也许跟普通大学生是不一样的,毕业在即,对这段时光值得作个自我鉴定。
在学*上,除了认真学好专业知识外,我利用课余时间学*一些网络和办公软件以及管理知识来充实自己,并且顺利拿到国家劳动部颁发的企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我认为学*是学生的职业,这份职业同样需要有智慧、毅力和恒心。在当今这个快速发展的信息时代,我们只有不断汲取新知识,才不会落伍。三年的大学学*虽然即将结束,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学*的终止,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重视学*,将学到的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让理论更好地为我的实际工作服务。
在思想上,我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通过系统全面的马列主义、思想、理论的学*,我学会了用先进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日常生活中,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注国家的时势要闻,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大一那年经过党校培训班的学*之后,我顺利通过了党校考核,获得了党校结业证书,对党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在社会实践上,大学对于我们这群接受**教育的大学生来说有着更深刻的含义,通过社会的实践和自我的发现,大学对于我们来说更多的是对知识的渴望与需求,所以在学*上我热爱自己的专业,学*认真刻苦,要求自己在专业知识和各项技能上全面发展,对学*一丝不苟,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任务且取得优良成绩。作为学生干部,我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工作责任心,对班委工作认真负责,关心同学,热爱集体。
三年的大学校园生活给我的人生赋予无限的亮点。使自己的知识水*、思想境界、工作能力等方面都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在这即将告别美好大学生活、踏上社会征途的时候,我将以饱满的热情、坚定的信心、高度的责任感去迎接新的挑战,攀登新的高峰。
人生的选择总是存在着许多必然性和偶然性。为了顺应社会的.需求,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素养,考虑到自身的实际情况,三年前我选择参加了**高考,并填报了我校的应用艺术与设计专业。顺利通过了全国**高考及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后,我正式成为了我校**业余大专的一名学生,开始了我边工作边念书的学*生涯。
可能很多同学都和我有同感,要工作与学*兼顾是一件又费体力有伤脑力的事情,与以前在学校只是单一的学生身份有很大的不同。白天在公司忙忙碌碌,下班后就又马不停蹄的挤着拥挤的公交车赶到学校参加学*。在这一点上我一直很佩服班上的一些同学,他们总是能准时参加学*,当然我自己是因为工作的原因有时会影响到学*的出勤率,这里是需要自我批评的。我没能把工作和学*安排的很妥帖,常常因为工作过于忙碌,忽略了学*,每次下班赶到学校时,课时已经过半,我也非常感谢老师们对我的包容和谅解。
对于专业的学*,艺术应用与设计对我来说是个很陌生的专业,说得实在点,就算专业课的学*合格,这个专业也不会成为我的职业选择的方向。虽然我是以全班第二的考分进入班级的,不过在后来的学*中,我并不是个太用功的学生,很多同学对学*的坚持与努力都远远的超过了我。不过对于老师布置的作业、作品,我还是都认真完成的,对于每门课程的考试,我也都是认真的对待。
工作的忙碌,学*的紧张,时间就这样不经意间流过了,晃眼三年的学*即将结束,毕业的的时节就将到来,我的现阶段的学*也将告一段落,套用一下哲学经常用的一句话:运动是时时存在的,又是无处不在的。同样的,人生就是在不断的学*中得到提高、完善的。现在的结束只是为下一个阶段学*的开始打下基础。我又将重新整装,确定新的目标,迎接下一个阶段的学*。
小时候,有一个愿望就是读大学,一直梦想能跨入大学的校园,也一直非常羡慕大学生。大学,在我的幼小的心灵中一直是神圣的。
初中毕业,我选择了中等师范,从此,进入大学深造与我无缘,也算是我今生最大的遗憾吧。
成为小学教师后,发现身边的同事都在进行大专自学考试,一边教书,一边捧着书本自学,尤其到了临*考试的阶段,更是摩拳擦掌,使出浑身解数……看见他们“及格”的高兴样子,真有点让人蠢蠢欲动。
我曾经以为自学考试也好,函授学*也好,对自己教学业务上的提高可以说是微乎其微。因为“考过就忘记了”,还不如扎扎实实地读几本教育教学专著,花更多的时间钻研自己的课堂教学。可这样做谁来给你发文凭呢?毕竟现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衡量一个人的价值高低,最快捷的办法就是看看你的“红本子”,没有它,谁来承认你是有水*的呢?
于是,“高考之风”盛行,“自考之风” 蔓延,“函授之风”横扫!对于我们身处“下游”的小学教师来讲,“高考”已经成为妄想,获取高学历的途径主要有两条:自考和函授。
上级教育部门早已下出“命令”:小学教师必须达到专科学历!若干年后,本科学历必须达到百分之多少。更为欣喜的是某某大城市的某某名校,小学教师学历已经达到“本科化”,研究生学历的小学教师占了百分之几……真的是形势逼人!小学教师提高学历势在必行啊!没有“红本子”你就落伍了,一“本”在手才能与时俱进!
为了大面积提高小学教师的高学历,自学考试一时“难以满足需求”,于是,函授考试的“年龄条件”取消了!后来,各地新兴大学“雨后春笋”,大学扩容、兼并、扩招,好不热闹!莘莘学子们真的是赶上了大好时代,前景一片灿烂!
上大学已不再是“遥远的梦”,周围的大学生是越来越多。我常常跟孩子们讲,你们这一代读完初中还是“文盲”,读完高中算是“半文盲”,读完大学才是“有文化”。对现在的'孩子来讲,十几年之后个个都是大学生,触手可及!十几年后,公民的文化程度、社会的文明程度空前高涨!
起先,为了追赶“潮流”,我也加入到了自学考试的队伍,顺利地考出了四科,有一科成绩还达到了91分!对于我这个“笨鸟”来讲,自学真的很苦,到了考试关头,真的没心思给孩子们上课了,捧着一本(有时两本)自学教材出入于办公室、教室之间,真的跟“傻瓜”一样。还在学生面前美其名曰:老师也在读书,老师也要考试。
1997年,我放弃了自学考试,参加了“**高考”(专科),“高考”成绩令人满意,在班级里是第三名。我和我的“大学同学”又苦苦奋斗了三年,期间还参加了几次补考,丢尽了我的脸面,班主任都对我另眼相看了,说话好不客气。我一再提醒自己:算了,我总算尝到了“大学”的滋味,先放松一下,至于“本科”,以后考虑也不迟。
没想到我专科毕业后,不少同事已经考取了本科函授,更有甚者,已经在参加本科自学考试了!我又一次落伍了,我可不想成为一只落伍的“丑小鸭”,我得“奋起直飞”啊!xx年,我“先上车后买票”进入了本科班函授学*,依然是原来的专业:小学教育,“咬定青山不放松”嘛,为的就是“专业对口”,希望在“大学”里学点实实在在的有用的东西。xx年,我又一次参加了“**高考”(本科),胜利地买到了“车票”。
本科函授期间,我的思想觉悟比专科时大大提高。不说别的,就说“出勤率”,因为“出勤率”是衡量函授学员是否认真的重要标志,在班级中我的“出勤率”算是高的。如今,毕业在即,一切都很顺利,没有“补考”的忧虑,只是那本令人神往的“红本子”要到xx年才能归到手中,不过这也是迟早的事。
小时候,有一个愿望就是读大学,一直梦想能跨入大学的校园,也一直非常羡慕大学生。大学,在我的幼小的心灵中一直是神圣的。
初中毕业,我选择了中等师范,从此,进入大学深造与我无缘,也算是我今生最大的遗憾吧。
成为小学教师后,发现身边的同事都在进行大专自学考试,一边教书,一边捧着书本自学,尤其到了临*考试的阶段,更是摩拳擦掌,使出浑身解数……看见他们“及格”的高兴样子,真有点让人蠢蠢欲动。
我曾经以为自学考试也好,函授学*也好,对自己教学业务上的提高可以说是微乎其微。因为“考过就忘记了”,还不如扎扎实实地读几本教育教学专著,花更多的时间钻研自己的课堂教学。可这样做谁来给你发文凭呢?毕竟现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衡量一个人的价值高低,最快捷的办法就是看看你的“红本子”,没有它,谁来承认你是有水*的呢?
于是,“高考之风”盛行,“自考之风” 蔓延,“函授之风”横扫!对于我们身处“下游”的小学教师来讲,“高考”已经成为妄想,获取高学历的途径主要有两条:自考和函授。
上级教育部门早已下出“命令”:小学教师必须达到专科学历!若干年后,本科学历必须达到百分之多少。更为欣喜的是某某大城市的某某名校,小学教师学历已经达到“本科化”,研究生学历的小学教师占了百分之几……真的是形势逼人!小学教师提高学历势在必行啊!没有“红本子”你就落伍了,一“本”在手才能与时俱进!
为了大面积提高小学教师的高学历,自学考试一时“难以满足需求”,于是,函授考试的“年龄条件”取消了!后来,各地新兴大学“雨后春笋”,大学扩容、兼并、扩招,好不热闹!莘莘学子们真的是赶上了大好时代,前景一片灿烂!
上大学已不再是“遥远的梦”,周围的大学生是越来越多。我常常跟孩子们讲,你们这一代读完初中还是“文盲”,读完高中算是“半文盲”,读完大学才是“有文化”。对现在的孩子来讲,十几年之后个个都是大学生,触手可及!十几年后,公民的文化程度、社会的文明程度空前高涨!
起先,为了追赶“潮流”,我也加入到了自学考试的'队伍,顺利地考出了四科,有一科成绩还达到了91分!对于我这个“笨鸟”来讲,自学真的很苦,到了考试关头,真的没心思给孩子们上课了,捧着一本(有时两本)自学教材出入于办公室、教室之间,真的跟“傻瓜”一样。还在学生面前美其名曰:老师也在读书,老师也要考试。
1997年,我放弃了自学考试,参加了“**高考”(专科),“高考”成绩令人满意,在班级里是第三名。我和我的“大学同学”又苦苦奋斗了三年,期间还参加了几次补考,丢尽了我的脸面,班主任都对我另眼相看了,说话好不客气。我一再提醒自己:算了,我总算尝到了“大学”的滋味,先放松一下,至于“本科”,以后考虑也不迟。
没想到我专科毕业后,不少同事已经考取了本科函授,更有甚者,已经在参加本科自学考试了!我又一次落伍了,我可不想成为一只落伍的“丑小鸭”,我得“奋起直飞”啊!xx年,我“先上车后买票”进入了本科班函授学*,依然是原来的专业:小学教育,“咬定青山不放松”嘛,为的就是“专业对口”,希望在“大学”里学点实实在在的有用的东西。xx年,我又一次参加了“**高考”(本科),胜利地买到了“车票”。
本科函授期间,我的思想觉悟比专科时大大提高。不说别的,就说“出勤率”,因为“出勤率”是衡量函授学员是否认真的重要标志,在班级中我的“出勤率”算是高的。如今,毕业在即,一切都很顺利,没有“补考”的忧虑,只是那本令人神往的“红本子”要到xx年才能归到手中,不过这也是迟早的事。
为了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和能力,我参加了20**年的**高考,考取了曲阜师范大学的汉语言文学专业,于是开始了三年的学*。通过学*,本人各方面都有了较大的提高。
本人在本科函授学*阶段,思想进步,认真学*,努力钻研专业知识,毕业之际,回顾三年来的学*、工作以及生活,自我鉴定如下。
(一)政治思想上:在政治思想方面。本人有坚定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神圣的教育事业。函授期间,能认真执行学校、学院的决议。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思想修养。
(二)收获和体会
*时不常读书,函授学*使我感受到自身文学修养的欠缺,并促使我研读各种文学书籍,并把它与*时的教学工作相结合。教学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个人素质也得到了很大提高。
(三)工作与学*的处理上
在校工作期间,我一边尽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认真备课,教好学生。一边不忘曲师大任课教师的嘱咐。充分利用自己的闲暇时间,把函授期间不能作具体解说的书本知识理解消化。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学*上的毫不懈怠使我能从容面对每一次考试,并取得不错的成绩。
有人把函授学员读书的目的归纳为:一拿文凭,二长知识,三交朋友。的确,我的本科函授学*认真而充实。三年的严寒酷暑,我有收获。今后,我会把做老师的路走得更好,更充实!
人生的选择总是存在着许多必然性和偶然性。为了顺应社会的需求,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素养,考虑到自身的实际情况,三年前我选择参加了**高考,并填报了我校的应用艺术与设计专业。顺利通过了全国**高考及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后,我正式成为了我校**业余大专的一名学生,开始了我边工作边念书的学*生涯。
可能很多同学都和我有同感,要工作与学*兼顾是一件又费体力有伤脑力的事情,与以前在学校只是单一的学生身份有很大的不同。白天在公司忙忙碌碌,下班后就又马不停蹄的挤着拥挤的公交车赶到学校参加学*。在这一点上我一直很佩服班上的一些同学,他们总是能准时参加学*,当然我自己是因为工作的原因有时会影响到学*的出勤率,这里是需要自我批评的。我没能把工作和学*安排的很妥帖,常常因为工作过于忙碌,忽略了学*,每次下班赶到学校时,课时已经过半,我也非常感谢老师们对我的包容和谅解。
对于专业的学*,艺术应用与设计对我来说是个很陌生的专业,说得实在点,就算专业课的学*合格,这个专业也不会成为我的职业选择的方向。虽然我是以全班第二的考分进入班级的,不过在后来的学*中,我并不是个太用功的学生,很多同学对学*的坚持与努力都远远的超过了我。不过对于老师布置的作业、作品,我还是都认真完成的,对于每门课程的考试,我也都是认真的对待。
工作的忙碌,学*的紧张,时间就这样不经意间流过了,晃眼三年的学*即将结束,毕业的的时节就将到来,我的现阶段的学*也将告一段落,套用一下哲学经常用的一句话:运动是时时存在的,又是无处不在的。同样的,人生就是在不断的学*中得到提高、完善的。现在的结束只是为下一个阶段学*的开始打下基础。我又将重新整装,确定新的目标,迎接下一个阶段的学*。
——高等学校自我鉴定优选【5】篇
通过四年的大学生活,我成长了很多。在即将毕业之时,我对自己这四年来的收获和感受作一个小结,并以此为我今后行动的指南。
思想方面,我追求上进,思想觉悟有了很大的提高。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决拥护***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我觉得一个人的价值是由他对社会对别人所做的贡献来衡量的,我加入***的原因也是要努力实现自我价值。我认真学*党的各种理论,并努力把他们付之于实践,对党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学*方面,我觉得大学生的首要任务还是学好文化知识,所以在学*上我踏踏实实,一点也不放松。我认为好的学*方法对学好知识很有帮助,所以在每次考试后,我都会总结一下学*经验。一份耕耘一分收获,每每看到自己可喜的成绩,我就会感叹只要你有决心,没有什么事是不可能的。对于我们计算机相关专业的学生来说,光光学好书本上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我利用课余时间经常阅览计算机类的书籍,并参加了一些计算机水*的资格考试,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我认为学*是学生的职业,这份职业同样需要有智慧、毅力和恒心。在当今这个快速发展的信息时代,我们只有不断汲取新知识,才不会落学*固然重要,一个人能力的培养也不容忽视。四年的大学生活给了我很多挑战自我的机会,如系学生会的竞选,院里组织的演讲比赛,文化艺术节的文艺汇演、英语演讲比赛等。在参与这些活动的过程中,我结交了一些很好的朋友,学到了为人处事的方法,锻炼了自己的能力。这些经历使我明白有些事情如果尝试了,成功的机会就有一半,如果不去尝试,成功的几率只能为零。机会来临时,我们就要好好地把握住。
大学校园就是一个大家庭。在这个大家庭中,我们扮演着被培养对象的角色。老师是我们的长辈,所以我对他们尊敬有加。同学们就像兄弟姐妹,我们一起学*,一起娱乐,互帮互助,和睦的相处。集体生活使我懂得了要主动去体谅别人和关心别人,也使我变得更加坚强和独立。我觉得自己的事情就应该由自己负责,别人最多只能给你一些建议。遇到事情要冷静地思考,不要急躁。不轻易的承诺,承诺了就要努力去兑现。生活需要自己来勾画,不一样的方式就有不一样的人生。
四年的大学生活是我人生中美好的回忆,我迈步向前的时候不会忘记回首凝望曾经的岁忙碌的大学生活就在悄然中过去了,但她已成为我人生美好记忆的一大部分。这些日子有成功的喜悦,有失败的彷徨。但却把我培养成了一个现代大学生,使我在各方面的综合素质都得到了提高,为以后的'人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开辟了而一条属于我自己的道路。
在专业技能上,为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我认真学*各种专业知识,发挥自己的特长;挖掘自身的潜力,结合每年的暑期社会实践机会,从而逐步提高了自己的学*能力和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以及一定的协调组织和管理能力。
在学*方面,我觉得大学生的首要任务还是学好基础知识,所以在学*上我踏踏实实,一点也不放松自己。我认为好的学*方法对学好知识很有帮助,所以在每次考试后,我都会总结一下学*经验。一份耕耘一分收获,每每看到自己优异的成绩,我就会对自己更有信心,没有什么事是不可能的。对于我们现代大学生来说,光光学好书本上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
在社会实践上,我利用课余时间经常阅览各类的书籍,并参加了软件测试工程师的培训并取得高级工程师证书,成绩优秀。学*固然是学生的职业,这份职业同样需要有智慧、毅力和恒心。在当今这个快速发展的信息时代,我们只有不断汲取新知识,才不会落伍,才可能战胜自己。
学*当然是重要的,一个人能力的培养也不容忽视。四年的大学生活给了我很多挑战自我的机会,如系学生会的竞选。在参与各种社团活动的过程中,我结交了一些很好的朋友,学到了为人处事的方法,锻炼了自己的能力。这些经历使我明白有些事情如果尝试了,成功的机会就有一半,如果不去尝试,成功的几率只能为零。机会来临时,我们就要好好地把握住。
四年的大学生活是我人生中想抹也抹不掉的回忆,我迈步向前的时候不会忘记回首凝望曾经的岁月。谢谢我的大学铸造了成长的我。
为了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和能力,我参加了xx年的**高考,考取了曲阜师范大学的汉语言文学专业,于是开始了三年的学*。通过学*,本人各方面都有了较大的提高。
(一)政治思想上
本人有坚定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的领导,热爱神圣的教育事业。函授期间,我努力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培养自己的文学兴趣。尊敬师长,热爱自己的班级,与班级同学和睦相处,且关系融洽。班中事务主动参与,且乐此不疲。我相信:乐于助人是快乐之本。
(二)学*目的及态度
我已圆满的完成了学院规定的课程。函授虽三年,但真正参加面授的时间只有几个月,所以我非常珍惜面授的时间。上课期间,我保持以往学*时代的风格,不迟到、不早退。有要事则向班主任 请假 。上课认真听老师的讲解,作好学* 笔记 ,并把自己的困惑拿出来和老师共同探讨。对老师布置的作业,我从来都是不折不扣的高质量的完成。因为我深深明白:这是我提高自己水*和能力的机会。
(三)收获和体会
*时不常读书,函授学*使我感受到自身文学修养的`欠缺,并促使我研读各种文学 书籍 ,并把它与*时的教学工作相结合。教学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个人素质也得到了很大提高。
(四)工作与学*的处理上
在校工作期间,我一边尽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认真备课,教好学生。一边不忘曲师大任课教师的嘱咐。充分利用自己的闲暇时间,把函授期间不能作具体解说的书本知识理解消化。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学*上的毫不懈怠使我能从容面对每一次 考试 ,并取得不错的成绩。
(五)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虽说是三年的函授学*,实际上面授只有三个月左右。虽说函授教师备课认真负责,学员真正能从老师那学到的东西并不多。大部分的知识还得靠自己的积累和教学 实践 中的领悟。在以后的学*工作中,我将以此为基础,不断的研究学*,提升自己。
有人把函授学员读书的目的归纳为:一拿文凭,二长知识,三交朋友。的确,我的本科函授学*认真而充实。三年的严寒酷暑,我有收获。今后,我会把做老师的路走得更好,更充实!
本人自两年以来,遵守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政治上要求进步;学*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关心同学,热爱集体,有一定奉献精神。不足的是学*成绩需要进一步提高。今后我一定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争取更大进步。两年的'校园生活,使我自身的综合素质、修养、为人处事能力以及交际能力等都有了质的飞跃;让
时光飞逝,依稀记得刚进大学时还是一个毛毛躁躁的小丫头,转瞬间三年即逝,经过时间的洗礼与磨练、在失败中重生,已然成为了社会需要型人才。
我的性格属于活泼开朗型却又不失谦虚稳重,充满活力,待人真诚热情,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实际动手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交际能力,凡事能吃苦耐劳,适应性与应变性都很强。
在思想上,我从懵懂的小女孩到以身作则的***,思想可谓是得到了极大地提升。热爱祖国是我们华夏儿女必备的思想素质,一个人的价值体现就在于是否实现了自我价值从而服务于社会,贡献于祖国。
在学*上,我信仰活到老学到老是人生的使命,因而对专业知识的渴求,对实践的自我要求,都彰显了我的好学态度。经过不断地努力,我圆满的完成了本专业课程,并取得了计算机和英语等级考试证,还在课余时间涉猎了大量解剖学、心理学、营养学等等一系列与专业靠边的知识,相信在以后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过程中定能有更出色的.表现。
在生活中,我有着广泛的爱好:健身的各项体育活动,刺激的各种冒险活动,休闲的各地驴友组团……大学生活可谓多姿多彩。同时我也是一个独立的人,在校期间接受各类兼职勤奋肯干、吃苦耐劳,在赚取生活费的同时学到了怎样在当今弱肉强食的社会中生存,明白了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这对我的人生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财富,有助于在未来迎接新挑战,更能游刃有余。
在工作中,就任本班宣传委员以及加入了系社会实践部。我在对待工作中报以饱满的热情,任劳任怨,和班上的同学,部里的成员都相处融洽,团结一致。在此过程中不但锻炼了我的组织交际能力,还深深的感受到了团队合作的精神和凝聚力。
两年的校园生活和一年的社会实践让我不断的挑战自我、充实自我,为人生书写了华丽的篇章。面对过去,只能思考总结;面对现在,便要努力拼搏;面对未来,我期待并时刻准备迎接挑战。
现在我拥有年轻和知识,我可以用热情和活力,自信和学识来克服毕业后生活和工作中的各种困难,用自己的学*能力和分析处理问题的协调,管理能力去完成今后的美丽人生!
在政治上,我有坚定的政治方向,积极上进,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决拥护***的领导,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在学*上,凭着对知识的渴望和追求,我一向严于律己,刻苦钻研,勤奋好学,态度端正,目标明确,为把自己,变成一个掌握现代信息和职业技能的合格×××,我牢固掌握了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技能,除此之( 外我还广泛猎取其他学科的'知识,给自己更多的机会参加社会实践,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在工作上,除了积极参加学校、系、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外,结合自身特长,我还积极参加学校、社会组织的各种网络设计比赛,并获得奖励,为学校争光,得到了学校、老师和同学们的认可。
在生活上,养成了良好的生活*惯,生活充实而有条理,有严谨的生活态度,良好的生活作风;为人热情大方,诚实守信,乐于助人。有自己为人处世的原则,与同学,朋友和睦相处,共同进步。
在体育方面,认真参加、学*学校开设的体育课程并圆满完成任务,积极参加各项课外活动,并不断丰富自己的阅历。
×年的大学生活,使自己的知识水*、思想境界、工作能力都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在这即将告别美好大学生活、踏上社会征途的时刻,我将以饱满的热情、坚定的信念、高度的责任感去迎接新的挑战,攀登新的高峰。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优选【5】份
安全管理的对象是生产中一切人、物、环境的状态管理与控制,安全管理是一种动态管理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欢迎大家参考借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驻校内其他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学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 学校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五条 学校应当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六条 学校各单位和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高等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机关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八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批准实施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定期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三)提供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四)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与学校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七)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促进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 分管学校消防安全的校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经费预算;
(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及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
(七)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协助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第十条 学校必须设立或者明确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学校消防机构),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拟订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拟订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报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实施;
(二)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三)监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管理、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运转,定期组织检验、检测和维修;
(四)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并监督指导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五)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审批校内各单位动用明火作业;
(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消防演练,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技能;
(七)定期对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
(八)推进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做好技术防范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九)受理驻校内其他单位在校内和学校、校内各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行政许可或者备案手续的校内备案审查工作,督促其向**机关消防机构进行申报,协助**机关消防机构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十)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账;
(十一)按照工作要求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十二)协助**机关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二级单位和其他驻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
(四)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六)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并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七)消防控制室配备消防值班人员,制定值班岗位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八)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九)按照规定的程序与措施处置火灾事故;
(十)学校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 校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驻校内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 除本规定第十一条外,学生宿舍管理部门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建立由学生参加的.志愿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二)加强学生宿舍用火、用电安全教育与检查;
(三)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发现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和疏散学生。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将下列单位(部位)列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
(一)学生宿舍、食堂(餐厅)、教学楼、校医院、体育场(馆)、会堂(会议中心)、超市(市场)、宾馆(招待所)、托儿所、幼儿园以及其他文体活动、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学校网络、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媒部门和驻校内邮政、通信、金融等单位;
(三)车库、油库、加油站等部位;
(四)图书馆、展览馆、档案馆、博物馆、文物古建筑;
(五)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系统;
(六)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使用部门;
(七)实验室、计算机房、电化教学中心和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或配备有先进精密仪器设备的部位,监控中心、消防控制中心;
(八)学校保密要害部门及部位;
(九)高层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十)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有人员居住的临时性建筑;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部位)。
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在学校内举办文艺、体育、**、招生和就业咨询等大型活动和展览,主办单位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和措施,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并经学校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依法应当报请当地人民**有关部门审批的,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十七条 学校进行新建、改建、扩建、装修、装饰等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并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手续。学校各项工程及驻校内各单位在校内的各项工程消防设施的招标和验收,应当有学校消防机构参加。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学校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竣工后,建筑工程的有关图纸、资料、文件等应当报学校档案机构和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八条 地下室、半地下室和用于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场所的建筑不得用作学生宿舍。
生产、经营、储存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学生宿舍等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十九条 利用地下空间开设公共活动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二十条 学校消防控制室应当配备专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
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 学校购买、储存、使用和销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防范措施。
学校对管理和操作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确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单位和人员应当向学校消防机构申办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管人,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校内出租房屋的,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出租方负责对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学校授权的管理单位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校内用人单位负责。
第二十四条 发生火灾时,学校应当及时报警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学校应当在火灾事故发生后两个小时内向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较大以上火灾同时报教育部。
火灾扑灭后,事故单位应当保护现场并接受事故调查,协助**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未经**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二十五条 学校及其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消防档案应当全面反映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第四章 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二十六条 学校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情况;
(二)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
(四)单位防火检查及每日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五)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六)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
(八)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 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者相关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填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二十八条 校内各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十一)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九条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校医院、学生宿舍、公共教室、实验室、文物古建筑等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条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检查、巡查人员应当责成有关人员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八)违章进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等场所的;
(九)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十)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十一)对火灾隐患经**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十二)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机关消防机构、**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对**机关消防机构、**派出所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第三十二条 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隐患单位应当及时向学校及相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或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 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等学校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报告。
第三十四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五章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五条 学校应当将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火灾预防知识和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方法。
第三十六条 学校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开展学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识的模拟演练,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学生消防演练;
(二)根据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和培训内容;
(三)对每届新生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五)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第三十七条 学校二级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八条 下列人员应当依法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一)学校及各二级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学生宿舍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六章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九条 学校、二级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制定相应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机构:指挥协调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第四十条 学校实验室应当有针对性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将应急处置预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种类、性质、数量、危险性和应对措施及处置药品的名称、产地和储备等内容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十一条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七章 消防经费
第四十二条 学校应当将消防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保证消防经费投入,保障消防工作的需要。
第四十三条 学校日常消防经费用于校内灭火器材的配置、维修、更新,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备用设施、材料,以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保证学校消防工作正常开展。
第四十四条 学校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解决火灾隐患,维修、检测、改造消防专用给水管网、消防专用供水系统、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消防监控系统等消防设施。
第四十五条 消防经费使用坚持专款专用、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消防经费。
第八章 奖惩
第四十六条 学校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校内评估考核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七条 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损坏、破坏消防器材、设施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校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等相应的处分。
前款涉及民事损失、损害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学校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或者发生重特大火灾的,除依据消防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外,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取消其当年评优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学校应当依据本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高等学校以外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 本规定所称学校二级单位,包括学院、系、处、所、中心等。
第五十一条 本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二条 学校应当将消防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保证消防经费投入,保障消防工作的需要。
第四十三条 学校日常消防经费用于校内灭火器材的配置、维修、更新,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备用设施、材料,以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保证学校消防工作正常开展。
第四十四条 学校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解决火灾隐患,维修、检测、改造消防专用给水管网、消防专用供水系统、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消防监控系统等消防设施。
第四十五条 消防经费使用坚持专款专用、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消防经费。
第四十六条 学校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校内评估考核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七条 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损坏、破坏消防器材、设施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校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等相应的处分。
前款涉及民事损失、损害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学校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或者发生重特大火灾的,除依据消防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外,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取消其当年评优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第二十六条 学校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情况;
(二)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
(四)单位防火检查及每日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五)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六)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
(八)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 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者相关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填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二十八条 校内各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十一)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九条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校医院、学生宿舍、公共教室、实验室、文物古建筑等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条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检查、巡查人员应当责成有关人员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八)违章进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等场所的;
(九)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十)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十一)对火灾隐患经**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十二)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机关消防机构、**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对**机关消防机构、**派出所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第三十二条 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隐患单位应当及时向学校及相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或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 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等学校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报告。
第三十四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将下列单位(部位)列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
(一)学生宿舍、食堂(餐厅)、教学楼、校医院、体育场(馆)、会堂(会议中心)、超市(市场)、宾馆(招待所)、托儿所、幼儿园以及其他文体活动、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学校网络、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媒部门和驻校内邮政、通信、金融等单位;
(三)车库、油库、加油站等部位;
(四)图书馆、展览馆、档案馆、博物馆、文物古建筑;
(五)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系统;
(六)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使用部门;
(七)实验室、计算机房、电化教学中心和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或配备有先进精密仪器设备的部位,监控中心、消防控制中心;
(八)学校保密要害部门及部位;
(九)高层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十)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有人员居住的临时性建筑;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部位)。
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在学校内举办文艺、体育、**、招生和就业咨询等大型活动和展览,主办单位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和措施,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并经学校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依法应当报请当地人民**有关部门审批的,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十七条 学校进行新建、改建、扩建、装修、装饰等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并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手续。学校各项工程及驻校内各单位在校内的各项工程消防设施的招标和验收,应当有学校消防机构参加。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学校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竣工后,建筑工程的有关图纸、资料、文件等应当报学校档案机构和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八条 地下室、半地下室和用于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场所的建筑不得用作学生宿舍。
生产、经营、储存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学生宿舍等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十九条 利用地下空间开设公共活动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二十条 学校消防控制室应当配备专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
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 学校购买、储存、使用和销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防范措施。
学校对管理和操作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确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单位和人员应当向学校消防机构申办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管人,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校内出租房屋的,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出租方负责对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学校授权的管理单位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校内用人单位负责。
第二十四条 发生火灾时,学校应当及时报警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学校应当在火灾事故发生后两个小时内向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较大以上火灾同时报教育部。
火灾扑灭后,事故单位应当保护现场并接受事故调查,协助**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未经**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二十五条 学校及其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消防档案应当全面反映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菁选
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在当下社会,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高等学校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基本要求
1、门卫值班人员必须无刑事犯罪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作风正派,恪守岗位,具有高度的责任意识,认真做好门卫一切工作,任何时候都不得擅离职守,随时准备完成领导下达的紧急任务。
2、门卫要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
3、值班时着装规范整洁,注重仪表仪容,保持威严姿势和良好的精神面貌。
4、当值门卫应按规定时间开关校门,并保持校门四周和传达室卫生,随时清理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物,达到学校的《卫生清洁标准》。
5、门卫应避免与来访人员发生纠纷,遇事要冷静、理智、机智。如遇无理取闹或人身侵害,要避免事态扩大,及时报告校长室处理。
6、门卫因事因病不能执勤,需向综治主任提出请假申请,获批准后,还得向代班人员作好移交工作方可离校。
7、门卫值班时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损失,当事人要负相应责任。
二、执勤规范
8、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或车辆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防止学生溜出或外人溜进学校。
9、骑自行车、电瓶车进出校门时,师生一律下车推行,严禁在校内骑车。在上学和放学时,应做好门前停靠车辆的疏散工作。
10、全体师生进出校门必须穿戴整洁、大方,对衣冠不整、奇装异服者严禁入校。
11、学校校车、办公用车进出校门免予登记检查,门卫要保证其出入畅通。其他运载物资车辆出入校门应予以检查,并按规定留好记录。
12、本校学生在上课期间出、入校门时,门卫应查验学生请假手续是否完备真实,是否有家长带领。学生遇伤、病等紧急情况,急需出校而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应迅速确认,放行出校,并及时通知护导人员。
13、学生家长因学生病、伤等重大原因要求进校探望学生或要求面见老师、领导反映问题的,门卫在电话通知相关人员获得准许后方可允许其进校。学生家长要求转交包裹物品的,要及时与学生、老师联系做好交接手续后及时转交,不负责现金和贵重物品的收存转交。
14、对非本校人员进校要严格门禁制度。校外人员因联系公务需要进校的',门卫要查验并登记本人的有效证件,规范完整填写登记表格,并联系校内有关人员,确认是否接待后,决定是否允许进入学校。对放行人员,门卫应告知其处理完事情后马上出校,出校时填写外来人员出校记录。对外来人员进出校时所携带物品要注意观察留意,必要时进行查问。
15、教职工亲友来校探视,必须由本校教职工亲自登记,陪同进出。
16、门卫接待外来人员时,应指导其将所使用车辆停放到规定区域,防止堵塞门前交通,接送学生车辆一律不得进校。
17、节假日要加强保卫工作,除规定人员入校外,无特殊原因,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校、逗留。
18、门卫对操外地口音、持外地证件的人员要求进校或带学生出校要认真查验证件并联系相关部门,确认后放行,对形迹可疑的人员要仔细盘查。
19、门卫对在校内施工的外来人员要留有记录。
20、门卫应制止广告散发、商品推销人员进校,制止小商、小贩在校内外设摊叫卖,劝止闲杂人员在校门口聚集游玩,制止在校门及两侧张贴广告等。
21、学校外借物品需校长同意,门卫应主动检查有关证明方可放行。
22、每天保安签收好各种报刊、信件,及时分发至各办公室;对汇款单、信函、包裹、邮件要登记收发;对急件及时送至当事人。
23、保安人员不准代替学生到校门外购物。
24、如遇特殊情况,要立即向护导人员汇报,及时处理,确保学校全方位的安全,重大事件及时报"110"。
25、如因保安原因造成有损学校声誉或安全事故,一般不合格进行批评和再培训,重大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并经济赔偿责任。
教育收费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学校的各项收费,均须按程序到市物价主管部门领取收费许可证。按规定接受物价部门对收费许可证的年审。
一、学校收费财务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暂行规定。
1、收费依据。学校向学生收费,必须以有权部门文件为依据,无合法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2、收费审批。学校所有面向学生的收费都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校内部门向学生收费前,需提供收费依据,经学校总务部门审核,报校长批准。学校向学生收费由总务处统一办理,未经学校领导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3、收费票据。学校向学生收费,必须提供合法收费票据,得无票据收费,不得使用违规票据收费。开学收费,票据需在3日内发到学生。收费票据需说明收费项目和标准。
4、经费管理。学校向学生收费,必须按"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不得设小金库,不得设账外账。
5、违反上述规定向学生收费,学校必须对责任人严肃处理。
二、收费公示制度
1、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学校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2、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学生、家长、教职工和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
3、《收费许可证》分正本和副本,正本用于在办公场所的明显位置悬挂,购买票据;副本用于亮证收费、年审及其它用途。
4、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
5、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按上级要求制作,开学收费前在醒目处进行公示,同时进行动态管理和长期放置,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
6、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物价局、财政局和教育局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
7、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对相关内容及时进行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饮用水、生活用水卫生,保障师生的饮水、用水安全,根据《饮用水、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学校领导重视师生饮水卫生工作,加大对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落实有效措施,责任到人。
二、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用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师生饮水、用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饮用、生活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三、学校饮用桶装水的生产企业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等报告。
四、学生必须用自备的茶杯(壶)接水,不准用嘴直接饮水,不得将饮水移作他人饮用,以防传染病发生。
五、值日教师应重视对学生饮水的指导,发现不良情况应及时予以劝阻和教育。要教育学生保护水龙头的清洁,防止污染。
六、从事锅炉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七、学生在校饮用水由学校专(兼)职供水人员统一按时按点供应。
——高等学校毕业登记表自我鉴定范本10份
光阴似箭,转眼大学生活即将过去了,本人从进入大学以来,一向以严谨的学*态度和用心的工作热情投身于学*和工作中,虽然有过成功的喜悦,也有过失败的辛酸,然后日益激烈的社会竞争也使我充分认识到,若想成为一名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大学生,这些锻炼都是很基础的和必要的。大学时期的所学、所感、所悟将指导我一生受用!
在政治上,我有坚定的政治方向,用心上进,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决拥护***的领导,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在学*上,凭着对知识的渴望和追求,我一向严于律己,刻苦钻研,勤奋好学,态度端正,目标明确,为把自己,变成一个掌握现代信息和职业技能的合格,我牢固掌握了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技能,除此之外我还广泛猎取其他学科的知识,给自己更多的机会参与社会实践,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在工作上,除了用心参与学校、系、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外,结合自身特长,我还用心参与学校、社会组织的各种网络设计比赛,并获得奖励,为学校争光,得到了学校、老师和同学们的认可。
在生活上,养成了良好的生活*惯,生活充实而有条理,有严谨的生活态度,良好的生活作风;为人热情大方,诚实守信,乐于助人。有自己为人处世的原则,与同学,朋友和睦相处,共同进步。
在体育方面,认真参与、学*学校开设的体育课程并圆满完成任务,用心参与各项课外活动,并不断丰富自己的阅历。年的大学生活,使自己的知识水*、思想境界、工作潜力都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在这即将告别完美大学生活、踏上社会征途的时刻,我将以饱满的热情、坚定的信念、高度的职责感去迎接新的挑战,攀登新的高峰。
回首大学四年的时光,我不知道给自己一个什么样的定义好,说对自己要求太低,我也算的上是努力的那种,说自己是个好学生,但有时候也犯错,我觉得我应该就是属于那种大学里面最*凡最常见的那种学生吧,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其实说实话,进入大学虽然我还是在努力的学*,四年的时间我也从来没有迟到旷课或怎样,读书的基本要求还是做到了的,但是我觉得跟高中比,自己还是自我要求降低了许多的。以前高中的时候自己除了吃饭睡觉等必要的时间,基本上想着的都是学*,上课听课下课做作业,或许是有着高考考个好大学的目标在吧,而到了大学,除了大一的时候对自己要求严格点,下课了还经常去图书馆复*,到了大二大三就混成老油条了,上课这些基本的事情自己也能够做到,作业也能够认真完成,但是似乎没有了动力,自己很少主动去学*了,都是老师有要求了,自己才去做,虽然也能够做好,但是出发点不一样,好像是为老师而做一样。
这四年里面也不能说自己没有做什么努力咯,也还是有的。大一的时候自己就加入了学生会,在学生会里面认真的工作,莫名其妙地学会了跟自己专业无关的ps技术,也让自己跑去报班学了一个学期的图片后期处理,后面还用这个接了点工作,也算是把自己报班的前赚回来了咯。大二的时候跟着同学一起学*英语,并且在大二下学期就把四级给考过了,虽然大学毕业都是要过四级的,但是大二就过来还算是挺早的,然后又不知道出于什么样的心里跟着室友去考了教师资格证,虽然笔试都过了,但是在面试的时候挂科了,我准备在今年下半年的时候继续报名,正好这个也是有一年的时间的。
四年的时间自己也没少犯错误,当然都是些小错误。大二下学期的时候,跟着部门的学长学姐出去聚餐唱歌,我们学校是强制我们晚上十一点前回寝室的,然后我们都是玩到了十一点之后才会,那个时候我还是爬墙回宿舍的,现在想来还是挺好笑的,不过也算是一段美好的回忆。再就是我们要参加俱乐部,但是我们室友几个就经常去参加俱乐部的时候,就躲在一边看别人玩,
可能我这大学的四年跟别的贪玩的同学相比还是好的,但是跟那种拿奖学金的同学比还是有许多的不足的。到了现在要毕业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在大学里面还是错过了不少的东西,可惜时光不会倒流,只愿自己在后面的时间,能够吸取经验,加倍努力。
四年的大学生活即将结束了,回首过去,从入学时的懵懂少年,到如今踌躇满志的青年。为了更好地启程我研究生阶段的路,特对自己的四年大学生活做了一个个人鉴定。
在思想上,不断的努力学*和提高自己,加强对党的政治理论、方针政策的学*,于 10年5月2日加入了***。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和社会主义。一直在追求人格的升华,注重自己的品行。在大学生活中,我坚持着自我反省且努力的完善自己的人格。认识到一个人的价值是由他对社会对别人所做的贡献来衡量的,我加入***的原因也是要努力实现自我价值。我认真学*党的各种理论,并努力把他们付之于实践,对党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在学*上, 珍惜学校提供的学*机会,用从未有过的拼搏精神学*专业知识,还利用课余时间学*计算机语言和专业软件等来充实自己。在校期间极大程度的提高了自学能力,懂得了运用学*方法同时注重独立思考。成绩一直名列前茅,每年都获得高额奖学金。,我相信自己在以后的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中能有更大的进步。
生活和工作中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大胆负责,任劳任怨,责任心强,能出色完成各级组织交付的各项任务,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肯定,发挥了一个党员的作用。生活中作风优良、待人诚恳,能较好处理人际关际,尽量做到物质生活简单朴素,精神生活丰富多彩,努力锻炼使自身素质不断提高。
作为一名20xx年大学毕业生,我明白我的缺点与优势,四年里我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但更多的是我学到了许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修养和能力。我可以用热情和活力,自信和学识来克服以后研究生阶段的各种困难, 不断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和追求的目标,实现今后的美丽人生!
转眼间大学生生活就要结束了,离校之前,为了明确自己的过去与未来.我觉得我有必要对这几年的大学生活做个自我鉴定!
大学期间,我不仅重视对专业课程和第二外语(日语)的学*,掌握了扎实的专业知识技能,同时注重个人思想道德品格和修养的提升,坚信先做人后做事的至理名言,认为正直的人格是人才的一项重要标准.
我性格开朗,亦静亦动,本着一颗诚心与人交往,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同时也很乐意倾听,懂得自我反省.我品尝过失败,经历过迷惘,但最终在集体生活中慢慢成长起来,形成了良好的性 。)格品质.
我富有责任感,敢于面对挑战,有强烈的进取心和优秀的团队精神,善于与他人协同作战,同时也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活动策划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大学期间,我踏实肯干,努力不懈,最终在任社团管理中心主任和暑期社会实践等各种社会工作和实践活动中锻炼和提高了自己,更在这个过程中发现了自我,认可了自己,增强了自信心.
我积极乐观向上,适应能力强.大学生活中,由于远离家乡和经济条件不好,遇到过不少困难,但凭借着良好的心态和同学朋友间的相互支持,我最终获得了成长.相信在以后的工作学*生活中能有更大提高!
光阴似箭,一晃一年的大学生活过去了。我从xxxx年进入某学校就读以来, 一直一严谨的态度和积极的热情投身于学*和工作中,虽然有成功的泪水,也有失败的 辛酸,然而日益激烈的社会竟争也使我充分地认识到成为一名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 大学生的重要性。无论如何,过去的是我不断奋斗、不断完善自我的一年。
在思想上,要求积极上进,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的领导、拥护 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于上期向党递交入党申请书,并在党校学*结业时被评为优秀学员有很强的上进心,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树立了 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在学*上,严格要求自己,凭着对考研目标和知识的强烈追求,刻苦钻研,勤奋好学 ,态度端正,目标明确,基本上牢固的掌握了一些专业知识和技能,作到了理论联系 实际;除了专业知识的学*外,还注意各方面知识的扩展,广泛的涉猎其他学科的 知识,从而提高了自身的思想文化素质,为成为一名优秀的大学生而不懈奋斗。通过我 的刻苦努力,在上期荣获院设一等奖学金,并被院列为了冒尖生培养对象。
在工作上,认真负责,有较好的组织能力,在担任分团委宣传部委员期间,工作 塌实,任劳任怨,责任心强,多次、配合部长出色的完成了院团委的宣传活动和系 内的各项宣传活动。我结合自身的特长,积极为系增光,曾在院团委举办的海报制作 大赛及手抄报比赛中多次获奖。由于工作积极努力,成绩突出,被评为院优秀*** ,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一致好评。
在生活上,养成了良好的生活*惯,生活充实而有条理,有严谨的生活态度和 良好的生活态度和生活作风,为人热情大方,诚实守信,乐于助人,拥有自己的良好 出事原则,能与同学们和睦相处;积极参加各项课外活动,从而不断的丰富自己的阅历,曾在寒假社会实践中被评为先进个人的称号,并在各项文娱体育活动中多次获奖。
不足之处就是人际交往能力较差,我在今后的学*生活中一定会不断的锻炼完善自己,争取作一名优秀的大学生。
光阴似箭,转眼大学生活即将过去了,本人从进入××大学××系××班级学*以来,一直以严谨的学*态度和积极的工作热情投身于学*和工作中,虽然有过成功的喜悦,也有过失败的辛酸,然后日益激烈的社会竞争也使我充分认识到,若想成为一名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大学生,这些锻炼都是很基础的和必要的。大学时期的所学、所感、所悟将指导我一生受用!
在政治上,本人有坚定的政治方向,积极上进,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决拥护***的领导,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在学*上,凭着对知识的渴望和追求,本人一向严于律己,刻苦钻研,勤奋好学,态度端正,目标明确,为把自己,变成一个掌握现代信息和职业技能的合格×××,我牢固掌握了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技能,除此之外我还广泛猎取其他学科的知识,给自己更多的机会参加社会实践,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在工作上,除了积极参加学校、系、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外,结合自身特长,我还积极参加学校、社会组织的各种网络设计比赛,并获得奖励,为学校争光,得到了学校、老师和同学们的认可。
在生活上,养成了良好的生活*惯,生活充实而有条理,有严谨的生活态度,良好的生活作风;为人热情大方,诚实守信,乐于助人。有自己为人处世的原则,与同学,朋友和睦相处,共同进步。
在体育方面,认真参加、学*学校开设的体育课程并圆满完成任务,积极参加各项课外活动,并不断丰富自己的阅历。
×年的大学生活,使自己的知识水*、思想境界、工作能力都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在这即将告别美好大学生活、踏上社会征途的时刻,我将以饱满的热情、坚定的信念、高度的责任感去迎接新的挑战,攀登新的高峰。
回顾大学三年,通过良师的教导和自身的刻苦学*,我已初步掌握如何运用英语知识进行一般商务活动,也养成了认真对待学*和工作的好*惯!
在思想品德上,本人有良好道德修养,并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决拥护***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爱护公共财产,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并以务实求真的精神热心参予学校的公益宣传和爱国主义活动。
在学*上,我圆满地完成本专业课程。并具备了较强的英语听读写能力。对office办公和其它流行能熟练操作,并在因特网上开辟了自己个人空间。*时我还涉猎了大量文学、心理、营销等课外知识。相信在以后理论与实际结合当中,能有更大提高!
在生活上,我崇尚质朴的生活,并养成良好的生活*惯和正派的作风。此外,对时间观念性十分重视。由于*易*人待人友好,所以一直以来与人相处甚是融洽。敢于拼搏刻苦耐劳将伴随我迎接未来新挑战。
在工作上,我通过加入院学通社与合唱团,不但锻炼自己的组织交际能力,还深刻地感受到团队合作的精神及凝聚力。更加认真负责对待团队的任务,并以此为荣!
作为积极乐观新时代青年,我不会因为自己的大专文凭而失去自信,反而我会更加迫切要求自己充实充实再充实。完善自我石我未来目标。且我相信:用心一定能赢得精彩!
良禽择木而栖,士为伯乐而荣,勤奋的我将以不怕输的韧劲融入社会。愿借您的慧眼,开拓我人生旅程!
大学期间,我不仅重视对专业课程的学*,掌握了扎实的专业知识技能,同时注重个人思想道德品格和修养的提升,坚信“先做人后做事”的至理名言,认为正直的人格是人才的一项重要标准。
我性格开朗,亦静亦动,本着一颗诚心与人交往,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同时也很乐意倾听,懂得自我反省。我品尝过失败,经历过迷惘,但最终在集体生活中慢慢成长起来,形成了良好的性格品质。
我富有责任感,敢于面对挑战,有强烈的进取心和优秀的团队精神,善于与他人协同作战,同时也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活动策划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大学期间,我踏实肯干,努力不懈,最终在暑期社会实践等各种社会工作和实践活动中锻炼和提高了自己,更在这个过程中发现了自我,认可了自己,增强了自信心。
我积极乐观向上,适应能力强。大学生活中,由于远离家乡和经济条件不好,遇到过不少困难,但凭借着良好的心态和同学朋友间的相互支持,我最终获得了成长。相信在以后的工作学*生活中能有更大提高!
本人在学*阶段所获颇丰,从学业,科研工作,到个人素质,都得到了充分的培养和锻炼,是充实且有意义的三年。相信这些经历和积累都将成为本人人生道路上的宝贵财富。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中,本人将继续保持并发扬严谨治学的作风,兢兢业业,争取取得更大的成绩。
时间流逝,光阴荏苒,四年欢愉而又充实的大学生活即将在伤感的离别中画上句号。还清晰的记得刚刚走进大学校园的时候,自己脸上写满了幼稚和对大学生活的憧憬,而现在,自己即将背负着学校老师以及同学们的期望走向社会参加工作。四年的大学生活记录了我成长的点点滴滴。回首往事,丰富多彩的大学时代将永远定格在记忆的画面里。大学四年对我来说是不*凡的四年,是收获的四年,是不断汲取养分的四年,是成长的四年,更是值得记忆的四年。马上就要毕业了,毕业,对于我来说是一个阶段的结束,也是另一阶段的开始,是我迈向另一征程的起点。我相信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我能走的更好!
回顾这四年,应该说收获是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学*、工作、人际交往能力得到了很好的培养,思想政治素质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同时也提高了思考问题的能力、丰富了自身的人生经验等。
在思想政治方面。我积极进取,乐观开朗,时刻注重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重视理论学*,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敢于同各种**思想作斗争;同时也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思想,实事求是,求是创新,与时俱进,发扬自己的优点和改正自己的缺点;从失败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并坚持***远大理想和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关心国家大事,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的领导,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对党的事业充满信心,永远跟党走。在刚刚进入大学的时候我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因在校期间表现优异,经学院党组织的考察,被评为入党积极分子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在大学生活和实践中,让我的思想觉悟有了较大的提高,*时关心时事,注意学*党务知识,在实践中不断端正自己的入党动机,以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以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为目的,以个人的全面发展为奋斗方向,最后光荣地加入了***。
在学*方面。我勤奋学*,刻苦用功,态度认真,努力钻研,具备了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我觉得我学*的进步,不仅是靠自已,而更多的是靠班集体同学们的互相帮助所取得的;学*是需要团结的,当大家的力量汇聚在一起时就会迸发出一股无穷的力量;在期末一帮一中,我曾多次担任过各科目的负责人,讲课总是充满激情,收到的效果也比较好,最后每个人都有了很大的进步,也包括我自己,在帮助别人的同时自己也在不断地进步,帮助别人就是在帮助自己。在学*之中,贵在坚持,不断的积累和总结,细节决定成败。一份耕耘一分收获,每每看到自己优异的成绩,我就会对自己更有信心,没有什么事是不可能的。对于我们现代大学生来说,光光学好书本上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学*当然是重要的,一个人能力的培养也不容忽视。
在生活方面。我勤俭节约,爱护公物,讲究卫生,热爱劳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诚实守信,淡泊名利,助人为乐。在生活上,养成了良好的.生活*惯,生活充实而有条理,有严谨的生活态度和良好的生活作风,拥有自己的良好做事原则,能与同学们和睦相处,积极参加各项课外活动,从而不断的丰富自己的阅历。在心理方面,我锻炼坚强的意品质,塑造健康人格,克服各种心理障碍,以适应社会发展要求。在生活中我与身边的许多同学,建立了良好的友谊,互帮互助,克服难关,更锻炼了自我的动手和分析问题能力,受益匪浅。通过大学生活,学到了很多知识,更重要的是有了较快掌握一种新事物的能力。思想变成熟了许多,性格更坚毅了。认识了许多同学和老师,并在与他们的交往中提升了自身素质,认清了自身的一些短处并尽力改正。社会实践能力也有很大提高,为将来走向社会奠定基础。
在工作方面,服从安排,认真负责,踏实肯干,讲求实效。凡事积极主动,迎难而上,不怕苦,不怕累。坚持把学*作为自我完善和提高的重要途径,既积极参加学校和班集体组织的活动,丰富自己的业余时间,同时配合班干部的工作,为同学们服务。此外,我也参加了许多学校社团及其活动,在参与各种社团活动的过程中,我结交了许多很好的朋友,学到了为人处事的方法,锻炼了自己的能力。我通过加入学校志愿者联合会宣传部与系学生会宣传部,不仅锻炼自己的组织交际能力,而且深刻地感受到了团队合作的精神与凝聚力,使我更加认真负责对待团队的任务,并以此为荣! 学*方面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凭着对个人目标和知识的强烈追求,勤奋好学,态度端正,目标明确,基本上牢固的掌握了一些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把所学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活动中,把所学知识转化为动手能力、应用能力和创造能力,力求理论和实践的统一。
在人际交往方面。在大学期间,人际交往最主要的还是体现在同学关系上,总的来说,四年来,我与同学的关系相对比较融洽。在*时的生活和学*上能主动帮助同学,积极参加班级的每次活动,融入到班集体这个大家庭中去。同时在兼职的过程中拓宽了我的交际面,让我机会和具有不同背景的人。
我清楚的知道自己来到大学的目的是什么,并不是来这里玩乐,体验生活,而是在大学里更加深入的学*那些高中学*不到的知识,让自己掌握更多的知识,开阔自己的眼界。所以我在进入大学没多久就找到了自己的学*方式,在图书馆自*,当然在上课的时候也是需要聚精会神的去听这样才能让自己更快的掌握知识。因此我也是认识了很多喜欢学*的同学,并且在他们的身上学*到了很多的东西。
在生活上我在刚刚进入学校的时候也就知道以后的事都只能够靠我自己了,不会再有父母帮助我洗衣服,拖地之类的,这些活都是需要我自己去干的。所以在寝室卫生上,我们其实也是一直保持的挺好,因此还获得了学校比赛筛选出来的最佳寝室奖项。虽然并没有得到什么,但是对于我们来说这个奖项的意义相比起本身的哪些外界奖励要有用的多。
这说明了我们寝室的干净整洁和美观是有目共睹的,是对我们的鼓励。而在和室友关系的处理上我也是相处的十分的好,让我们寝室的整个气氛都是相当的好,虽然偶尔也会有摩擦但要不了多久也就会和好。在早晨我也会固定不动的去锻炼身体,我也知道只有一个更好的身体才能够让自己在生活中更加轻松的处理那些事情。
尽管即将毕业了,但我想我也不会放下我自己养成的哪些好*惯,而是继续保持让自己变得更好更优秀。
——高等学校规章制度优选【5】篇
为了丰富同学们的文体活动,也为了使大家拥有一个健康的体魄,充分展示出大学生应有的朝气,特规定如下:
1、每天的早操,各系要保证人数;如有旷操,按班级的人数扣分。
2、每天的早操,各系要保证队列整齐,如有不整齐的扣除班级量化分。
3、在我院举行的各种学生文体活动中,各系都应积极参加,配合文体部开展工作。
4、在我院召开各种学生大型会议或者晚会时,各系都应配合文体部的工作,在整队入场过程中,如发现有不配合者,将视情节严重给予扣分及全院通报批评处理。
5、掌握学校体育教学方针,协助学校进行体育教学工作。
6、与学校体育教育持联系,配合学校体育工作,反映同学们的愿望和要求,促进体育工作的进行和同时提高。
7、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宣传体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同学们的体育群众性体育运动的发展,动员同学们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8、协助学校管理体育场地和设施的管理和使用,通过体育活动发现和培养体育积极分子,加强体育管理,帮助体育骨干解决学*生活和体育活动等各方面的困难。
9、加强与兄弟院校和体育活动的交流,积极加强与兄弟院校的体育竞赛,促进校际交流。
10、指导体育工作的开展。
11、本实施办法有关条文由学生会劳卫部负责解释。
12、各系学生会可根据本实施办法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
一、体育保管室规章制度
1、坚守岗位,牢固树立为教学服务和师生服务的思想,做到满腔热血,有求必应。
2、爱护公共财产,注意室内卫生,做到体育用品摆放整齐,有序。
3、完整借还手续,上体育课前,必须有体育老师或体育委员按规定借取体育器材,教师签名,当面点清品种数目。
4、体育课后,须及时归还体育器材。
5、非正常损坏器材,须按实际价格或损坏程度赔偿。
二、体育器材、场地管理制度
1、体育保管室要保持清洁卫生,器材放置井然有序,便于上课借还。
2、保管先要树立一切为教学、训练服务的观点,做到按制度办事,坚持岗位,热情周到。
3、体育课外活动,借出器材必须填写借物单,按时归还,凡遗失损坏必须赔偿。
4、外单位借器材,须经校主管领导、体育组负责人同意方可借出,私人不得借用。
5、严禁一切车辆在运动场内行驶,保管室不得堆放私人杂物。
6、场地每周清扫一次,每年维修、保养一次。
7、体育器材每学年清理一次,自然损耗要登记造册,并经学校、教研组长审批销帐。
三、体育器材赔偿制度
1、体育设施是国家财产,全体师生必须珍惜爱护。
2、学生有意损坏器材,按原价赔偿。因使用不当损坏的器材,按百分之五十赔偿。
3、器材丢失,任课教师应查明原因,明确责任,除加强教育外,按实际情况处理,通报全校。
4、器材每学年清理一次,自然损耗或报废的要登记造册并须报教研组及领导审批后销帐。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校《教职工日常工作考核与奖励方案》,内容如下:
一、备课
1、熟悉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要认真学*新的课程标准,钻研任教学科的教材,明确本学科的教学任务,编排体系与结构,在了解本学科全程教材的前提之下,深入钻研本学年的教材,以及它在整个小学教材中的地位和作用,准确把握各单元之间的前后联系,明确教材特点以及重点、难点。本项主要检查年级组的教科研活动记录。
2、认真制订学科教学计划。教学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教材分析、教学总要求、分单元或类型教学要求和重难点。教学进度要明确各周次的教学内容,复*、考试的时间安排等。
3、备课要讲究实用性,要建立“以学定教”的教学理念,体现出教师的引导和学生学*的过程。备课要以个人钻研为主、集体备课为辅,*行班级应建立备课小组,定期研究教材教法,商讨、交流备课体会,教学进度和测试要求。各科教师均要以学校的备课要求提前一周准备教案,认真研读教材、参考教案或者备课手册,杜绝无教案上课。
二、上课
1、严格按课表上课,不得随意调课,课务调整应经过教导处批准。
2、遵守课堂教学常规,提前准备好需用的教具,预备铃时应进课堂,上课时不擅离课堂,无特殊原因不坐着上课,不做与本课无关的事,学生做作业时应巡回指导。按时完成教学任务,不得拖堂,以免影响学生休息和下一课的教学活动。不嘲讽、训斥学生,不责令学生退出课堂,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上课要以学生自主探索、合作交流为主要方式组织教学,适时地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教师要充分调动学生的学*积极性,使全体学生都能够主动、有效地投入到学*活动中;教师能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引导学生开展有效学*,体现自主探索、合作交流等有效方式。课堂上,教师要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个性,允许不同的学生从不同角度认识问题,用不同方式表达想法,用不同的知识与方法解决问题,尤其对学*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切实帮助,耐心解答学生疑问,让学生在学*过程中获得成功体验,在学*过程中建立自信心。
三、作业
1、学生方面
⑴作业质量:视学生的书写*惯、字迹、格式和正确率。
⑵作业数量:检查时根据各学科的具体情况给分。
2、教师方面
⑴作业内容与形式:精心设计,内容与形式要切合教学与学生的知识水*,作业量轻重适度,避免机械性、重复性的抄写。
⑵批改格式:以区教研室《学生作业书写与批改规范》规范批改的格式、批改符号和综合等第的评价。
⑶批改态度:批改要及时、认真、细致,对学生作业中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评讲。
四、辅导
1、辅导内容及形式: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的辅导指培优、提中和辅差;其它学科的辅导指兴趣小组的辅导情况,要有资料反映。
2、辅导效果:学生的作业、作品及知识质量调研和竞赛成绩的进步情况。
五、成绩考查
1、单元综合性练*可以在每单元教学结束后进行,单元练*后教者应认真及时批改,做好情况分析、等第记载,并及时对学生进行评讲。
2、学期期中和结束对学生的考查由学校统一安排。每位教师均应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认真组织,精心实施,做好学生成绩的分析与评定,深刻总结教学工作得失的原因。
六、课外活动
根据教学内容,每单元要组织一次综合性学*或实践活动(有备课设计、有资料反映)。
考核与奖励办法:
以上“六认真”是关于教学工作的要求是基本的,是《教师法》、《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所明确规定的,所以也是刚性的。学校将根据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的情况,视教师工作的岗位与工作的质与量,评定一、二、三等奖。对违反“六认真”规定,造成家长群体来访或引起社会不良反响者取消全部奖励,学校还将视其态度与改观效果综合评定年度考核的等第。
日常规范
一、爱岗敬业
1、自尊自重自爱,师德高尚,教书育人。
2、加强工作责任感,一丝不苟地做好备课、上课、作业批改、培优辅差、教学总结以及午休、晚修管理等常规工作。不得私自安排和调整教学活动。
3、原则上不兼职,如有必要告知学校。绝不允许参与有偿家教。不能个人开各种类型的培训班。不准自作主张征订资料。
4、守时守信,工作不拖拉。要严守学校作息时间,上课、开会、**、外出集体活动、约见同事、家长等不迟到,下课不拖堂。
5、认真对待所有工作。特别如上课、演说、谈话等务须提前作充足准备并有文字资料。上课期间不得接听电话,无特殊情况不得坐着讲课。严守岗位,如有要事或生病需离校外出,需向主管领导请假。(请假方式参照学校考勤制度。)
二、爱校如家
1、热爱学校,发扬主人翁意识,提倡奉献精神,树立全局观念,服从分工。
2、各办公室要建立值日制度,每天保持办公地点和工作场所干净、整洁、优雅,办公室无人时要关窗关门关电源,贵重物品自行管理好。
3、发扬勤俭节约作风,不浪费水电资源,夏季办公室内两人以上才开空调,各任课老师要经常检查自己管辖的场室是否及时关电源,妥善保管公物,避免损坏。
4、公私分明,公物勿私用。不在上班时间处理私事,(包括学历进修);不因私人问题影响工作,不将个人情绪带入课堂(有特殊原因者可申请回避);上班时间尽量不带子女进入办公室。公物不带出学校。
三、个人修养
1、心*气和,勿大声喧哗,忌高谈阔论。营造安宁的教学氛围,不过于争强好胜。反对浮夸,提倡儒雅之风。
2、注重仪表形象,衣着整洁大方,言行优雅,忌举止粗俗。维护学校利益与声誉,不做有损于学校利益的事,不说有损于学校利益的话。休闲时间娱乐有度,不参与不良活动。
一、下级服从上级,忌阳奉阴违。
学校实行层级管理,下级对上级负责,不可越级指挥。同事之间*等友善相处,遇事先协商,有异议可向上一级主管申请调解;对上级有异议可当面或书面商议,商议无果可再向上一级汇报。禁止阳奉阴违,反对打小报告。
二、无论职级,人格*等,诚相见,礼相待。
学校从校长到清洁工,人格一律*等,以礼相待。教师之间互相帮助、同心协力,在同事因突发事件不能到校上课学校又未来得及安排代课的情况下主动代课或代班主任,事后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严禁以大欺小、严禁以权谋私。
三、襟怀坦荡,勿拉帮派,包容异议。
同事之间,坦荡交往,不在校内搞各种形式的同学、同乡等聚会。对持不同意见者宽怀以待,协调相处。遇事多理解、礼让,如有意见与级科组长沟通,保持为人师表的理性,争取做到问题不出组。不允许当众争吵,更不得有粗暴言行。(在校内当众争吵、有粗暴言行者扣当月绩效工资)
四、真诚直率,勿阿谀,勿奉承,勿鄙视。
善待自己、善待他人,人前人后不抱怨,做到:做好事、存好心、说好话、保持好心态。言谈真诚直率,有问题当时当面解决,不背后损人。不挖苦嘲弄,不发牢骚不讲怪话,不阿谀奉承。上级对下级要任人唯贤、用人为公,不得接受下级宴请和馈赠。不随意承诺,严守承诺。
与学生相处
一、*等友爱,勿强压,勿呵斥。
建立*等友爱的朋友式的师生关系,教职员工要尊重学生,对学生以礼相待,不得因师长关系以大压小,不准呵斥学生。
二、爱护学生,服务细心周到。
树立为学生服务的观念。爱护学生,关心学生身心健康,设身处地为学生着想,细心周到为学生服务。
三、尊重学生,勿体罚,勿精神伤害。
管理学生讲求民主法制,不以传统师道尊严的观念要求学生。无论何时何地,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对学生进行精神伤害。
(关于体罚和变相体罚的处分:一次家长投诉,经调查核实,扣当月绩效工资,全校公开批评;同一学期两次家长投诉,经调查核实,情节严重者,自动解聘。)
四、率先垂范,以身作则。
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先做到。
五、严守承诺,勿欺瞒哄骗。
对学生讲事实,讲道理,宽严相济。答应学生的事情,切实做到。
与家长相处
一、尊重家长,礼貌周到,无论其职级高低。
与学生家长沟通,语言得体、行为严谨,符合教师身份。无论家长社会地位、经济地位、文化程度如何,一视同仁。不因位高而仰视,不因职低而轻慢。
二、友善相处,主动联络,协商教育问题。
与家长建立*等友善的朋友关系,经常主动家访及电访,用好校讯通,热情接待家长来访。及时地艺术地反映学生问题,与家长协商教育策略。
(关于家访问题:每学年至少家访十人次,电访全体学生。)
三、倘有异议,协商解决,忌直面冲突。
与家长有异议时,策略地与家长相处,可与其他老师配合及时化解矛盾。任何情况下,不得与家长发生直面冲突,无论谁是谁非。
(关于与家长发生严重冲突的处理问题:主错方在家长,但教师态度冲动,扣当月绩效工资;主错方在教师,扣当月绩效工资,向家长当面道歉,全校公开批评。)
四、勿利用家长为个人谋取私利和方便。
不得将家长作为个人社会关系,不得利用家长权力为个人谋取私利和方便。(无论主动和被动)
五、勿收受家长馈赠,勿与家长私订协议。
任何时候,不得收受家长馈赠;尽量不接受家长宴请;不与家长私立任何协议,如有偿家教、学生生活照顾等。
(收受和变相收受家长馈赠的问题:如属家长主动,学校一经发现,校会批评;如属教师暗示或索要,学校一经发现,自动解聘。)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惯,创建优美生活环境,形成良好校风,经学校研究决定举行文明寝室评比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
1、地面清洁(10分)
2、日常用品清洁摆放整齐(10分)
3、室内整体及床上用品摆放整齐(30分)
4、门窗、墙壁、天花板清洁(10分)
5、室内私接电源(10分)
6、储物箱摆放(10分)
7、寝室的玻璃框内容是否完整(10分)
8、寝室内是否有异味(10分)、
二、考核办法及表彰
由班主任老师带领学生值日干部对寝室进行检查评分,以此为依据计算各寝室得分。各评选出男女文明寝室各4个,在本月量化评比中加2分,混合寝室每班加2分。评出较差的寝室,全体开除寝室!本周内发放奖品,通报被处分寝室。
——高等学校学生毕业登记表自我鉴定优选【五】份
时光飞逝,依稀记得刚进大学时还是一个毛毛躁躁的小丫头,转瞬间三年即逝,经过时间的洗礼与磨练、在失败中重生,已然成为了社会需要型人才。
我的性格属于活泼开朗型却又不失谦虚稳重,充满活力,待人真诚热情,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实际动手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交际能力,凡事能吃苦耐劳,适应性与应变性都很强。
在思想上,我从懵懂的小女孩到以身作则的***,思想可谓是得到了极大地提升。热爱祖国是我们华夏儿女必备的思想素质,一个人的价值体现就在于是否实现了自我价值从而服务于社会,贡献于祖国。
在学*上,我信仰活到老学到老是人生的使命,因而对专业知识的渴求,对实践的自我要求,都彰显了我的好学态度。经过不断地努力,我圆满的完成了本专业课程,并取得了计算机和英语等级考试证,还在课余时间涉猎了大量解剖学、心理学、营养学等等一系列与专业靠边的知识,相信在以后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过程中定能有更出色的表现。
在生活中,我有着广泛的爱好:健身的各项体育活动,刺激的各种冒险活动,休闲的各地驴友组团……大学生活可谓多姿多彩。同时我也是一个独立的人,在校期间接受各类兼职勤奋肯干、吃苦耐劳,在赚取生活费的同时学到了怎样在当今弱肉强食的社会中生存,明白了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这对我的人生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财富,有助于在未来迎接新挑战,更能游刃有余。
在工作中,就任本班宣传委员以及加入了系社会实践部。我在对待工作中报以饱满的热情,任劳任怨,和班上的同学,部里的成员都相处融洽,团结一致。在此过程中不但锻炼了我的组织交际能力,还深深的感受到了团队合作的精神和凝聚力。
两年的校园生活和一年的社会实践让我不断的挑战自我、充实自我,为人生书写了华丽的篇章。面对过去,只能思考总结;面对现在,便要努力拼搏;面对未来,我期待并时刻准备迎接挑战。
现在我拥有年轻和知识,我可以用热情和活力,自信和学识来克服毕业后生活和工作中的各种困难,用自己的学*能力和分析处理问题的协调,管理能力去完成今后的美丽人生!
本人自入学以来,一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各方面表现优秀,计算机应用自我鉴定。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工作责任心,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大学三年,我系统全面地学*了本专业的理论基础知识,同时把所学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活动中,把所学知识转化为动手能力、应用能力和创造能力。力求理论和实践的统一。在学*和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同时,还努力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培养自己其他方面的能力;在课余时间,本人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也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校开展的各项文体活动,丰富了课余生活,使自己在各方面都得到了相应的提高。
我的优点是诚实、热情、性格坚毅。我认为诚信是立身之本,所以我一直是以言出必行来要求自己的,答应别人的事一定按时完成。同时我乐于帮助他人,和同学的关系融洽。
回首大学四年的时光,我不知道给自己一个什么样的定义好,说对自己要求太低,我也算的上是努力的那种,说自己是个好学生,但有时候也犯错,我觉得我应该就是属于那种大学里面最*凡最常见的那种学生吧,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其实说实话,进入大学虽然我还是在努力的学*,四年的时间我也从来没有迟到旷课或怎样,读书的基本要求还是做到了的,但是我觉得跟高中比,自己还是自我要求降低了许多的。以前高中的时候自己除了吃饭睡觉等必要的时间,基本上想着的都是学*,上课听课下课做作业,或许是有着高考考个好大学的目标在吧,而到了大学,除了大一的时候对自己要求严格点,下课了还经常去图书馆复*,到了大二大三就混成老油条了,上课这些基本的事情自己也能够做到,作业也能够认真完成,但是似乎没有了动力,自己很少主动去学*了,都是老师有要求了,自己才去做,虽然也能够做好,但是出发点不一样,好像是为老师而做一样。
这四年里面也不能说自己没有做什么努力咯,也还是有的。大一的时候自己就加入了学生会,在学生会里面认真的工作,莫名其妙地学会了跟自己专业无关的ps技术,也让自己跑去报班学了一个学期的图片后期处理,后面还用这个接了点工作,也算是把自己报班的前赚回来了咯。大二的时候跟着同学一起学*英语,并且在大二下学期就把四级给考过了,虽然大学毕业都是要过四级的,但是大二就过来还算是挺早的,然后又不知道出于什么样的心里跟着室友去考了教师资格证,虽然笔试都过了,但是在面试的时候挂科了,我准备在今年下半年的时候继续报名,正好这个也是有一年的时间的。
四年的时间自己也没少犯错误,当然都是些小错误。大二下学期的时候,跟着部门的学长学姐出去聚餐唱歌,我们学校是强制我们晚上十一点前回寝室的,然后我们都是玩到了十一点之后才会,那个时候我还是爬墙回宿舍的,现在想来还是挺好笑的,不过也算是一段美好的回忆。再就是我们要参加俱乐部,但是我们室友几个就经常去参加俱乐部的时候,就躲在一边看别人玩,
可能我这大学的四年跟别的贪玩的同学相比还是好的,但是跟那种拿奖学金的同学比还是有许多的不足的。到了现在要毕业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在大学里面还是错过了不少的东西,可惜时光不会倒流,只愿自己在后面的时间,能够吸取经验,加倍努力。
本人努力认真地学好每一门功课,基本掌握了xx方面的理论知识及与此相关工作的能力,在校期间,我非常注重和计算机方面能力的培养,通过了英语四六级并同时我还利用课余时间自学了很多使用的建筑设计方面的软件工具;以进一步完善与本专业相关的知识体系。通过四年的努力学*,我的学*成绩整体上了一个台阶,虽然成绩还不是很优秀,但这一切却都是我四年来通过不断改变学*态度、方法,经过一步一个脚印的不断努力而来的结果。四年的大学学*生活虽然即将结束,但这并不意味着我的学*从此终止,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重视学*,将学*到的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从而达到学*与实践融为一体。
自入校以来,我一直担任寝室的寝室长,在担任宿舍舍长期间,积极主动地为同学服务,有意识地协调好舍友之间的关系,通过舍友的协作,搞好宿舍内务工作,为同学营造了良好的休息、娱乐、学*氛围,在舍友的共同努力下,曾在学校的宿舍评比中取得优异成绩。并获“优秀标榜宿舍”的荣誉称号。此外,我还注重自己能力的培养,积极参加了多次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多次在“五四”期间参加青年自愿者活动,如参加学校举办的“xx杯”航空航天知识竞赛的组织工作。组织班级同学看望并帮助孤寡老人等。在大学放暑假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为今后的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程度上提升自己各方面素质。
我始终以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为目的,以个人的全面发展为奋斗方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光荣地加入了***。
在思想上,要求积极上进,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的领导、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于上期向党递交入党申请书,并在党校学*结业时被评为“优秀学员”;有很强的上进心,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社会实践方面,本着学以致用,实践结合理论的思想,在20xx年暑假,我在xx酒店实*,通过做服务生的工作使我更加深刻认识到,一定要投入到社会这所大学校自己才会真正地长大:对世事的人情冷暖不再一味愤愤,而是多了一份接受与面对,用感恩的心来面对周围的世界,其实生活很美好!
回顾过去,自己仍然有不少缺点,如创新能力还不够强,有时候不懂得坚持,但我会尽可能地在以后的学*和生活中着重提高这些方面的能力,争取做到各方面都具有新素质的人才。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个人自我鉴定(五)份
四年的大学生活就这样匆匆忙忙的结束了,发现自己也长大成熟了好多。四年来点点滴滴的磨练成为我生活中的一个个关键的起点。有的辉煌,值得你记住一辈子的。我不怕苦,我只是怕我们没有挑战自我、充实自我和实现人生价值的勇气和机遇。所以我一直在努力着,一直在努力。
我的优点是诚实、热情、性格坚毅。我认为诚信是立身之本,所以我一直是以言出必行来要求自己的,答应别人的事一定按时完成。由于待人热情诚恳,所以从小学到大学一直与同学和老师相处得很好,而且也很受周围同学的欢迎,与许多同学建立起深厚的友谊。
在学*知识的同时,我更懂得了,考虑问题应该周到。我这个人有个特点,就是不喜欢虎头蛇尾,做事从来都是有始有终,就算再难的事也全力以赴,追求的结果,正因为如此,我把自己的意志视为主要因素,相信只要有恒心铁棒就能磨成针。一个人的敌人不是别的什么人,而是我们自己。这么多年来,我一直都是在跟自己作战,准确地说,是和自己的意志战斗。现在回想起来,我确实比以前坚毅了许多,但我不会松懈下来的。以上这些优点,是我今后立身处世的根本,我应该继续保持,并不断以此鞭策自己奋发向上。
当然,有优点就会有缺点。我应该做的是在今后的学*中不断的去正视,不断的去优化。我们不要想到有什么难处,我们应该鞭策自己”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成功与否在于自己的把握。
大学四年的生活是非常具有代表性质的,它包含了汗水和收获,也为我划上了人生拼搏的起跑线。
未来之路就在眼前,遥远,需君不断求索。那么就让我们屏弃所有的恐惧,和我一起上路,为我们以后的学*和工作继续创造我们自己的辉煌。
在大学期间,我始终以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为目标,以自我的全面发展为努力方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为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我认真学*各种专业知识,发挥自己的特长;挖掘自身的潜力,结合每年的暑期社会实践机会,从而逐步提高了自己的学*能力和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以及一定的协调组织和管理能力。
“学而知不足”是我大学期间学*和工作的动力,除了必修课之外,我还坚持自学了office、flash、frontpage、photoshop、dreamweaver mx等多种专业软件。学*之余,我还不忘坚持参加各种体育活动与社交活动。在思想行为方面,我作风优良、待人诚恳,能够较好处理人际关际,处事冷静稳健,能够合理地统筹安排生活中的事务。
作为一名20xx年计算机专业的大学应届毕业生,我所拥有的是年轻和知识。年轻也许意味着欠缺经验,但是年轻也意味着热情和活力,我自信能够凭自己的能力和学识在毕业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克服各种困难,不断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和追求的目标。
在临*毕业之际心中充满了无比的感激,感激我的母校,感激我的同学和老师,更感激我自己明智地选择了大学生活。此刻我更向往的还是毕业后的社会工作,因为那是见证我学*成果的地方。在这之前,我必定为我的大学生活做下自我鉴定:
在思想上,我要求积极上进,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第一学期就向学院递交入党申请书,通过党课学*考试,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在学*上,我严于律己,保持着良好学*作风,在校期间获得两次三等奖学金;勤奋学*,扩张专业知识外其它领域方面知识,教师证、会计证、银行从业资格证等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
在工作上,曾参加过校、院系学生会,担任过班级文艺委员,在工作中认真负责,有较好的组织能力,工作塌实,责任心强,由于工作积极努力,成绩突出,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一致好评。我还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文艺竞赛,并获得荣誉与奖励。
在生活上,我的特点是诚实守信,热心待人,养成了良好的生活*惯,生活充实而有条理,有严谨的生活态度和良好的生活态度和生活作风,为人热情大方,诚实守信,乐于助人,拥有自己的良好处事原则,能与同学们和睦相处。
通过对这三年多的总结,我对自己有了一个更加系统地客观地认识,在以后的求职路上我会更加明确自己的职业目标,以全新的面貌面向社会、迎接未来,迈好人生新旅程的第一步。
珍贵的3年学校生活接*尾声,特此总结一下学校3年的得失,从中继承做得好的方面改进不足的地方,使自己回顾走过的路,也更是为了看清将来要走的路。
我的学*成绩不是非常好,但我却在学*的过程中收获了很多。首先是我端正了学*态度。在我考进学校时,脑子里想的是好好放松从重压下**出来的自己,然而很快我就明白了,学校仍需努力认真的学*。看到周围的同学们拼命的学*,我也打消了初衷,开始学校的学*旅程。其次是极大程度的提高了自己的自学能力。由于学校的授课已不再像高中时填鸭式那样,而是一节课讲述很多知识,只靠课堂上听讲是完全不够的。这就要求在课下练*巩固课堂上所学的知识,日积月累,自学能力得到了提高。
再有就是懂得了运用学*方法同时注重独立思考。要想学好只埋头苦学是不行的,要学会“方法”,做事情的方法。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我换了好多种方法,做什么都勤于思考,遇有不懂的地方能勤于请教。在学*时,以“独立思考”作为自己的座右铭,时刻不忘警戒。随着学*的进步,我不止是学到了公共基础学科知识和很多专业知识,我的心智也有了一个质的飞跃,能较快速的掌握一种新的技术知识,我认为这对于将来很重要。在学*知识这段时间里,我更与老师建立了浓厚的师生情谊。老师们的谆谆教导,使我体会了学*的乐趣。我与身边许多同学,也建立了良好的学*关系,互帮互助,克服难关。现在我已经大三,正在做毕业设计,更锻炼了自我的动手和分析问题能力,受益匪浅。
一直在追求人格的升华,注重自己的品行。我崇拜有巨大人格魅力的人,并一直希望自己也能做到。在学校生活中,我坚持着自我反省且努力的完善自己的人格。3年中,我读了一些名著和几本完善人格的书,对自己有所帮助,越来越认识到品行对一个人来说是多么的重要,关系到是否能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所以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都以品德至上来要求自己。无论何时何地我都奉行严于律己的信条,并切实的遵行它。回顾3年,我很高兴能在同学有困难的时候曾经帮助过他们,相对的,在我有困难时我的同学们也无私的伸出了援助之手。我现在领悟到,与其说品德是个人的人品操行,不如说是个人对整个社会的责任。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就得对社会负起一定的责任义务,有了高尚的品德,就能正确认识自己所负的责任,在贡献中实现自身的价值。
社会实践能力有了很大提高。学校3年中,我参加了不少的校内活动和做过一些社会实践。参加校内的活动可以认识到更多的同学,也就增加了与其他同学交流和向其学*的机会,锻炼了自己的交际能力,学到别人的长处,认清自己的短处。此外,还当过班上的组织委员,对自己既是压力又是动力。我喜欢做一些社会活动,会让学校生活更丰富多彩,做过家教、志愿者、推销员等,有时会感到累些,但乐此不彼。
体育成绩一向很好。我的体质并非很出色,可是通过我的练*和对体育项目的理解,还是能很好的完成体育课的教授项目。我喜欢运动,基本对所有运动都感兴趣,尤其是排球。在3年之后的今天,我的球技有了质的提高。我是从大一开始接触排球,起步比较迟,可进步很快,每年的排球赛我们都获得了好成绩,为系里争光。打排球球不仅锻炼了身体,而且增强了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
通过3年的学校生活,学到了很多知识,更重要的是有了较快掌握一种新事物的能力。思想变成熟了许多,性格更坚毅了。认识了许多同学和老师,建立起友谊,并在与他们的交往中提升了自身素质,认清了自身的一些短处并尽力改正。社会实践能力也有很大提高,为将来走向社会奠定基础。
回首四年的大学校园生活生涯和社会实践生活,有渴望、有追求、有成功也有失败,我孜孜不倦,不断地挑战自我,充实自己,为实现人生的价值打下坚实的基础。通过四年的大学生活,我成长了很多。在即将毕业之时,我对自己这四年来的收获和感受作一个小结,并以此为我今后行动的指南。
在思想上,有上进心,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良好道德修养,并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我积极地向党组织靠拢,并以务实求真的精神参与学校的公益宣传和爱国活动。
在学*上,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好专业知识,多次获得校级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还利用课余时间学*专业以外的知识,能轻松操作各种网络和办公软件,并且相信在以后理论与实际结合当中能有更大提高。
在生活上,为人热情大方,诚实守信,乐于助人,具有良好的组织交际能力,能与同学们和睦相处;勇于挑战自我,积极参加各项课外活动,从而不断的丰富自己的阅历,并在各项文娱体育活动中多次获奖。
在社会实践中,工作塌实,任劳任怨,责任心强。我从大一开始加入校园广播站,积极参加学校各种文体活动,被评为校团委"十佳栏目"。
作为一名即将毕业的应届计算机专业的大学生,我所拥有的是年轻和知识,将以饱满的热情、坚定的信心、高度的责任感去迎接新的挑战。但年轻也意味着阅历浅,更需要虚心向学。同时,我也深知,毕业只是求学的一小步,社会才是一所真正的大学。
四年的大学生活,我收获了了很多。以上就是在即将毕业之时,我对自己这四年来的一个自我鉴定。我自信凭自己的能力和学识在毕业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能够正确面对挑战,不断实现自我的梦想和人生价值。
——高等学校贫困认定的申请书范本5份
尊敬的学校领导,老师:
我叫xxx,是xx学院xx级电子商务x班的学生,家住湖北省xx市xx镇xx村,那里是个空气清新毫无污染的地方,可是那里无论是经济还是交通都是那样的落后,对我而言,出生于贫困的农村再加上家庭状况的不景气,只有好好读书冲破现状才是唯一的出路。
我们一家四口人,父母是地道的农民,爷爷在很早就已经病故,留下奶奶一个人,而奶奶现在也是重病瘫痪在床,不能动,吃喝等都需要有人在旁边照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母亲则一边照顾奶奶,一边操持家务,再加上母亲也是体弱多病,所以全家的经济来源就靠父亲一人辛苦种田和农闲之时出门给人帮下工。
我们家地势较低,夏季多雨时厨房还会被淹没,而每到下雨,家里的盆啊桶的都要被水滴的丁冬的响,父亲开玩笑却满是无奈的地说:“外面下大雨,屋里下小雨,家还演奏着交响曲。”可是我听着心里酸酸的。
进入大学深造后,家庭生活负担进一步加重,经济上更是雪上加霜。所以在进入大学以后,我都一直坚持在课余时间做兼职来赚取自己的生活费以减轻父母的压力。
我*时生活*惯良好,无不良嗜好,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学*成绩优秀,为了能够更好的完成自己的学业,也为了减轻家庭的生活负担,故备此文学校领导,老师,证明本人家境贫困,特此申请校贫困生,恳请学校能够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叫xx,某院系的学生,我家住在偏僻的而又落后的农村,家里世世辈辈都是靠种地为生的农民,父母也勤勤恳恳的农民,父母也都没有上过什么学,没有什么文化,家里的收入也是非常有限,都是父母二人双双出去打工来维持家里的日常用度。
家中还有位*九旬的奶奶*时身体不是很好,常年须吃药、打针,家里的主要经济还是靠父母外出务工的钱,由于常年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父亲的身体状况以大不如前,看着父母每年都为我的学费发愁,而心中自责。至今家里已经是外债累累。
希望能拿到学校的补助。从而缓解家里的经济状况。希望领导能给于帮助。
申请人:
年 月 日
尊敬的各位校领导:
您们好!
我是xxxxxx学院xxxxxx工程xxxx班的学生 ,来自的一个偏僻贫困小山村。家中有5口人,父母、哥哥妹妹和我。家中的劳动力只有父亲和母亲,父母亲均是农民,因为没有文化、没有本钱,父亲只能在工地上面打工补充家里,而母亲则在家务农以维持家用。 由于我和妹妹都在读书,学费和每月生活费全由父亲的收入来支持,但对于我和妹妹上学所需的高昂的学费和生活费来说父亲的那一点工资就显得捉肘见襟。 更让人难以意料的是*三四年西南持续大旱,导致地里的庄稼减产,这使得本身也经很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
尽管家庭经济负担严重,但我却并不因此而放弃自己对学业的努力,在学校的学*期间,我刻苦学*,积极探究,同时我还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等项目和假期去社会上打工,希望自己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减轻一点家庭负担,使得父母能够轻松一点 。我深知家庭的困难,能送我来圆大学梦想是一件很不易的事情,所以我必须充分利用在校学*的每一分钟,才能使父母的汗水和付出达到最大效益。我充分利用课余时间进行学*,来丰富自己的阅历。 但现实的经济状况使我在大学的生活举步维艰,为了使我能更好的在学校进行生活学*,本人特别提出此申请 ,希望能通过贫困认定,以至于自己能够在今后的勤工助学等工作中更容易获得岗位,使自己能更多的为父母减轻一些负担。但不管能否通过此认定我都会一如既往的努力学*, 使自己能掌握好各门专业课程为今后自己的事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希望自己能在将来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申请人:
年 月 日
敬爱的学校领导:
本人是xx级it班学生xx,因家庭经济困难,特申请贫困生。
我来自湖南的一个偏僻农村。是一个生活简单中小城市,本来父母都凭读书跳出农门,在棉纺行业两个国有大中型企业工作多年。但国有体制改革不稳定的几年中,母亲因企业倒闭几度调换工作,最后才得以在一家也不甚景气的国企办理内退,保证一百五十到两百元退休工资(有时拖欠不能按时发放)。而父亲虽也曾从技术员干起直至成为一个众所称赞的厂内领导,但清廉如他不喝酒不抽烟不打牌我们家也一直积蓄单薄。去年无力扭转企业由来已久的不良资产与负债,他也只能投入了失业大军。此后虽也有外出务,但收入很不稳定。
此时更加雪上加霜的是,不到半年前,母亲生病,医生建议静养并且长期服用药物,每月药费在两百元以上。父亲也只得辞工回家,暂时照顾,准备等她情况好一些再寻找工作。
在校期间:我始终以“奉献学院,服务同学”为宗旨,真正做到为同学服务,代表同学们行使合法权益,为校园建设尽心尽力,工作中大胆创新,锐意进取,虚心向别人学*,做到有错就改,有好的意见就接受,同时坚持自己的原则;在学生利益的面前,我坚持以学校、大多数同学的利益为重,决不以公谋私。在班级,积极参与院里的各项活动。最终,我连续两年被授予“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所在支部连续两年被授予“校先进团支部”荣誉称号。
我们班的贫困生是比较多的,我想有贫困生也不是什么坏事,贫困能更磨练我们的意志。我是一名贫困生,我有我自己的经历,我的经历使我认识到,贫困不能给我们带来什么阻碍,我们最大的阻碍在我们心中,只有你克服了自己的贫困心理,你才能做的更好,”人穷志不穷”,‘穷且益坚”,这么一句古语已经告诉我们了,我想我自己不会被贫困击倒。而且会更加努力。来改变我们的现状,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摆脱贫困,否则我们会一直贫困下去。贫困不是我们的绊脚石,相反塌实我们的动力。我会更努力!!
因此希望能够得到学院的补助,缓解一点经济压力。但如果有更需要的同学,请把补助留给他们,谢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来自xxx一个山区的学生,现今我在学校已经成为一名大四的学生了,在过去的三年里,我生活简朴,勤奋努力,年年都是靠着国家扶助还有勤工俭学帮助我渡过家里的经济难关的。我的家里有四口人,我的爸爸妈妈、妹妹,还有我。父母他们都是很朴素的农民,靠着家里的三亩多田地,辛辛苦苦的拉扯我们长大,直到现在还在供我读书。我不敢想象这些年来他们的辛苦,我只知道现在的我如果能有机会帮助他们减轻一点经济负担,我会毫不犹豫的去做。
我的爸爸他现今已经快47岁了,但是还在和村里的年轻人一起干活,经常去做搬运工、修公路等重活。他经常早出晚归,村里的老人和同龄人都说他是要钱不要命的人,经常劝他太累的活不要做,但他从来都不听过大家的意见,甚至嫌我们瞎操心。但是就在去年,我爸的肩上起了一块硬硬的东西,去检查说是肉肿瘤,切了就好了,于是家里和亲戚借了2万元钱去手术,爸爸躺在医院一个多月,那段时间我和妹妹都不知道,他说怕我们担心,不许打扰我们,这事后面还是我回家奶奶偷偷告诉我的,奶奶她还告诉我,爸爸一出院又跑去挣钱了,怎么说都不听,他说现在快到50岁了,到时候一定听我们的,因为过了50岁,那些老板都不会要他了,那时候他想挣钱也不行......或许就是这样的拼,所以我现在才能拿到钱来读书。一波未*,一波又起,家里因为房屋的开销借了一笔债,日常开支,除去还债、 所剩也就无几了。
但今年的我还是没有再贷款,因为妈妈不让,她说,去年已经贷款6000元了,如果再贷款,家里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还上。我的妈妈是一位典型的家庭主妇,除了为我的学费担心,她还有照顾这个家,可以说她对于家里的钱都是
精打细算的。她说她能做的就是阻止钱乱花,好好经营这个家。因为年轻的时候和爸爸一样拼命的挣钱,不注意自己的身体,所以就落下了胃病的毛病,她做不了重活,就像家里砍甘蔗时,要扛一捆捆的甘蔗到车上,这些她从来都做不了,都是父亲一个人在做,这些年来我们每次回家都是见到这样的场景:妈妈砍和削甘蔗,爸爸负责扛到目的地。今年的寒假我和妹妹回去虽然帮家里砍完了所有的甘蔗,但是看到我爸的背驼了,白头发也更多了。而妈妈则是更瘦了,比我还要瘦,刚上80斤,整个眼睛真的很黑。就在我来校的那几天,她还在帮村里人砍甘蔗,她说一天100元,那么好的生意谁不去啊......
我的妹妹就没有我那么幸运了,虽然她考上了高中,但是因为分数低,所以去技校读护理专业,但是读了半年,家里实在支撑不来我们的开销,所以家里的长辈不让她继续读了,所以被逼中途辍学,我不知道当她知道自己不能读书的时候自己是怎么想的,有没有怨过家里,但我知道,她偷偷的哭了几天,之后就头也不回的去了深圳,现在是厂里的一名小小职工,每个月2000多的收入,我知道她挣的钱都不够她自己用,所以我经常会偷偷省吃简用存下来一些钱汇给她,虽然不多,但是我不希望她在外面吃不好穿不暖。
这就是我家里亲人的基本情况。至于我,转眼就要做毕业设计了,虽然我知道做一个本专业的毕业作品不容易,但是为了检验我这三年所学的成果,我觉得还是得拼一拼才知道自己到底能做到些什么。虽然现在还是有些迷茫,但是对于将要面对的社会我不害怕,我相信自己这几年的锻炼,无论是对于自身的工作能力还是对于未来将要面对的困难,我都有信心自己能够面对,我相信自己能成为爸爸妈妈的骄傲,不会让他们失望。大学生涯,我没有忘记了最初的自己,在球队,我一直真诚待人,努力管理好球队,学会与队员们合作,学会分享,学会一起为了荣誉而战,一起拼搏。球队,见证了我的成长。
在学校期间,我也一直遵守纪律,努力学*,但为了生活费,我经常发传单,做促销等。这些我都觉得是一种锻炼,何况还能帮助家里分担经济负担,我更是觉得开心。但毕竟兼职不是解决问题的好方法,会浪费很多学*的时间,现在有申请助学金的机会,我希望自己能获得资助,帮助家里解决基本的生活费用问题。也希望各位领导能受理我的助学申请,谢谢!
此致
敬礼
xxx x年x月x日
申请人: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全文范文5份
第二十八条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和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履行相应备案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和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具备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条件,不能保障网络食品交易数据和资料的可靠性与安全性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3万元罚款。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未按要求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的或者未公开以上制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相关材料及信息进行审查登记、如实记录并更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未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档案、记录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相关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未按要求记录、保存食品交易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未设置专门的网络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台上的食品安全经营行为及信息进行检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有严重违法行为未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台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七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未履行相关义务,导致发生下列严重后果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责令停业,并将相关情况移送通信主管部门处理:
(一)致人死亡或者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的;
(二)发生较大级别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
(三)发生较为严重的食源性疾病的;
(四)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五)引发其他的严重后果的。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或者入网食品生产者超过许可的类别范围销售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九条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禁止性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公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要求公示特殊食品相关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通过网络销售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3万元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要求采取保证食品安全的贮存、运输措施,或者委托不具备相应贮存、运输能力的企业从事贮存、配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全文)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已于2016年3月15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有关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查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证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以及通过第三方*台或者自建的网站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行为的查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第四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食品安全义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网络食品安全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网络食品交易相关数据和信息。
第六条 鼓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工作。
第七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均可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第二章 网络食品安全义务
第八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
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
省级和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完成备案后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相关备案信息。
备案信息包括域名、ip地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备案号等。
第九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和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具备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条件,保障网络食品交易数据和资料的可靠性与安全性。
第十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应当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并在网络*台上公开。
第十一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入网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等材料进行审查,如实记录并及时更新。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营业执照、入网食品添加剂经营者营业执照以及入网交易食用农产品的个人的身份证号码、住址、pg官网的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登记,如实记录并及时更新。
第十二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应当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档案,记录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基本情况、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信息。
第十三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和通过自建网站交易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记录、保存食品交易信息,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时间不得少于2年。
第十四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应当设置专门的网络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台上的食品经营行为及信息进行检查。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发现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有下列严重违法行为之一的,应当停止向其提供网络交易*台服务:
(一)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因涉嫌食品安全犯罪被立案侦查或者提起公诉的;
(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因食品安全相关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
(三)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被**机关拘留或者给予其他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等处罚的。
第十六条 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入网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类别范围销售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除外。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食品经营者通过网络销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第十七条 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网上刊载的食品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产地、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地址等信息与食品标签或者标识不一致;
(二)网上刊载的非保健食品信息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功能;网上刊载的保健食品的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等信息与注册或者备案信息不一致;
(三)网上刊载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信息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提高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或者保健作用;
(四)对在贮存、运输、食用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食品,未在网上刊载的食品信息中予以说明和提示;
(五)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第十八条 通过第三方*台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活动pg官网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pgpg官网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餐饮服务提供者还应当同时公示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信息。相关信息应当画面清晰,容易辨识。
第十九条 入网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除依照本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公示相关信息外,还应当依法公示产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持有广告审查批准文号的还应当公示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并链接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对应的数据查询页面。保健食品还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不得进行网络交易。
第二十条 网络交易的食品有保鲜、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贮存条件要求的,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能够保证食品安全的贮存、运输措施,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贮存、运输能力的企业贮存、配送。
第三章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管理
第二十一条 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分支机构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所在地或者分支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由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或者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对应当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而没有取得许可的违法行为的查处,由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实际生产经营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因网络食品交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也可以由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违法行为结果地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两个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都有管辖权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由最先立案查处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管辖。
第二十三条 消费者因网络食品安全违法问题进行投诉举报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所在地、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或者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等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进入当事人网络食品交易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对网络交易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
(三)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其从事网络食品交易行为的相关情况;
(四)查阅、复制当事人的交易数据、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五)调取网络交易的技术监测、记录资料;
(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网络购买样品进行检验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填写抽样单,记录抽检样品的名称、类别以及数量,购买样品的人员以及付款账户、注册账号、收货地址、pg官网的联系方式,并留存相关票据。买样人员应当对网络购买样品包装等进行查验,对样品和备份样品分别封样,并采取拍照或者录像等手段记录拆封过程。
第二十六条 检验结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检验结果通知被抽样的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停止生产经营、封存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购买样品的,应当同时将检验结果通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应当依法制止不合格食品的销售。
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pg官网的联系方式不详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应当协助通知。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无法联系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应当停止向其提供网络食品交易*台服务。
第二十七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
(一)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可能引发食品安全风险蔓延的;
(二)未及时妥善处理投诉举报的食品安全问题,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
(三)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
(四)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需要进行责任约谈的其他情形。
责任约谈不影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理,责任约谈情况及后续处理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
被约谈者无正当理由未按照要求落实整改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和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履行相应备案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和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具备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条件,不能保障网络食品交易数据和资料的可靠性与安全性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3万元罚款。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未按要求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的或者未公开以上制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相关材料及信息进行审查登记、如实记录并更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未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档案、记录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相关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未按要求记录、保存食品交易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未设置专门的网络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台上的食品安全经营行为及信息进行检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有严重违法行为未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台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七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未履行相关义务,导致发生下列严重后果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责令停业,并将相关情况移送通信主管部门处理:
(一)致人死亡或者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的;
(二)发生较大级别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
(三)发生较为严重的食源性疾病的;
(四)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五)引发其他的严重后果的。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或者入网食品生产者超过许可的类别范围销售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九条 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禁止性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公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要求公示特殊食品相关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通过网络销售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3万元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要求采取保证食品安全的贮存、运输措施,或者委托不具备相应贮存、运输能力的企业从事贮存、配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七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应当自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分支机构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所在地或者分支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由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或者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对应当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而没有取得许可的违法行为的查处,由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实际生产经营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因网络食品交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也可以由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违法行为结果地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第二十二条两个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都有管辖权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由最先立案查处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管辖。
第二十三条消费者因网络食品安全违法问题进行投诉举报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所在地、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或者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等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进入当事人网络食品交易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对网络交易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
(三)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其从事网络食品交易行为的相关情况;
(四)查阅、复制当事人的交易数据、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五)调取网络交易的技术监测、记录资料;
(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网络购买样品进行检验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填写抽样单,记录抽检样品的名称、类别以及数量,购买样品的人员以及付款账户、注册账号、收货地址、pg官网的联系方式,并留存相关票据。买样人员应当对网络购买样品包装等进行查验,对样品和备份样品分别封样,并采取拍照或者录像等手段记录拆封过程。
第二十六条检验结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检验结果通知被抽样的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停止生产经营、封存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购买样品的,应当同时将检验结果通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应当依法制止不合格食品的销售。
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pg官网的联系方式不详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应当协助通知。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无法联系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应当停止向其提供网络食品交易*台服务。
第二十七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
(一)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可能引发食品安全风险蔓延的;
(二)未及时妥善处理投诉举报的食品安全问题,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
(三)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
(四)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需要进行责任约谈的其他情形。
责任约谈不影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理,责任约谈情况及后续处理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
被约谈者无正当理由未按照要求落实整改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2016年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查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证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以及通过第三方*台或者自建的网站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行为的查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第四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食品安全义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网络食品安全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网络食品交易相关数据和信息。
第六条鼓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工作。
第七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均可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第二章网络食品安全义务
第八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
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
省级和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完成备案后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相关备案信息。
备案信息包括域名、ip地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备案号等。
第九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和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具备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条件,保障网络食品交易数据和资料的可靠性与安全性。
第十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应当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并在网络*台上公开。
第十一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入网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等材料进行审查,如实记录并及时更新。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营业执照、入网食品添加剂经营者营业执照以及入网交易食用农产品的个人的身份证号码、住址、pg官网的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登记,如实记录并及时更新。
第十二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应当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档案,记录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基本情况、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信息。
第十三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和通过自建网站交易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记录、保存食品交易信息,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时间不得少于2年。
第十四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应当设置专门的网络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台上的食品经营行为及信息进行检查。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发现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有下列严重违法行为之一的,应当停止向其提供网络交易*台服务:
(一)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因涉嫌食品安全犯罪被立案侦查或者提起公诉的;
(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因食品安全相关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
(三)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被**机关拘留或者给予其他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等处罚的。
第十六条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入网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类别范围销售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除外。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食品经营者通过网络销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第十七条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网上刊载的食品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产地、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地址等信息与食品标签或者标识不一致;
(二)网上刊载的非保健食品信息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功能;网上刊载的保健食品的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等信息与注册或者备案信息不一致;
(三)网上刊载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信息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提高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或者保健作用;
(四)对在贮存、运输、食用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食品,未在网上刊载的食品信息中予以说明和提示;
(五)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第十八条通过第三方*台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活动pg官网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pgpg官网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餐饮服务提供者还应当同时公示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信息。相关信息应当画面清晰,容易辨识。
第十九条入网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除依照本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公示相关信息外,还应当依法公示产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持有广告审查批准文号的还应当公示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并链接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对应的数据查询页面。保健食品还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不得进行网络交易。
第二十条网络交易的食品有保鲜、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贮存条件要求的,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能够保证食品安全的贮存、运输措施,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贮存、运输能力的企业贮存、配送。
第三章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管理
第二十一条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分支机构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所在地或者分支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由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或者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对应当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而没有取得许可的违法行为的查处,由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实际生产经营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因网络食品交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也可以由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违法行为结果地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第二十二条两个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都有管辖权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由最先立案查处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管辖。
第二十三条消费者因网络食品安全违法问题进行投诉举报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所在地、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或者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等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进入当事人网络食品交易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对网络交易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
(三)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其从事网络食品交易行为的相关情况;
(四)查阅、复制当事人的交易数据、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五)调取网络交易的技术监测、记录资料;
(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网络购买样品进行检验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填写抽样单,记录抽检样品的名称、类别以及数量,购买样品的`人员以及付款账户、注册账号、收货地址、pg官网的联系方式,并留存相关票据。买样人员应当对网络购买样品包装等进行查验,对样品和备份样品分别封样,并采取拍照或者录像等手段记录拆封过程。
第二十六条检验结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检验结果通知被抽样的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停止生产经营、封存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购买样品的,应当同时将检验结果通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应当依法制止不合格食品的销售。
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pg官网的联系方式不详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应当协助通知。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无法联系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应当停止向其提供网络食品交易*台服务。
第二十七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
(一)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可能引发食品安全风险蔓延的;
(二)未及时妥善处理投诉举报的食品安全问题,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
(三)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
(四)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需要进行责任约谈的其他情形。
责任约谈不影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理,责任约谈情况及后续处理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
被约谈者无正当理由未按照要求落实整改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和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履行相应备案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和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具备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条件,不能保障网络食品交易数据和资料的可靠性与安全性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3万元罚款。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未按要求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的或者未公开以上制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相关材料及信息进行审查登记、如实记录并更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未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档案、记录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相关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未按要求记录、保存食品交易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未设置专门的网络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台上的食品安全经营行为及信息进行检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有严重违法行为未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台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七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未履行相关义务,导致发生下列严重后果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责令停业,并将相关情况移送通信主管部门处理:
(一)致人死亡或者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的;
(二)发生较大级别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
(三)发生较为严重的食源性疾病的;
(四)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五)引发其他的严重后果的。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或者入网食品生产者超过许可的类别范围销售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九条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禁止性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公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要求公示特殊食品相关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通过网络销售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3万元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要求采取保证食品安全的贮存、运输措施,或者委托不具备相应贮存、运输能力的企业从事贮存、配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应当自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和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履行相应备案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和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具备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条件,不能保障网络食品交易数据和资料的可靠性与安全性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3万元罚款。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未按要求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的或者未公开以上制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相关材料及信息进行审查登记、如实记录并更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未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档案、记录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相关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未按要求记录、保存食品交易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未设置专门的网络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台上的食品安全经营行为及信息进行检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有严重违法行为未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台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七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未履行相关义务,导致发生下列严重后果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责令停业,并将相关情况移送通信主管部门处理:
(一)致人死亡或者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的;
(二)发生较大级别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
(三)发生较为严重的食源性疾病的;
(四)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五)引发其他的严重后果的。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或者入网食品生产者超过许可的类别范围销售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九条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禁止性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公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要求公示特殊食品相关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通过网络销售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3万元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要求采取保证食品安全的贮存、运输措施,或者委托不具备相应贮存、运输能力的企业从事贮存、配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台提供者、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或者乱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作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